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北京社保最低基数:2834
2016年度北京社保基数上限:21258
2016年度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档次划分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086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125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96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52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34元。
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016年度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金额
关于统一北京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