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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生方案合集九篇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1.68W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招生方案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招生方案合集九篇

招生方案 篇1

一:招生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杨浦区教育局有关20xx年民办国中招生工作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招生,规范操作,对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根据综合素养情况,择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

具有杨浦区户籍和学籍的国小毕业生,家庭经济情况良好,能够承受民办学校所需费用者。

三:招生规模

在杨浦区招收国中预备班3个。

四:招生程序

1、在《杨浦教育》网站上报名,网址为xxxxxxxxxxxx,时间为5月1日8:00——5月10日22:00。

2、学校将于5月11日(8:00——16:30)在学校向报名学生发放《民办国中招生面谈通知书》。

3、学校将对全部报名学生进行面谈,面谈时须携带学校发放的《民办国中招生面谈通知书》,并携带好户口本或居住证和四、五年级《学生成长手册》。

4、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学校将于5月14日(周六)和5月15日(周日)在学校统一进行面谈,请学生按照面谈通知书上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来校参加面谈。

5、录取程序如下:

(1)学校组成国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管理面谈和录取工作,面谈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素养情况,择优录取。

(2)录取结果在五月二十日前电话通知学生家长,同时收取《杨浦区20xx年杨浦区国中新生入学告知书》。

(3)录取结果在五月二十日前上报教育局。

(4)学生一经被我校录取,对口公办国中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报名和面谈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5月1日至5月10日

报名方式:在“杨浦教育”网站报名

面谈时间:5月14日、5月15日(8:00——16∶00)

面谈地点:上海控江中学附属民办学校(怀德路1000号,近长阳路)

学校电话:xxxxxxxxxxx转1307

学校网址:xxxxxxxxxxxx

六:报到时间

7月15日前,以学校通知为准。

七:收费标准

20xx年每生5600元/学期,20xx学年国中预备年级每生6500元/学期,学校将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执行相关收费标准。

八:学校特色课程和内容

上海控江中学附属民办学校依托上海市控江中学,秉承控江中学“自主学习,创新发展”的办学理念,课程灵活,选择多元,设有“元善英语基地”和“许敏数学基地”,致力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充分激发学习兴趣,注重开发学习能力,培养勤思善问的思维品质,突出学法指导,强调夯实基础,拓宽视野,因材施教,张扬个性,使学生实现国中与高中乃至大学等不同阶段学习的自然有机衔接。在办学的过程中,传承“玩在控江”的文化传统,进行了“轻负担,高质量”的教学改革的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以华师大为依托的“幸福课堂”的科研项目,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让孩子在控江的怀抱里快乐地成长”的办学目标,正在逐渐变成现实。

招生方案 篇2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国小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少年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自有住屋居住的,(有多处住屋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所租的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屋(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屋的,以现居住地为准,提供网格登记、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二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国小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国小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国中学位者提供)。

(2)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国小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海口市国小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国中学位者提供)。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国小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及入学新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与暂住证连续累计,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⑥海口市国小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国中学位者提供)。

(4)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②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③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担非本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父母未在本市居住的提供);

④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⑤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⑥海口市国小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国中学位者提供)。

4.时间及工作安排

城区学校新生实行网上入学登记。

(1)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7月29日-8月6日。

新生上网登记各项入学信息。

(2)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8月5日-8月13日。

所需提交材料见第二条“招生办法”第(一)“城区学校”第3小点“入学登记所需材料”。纸质材料齐全,符合在该片区学校安排入学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不符合在我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材料退回,建议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3)实地核查。8月12日-8月20日。

由片区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片区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新生名单,接受监督。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并按管理权限报招生办备案。

(4)复核确认。8月21日-8月23日。

市(区)招生办对已在片区内录取的新生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新生名单,同意建立学籍。

(5)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31日。

5.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申请入学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3)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4)商城、商场、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能做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5)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6)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两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6.不符合入读我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二)乡镇学校

1.乡镇国小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国小一年级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镇政府要落实责任,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严格控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严格控制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向城区学校无序流动。

2.乡镇国小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制度,由镇政府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国小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各镇要做好毕业生入学跟踪登记工作。

3.登记、报名、注册时间:8月28日—31日。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国小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于9月14日前造册报市区招生办备案后,在“全国中国小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籍。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管理。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指导、统筹管理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教导主任、工会主席为成员,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必须保证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核录取,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三)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学生的入学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使教育政策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增强工作责任感,选派正派、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同志负责招生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对申请入学的学生情况,学校要进行摸底调查,认真核实,避免发生错漏和失误。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心服务学生和家长,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劝导工作。

