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环境监测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生产活动的进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三)工作原则
以学校行政一班人为主体成立指挥中心,以教务处、总务处负责人为主体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把保障学校师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环境突发污染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以及财产损失。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校园周边环境突发污染。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学校成立抗污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报 警:110、120
总 指 挥:xx
副 总 指挥:xx
通 讯 组:xx
安全保卫组:xx
人员疏散组:xx
后 勤 组:xx
运 输 组:xx
救 援 组:xx
医 疗 组:xx
依据污染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由总指挥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学校人员支援重灾学校,可调用物资,学校必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职责
(1)普及环境污染源的基本知识和避险知识。
(2)开展污染救灾宣传工作,提升广大师生救灾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预防预警机制
学校周边环境突发污染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处理本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周边环境突发重大污染事件的具体工作。校长室负责抢救资金的筹集,救助装备的准备工作,总务处负责做好处理污染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教务处、德育处协助卫生室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各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1.校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环境突发污染及污染源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务处、德育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污染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对防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灾害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升广大师生防灾救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四、应急响应
(一)正常抗灾救灾工作
在每年春季开学初制定校园周边环境突发污染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污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环境污染的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污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灾应急行动
接到上级突发污染、临灾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灾预报期,布置防污工作,全体教职工应处于临灾应急状态,做好准备工作。学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污染事件的情况和实情,提出救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障。
进入抗污应急状态后,抗灾救灾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依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关信息。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污救灾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维护、使用制度;对本单位及系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等次生灾害爆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安装各种隔断、切断、自动保护装置。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认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学校要对本单位疏散的路线和临时避难场所进行规划。
六、应急终止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围内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环境污染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事故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污染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防止灾后滋生其他灾害、二次污染。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污染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执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七、附则
校园周边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学校抗污救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引导企业实施污染控制和环保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公开承诺的形式,向全社会承诺信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从而达到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全县所有涉水、声、气及固废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环境保护诚信企业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信管理的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公开、反馈和监督过程坚持制度化和规范化。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周期为1年,按照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行为诚信状况,认定结果分“好”、“一般”和“差”(环保黑名单)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和黑牌标示。
第五条各企业必须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承诺,并主动接受环境保护诚信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认定指标体系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企业污染控制情况、公众监督管理情况三项,共11个指标,具体如下:
(一)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1.依法取得环保部门行政许可;
2.不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依法缴纳排污费。
3.没有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除外);
4.无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行为。
5.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二)企业污染控制情况
