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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测方案集锦九篇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2.01W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测方案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监测方案集锦九篇

监测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具体目标: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哨点医院(区一医院)全年收集报送病例信息不少于50份;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不少于100份样本;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必须100%上报。

二、监测内容

1.食源性疾病监测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包括食源性疾病及异常病例监测、特定病原体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2部分内容(监测责任单位:区一医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对所有发现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进行报告(报告单位:区一医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卫生监督:包括对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进行监督,由区卫生监督所对区疾控中心和区一医院履行监测职责、开展监测工作、报送监测信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区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落实监测和报告责任。

三、监测工作相关要求

(一)监测点设置

我区哨点医院为区一医院,区疾控中心为哨点疾控。

(二)检测样品数量及采样要求

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不少于100份样本;为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样品采集后到实验室检测不得超过15天。

(三)检测机构资质

区疾控中心已取得相关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能够承担依法出证法律责任。

(四)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衔接与配合

区一医院负责食源性疾病个案信息和标本采集、信息与标本(或菌株)报送。区疾控中心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标本实验室检测和信息网络报告,以及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分析,并承担监测工作的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

(五)监测方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监测工作手册采用统一的国家标准方法或指定方法进行监测。

(六)监测结果报告

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监测计划的要求报告。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由区一医院向区疾控中心报送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信息和待测标本。

(2)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由医疗机构和区疾控中心负责报告。

四、监测工作管理职责分工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重点协调、督促做好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的核实报告;负责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病原学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

成立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工作相关组织机构。

五、经费保障

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根据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食品安全保障经费”安排,按照任务带经费的形式,专项资金用于涉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工作必需的业务、培训支持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

监测方案 篇2

为了保证我院的门诊医疗质量缩短病人就诊、检查、治疗、取药的等候时间提高病人对门诊诊疗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门诊流量监测

(一)门诊流量监测应包括以下信息 每个诊室尚未接诊人次,还应包括超声科、检验抽血处等医技科室的等候人数。

(二)我院对门诊流量实行实地监测由门诊办公室负责上午10:30及下午4:00各监测一次,门诊办公室应定时巡查门诊各楼层对门诊流量实行实地监测。

二、医疗资源调剂

(一)门诊办公室有权对全院医疗资源进行调剂以满足门诊工作的需要。

(二)各临床科室、各医技科室应积极配合门诊办公室的医疗资源调剂工作15 分钟内按要求派遣医生或其他工作人员支援门诊工作。

(三)门诊办公室根据门诊流量监测获得的等候诊疗的病人数量、实际提供服务的医生数或窗口数、每个医生或窗口接待病人的平均速度判断为尚未诊疗的病人提供服务需要的时间决定是否需要增加工作人员或服务窗口。

(四)对于偶发的大量病人等候诊疗的事件,门诊办公室通知相关科室主任或住院部增派医生或增加窗口支援门诊工作。

(五)如果某个科室经常出现大量病人等候诊疗的事件,门诊办公室应协同该科室开展质量改进项目,通过流程重建等措施解决问题。

监测方案 篇3

一、监测任务

20xx年全市实现城镇污水处理率83%,其中我市一类县市区的污水处理率为85%,均属中心城区,其污水处理厂管理不属各区,建议不划为各区监测考核指标。

二、监测指标任务分解

三、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是指报告期内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总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计算公式: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总量/污水排放总量)×100%。

污水处理总量:等于污水处理厂和其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的污水量之和,其中其它污水处理装置是指在厂矿区设置的处理工业区工业废水并处理周边地区生活污水的小型集中处理设备,还包括在远离市政管网的居民小区、度假区等设置的小型污水处理装置。

污水排放总量: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排放总量,可按当地供水总量乘以污水排放系数确定。

四、主要工作重点

1、纳入全省城镇“两供两治”20xx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时间节点达到建设进度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开展县以上中心城镇排污口截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完成普查工作和50%以上的截污口改造。

3、开展县以上中心城镇窨井盖防盗、防坠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完成普查工作和50%以上的改造任务。