(五)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完善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禁“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六)教育部门纪检组对各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招生方案 篇3

文学社系杭州市实验学校校内文学社团。经学校教导处于20xx年十月筹划,20xx年12月正式创办。其宗旨是沟通心灵,丰富生活,提高素质,促进成长。培养学生写作兴趣,发展学生语文特长,为开发学生文学潜能打下良好的基础。活动形式多样,活动内容丰富。组建**文学社是我校在素质教育大背景下的活动项目。其组社具体方案如下:

一、领导与师资力量。

(1)由教导处牵头,语文教研组专项分管。

(2)撰写组社计划、操作方案,落实有关师资。

(3)由中国小语文教师担任辅导员。

(4)聘请区语文教研员担任顾问。

二、招收对象:

招收各年级有一定写作兴趣特长的学生若干人。

三、组织活动

撰写并印发《**文学社组社简章》,宣传、发动学生进社。

1、通过张贴宣传资料,开宗明义,鼓励有兴趣、有特长的学生进社,并通过多种宣传方式,鼓励学生家长支持。

2、让学生、家长进一步明确**文学社的目的、性质、作用及活动初步安排。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社员活动。活动内容主要有:组织读书活动、写作活动、讨论交流活动、外出考察游览体验生活活动以及有关竞赛活动等。

4、制订近期阶段目标和长远规划。

为适应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充分发挥学生潜能,树起本校作文特色旗杆,经学校研究,语文教研组策划,拟组建本校校内文学社团。

一、名称:**文学社(暂名)

二、宗旨:沟通心灵,丰富生活,提高素质,促进成长

三、主管机构:本校语文教研组

四、刊物名称:(待定);拟每学期出两期。

五、招收对象:招收一至九年级学生若干名。

六、辅导老师与顾问:

由本校语文老师担任辅导员。聘请区语文教研员担任顾问。

七、活动形式:

采用集中与分散活动相结合、理论指导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写作上分积累(包括语言积累、生活积累等)、指导(阅读指导、观察指导、写作指导等)、操作(上网、练笔等)三大块。文学知识上分阅读(故事、寓言、童话、散文、小说、诗歌等)、积累(部分精读篇目摘录、部分泛读欣赏)、运用(有计划地训练实际运用)。

八、活动时间与经费:

平均每周活动不少于1课时。每学期外出活动若干次(参观、游览、调查)。每学期每生交纳30元活动费,用于订阅刊物、通讯等。外出活动,自愿参加并按活动的实际费用分担。

九、招生办法:

从全校各年级学生中选招若干名学生,根据报名情况,在学生自愿、家长支持的前提下,以公开、公平为原则,择优招收。

十、发展目标:

每年每位文学社社员阅读10本以上的文学作品;上网浏览不少于15小时;外出活动若干次;撰写作文若干篇,积累成语、短语、俗语、歇后语若干条;名句(警句)、优美句子若干个、古诗若干首;介绍作家与作品若干个,公开发表习作每人1篇以上。根据实际操作,一年后将作适当调整。三年后**文学社将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结集出版学生优秀作品集。

十一、文学社公约:

1、为文学社争光,以文学社为荣,在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勇争一流。

2、学好语文,主动参与课堂,认真完成作业,确保语文学习成绩在班级领先。

3、热爱生活,关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及时做好各种形式的记录。

4、热爱读书,多读各种类型的书刊,开拓眼界;特别要多读优秀的文学作品,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同时,做好摘抄。

5、勤于动笔,认真地完成习作任务,并坚持每周写周记,主动进行习作练习。

6、勇于竞争,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写作竞赛,主动向各种报刊投稿。

7、谦虚好问,主动向老师请教,争取得到老师,同学的帮助。

文学社入社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班级担任职务班主任姓名家庭情况家长姓名

父:

母:

1、说话能力(强、较强、一般);

2、课外阅读(喜欢、较喜欢、不喜欢);

3、写话、作文能力(强、较强、一般);

4、家里电脑(有、没()有);

5、已经阅读过哪些主要文学作品:

6、获奖或作品发表情况:(时间、作品名称、发奖者或刊物名称)

7、有什么兴趣、爱好、特长:申请我自愿参加学校文学社,并严格遵守文学社规章。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考核班主任

意见:签名:

语文组意见:签名:

文学社意见:签名:

