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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栏目: 职场 / 发布于: / 人气:2.03W

各市、县(区)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当前,随着雨季来临,我省已进入汛期。为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度汛,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2011〕12号)要求和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今年汛期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汛期是暴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把加强汛期学校安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汛期学校防灾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建立防汛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责任岗位制度、信息通报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与气象、国土、建设等部门的联系,及时解决防汛备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针对汛期校园安全形势,早准备,早部署,突出重点,抓细抓实。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淮北和江淮之间降水较常年略多,淮北部分地区偏多1-2成。请这些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尤其要加强对可能出现的汛情、险情以及对学校和师生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的分析,全面部署防汛备汛工作。

二、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电房、实验室、图书馆、墙报栏、校门、体育设施、厕所、围墙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重点做好学生区域校舍安全检查。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河流、池塘周边地区的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针对汛期到来后极易造成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等新的不安全因素,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排查鉴定。不安全的校舍要立即停用,并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农村山区学校要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及河道进行检查,完善学校防雷设施,做好雷电、山洪、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

事故的防范工作。当前,学校在建工程较多,各地要对辖区内学校在建工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汛期施工管理,特别是对水电线路、配电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三、完善应急防范和处置措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灾害情况,根据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防汛安全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加强防汛安全演练。进入汛期后,要建立24 小时值班制度,迅速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师生安全。遇有恶劣天气,可适当调整上放学时间或采取停课措施。在险情发生时,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各司其责,责任到人,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寄宿制学校要有专门人员在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值班制度,配备必要通讯设施以便及时报告险情,要在危险情况下及时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域等待救援。

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责任和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瞒报事故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四、加强师生汛期安全教育

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班会、广播、板报、橱窗、安全教育课、印发小册子、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重点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疫病、防山洪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防范应对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和逃生能力。要高度重视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加强暑期安全教育,通过有效方式进一步提醒学生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市、县(区)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汛期内发现险情和受灾后除向当地政府报告外,须及时报省教育厅救灾办(联系人:汪庆忠,联系电话:0551-2831884)。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篇2]

各中国小:

2012年汛期即将到来,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东安办发[2012]18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东汛旱字[2012]1号)要求,为确保汛期期间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学校要根据汛期安全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好汛期安全教育活动。要着重开展地震、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知识教育,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暴-力侵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加强手足口病等疾病预防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加强与家长沟通,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汛期安全教育工作。

二、切实加强日常活动管理。学校要结合汛期特点,严明纪律,制定严密的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学生日常活动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学生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管理。教育学生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教育学生发现同学溺水时,要呼叫成年人开展救助,防止因盲目施救而造成

更大损失。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

三、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学校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范车辆运营秩序。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不合格和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同时,要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勘察力度,发现不良地质的路段要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加防范,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四、切实加强校舍的维护管理。学校要在汛期前对校舍设施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排查。对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设施,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用,尽快拆除。属于B、C级的危房要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坚决杜绝因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学校要根据今年汛期特点和天气变化,及时修订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演练,做好防御灾害性天气和自然灾害的准备工作。遇到高危天气和突发灾害时,要果断处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师生转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六、切实做好防雷电灾害工作。学校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公寓楼等建筑物的避雷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规定和技术要求,及时装备避雷设施,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是建设“平安

东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着社会稳定的大局。学校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根据汛期事故多发、危害性大的特点,结合本地学校实际,加强对事故易发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安全科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