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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评选方案四篇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6.11K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评选方案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评选方案四篇

评选方案 篇1

为充分展示广大公民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风貌,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我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包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包头市直属机关工委、包头市总工会、共青团包头市委、包头市妇联决定开展第二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我市评选推荐全市道德模范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市形成学习、宣传道德先进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为建设经济繁荣、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生态优美、人民幸福的科学发展示范地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选推荐内容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社会生活实际,评选推荐全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大类。

三、评选推荐标准

评选推荐为全市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凡从20xx年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我市公民,可评选推荐为全市道德模范人选。20xx年被评为道德模范提名奖的今年可继续推荐参评。

四、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我市成立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包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创建处。具体负责媒体公示、征求意见、组织投票等工作。

五、推荐及评选办发

全市道德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和提名推荐阶段(3月20日——4月30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各旗县区、中央内蒙驻包各大企业、市直机关工委分别成立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受理基层群众和单位的推荐人选。各地区、各大企业和市直机关工委评选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2名。组织发动工作,各旗县区要做到街道、社区、乡镇、村(嘎查);各大企业要做到车间、班(组);市直机关系统要做到机关各科室。(三)集中宣传和表彰奖励阶段(7月):各级新闻媒体要紧密配合评选推荐工作,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对推荐上报的道德模范先进典型开辟专栏、专题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展示各地区、各单位和部门道德建设的成效、经验和各类道德模范的风采,使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深入人心。全市道德模范每类表彰3名,共计15人。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重在推动工作。各地区、各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推荐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出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推荐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群众为本,重在自我教育。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加强宣传,重在深入人心。要把宣传贯穿评选推荐活动始终,大

力宣传近年来本地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宣传我市公民良好的精神面貌,宣传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在全市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届时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情况,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实践,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评选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为树立典型,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为此学校政教处将在本学期及今后开展“每月之星”的评选活动。

二、活动理念:“做好自己,日求进步”

三、评选的对象:各班学生。

四、评选基本条件:

(1)学习之星

1、上课认真听讲,发言积极,独立认真完成作业,遵守课堂纪律,深受科任教师及同学们的喜爱。

2、目标明确、独立思考能力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3、能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2)进步之星

1、平时上课能认真听讲,认真完成各科作业。

2、学习上或行为规范上有明显进步的。

(3)文明礼仪之星

1、在个人礼仪(仪态举止、谈吐、着装、站、坐、行以及神态、动作)方面文雅、大方、文明。

2、在家孝敬父母长辈,勤俭节约。

3、在学校尊敬师长,主动问好;团结同学,尊重他人,善于合作;不高声喧哗,追逐打闹。

(4)纪律之星

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不吸烟,不喝酒,自觉遵守自习课等课堂纪律,对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3、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值日生工作。

(5)诚信之星

1、诚实守信,乐于助人。

2、知错就改,善于接受别人的意见,勇于开展自我批评。

3、拾金不昧事迹突出的。

4、正确对待考试,不作弊,能主动申报加入诚信考场的同学。

二、评选及表彰办法:

1、评选时间:每月进行一次。

2、评选办法各班由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申报,然后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对申报的同学进行民主审评。最后由班主任推荐月之星一人。报李维强辅导员处。

3、大力表彰,形成影响力。

(1)班内表扬;

(2)年级表彰;

(3)学校表彰(制成展板,进行宣传)。

评选方案 篇3

为了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发班主任的工作热情,在班主任队伍中树立典型,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进一步提高,决定开展校级“十佳班级管理标兵”评选活动。评选结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具体评选工作由教导处和少先队负责。具体方案为:

 一、评比条件

忠于职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我校的各项工作。

1、开学初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计划,做到学期工作有目标、有重点、有计划、有总结、有实效、有创新、有特色。

2、按学校或各处室要求,及时落实完成各项常规工作(含造表册)或临时性工作。

3、学校组织的各科竞赛成绩显著,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并完成较好。

4、班主任所在班级至少有一次获得五星级班级称号,并且一学期评比总分在同年级中居前4名。

5、班主任所在班级教学质量考核分应在同年级、同学科中居中上游水平。

6、班级财务无人为损坏现象。

 二、评选范围:全体班主任

 三、评选方法

1、“十佳班级管理标兵”每学期评选一次。

2、采用年级组推荐,各年级组将符合条件的老师推荐3名,产生候选名单。

3、教导处、少先队根据候选人的工作业绩、事迹材料进行初评,上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每学期评出十名校级“班级管理标兵”。

 四、待遇

1、校级十佳“班级管理标兵”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00元。

2、在学习、评职、晋级、评先等问题上予以优先。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

1、发生流血、斗殴,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反映强烈,造成一定影响。

3、本班内有群体敲诈勒索、偷窃等行为。

4、巧立名目,擅自乱收费。

5、“星级班级”评比中连续三次被评为二星级班级。

6、破坏学校公物(如宣传字画、文化柱、宣传长廊等)情节严重。

评选方案 篇4

我校将于“六一”期间评选一批优秀少先队员,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方案,予以公布,望各班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少先队员自觉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日常行为习惯,激励他们树立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逐步形成校风好、班风正、学风浓的校园文化氛围。

一、评选及表彰时间:5月25日——6月1日

二、评选范围、拟授荣誉:1-----6年级少先队员;拟授予“优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

三、优秀少先队员条件评选条件:

1、安全卫生:珍爱生命,注意安全,无安全事故发生,对不遵守学校安全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讲究个人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教室、校园等公共场所的整洁,不随便吐痰,不乱扔垃圾;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

2、品德方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国小生守则》、《国小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一日行为规范细则》,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班级活动:在班级自主管理中,首先以身作则,遵守班规校纪,并且能坚持自主管理,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为班级的良好发展做出了贡献;积极参加班级或少先队的活动,勇于实践,敢于创新;能积极配合班主任、班委做好班级工作。

4、文体方面: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

5、穿着仪表:衣着整齐得体,符合国小生的打扮;仪表端庄,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留披肩发、不戴耳环手饰。

6、社会表现:能自觉维护少先队员荣誉,抵制社会不良现象。不进网吧、游戏厅等场所。在校内外主动做好事。

7、特殊条件:在各级各类比赛(艺术、体育等)、展示(演出)等活动中有优秀成绩或突出表现,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作出积极表现的少先队员。

四、评选过程

1、评选采用班级公开投票或民主推荐的方法,鼓励个人自荐。每班上报1人。

2、在上报名单时须另附300----4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生活照2张、班级照张、个人照1张。

3、当选名单将在校园内公示。如无异议由学校为“优秀少先队员”颁发奖状和奖品。

五、补充规定。

对获得“优秀少先队员”的学生,在以后的学习中因出现以下情况取消其荣誉称号。

1、在校内外打架斗殴,给学校和班级带来不良影响的;

2、违反学校安全相关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

3、其他不符合少先队员身份的行为,给少先队员和学校荣誉抹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