招生方案 篇4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特色学校和科技示范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xx〕5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为保证我校中招体育特长生测试和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工作小组

组长:王俊成(校长)

副组长:张凤兰(书记兼德育副校长)、唐挈(教学副校长)

组员:耿晓东(学生处主任)

王竑(教学处副主任)

杨少卿(体育教研组组长)

张育英(体育教研组组长)

二、招生名额

根据招生计划,我校今年的体育特长生计划名额为6名,项目为田径。

三、招生条件

1、日常行为表现良好,能够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无违法和重大违纪行为。

2、学业成绩符合北京市国中毕业的要求。

3、运动成绩达到全国比赛前六名或北京市比赛前三名或区级比赛前两名或达到(接近)二级运动员水平。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我校采用网上报名。可从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北京八中体育特长生推荐表”,附带本人运动成绩证书、学业成绩证明(教学处提供的九年级第一学期区统考期末成绩并盖公章)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邮箱:XXXXXXXXXXXXXX。

文件名统一格式:***(项目)###(姓名)

例如:跳高李强

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21日。

报名咨询电话:xxxxxx

2、学校测试时间和地点:学校将电话通知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接到通知的考生20xx年3月27日到北京八中高中部进行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课摸底。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请再联系其他学校。

3、学校测试内容:

(1)文化课摸底:文化课综合测试

(2)体育专项测试包括:

基本素质测试项目:60米跑;纵跳;立定跳远;实心球背抛

专业项目测试:根据所报项目

五、安全预案

1、设立专门的符合标准的测试场地

2、测试人员组织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3、安排现场医务人员,对突发情况做出及时处理

六、工作程序

1)3月24日学校审核报名材料,研究确定参加文化课摸底测试、面试、专项测试的学生名单,并通知参加学校测试的学生家长。

2)3月27由北京八中高中部学生处和教学处统一组织学生进行文化课摸底测试、面试和专项测试。

3)根据文化课摸底测试、面试和专项测试的结果经校务会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4)4月14-15日组织推荐学生填写“体育特长生统一测试报名表”并报送区中招办。

5)根据北京市中招办统一测试结果,由学校确定招生体育特长生名单报送区中招办。

招生方案 篇5

一、报到时间

20xx年9月4 日至5 日,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请不要提前到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来校报到注册者,须向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请假。逾期贰周不来校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20xx年招生专业目录》(湘教发[20xx]10号文件)的高校学科专业分类,结合学院实际,我院20xx年秋季新生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如下(现正处于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准之中,以最终核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收费标准:

(1)本科层次:①财政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4个专业,学费标准均为3400元/每生每年;②金融学、会计学等2个专业(均为热门专业),学费标准均为4420元/每生每年。

(2)专科层次:①旅游英语、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文秘(涉外文秘)等4个专业,学费均为3200元/每生每年;②财务管理、法律事务(会计法律事务、经济法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项目管理、行政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电子商务等11个专业,学费均为3500元/每生每年;③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等6个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每生每年;④会计(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电算化、国际金融、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投资与理财等6个专业(均为热门专业),学费均为4550元/每生每年;⑤工程造价、计算机网络技术等2个专业,学费均为4600元/每生每年。

3、代收费收费标准:代收费合计为1190元/每生,具体明细如下:

(1)书籍课本费1000元(按学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2)军训服装费65元(一次性收取);(3)体检费45元(一次性收取);(4)20xx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保缴费40元/每生每年(按年代收);(5)新生录取费40元(按省教育厅规定一次性代收)。

说明:

1、新生报到时应缴学杂费为学费、住宿费、代收费三项之和(如:本科层次财政学专业拟住公寓制宿舍应缴学杂费合计为3400+1200+1190=5790元)。学生可通过学院学生收费查询系统查询应缴学杂费额,查询方法见上面住宿费收费标准说明。

2、为了保证学生学杂费携带安全并解决新生报到时排队缴费耽搁时间等问题,根据湖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对新生学杂费采用银行批扣的方式进行收缴,新生报到时,学院一律不再收取现金。为了确保银行批扣成功,请各位新生务必于9月2日前在当地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将你所应缴纳的学杂费足额存入我院免费为您办理的储蓄龙卡上(储蓄龙卡见录取通知书快递包内,如无储蓄龙卡请见通知书快递包内无卡原因说明。具体使用请详见建行全国龙卡(储蓄卡)使用须知),并请取得和保管好银行回单联,以便备查。学生报到注册后对银行批扣持有异议或有差错的由学院财务处负责咨询、查证并纠正。如学生未将学杂费及时存入或未足额存入学院发的储蓄龙卡上,将导致银行代扣学杂费不成功,出现此情况,学生可在报到时用各商业银行的银联卡到学校缴费点刷POS机缴费。