6.水、气、声、固废等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7.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8.建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通过ISO14001认证或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9.危化企业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三)公众监督情况
10.没有被查实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
11.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
第七条诚信企业认定基本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及时整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定后填写《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报环保局(《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可在县环保局网站上下载。
(二)部门审查。环保局会同发经委、安监局等部门根据企业自评情况,通过听取企业介绍、查阅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审查,认定等级。
(三)公布。环保局根据考核情况,将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第三章“黑名单”制度
第八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认定为环境保护诚信等级为差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环保局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企业必须限期进行治理,并不得申报各类政府性奖励。
第九条企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一)水、气、声、固废等各种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全年环保部门监督监测各类污染物超标频率高于30%或单项污染因子平均监测值超标倍数高于50%),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影响;
(二)不能满足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未达到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规范的条款项累计2项及以上);
(三)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群众投诉或环境污染纠纷较为频繁,或者发生过B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四)危化企业未制订、落实应急预案,且有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第十条“黑名单”确定的基本程序:
(一)信息采集和告知。通过事故调查、日常检查、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等途径,采集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并告知当事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二)审查确定和公布。对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由县环保局按照上述第九条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三)信息更新。列入环境诚信管理“黑名单”的企业,治理完成后,由企业提出申请,县环保局牵头对其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整改到位的,经讨论审定,解除“黑名单”,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十一条县环保局于次年1月份将认定结果在县环保局网站和公众媒体上公开并通报给县发经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供电局、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安监局、总工会、科技局、文明办、公安局(消防大队)、银监办等相关部门。企业诚信等级发生变更或“黑名单”解除时,县环保局亦将情况告知上述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根据企业等级情况应当采取以下奖惩措施:
(一)县环保局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其新、扩、改建项目申请不予行政许可。
2.被认定为绿牌的企业,优先给予环保项目补助资金。
(二)县发经委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2.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有序用电管理时实行限额使用,黑牌企业按同类企业计划用电额度核减40%。
3.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已获得“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实行撤销处理。
(三)县财政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资格。
(四)县供电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制定有序用电方案时,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对该等级企业实行用电压缩。
(五)县工商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中国驰名商标、省知名商号和省、市著名商标申报;不得申报参评当年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活动;暂缓审核企业年检和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六)县质监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各级名牌产品、各级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良好行为(A级)企业申报。
(七)县人民银行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银行停止新增贷款发放。
(八)县总工会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不得参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劳模等先进称号。
(九)县科技局
被认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当年科技项目评优评先申报资格;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十)县文明办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
(十一)县安监局
加大对黑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1、为提高全镇环境保护应急响应能力,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准确地掌握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策及时采取必要和恰当的相应行动。
2、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和《射洪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相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四) 应急任务
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承担的应急任务是;
1、制定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2、负责一般环境保护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3、协助县局做好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环境保护的处理工作。
4、负责协调一般环境保护应急监测工作。
5、接收本镇环境保护责任单位有关信息的报告,协调开展环境保护应急监测和应急行动。
6、监督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