4、完成平江县城镇污泥处理处置厂建设,规模20吨/日。其他县城可根据实际开展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的立项工作。

5、市中心城区启动污水再生利用项目的立项工作。

6、加强县以上中心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确保运营负荷、处理水量和排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效益。

五、核查办法

对各县(市)区住屋城乡建设系统采取月调度、半年检查、不定期督查、年终考核的方法。即各责任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任务完成情况报市污水处理管理处,并按时填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信息平台;每半年对县(市)区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并不定期地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年终组织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市统计局综合评估认定。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住屋城乡建设系统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践行点,进一步增强办实事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专门工作班子认真落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完成工作目标的数据由主要责任单位牵头统计汇总,相关单位负责提供,并由当地统计局评估认定。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坚持分级负责,通力合作,加强协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工作质量和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3、强化管理,严格考核。我局除重点安排在年中和年底进行检查验收外,还将不定期到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督办。全市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认真研究和完善推进项目后续管理的政策措施,真正把实事项目办成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监测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明确职责,加强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严密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提高科学防控能力,坚决遏制林业有害生物危害高发势头,促进林业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达100﹪,监测预报准确率达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不超过3‰,无公害防冶率达到90﹪以上。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治早、治小、治了”的目标。

三、组织落实

为确保我县20xx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20xx年度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同志组成,同志兼任技术负责人。

根据我县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及病虫害发生规律,全县各场站配备一名测报员负责本辖区的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工作(名单见《20xx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数量及责任人汇总表》)。各单位测报责任人如有调整需在3月8日前将名单报局灾害防治股。县局灾害防治股负责调查期间的技术指导与质量抽查以及全县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测报点设置及监测面积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测报网络体系建设。结合我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特点,全县共设置各类测报点94个,其中:省级黄脊竹蝗专职测报点1个、市级萧氏松茎象专职测报点1个、县级测报点92个(具体为松材线虫病测报点18个,松针褐斑病测报点2个,杉木炭疽病测报点1个,油茶炭疽病测报点4个,油茶软腐病测报点4个,杨树病害测报点5个,萧氏松茎象测报点14个,松墨天牛测报点18个,松毛虫测报点12个,黄脊竹蝗测报点4个,杨树食叶害虫测报点5个,杨树蛀干害虫测报点5个)。

全县实际监测面积726.9256万亩·次(其中:松材线虫病2×79.7976万亩,松针褐斑病2×0.9782万亩,杉木炭疽病2×1.6881万亩,油茶炭疽病2×3.2403万亩,油茶软腐病2×3.2403万亩,杨树病害2×0.1906万亩、萧氏松茎象2×69.6569万亩,松墨天牛2×82.1923万亩、马尾松毛虫监测3×78.5952万亩、黄脊竹蝗监测2×4.20xx万亩,杨树蛀干害虫2×0.1906万亩,杨树食叶害虫2×0.1906万亩)(具体详见附表)。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信息的采集。今年测报工作以林业工作站、林场(厂)的测报员为主,林主、护林员为辅,各自负责辖区内的林业有害生物预警工作。要坚持点面结合和专群结合,做到测报信息真、早、准。各单位要结合营林生产和森林管护,扩大森林病虫情的监测面。要大力宣传普及森防知识,调动林主和广大林农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测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抓好信息的上报。各场站测报员要根据各类森林病虫害上报要求,按照“20xx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资料上报时间安排表”(见附件)时间以“测报资料”形式上报县局灾害防治股,资料上报要规范、迅速准确、全面完整、实事求是。严禁迟报、缺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对病虫情监测工作不及时,使病虫情蔓延成灾,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扣除森防测报补助费,并将上报资料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重大、突发森林病虫害的发生,要及时做到一事一报,其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发生面积、发生程度、扩散的区域和蔓延趋势。

(三)抓好测报工作的档案管理。建立森林病虫情信息资料建档保存制度,县、乡(场)两级对测报信息进行存档管理,分类保存。各单位设资料柜,保留本辖区内各年度采集的原始森防测报信息,并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保证信息档案的完整和长期保存。

