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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栏目: 职场 / 发布于: / 人气:4.58K

1.目的

运输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杜绝各类事故特别是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是我部门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物流事业部运输部

3.年度安全工作会议

3.1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召开时间定于每年2月份;

3.2年度安全工作会议由事业部总经理召集,安全管理员组织,部门经理、运输调度、起重班全体成员、维修班全体成员,及不低于驾驶员总人数70%的成员,参加人员必须签到,未能参加会议的由安全员负责传达会议内容;

3.3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内容应包括:上年度的安全工作情况总结、上年度的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本年的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工作目标,以及各部门的安全管理经验交流等

4.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

4.1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定于每月的25-31日召开

4.2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由部门经理召集,安全员管理组织,事业部总经、部门经理、运输调度、起重班成员、维修班成员

及不低于驾驶员总人数70%的成员,参加人员必须签到,未能参加会议的由安全员负责传达会议内容;

4.3会议内容应包括月度的安全总结、月度的违章和隐患排查情况、总经理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点评讲话、部门经理对月度安全管理工作的安排

5.安全交底会议

5.1对于执行大件运输、超限运输、特殊地形和天气、长途运输等运输任务时,部门经理或者安全管理员应组织安全交底会议。

5.2安全交底会议内容应包括运输和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形成交底记录,参加人员签字确认。

6、事故专项分析会议

6.1如果发生事故,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必须召开事故专项分析会议,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预防措施,形成会议纪要。

6.2事故专项分析会由部门经理召集,安全员组织,总经理、运输调度、班组长参加。

7.早会

7.1每天早上8:00运输部应召开安全生产早会,对当天的生产布置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

7.2早会由运输部经理召集,安全管理员、运输调度及所有在厂的生产人员参加。

2015.10.30

运输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篇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特别是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所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管理的轨道,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上午十点为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或节假日顺延到下个星期的星期一。

二、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安全会议,会议实行签到制,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写请假条,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方可请假。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例会,不得迟到、早退。

三、例会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由副组长总结上阶段工作,分析各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各成员讨论,布置下阶段工作。

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年初组织由道路运输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大会,总结过去一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先进,部署当年工作。

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会,明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前,由安全生产领导小

组组长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布置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遇有特殊情况或必须讨论解决的事务,安全领导小组可不定期召开小组会议。

五、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召开安全事故现场告诫会,应到人员必须到会。

六、每次会议必须有记录,并由专人负责。重要安全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或简报。

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七、鼓励和提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对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上的意见。讨论会议上提出的各种建议和意见。

八、会议决定的.执行,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施决议。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九、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运输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动态、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联系与沟通,分析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规范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以下简称例会)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有效形式,是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的平台,不仅是提高水平、规范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制度,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到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实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二条 例会组成成员。例会总召集人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担任,例会成员由科室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组成。

第三条 例会的主要任务和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安全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运输行业安全形势和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专题研究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解决涉及各部门的安全问题。

(三)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存在问题。

(四)根据季节特点和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整顿工作,及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等工作任务。

第四条 例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请求,经总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会议结束后,应将会议研究的主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第五条 例会的会务组织工作由安技科负责。安技科负责收集各成员单位提交讨论的议题,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以安全生产工作安技科名义印发的文件。

第六条 例会做出的重大决议和相关事项,由安技科负责编写会议纪要,并负责上报和下发。

第七条 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