7、及时向镇政府和县环保部门报告镇内发生的环境保护。
二、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 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
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由镇环境保护应急小组、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应急预测组组成。在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平时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快速而恰当地进行响应。
(二)镇环境保护应急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1、人员组成
组 长:兰明哲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梁 勋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龚 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杨守仁 镇财政所长
尹保权 镇党政办主任、文化站站长
谢德雄 镇派出所所长
胥丽莉 镇治理办主任
杜 李 镇综治办、信访办副主任
蒲得长 镇农业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胥丽莉同志兼任。
2、主要职责
(1)审批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2)决定镇环境保护应急的启动和终止。
(3)指挥和协调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中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行动。
(4)组织对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置措施的监督和管理。
(5)审定向镇政府和县环保局提交的环境保护报告。
(6)负责发布环境保护的信息
(三)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
2、负责镇环境保护应急准备日常工作,监督监察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3、接受县环保和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应急指示和指令,受理来自镇内环境保护的报告,并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县环保局。
4、具体指挥和综合协调镇各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单位的启动和行动配合。
5、负责与有关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
6、起草向镇政府和县环保局提交的事故报告。
7、组织开展对环境保护单位采取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的跟踪、监督。必要时,经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
8、批准后,采取干预行动。
9、组织起草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三、环境保护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重大环境事故(II级)、较大环境事故(III级)和一般环境事故(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故,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故(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10人以上的、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较大环境事故(I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一般环境事故(IV)。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下死亡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镇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应急行动
(一)准备
镇环境保护日常准备工作由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负责。镇应急值班机构即为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值班机构,负责接收环境保护的报告,并及时通知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时,环境保护应急工作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二)启动
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应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污染环境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由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组织实施,重大环境保护、较大环境突发事故由省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全面负责。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市环保局和县环保局全面负责。
(三)联络与信息交换
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按照相关实施程序负责与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镇政府、县环保局、其它部门和单位及环境保护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环境保护单位应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向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事故报告。 应急期间联络原则是:
1、各岗位任务明确、尽职尽责,联络渠道明确、固定,即时畅通。
2、联络用语规范,严格执行记录制度,
3、对外渠道和口径统一。
(四)指挥和协调
环境保护应急响应时,在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负责指挥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的应急行动,综合协调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的接口和行动,主要内容有: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协调有关专家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理论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镇政府、县环保局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五)应急监测
镇环保部门配合县环保局负责协调组织环境保护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范围、种类、强度,提供防护措施,为环境保护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必要时请求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市环保局提供环境污染地方应急监测技术支援。
(六)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污染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负责现场公众的安全防护工作,根据事故特点开展相关工作,
1.根据污染事故的性质与特点,向本级政府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公众疏散的方式,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协助有关部门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五、应急终止和恢复
(一)应急终止条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既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二)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应急终止后,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还应执行下列行动:
