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本合同标段的安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监控工作;
2、在总监领导下,组织编写安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面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3、组织审核承包人的安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体系。
4、组织核对设计图纸,对设计图中安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内容提出修正、优化建议。
5、组织审核施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并报总监审批。
6、收集有关安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相关资料,编写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报业主备案。
9、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8、组织检查承包人安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情况,对承包人违规施工,存在安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隐患的行为,下发整改通知。对于情节严重者,报请总监并由总监下发停工指令。
9、负责对安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问题的处理。
10、组织现场检查各工点(尤其是重点工点)的安全、环保、水保、文保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者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
11、建立安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监理台帐。
12、指导并监督各监理组安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