(四)抓好测报质量检查。按照“质量为先”的要求,强化森防测报质量检查验收。严格执行森防测报检查验收制度,把森防测报质量管理贯穿于整个森防测报的全过程,县局将按照有关测报规定加强对各单位测报员的测报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基层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六、经费保障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属野外作业,任务重、时间紧、作业环境高度流动分散,为确保监测预报工作顺利开展,县局将按照人社部、财政部有关林业调查规划事业单位职工野外工作津贴标准(人社部发〔20xx〕60号)优先保障工作经费。

监测方案 篇5

为保证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公正、准确,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掌握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状况,并根据监测结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完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同时,通过监测工作及监测信息的发布,进一步加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健康消费。20xx年确保实现全区蔬菜、大米、水果农残超标率(定性快速检测法)控制在2%以内。

二、监测重点

20xx年在深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的基础上,对蔬菜、水果、大米生产基地进行农药残留与重金属动态监测,对获证“三品”农产品和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抽查,全面掌握全区农产品质量状况。

三、监测方式

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采取定期定点抽检与专项抽查相结合的监测方式。对蔬菜、大米、水果、食用菌等大宗农产品以定期定点监测为主;对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农产品、获证“三品”农产品以及食用菌产品采取专项抽查的方式进行跟踪监测。

被确定为监测点的单位应该积极配合,接受抽检。凡拒绝抽检的,该单位在该次抽检中被定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或经营单位。

四、监测承担单位

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承担,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由所在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承担。

五、监测任务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全年依法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例行(日常)监测工作,在各监测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产品农残抽样检测,全区全年完成抽检任务960个。乡镇农技服务中心负责所在乡镇农产品质量例行(日常)监测工作,全年完成抽检任务480个。

六、监测种类

监测的蔬菜种类在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苦瓜、西葫芦、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大白菜、普通白菜、生菜、菜心、蕹菜、芹菜、扁豆、荷兰豆、四季豆和豇豆、食用菌中选择。

监测的水果种类品种以生产的西瓜、桃子、李子、梨子、葡萄和柑桔为主。

七、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一)检测项目和方法

农残快速检测法。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毒情况,执行ny/t448-20xx标准。

(二)判定依据和原则

根据无公害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八、监测结果报送

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将开展例行监测工作的结果每月底用电子邮件、传真或规范文件形式报送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

监测方案 篇6

1、工程概况

拟建**魏家庄万达广场住宅区位于**市市中区经四路以北,顺河街以西,经二路以南,纬一路以东。住宅区划分为A、B、C、D、E五个组团。

B组团基坑支护采用土钉墙支护形式,坑深7.0~8.5m。

2、监测目的

1)为基坑周围环境进行及时、有效的保护提供依据。

2)验证支护结构设计,及时反馈信息,指导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的施工。

3)将监测结果反馈设计,为其它区的优化设计提供依据。

3、监测项目

1)坡顶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监测;

2)保留办公室的沉降观测;

3)对地下水位进行监测;

4)坡体深层水平位移观测

5)对施工场地内边坡、道路、纬一路、经二路及路西、路北建筑物进行巡视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边坡有无塌陷、裂缝及滑移。

②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③基坑开挖有无超深开挖。

④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是否有超载情况。

⑤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及地表有无裂缝出现。

4、方案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xx);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xx);

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DBJ14-024-20xx);

6)**魏家庄万达广场住宅区B区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

5、测点布置

1)基准点:基准点应设在基坑开挖变形影响范围以外,通视条件良好并便于保存的稳定位置。对于本工程,在距基坑边缘50m外的纬一路及经二路边设置三个位移观测基准点,在距基坑边缘50m外的旧有建筑物上设置三个水准观测基准点。

2)观测点:基坑坡顶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观测点沿基坑周边布置,考虑到本基坑较大,观测路线较长,若过多布置观测点,则使当天的工作量过大,在定人定仪器的要求下,势必会影响监测的质量,同时也增大了监测费用。综合考虑,观测点间距取30m,水平位移观测点同时作为垂直唯一的观测点。观测点采用钢钉设置在基坑边的返坡上。