1.评价所有的应急工作日记、记录、书面信息等。
2.评价造成应急状态的事故,指导有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出现。
3.评价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一切行动。
4.根据实践经验,及时对应急预案及相关实施程序进行修订。
5.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事故,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要组织有计划的配合好县环保局环境污染监测,管理必要的区域去污计划和因事故及去污产生的污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计划并监督实施,
6.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的具体意见;追究刑事责任,提交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三)总结报告
应急终止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在二周内向镇政府和县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
六、 应急保障
根据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需求,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镇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确保日常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期间的资金需求。
七、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批准,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组织修订工作并报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实施程序由镇环境保护应公室负责修订并发布实施。
为确保商品混凝土的拌和质量和施工生产的有序进行,若遇暴雨、意外停水、停电或机械设备故障等突发性情况时,为能使商品混凝土正常供应、商砼站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拌和站应急预案。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方案 。
人员组成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站长
副组长:总调度
组 员:商砼站所有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由调度室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应急方案工作指挥。
一、正常生产时突然下暴雨时,启动暴雨应急预案
①当班调度就暴雨情况及时与工地现场沟通协商做好现场的处理工作,并巡视料仓和料斗的彩钢瓦是否完好,各处是否有漏水飘雨情况;
②当班质检注意观察每盘商品混凝土出机的坍落度、和易性等情况,在排队等候接灰的商品混凝土罐车到出料口后接灰前再次放水,并检查运料车辆的料斗及时装好防雨布;
③试验员应及时复测粗、细骨料的含水量,并根据含水量的变化及时调整配合比;
④搅拌司机注意在监控器上观察地料仓是否有漏雨水,上料过程中斜皮带上砂石 郑州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3#楼料的变化,出机砼坍落度的变化情况;
⑤安全员及时检查拌和站的防雷设备是否完好;
⑥站长及时巡视整个拌合站并检查机械的运转情况,各负其责,坚守工作岗位;
⑦总调度就站内外情况与工地现场负责人及时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连续阴雨天,启动阴雨天应急预案
①站长巡视整个拌合站,各岗位人员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商砼站正常生产运转;
②地磅房收料员保证进料和运料车辆在进场之前对车辆进行清洗,以防带入泥土等污染物;
③实验员随时抽检粗、细骨料的含水量,并及时调整好配合比,确保砼的拌和质量。
④当班质检注意观察每盘商品混凝土出机的坍落度、和易性等,如有必要,检查每一次罐内混过凝土情况;
⑤搅拌司机注意巡视地料仓是否有漏积水,上料过程中斜皮带上砂石料的变化,出机砼坍落度的变化情况;
三、正常生产突发停水时,启动停水应急预案
(1)两台生产线配有一个可储水70t的地下储水箱,以及一个可储水200t的备用蓄水箱。在生产之前商砼站的储水箱以及备用蓄水箱都受自动控制系统的控制,水箱为蓄满状态;同时在两水箱被抽水时或额定蓄水量水位有变化时,控制系统开始工作,不间断蓄水,直至水箱内为蓄满状态。
(2)商品混凝土每方用水量为140kg左右,两条生产线同时运转,正常生产量约为126m3/h,一小时用水量约为17、6t。施工时如突然发生停水故障,拌和站水池里的储水及备用蓄水箱的储水约能满足生产1900 m3商品混凝土,可保证一天正常的生产及抢修排除停水故障所需时间。
四、正常生产突发停电时,启动备用电源应急预案
(1)正常生产时如突然停电,相关当班负责人要立即与生产调度或现场值班电工联系,值班电工要尽快赶到变配电房查明停电原因(同时机电班要安排发电机司机到位,做好发电前的准备),分清是外部电网停电,还是配电设施发生故障,如是外部停电,则由生产调度安排在15分钟内启用备用电源。
(2)站内备用电源为2台装机功率为200KW的柴油发电机,在停电时为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启动供电,为保证生产对办公生活区一般不实行临时供电。
(3)在启用备用电源前,电工要先切断配电总柜内的隔离总开关,发电机司机要再次检查发电机组各部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按发电机操作规程正常启动,此时由发电机司机和电工查看各部参数正常后,并具备送电条件时,由电工进行倒闸操作,把电送出去。
(4)为保证备用电源随时正常可靠运行,设备部制定了相关备用电源管理制度,对发电机组实行严格的定机定人管理制度,并要求保管司机每周进行一次走合保养,随时了解发电机工况,如有异常现象及时排除,决不带病运行;另每天灌注桥梁前保管司机要提前1小时启动发电机运行15分钟,确认发电机是否正常。
(5)机电班每月针对发电机组、砼商砼站的维护修理情况,每季要做好各类配件购置计划,保证易损件的贮备工作。
五、生产关键设备突发故障时启动备用设备应急预案
(1)在拌和站进行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关键设备主要指为商品混凝土强制式拌合机。其他机械设备有大量的备用储备,并易于修复。
(2)配置有生产线两套,进行商品混凝土灌注时启动一套,其中一套可为备用,当生产过程中出现意外机械故障时启动备用设备。
(3)平时做好关键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设备部每月针对设备的维护修理情况,每月要做好各类配件购置计划,保证易损件的贮备工作,当设备因故障停机必须及时进行修复。
六、突发火灾启动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前期处置: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领导小组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
(2)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七、商砼站扬尘、外加剂泄露应急预案
1、在商砼站的生产中如发现扬尘相对正常生产中有异常增加。应立即检查是否有除尘设备损坏或者是封装部分破损泄露,及时进行处理。如粉尘量大可采用喷雾降尘措施。
2、外加剂因老化而造成泄漏后,应该及时将外加剂进行更换和堵塞泄露部位。泄露的外加剂用水稀释,导流至污水沉淀池。防止外加剂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甘肃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编制程序、内容及基本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甘肃省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环保部或省环保厅有行业指南的可参照执行。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环境保护目标:企事业单位周边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重大危险源:长期或短期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