3、请学生妥善保管好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建行储蓄龙卡,此储蓄龙卡账号为学生在读书期间各学年度学杂费缴纳时银行批扣和学院通过银行代发给学生的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和补助金的唯一账号。学生可以将生活费等存入此储蓄龙卡保管,此储蓄龙卡可以在学院内设立的建设银行24小时自动柜员机上进行取现和转账。

三、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市(县、区)的招生部门领取大学联考纸质档案;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须转组织关系;每位同学各备一寸免冠近期照片10张,入学报到时统一交到所在班级辅导员处。

四、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同学,应在入学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1)填写好《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到所在地在乡镇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学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员构成的户籍证明;(3)家庭成员患重症的,应有县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病历及相关证明材料;(4)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5)家庭遭受灾害的,应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五、来校时所带皮箱,请按我院统一规格购置,以便于摆放整齐一致。注:最大尺寸:95cm (长) * 45cm (宽) * 35cm (高)

六、学院统一安排住宿,为便于统一管理,新生床上用品可到校后在学院集中报到处统一购买。新生床上用品标准配置:4斤重盖棉絮(一级棉)一床、4斤重垫棉絮(一级被)一床、被套一个、床单一条、枕套枕芯一套、蚊帐一床、凉席一床、珊瑚绒毛毯一条,合计价格人民币285元整。

七、为便于利用手机信息进行学生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学生日常活动有关信息),我们将与有关手机服务公司协商确定一家服务商负责承担此项服务工作,具体确定为哪一家服务商请于9月1日-9月4日之间咨询,电话073188811027;073188811856。

八、新生报到简易流程:系部报到(到学院报到点所属系辅导员处领取学费银行批扣财务收据、安排寝室等)——→财务处交纳相关费用/办理一卡通(餐卡)——→学生处(领取军训服、使用现金成套购买床上用品)。

九、我院位于长沙市河西望城坡(枫林二路139号),报到期间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火车站、汽车西站和南站设有迎新接待站,有车接新生到校。新生也可在火车站出口直接乘312路、在东塘广场乘314路、在汽车南站乘17路到汽车西站后乘坐往东方向的公共汽车两站即到湖南财专站下车。切记途中注意安全,不要将钱物交给不相识的人看管或托运,以免上当受骗。

招生方案 篇6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区国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国小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国小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国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中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本施教区内每一个国小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学。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杨建华 刘小平 王修明 姚爱萍范国文 严秋明

成 员:吴莉莉 向忠秋 汤传军 赵治清 殷晓安 马茂兵 刘震宝韩 英

下设办公室 主任:严秋明 副主任:吴莉莉

三、国中与时间安排

(一)

今年,我校七年级: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国小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国小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国小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国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本施教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我校施教区: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区内国小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国小毕业生要求回我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国小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我校就读的区内国小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国小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国小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验核报名。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办发〔20xx〕11号)文件要求进行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国小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报名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国小就读的,由所在国小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国小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5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国小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

6月26日验核龙川国小;

6月27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国小;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8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国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国小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子女的国小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 龙川国小

(2)7月2日 双语国小、建乐国小、实小、花园、镇中心、附小

(3)7月3日 、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国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国小毕业生;

(4)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

1、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2、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本施教区内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100%安排入学,100%享受免费入学的待遇,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会考升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严格控制班级数量和班额,禁止出现大班额现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屋;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材料)。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协调安排就读。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并实际居住,每套住屋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安排入学。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屋、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3、施教区学生录取结束后,如在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由学校报区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各招生学校学额余缺情况和生源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学校招生计划用完时,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先后次序是: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④学生具有江都区内户口、学生父母在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两批(施教区和补充批次)学生录取后如仍有空余学额,采取公开报名和随机派位(如电脑摇号等)的方式作补充录取。录取过程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扬发〔20xx〕25号)要求,按“信息公布、分类实施、备案管理、社会监督”的程序规范操作。