在保留办公室的四角设置四个沉降观测点。

在基坑每侧的'中心处布置测斜管,共设四个。测斜管应保持垂直,并使一对测斜管的定向槽与基坑边线垂直。

观测点布置示意图见图1。

6、监测方法及观测精度

1)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①初始值:基坑工程监测工作的准备工作应在基坑开挖前完成。应在至少连续三次测得的数值基本一致后,才能将其确定为该项目的初始值。

②坡顶垂直位移及保留保留办公室沉降观测:观测仪器采用苏一光DSZ2水准仪+FS1测微器及铟瓦水准标尺。采用二级水准测量进行观测,其精度指标为:

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0.5mm;

附合闭合差≤±0.3nmm(n为测站点)。

③坡顶水平位移:采用拓扑康GTS-332N全站仪建立坐标系统,通过直接观测点位坐标值来确定水平位移。

观测点坐标中误差不大于±1.0mm。

④地下水位变化:通过水位观测井用水位计观测。水位计标尺最小读数不大于10mm。

⑤坡体深层水平位移:在坡顶外土体中预埋测斜管,观测前测定管顶水平位移,然后以测斜管上部管口为相对基准点用测斜仪观测各深度处侧向位移。观测点精度不低于1mm。

2)观测要求:同一项目每次观测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①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②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

③固定观测人员。

7、监测频度

1)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开挖前3步深度在5m以内,可每2d观测一次,基坑开挖至5m以下及基坑开挖完成后一周内,每天观测一次。基坑开挖至基底后一周后无明显位移时,可适当延长观测周期,每5~10d观测一次。

2)坡顶垂直位移及建筑物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在基坑土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一次。混凝土底板浇完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一步加强监测,缩短监测时间间隔,加密观测次数,并及时向施工、监理和设计人员报告监测结果:①监测项目的监测值达到报警标准;

②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变化量较大或速率加快;

③基坑及周围环境中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线出现泄漏;

④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加大;

⑤临近的建筑物或地面突然出现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

4)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8、监控报警

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控报警值以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两个值控制,累计变化量的报警指标不应超过设计限制。

本基坑坡顶水平位移报警值设为25mm,水平位移速率报警值设为连续三日大于2mm/d。

周围建筑物报警值以累计变形量、变形速率、差异变形量并结合裂缝观测确定。

本基坑周围建筑物沉降报警值设为15mm,倾斜报警值设为10mm,倾斜速率报警值设为连续三日大于1mm/d。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报警:

周围建筑物砌体部分出现宽度大于1.5mm的变形裂缝;附近地面出现宽度大于10mm的裂缝;

9、数据记录、处理及监测成果

1)外业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直接记录于观测记录表中。记录表中任何原始记录不得擦去或涂改,原始记录不得转抄。

2)观测结果超过限差时,应进行重测。

3)对各周期的观测数据及时处理,选取与实际变形情况接近或一致的参考系进行平差计算和精度评定。

4)对变形的分析应将变形大小和变形速率结合起来,考察其发展的趋势,并做出预报。

5)提交当日报表及监测报告。报表中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标题应标明监测内容、测试日期与时间、报告编号等。测试数据和成果应提供测点编号、初始值、本次测试值、较上次测试的增量值、变化速率等。对监测值的发展及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和评述,当接近报警值时应及时通报现场经理、施工人员,提请有关部门关注。

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

②监测项目;

③各测点布置图;

④采用仪器和监测方法;

⑤监测数据处理方法;

⑥监测期间的工况;

⑦监测成果的过程曲线及发展变化情况评述;

⑧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方案 篇7

为了解我县儿童预防接种后的血清学效果和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人群免疫屏障水平,进一步评估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做好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控制工作,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列》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特制定县人群免疫水平监测方案。

一、监测内容

目标人群针对乙肝、麻疹、风疹和甲肝等传染病的免疫水平。

二、监测范围、对象和人数

(一)范围:镇、镇、乡。

监测对象及人数三个乡镇3-14岁儿童共计120名儿童。乡(镇)监测目标人群数见附表1。每个年龄组,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针对传染病监测样本量为40份。年龄组中各年龄段采样应均衡。