环境危险源:在企事业单位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污染源,包括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的危险物质以及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备和装置等。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危险物质:指能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等危险的一种物质或者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环境污染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和环境安全构成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分类:指根据环境污染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
分级:指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应急准备: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恢复:指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4、应急预案编制程序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成立以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预案编制工作组,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别和应急职责,结合企事业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抽调预案编制人员。预案编制人员应来自企事业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包括应急指挥、环境风险评估、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环保、组织管理、监测、消防、工程抢险、医疗急救、防化等各方面的专业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外部专家。预案编制工作组应进行职责分工,制定预案编制任务和工作计划。
企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经省环保厅认定的咨询机构编制预案。
应对企事业单位基本概况、环境危险源、企事业单位周边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说明。
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企事业单位名称、详细地址。
企事业单位经济性质、隶属关系、从业人数。企事业单位的地理位置(经纬度)。
企事业单位环境危险源基本情况调查
企事业单位的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体的名称及日产量,原材料、燃料名称及日消耗量、物料最大贮存量和加工量,列出涉及的危险物质名称及数量等。
调查企事业单位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装置,危险物质储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收集企事业单位平面布置图,雨水、清净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应急设施(备)平面布置图、企事业单位消防设施配置图。
调查企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名称及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量及处理后废物产生量,污染治理工艺流程、设备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等。
调查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转移、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危险废物处理的设计规范和防范环境风险情况。
调查企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及危险废物的运输(输送)单位、运输方式、日运量、运地、运输路线、“跑、冒、滴、漏”的防护措施等。
企事业单位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调查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气候(气象)特征,如风向、风速、降雨量、暴雨期、地质灾害等。
企事业单位所在区域地形地貌及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河流的岸边)。
企事业单位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图,图中包括以下内容:(1)年风向玫瑰图;
(2)物料运输(进厂和出厂)依托的公路、铁路、水域,以及管道;
(3)受纳本企事业单位废水(包括污水处理厂出水、直排清净下水和雨水)的水域,废水排放路径及排污口位置,企事业单位厂区外固体废物处置场;
(4)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疏散路线、周边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分布、社区重要基础设施等;
(5)区域内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范围按HJ/T169确定)。企事业单位废水(包括污水处理厂出水、直排清净下水和雨水)排放去向(水域名称),废水输送方式,排污口位置,水域功能类别。企事业单位排污口下游的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及地下水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名称,保护级别,与企事业单位排污口的距离。
区域内各环境保护目标名称及与企事业单位边界的方位和距离,人口集中居住区人口数量、学校的相对位置和学生人数、医院的相对位置及联系方式。
企事业单位相关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受纳水体(包括支流和干流)情况及执行的环境标准,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及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的环境标准。
企事业单位下游供水设施服务区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联系方式;取水口名称、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经纬度)等,服务范围内灌溉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情况。
企事业单位下游地下水打井取水情况。周边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企事业单位周边区域道路情况及交通干线流量等。企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和危险废物运输(输送)路线中的环境保护目标说明。
同一流域或区域产生同类污染物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名录及排污状况。
环境风险与应急能力评估
明确企事业单位存在的危险源、环境风险评价结果,以及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后果和波及范围。
对企事业单位存在的环境污染事件风险进行全面、系统、重点的识别。
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危险源,应分析其要害部位以及重大环境危险源等的风险影响范围及程度,作为事件分级的主要依据。
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程度,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资源、处置能力以及员工的综合应急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估,找出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并在应急保障中采取适当的强化保障措施。
预案编制
在以上调查分析结果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和影响范围编制预案。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周边部门单位的预案相衔接。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需要编写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企事业单位,预案内容根据《办法》要求有所侧重。企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一致。