未参加补充录取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江都城区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安排学校,其他的由相关镇教办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4、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国小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由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国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学生按《江都城区国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国中学校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我校将按时做好国中新生证件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凡属城区回迁就读的我校施教区内的学生,一律到仙女镇教办室或中教科登记后凭打印的学位通知卡,复核后方可接受入学。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切实保障所有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xx年七年级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周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中教科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分班,分班时学校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

4、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提倡实行小班化教育,切实解决“大轨制”、“大班额”问题,按省规定班额(55人以内)招收国中一年级新生。严格转学审批,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严防因转学形成大班额现象,对于确实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依据省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转学审批程序。

5、招生完毕后,将招收的施教区内学生和非施教区学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七年级新生分班名单在校内公示并于一周后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七年级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会考开始,全市各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国中学校,江都中学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国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适应会考改革,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xx〕3号)要求,推进会考改革,调整体育会考内容,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完善国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xx年及以后招收的七年级新生会考时,将学生耐力跑列入体育会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按照《扬州市国中毕业升学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扬教发〔20xx〕88号)文件要求,对音乐、美术学科开展艺术素质过程评价和素养考试。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大力宣传今年国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学工作。重点对国小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升学指导,宣传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热点高中70%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国中学校政策,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让国小六年级家长知晓就近入学的意义,充分宣传指标生政策、均衡编班等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举措。

(三)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无条件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保证在校生全面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巩固率100%,顺利完成区教育局在每年度、会考毕业考试中控辍保学检查工作。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四)严格执行国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意见》(扬教发(〔20xx〕32号)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招生期间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国中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 “成蹊楼”四楼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国中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招生方案 篇7

根据"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为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促进我校艺术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20xx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

一、艺术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鸣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李述良、孟祥利、刘旭、张晓菲

2、工作小组

组长:孟祥利

成员:唐棣等七人

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

二、招收项目及名额

声乐: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国中毕业生。

2、热爱音乐,声乐达到较高水平,有较好的视唱和表演能力。

3、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国中毕业生,或具有参加其它音乐比赛的获奖证明。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申报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后,考生于20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国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4、:0411-86532258

四、考试办法及认定

1、评委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考试:

时间:考试时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音乐教室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当天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内容:形象仪表,自选声乐曲一首,自备伴奏(存储在优盘里),视唱五线谱或简谱(3个升降号以内)表演限时六分钟。

3、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分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专业水平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专家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予以确定。因生源数量及质量问题,学校实际录取人数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大连市第23中学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国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会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五、考试要求

1、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审验资格合格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2、按会考和大学联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4、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考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六、安全预案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

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七、特长生培养

1、要 求: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排练时间,必须参加学校文艺活动。

2、排 练:计划每周排练两次。排练地点在学校音乐教室。

3、师 资:负责人为我校音乐教师。

4、高 考:学校支持特长生高三时进行大学特长生艺术考试,同时也支持特长生报考专业艺术院校。

附件一:

声乐专项素质测试参考标准

项目

内容

标准

基本要求

音准

无走音的现象,有转调地方处理得当。

节奏

歌曲节奏把握准确,不抢拍,时值足。

吐字

发音准确,歌唱语言与声音统一。无含糊不清或过于咬音的情况。

气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平稳、完整,不乱晃。

音色

声音集中、不散乱,音色响亮饱满。

综合表现

歌曲表现力

理解歌曲的内涵,能很好的把握并自如演绎;歌曲的内容表现力好。

现场表演力

从容、自如,不紧张;面部表情与肢体语言运用得当。

声音控制力

声音自然、圆润、有张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点,有穿透力。

歌曲风格的掌握

通过思想特征和艺术特征把握音乐风格,塑造完美音乐形象。

视唱

音准

在给出标准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给谱例。

节奏、节拍

准确无误的按所给节奏击打。

识谱

快速认读线谱、简谱,无错音,演唱流畅。

招生方案 篇8

(一) 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付景川

副组长:刘 冰

组 员:王 辉、韩冰雪、孙晓光

(二) 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宣传业务工作组

组 长:刘 兵

副组长:韩冰雪、孙晓光

组 员:每个学院1人

招生宣传业务工作组的任务是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整体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组织、协调各项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

(三)招生宣传员

1、在招生办公室建档,组建一支精干、稳定的招生宣传员队伍

2、成立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

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招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至少配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为了充分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建议宣传小组吸纳其它学院、学科的宣传人员1-2名。

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

⑴组织、安排本学院及本学院所承包区域的招生宣传工作; ⑵负责招生宣传工作中学院与学校的沟通与联系;