三、调查方法及时间

(一)调查方法随机抽取3-4岁、5-6岁、7-14岁儿童各40名,每个年龄组随机均衡抽取城镇和乡镇儿童,年龄组中各年龄段采样人数应均衡。

(二)调查时间:20xx年10月12日-15日

四、采血内容及要求

(一)对调查目标儿童均填写《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个案调查表》(附表2),儿童疫苗接种史可在儿童预防接种客户端导出,或根据儿童接种证、卡、册等资料准确登记,由各乡镇专干负责填写。

(二)采血调查的组织工作

由疾控中心的专业人员负责采集血液标本,采样编号由9位数字组成,前6位是县(市)国标码,后3位是监测儿童数。

(三)采血要求

无菌采血,对所有调查对象均采集静脉血4毫升,及时分离血清,注意离心时避免发生溶血现象,离心后立即将血清冷冻(避免反复冻溶),要求冻存在螺口管内;每份血清不少于2毫升,管子上要标清楚序号,并和送检单上序号一致。冷藏运输,-20℃保存待检。

监测方案 篇8

1.工程概述

1.1工程概况

地下底板面标高为-6.900m,基坑开挖深度为约7.0m,

1.2场地岩土工程条件暂缺

2.监测方案的编制依据

2.1由浙江大学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地下室基坑支护平面布置图》等;

2.3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xx);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xx);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xx);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xx);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J13-07-20xx);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xx)。

3.监测方案的编制原则

根据本工程特点和对监测的技术要求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监测工作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基坑本身及其周围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的建筑物、地下管线作为本工程监测对象;

(2)对道路下重要管线进行重点监测;

(3)设置的监测内容和监测项目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并能结合现场实际全面反映工程施工过程中基坑本身和工程环境的变化情况;

(4)采用的监测方法、仪器、材料和监测频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监测数据的测试、采集应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监测数据的整理和提交应满足信息化施工的要求。

4.监测目的

(1)对基坑施工期间基坑变形和其影响范围内的环境变形、被保护对象的变形以及其它与施工有关的项目或量值进行测量,及时和全面地反映它们的变化情况,实现信息化施工,并将监测数据作为判断基坑安全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依据;根据现场监测所得数据与设计值(或预警值)进行比较,如果超过某个限值则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支护结构发生较大变形与破坏、防止周边道路、建筑物发生较大变形与明显损伤;

(2)为修正设计和施工参数、预估发展趋势、确保工程质量及周边管线的安全运营提供实测数据,是设计和施工的重要补充手段,根据监测提供的数据指导现场施工,优化施工组织。

(3)为理论验证提供对比数据,为优化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4)积累区域性设计、施工、监测的经验。

5.监测内容

根据基坑开挖的深度、支护结构的特点、所处的周边环境条件及设计要求,基坑开挖监测项目设置以下几项:

5.1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

5.2基坑坡顶垂直沉降监测;

5.3基坑周边道路、周边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

5.4地下水位监测;

5.5深层水平位移(测斜)监测。

6.监测的方法和监测点布置

6.1基坑坡顶和支护桩顶部水平位移监测

(1)监测方法

利用前视固定点形成的测量基线,用经纬仪测量围护体顶部各测点与基线间距离的变化;如果视线受限制,则建立平面控制网,采用全站仪测水平角、水平距进行计算,从而了解围护体因相应位置土体的挖除对其顶部水平位移的影响程度,分析围护体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水平位移监测点布置在边坡及支护桩顶部,间距不应超过20m,预计共布置有所成24个点,编号S1~S24。在边坡坡顶喷射混凝土面上埋设测量钉,应确保测量钉略高出混凝土面,测钉与混凝土体间不应有松动。在稳定地方至少设置2个基准点,以进行相互校核。

(3)测试仪器

R-202N全站仪、觇牌、钢卷尺等仪器

(4)仪器精度≤2"