预案的评估、发布与更新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由企事业单位组织评估小组对预案进行评估。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等。预案经评估、修改完善后,由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发布。
企事业单位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人员和装置发生重大变动、或在执行和演练中发现重大缺陷时,由本单位及时组织修订。
预案的实施
预案签署发布后,企事业单位应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工作及设施的建设,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实现预案持续改进。
预案的备案
企事业单位编制的预案应当在签署实施后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预案报省环保厅备案,其余根据市(州)保护局规定的权限备案。
5、预案的主要内容总则编制目的
1明确预案编制的目的,要达到的目标和作用等。
2编制依据
明确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3工作原则
明确应急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适用范围明确预案的适用对象和范围。
5事件分级
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要紧密结合企事业单位的类型、规模、环境危险源、组织机构等实际情况,并注明与国家分级标准之间的对应关系。
应急预案体系
明确预案与企事业单位内部其他预案(如安全、消防、防化、卫生、地质灾害等)和相关联企事业单位预案之间的关系(附关系图)。需要编写综合预案的企事业单位,应说明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的关系。
基本情况单位概况
明确企事业单位名称、隶属关系、法人、代码、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正常上班人数、往来人数等。
工艺简介
明确企事业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原料、燃料、主副产品及中间产品产生量、消耗量、最大贮存量和加工量等(属于国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要注明)。
明确物料运输情况(进厂和出厂),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要明确运输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并附资质和协议(注明事故责任主体)等资料。
污染物排放
明确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类型、位置、浓度、数量、排放路径、排污口及污染物治理措施的效果等。
污染治理设施依托外单位的,要明确治理单位的名称、地址、处置能力、联系方式,并附资质和协议等资料。
环境概况明确与企事业单位紧密相关的周围环境概况,包括地理位置、厂址特殊状况(如坡地、江河沟渠、高压输电线路、输油输气管道、隧道涵洞等)、道路、疏散路线、避难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废水受纳水域等,并附图说明。
明确企事业单位所在地气候(气象)特征,如主导风向、风频、风速、暴雨期、降雨量、地质灾害等。
环境保护目标
明确企事业单位周边区域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名称、保护级别、规模、人数、联系方式、与企事业单位的距离、方位等相关资料(保护目标在卫生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以内的要注明),并在地理位置图上标出。
明确企事业单位排污口下游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水环境保护目标名称、保护级别、与排污口的距离等资料,明确供水单位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联系方式,取水口(地表水及地下水取水口)名称、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等资料,并在地理位置图上标出。
明确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运输(输送)路线,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质量标准
明确区域执行的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危险源识别
明确企事业单位存在的所有环境危险源,并逐一进行分析识别(属于重大危险源的要注明),预测可能产生的影响范围和后果。
危险物质识别
明确所有的危险物质,要与环境危险源对应。明确来源、去向、贮存和运输方式、基本性质、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应急处置措施、相关标准等内容。涉及多种成分的物质(如污水、固废、尾矿等),要对成分进行分析说明。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明确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处置等情况。依托外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要明确危险废物运输和处置单位名称、地址、与本单位的关系、联系方式、运输方式、处置能力、处置场所的位置,并附资质和协议(注明事故责任主体)等资料。
环境应急能力评估
明确不同环境危险源的应急能力评估结论,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要求,要与识别到的环境危险源逐一对应。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风险防范设施及运行状态、物资、制度、技术、队伍等。
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组织机构
明确应急组织机构的构成,以结构图的形式表述组织机构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并明确各部分的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应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报警、响应、救援、结束、善后处置等各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要体现应急联动机制要求。
职责
明确组织机构中各组成部分、各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预防与预警预防措施
明确对环境危险源的预防措施,包括危险源的监控和监测、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记录(设计隐患排查登记表)、发现问题的整改等内容,要有具体的实施主体。
预警措施明确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类预警信息的获取途径(包括报警、监测、信息收集等)。
针对不同级别的事件,分别明确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进入预警状态后各部门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预警级别的调整和解除程序等内容(注明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信息的内容)。
应急响应分级响应
明确不同级别事件的启动条件、启动部门、启动程序、启动后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并附应急响应流程图。明确哪些状态下应该报告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并请求救援,明确请求救援的部门与方式。
信息报告
明确企事业单位内部信息报告的方式和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明确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信息的方式和时限。附信息报告流程图。
信息通报
明确不同类型事件发生后的通报范围和方式等。应急准备
明确应急行动开展之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下达启动预案命令、应急人员集结、应急物资调运、召开应急会议等内容,要有具体的操作步骤。
应急监测
明确不同环境危险源发生事故后的应急监测方案,包括监测机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方法和标准等内容。
现场处置
明确不同环境危险源发生事故后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要与识别到的环境危险源逐一对应,且职责明确、可操作性强。受伤人员救治