⑶为其它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的宣传活动选派优秀的宣传工作人员。

(四)成立吉林大学网络招生宣传工作组

组 长:王 辉

执行通讯员:李 健

组 员:每个学院1人

网络招生宣传工作组组长负责网络招生宣传的总体协调工作,执行通讯员负责有关网页的日常维护,信息整理等工作;组员负责提供各学院相关的最新、最详细的信息,反馈学院、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建议,对于工作认真、成绩显著的,学校在年终时将予以一定的奖励。

(五) 成立《招生工作简报》编辑组

主 编:王 辉

执行编辑:2人(聘请学生记者)

编辑组负责编辑吉林大学《招生工作简报》,主要介绍以下工作内容:

1、有关招生工作的各类文件;

2、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

3、招生宣传、录取工作的进展;

4、特殊招生、录取的情况。

四、招生宣传工作规划

招生宣传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基础。今年我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将是围绕着宣传吉林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扩大学校影响,使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吉林大学,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报考我校。为此特作如下工作安排:

(一)编制《吉林大学招生宣传工作手册》,将宣传工作手册作为今年招生宣传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宣传资料。

(二)编印《吉林大学招生专业介绍》、《吉林大学考生报考指南》、招生宣传海报、拍摄吉林大学电视宣传片《海纳百川话吉大》等,作为学校招生宣传的主要材料。

(三)召开“吉林大学招生宣传工作会议”。布置学校总体招生宣传工作,重新明确学院分区承包方案,布置宣传工作任务。

(四)今年将继续采取各学院宣传承包各宣传区域与学校派遣招生宣传员相结合的做法,牵头的学院将负责所承担宣传区内的主要招生宣传工作,学校可以派遣招生宣传员配合学员进行工作。学院招生宣传小组须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计划结合各自学院、学科的特点组织招生宣传工作。

1、派遣(学院内)、申请派遣(其他学院、学科)招生宣传员;

2、与责任区内省、市、地区招生办公室,各重点中学建立长期联系;

3、按学校的整体布局建立“吉林大学优秀生源基地”,聘请吉林大学招生宣传顾问等。

(五) 根据各省大学联考报名时间的不同,陆续在各省招生报上刊登招生宣传广告、学校简介等招生宣传材料。

(六) 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参加各省组织的招生咨询会。在学校整体的招生宣传计划下,各学院的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利用每年5、6两个月派遣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到各宣传区域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七) 参与各地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的现场咨询会。

(八) 建立吉林大学网络招生宣传体系,根据情况参加各地和主要网络媒体举办的“招生工作网上咨询会”。

及时做好“吉林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的改版、更新工作,要做到界面简洁明快,内容丰富适用。要面向考生、家长及高三老师,提供有关吉林大学招生工作的最新、最详尽的信息、各学院、学科的最新动态,指导考生大学联考志愿的填报,解答考生及考生家长有关招生工作的问题等,尽量扩大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的影响范围。

(九)组织著名学者到中学做学术讲座。此类讲座针对所有高中学生,目的在于向中学生推介我校知名学者及各学科前沿成果,为起到长期的宣传效果而做,所以可不受时间限制。

五、招生宣传工作人员条件

(一) 招生宣传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 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经过经过认真的培训和学习,了解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学院、学科的最新发展和动态。

(三) 招生宣传工作人员须遵守学校招生工作纪律,不做违纪、违规的行为。

(四) 派遣的招生宣传员应是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学校职能部门管理干部,具备招生宣传工作经验者应优先考虑。

招生宣传工作是一项十分艰苦义的工作,而招生宣传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校招生的生源质量。各有关单位领导务必要提高认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投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要坚决杜绝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敷衍了事的思想和行为,把招生宣传工作做到实处。学校教务处将竭力对招生宣传工作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争取有关部门给予政策倾斜,提高招生宣传人员的待遇,圆满完成今年的招生工作目标。

招生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总数 备注

1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1080 含中职升学150

2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900

3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60 含中职升学100

4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50

5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900 含中职升学100

6 四平职业大学 1050 含中职升学200

7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1050 含中职升学700

8 松原职业技术学校 520 含中职升学100

9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500 含中职升学200

10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0

11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2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

13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4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300 含中职升学60

15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130 含中职升学100

16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270 含中职升学100

17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490 含中职升学100

18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90

19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160

合计 9950 1910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大学联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xx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大学联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大学联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xx年普通大学联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大学联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xx年全国统一大学联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大学联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