明确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伤亡人员的救治措施,包括附近疾病控制与医疗救治机构的设置和处理能力、联系方式、伤员急救常识等内容。
安全防护
明确应急人员、受灾群众在事故发生和处置过程中应采取的具体防护措施。
信息发布
明确企事业单位内部信息发布的程序。明确企事业单位如何配合政府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应急终止
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后期处置调查与评估
明确事件发生后原因调查、经济损失评估、处置过程评估、当前与长期环境影响评估等工作的实施主体和步骤。
善后处置
明确受灾人员的安置及损失赔偿方案。恢复重建
明确开展环保装置恢复优化与环境恢复、重建等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保险
明确对环境应急人员和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办理的险种。应急保障
明确企事业单位或协议联动单位现有的应急保障能力,要真实反映现状,并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需要加强的内容。应急保障内容主要包括:队伍、经费、物资和装备、通信与信息、制度、技术、交通运输、治安、医疗卫生、后勤、外部救援等。
监督管理宣传和培训
明确企事业单位内部环境应急培训的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相关方,应明确宣传、告知等工作。
预案演练
明确应急演练的计划、方式、范围、目的、频次等内容。预案修订
明确预案变更、修订的基本要求、时限和方式等内容。预案备案
明确预案备案的方式、审核要求、备案时间、报备部门等内容。责任与奖惩
明确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附则
预案签署与解释明确预案签署人和解释部门。修订情况
明确预案的修订情况(若为第一次制定预案可不写)。实施日期明确预案的实施时间。
附件
1.环境风险评估、环评批复或环保竣工验收批复文件;
2.经验总结(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全国同类型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和处置经验);
3.总平面布置、环境危险源分布、应急设施分布图;
4.地理位置图,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5.危险物质运输(输送)路线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6.所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或规划图;
7.雨水、清净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注明排污口),水环境应急设施切换系统图;
8.本单位及周边区域人员疏散撤离路线;
9.生产工艺流程图;
10.应急物资储备与分布清单;
11.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物登记文件;
12.环境应急监测网络、应急监测点位分布图;
1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初报表;
14.外部联系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救援单位、专家、环境保护目标等)通讯录;
15.内部应急人员通讯录;
16.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登记表;
17.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表;
18.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
19.信息报告流程图(有联系电话);
20.其它。
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本石场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为事故紧急情况提供救援指引,确保矿山采石场能具备快速反应和处理事故的能力,以及抵御事故或控制灾害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危害后果,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等条款,以及《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1、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常备不懈。
2、石场应急救援行动,坚持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
3、石场应急救援指挥长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石场境内发生的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应急救援队成员及本石场内的其他有关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统一应急指挥调度。
4、奖励在石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有功的个人。
5、矿山应急救援预案适时持续改进。
二、应急策划
1、石场重大危险分析
(1)本石场属于小型露天矿山,始建于20xx年,属个体企业,法人代表为牙美稳,现有职工5人,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特种作业人员2人。石场有破碎机一套、空压机一台、凿岩机二台等生产相关设备,目前采用高阶段小分层的安全小平台自上而下开采。
(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后果。矿山企业属于国家法定要求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高危险行业,在生产经营中稍有疏忽,就容易出现不安全因素,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本石场的重大危险因素主要有下列五类:
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重大危险。这一类危险因素有采场负责人员指挥工人在不安全作业条件下作业、工人如果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作业、暴破工和其他工未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等,可能发生事故,造成人员的伤亡,危险可能性会最高。
②开采过程中造成的松石、浮石、危石造成的重大危险。这类危险因素,可能会导致发生坍塌、石块滚滑落或作业人员排险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危险可能性高。
③未严格按照批准的开采设计方案开采,造成超高、超角度开采的重大危险。这类危险因素,可能导致会发生高处的石块滚滑落或作业人员高处坠落造成人员伤亡,危险可能性高。
④山体大面积滑坡、山体开裂等重大危险。这类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会造成重大人员伤和企业财产损失,但因本石场石矿脉岩石稳固性基本良好,所以危险的可能性中等。
⑤石场外人员擅自闯入、机械设备等意外因素。这类危险因素有石场外人员无视石场的警戒警示擅自闯入爆破警戒区或其它作业区、机械设备故障、机械伤害等意外因素,可能会造成意外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危险的可能性中。
就事故的性质来说,主要有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事故三类。上述六类危险因素,都有可能会导致石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严重后果。本石场的事故预防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即针对上述六类危险因素和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性质及其影响范围、后果严重程度、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大小等,采取全方位的对策措施。石场所有人员必须对上述六类危险因素及其可能导致事故的危害性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常备不懈,警钟常鸣,努力做到防范事故于未然,做好应急救援的充分准备。
2、应急资源
本石场的应急资源主要有:
①石场应急救援小组6人;
②较完善的通讯设施;
③较好的石场交通路况和较频繁的石场运石车辆。
石场外的可用应急资源主要有:
①长江镇人民政府;
②120、东兰县医院、县妇幼保健等医院、长江卫生院;
③东兰武警消防大队;
④石场附近交通主干道的过往车辆和人员。
3、应急预案编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依据
本石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依据有:《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三、应急准备
石场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及其它严重后果。因此,本石场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重要人员及联络召集方法、医疗救治组织、报告与求助等具体事项,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开展高效有序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危害后果。
1、成立石场事故应急救援队(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队的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订本石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2)组织制定石场事故预防措施,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出救援指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4)迅速抢救伤员和财产,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5)负责石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机构的运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必要时迅速实施场外应急力量、救援装备器材、物品等的迅速调度和增援,保证应急救援行动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6)迅速向上级和有关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7)处理好灾后事宜,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8)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总结事故教训。
2、石场其他人员的应急救援职责:
(1)石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其他知情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石场负责人。
(2)石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石场所有人员必须放下其它一切无关工作,服从石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全力以赴投入到石场应急抢救工作之中。
3、有关规定
(1)石场根据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每年适时调整应急救援队(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落实。
(2)石场每年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以保证石场人员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石场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教育培训,严格遵守石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石场每年组织1-2次应急救援演习活动,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指挥水平和石场应急救援能力,石场人员必须参加演习活动。
(4)石场每月组织一次对本场五类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5)石场每年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表彰先进,找出问题,吸取教训,改进提高。
四、应急响应
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
1、石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其他知情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石场负责人或石场应急救援负责 人。
2、负责人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的重要信息,对事故进行初始评估,判断事故的性质和规模,确认紧急状态,立即通知全石场人员,宣布启动石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决策,建立现场工作区域,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和应急行动的优先原则,指挥和协调现场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地调配和使用应急资源。
(1)石场停止所有生产作业,进入应急备战状态,交通工具、应急物资进入备用状态,参与应急救援行动人员和矿山的通讯工具保持开机、畅通,应急小组成员及全矿所有人员全力投入应急抢救工作。设立现场指挥部,石场应急救援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同时电话联系医疗机构,尽快把伤员送往就近、可行的医院救治,并准备好随时合理地转送医院治疗。
(3)立既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4)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评估,判断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危害程度,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抢救石场财产。
4、迅速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当事故危害超出本石场的应急能力时及时求助。
5、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应急救援负责人及时决定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发生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安全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
6、保持与医院、上级政府、部门、各应急救援组织和外部救援机构等之间的联系,保持通讯畅通。
7、保护好事故现场,必要时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协助发出警报、现场紧急疏散、人员清点、传达紧急信息、事故调查等。
8、准备好配合医院救治伤员所需的人、财、物等有关事宜,并准备好随时合理地转送医院治疗。及时与伤亡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接待、安抚受害人员家属工作。
9、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等情况,由事故救援指挥中心及时向公众进行准确统一发布,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传言。
10、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等级、现场安全监测等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明确应急人员进出现场和紧急撤离的条件和程序,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五、现场恢复
现场清理、交接、人员清点后,应急救援指挥宣布警戒解除和人员撤离,规定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安排对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及事故调查处理与后果评价等事宜。
六、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石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石场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事故应急救援队(领导小组)及有关人员制定、修改、更新,报宝塔乡备案后,由石场发布执行。石场根据实际适时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持续更新、补充、改进、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