(5)预警指标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2基坑坡顶垂直沉降监测

(1)监测方法

建立高程控制网,利用精密水准仪观测测点高程变化情况,从而了解围护结构因相应位置土体的挖除对其竖直方向上的影响程度,分析围护体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测点布置与埋设同“基坑坡顶水平位移”,每一个水平位移监测点作为一个沉降监测点,共计242个,编号为J1~J24。

(3)测试仪器

中纬ZDL700精密水准仪

(4)仪器精度≤0.7mm/Km

(5)预警指标

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3基坑周边道路、周边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

(1)监测方法

利用中纬ZDL700精密水准仪建立高程控制网,监测基坑周边道路测点及周边建(构)筑物测点高程变化情况,从而了解基坑施工对周边道路、周边建(构)筑物竖直方向上的影响程度,分析周边道路(地下管线)、周边建(构)筑物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道路监测点布置在道路周边,间距不应超过30m,预计共布置个点,编号DCJ1~DCJ5。周边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点应布置在基坑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上,测点主要布设于房屋角,长边超过25米和结构较差、距基坑较近的房屋在中部适当加密布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暂布设12测点,编号为WCJ1~WCJ12稳定地方至少设置2个高程基准点,以进行相互校核。

(3)测试仪器

中纬ZDL700精密水准仪

(4)仪器精度≤0.7mm/Km

(5)预警指标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4地下水位

(1)监测方法

预埋水位观测管于土体内,用水位计测量,了解止水及降水效果及管涌、流砂等岩土工程病害发生的可能性。

(2)测点布置

观测井布设在基坑的四侧土体中,距围护墙为1~2m处。观测井深度(从自然地面起计)8.00m。

设井时,先在土体内钻孔至设计深度,孔径130mm,然后将管径为100mm的PVC带有用土工布裹住的进水孔的水位管(长15m)放入孔中,再于管外回填中粗砂至进水段上方30cm,其上方回填粘土封孔。管口设必要的保护装置。共计12个观测井。编号依次是:W1~W12。

(3)测试仪器

宜兴市中岩土木工程仪器厂钢尺水位计,量程30m;分辨率1mm。

(4)仪器精度1mm

(5)预警指标

水位变化累计值超过1000mm或水位日变化速率超过500mm/d;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5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1)监测方法

本项监测是用测斜仪自下而上测量预先埋设在基坑外的测斜管的变形情况,以了解基坑开挖过程中或地下室施工期间深层水平位移的影响程度,分析基坑深度上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测点布置在基坑外1~1.5m,暂定12点,深度9m基坑支护设计图纸确定,编号CX1~CX12。测斜管为外径70mm、内径66mm内壁有十字滑槽的PVC管,安装测斜管时,其一对槽口必须与基坑边线垂直,上下管口用盖子密封,安装完成后立即灌注清水,防止泥浆渗入管内。测斜管管口设可靠的保护装置。

(3)测试仪器

量程:±90°;分辨率:2〞

(5)预警指标

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7.监测工序及测点

7.1监测工序

各监测内容所需的监测仪器、监测点的安装、埋设以及测读的时间应随基坑工程施工工序而展开:

(1)根据各道工序施工需要,先期布设地表、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沉降点。

(2)地下围护结构施工时,同步安装围护墙体内测斜管。

(3)地下围护结构及土体加固施工完成后,进行水位管的埋设。

(4)围护墙顶的圈梁浇筑时,同步埋设墙顶位移、沉降测点,同时做好测斜管口的保护工作。

(5)基坑开挖之前,应建立测量控制网,将所有已埋设测点测读初始值,并应测读三次。

(6)在相应施工区段及其影响范围内的测点在施工期间按要求进行测读并进行数据整理和及时完成、提交日报表。

(7)在相应锚索安装施工时,同步安装应力计,并在锚索施加预应力前后进行读数。

(8)某施工段工程全部完成之后,按照有关要求相应测点停止测读,以此类推直至工程全部完成。

(9)编写施工监测报告。

7.2测点保护

仪器(传感器)、测点安装、埋设好后应作好醒目标记,设置保护设施,平时加强测点保护工作,确保测点成活率,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

8.数据处理分析和信息反馈

8.1每次实测数据之后,应及时出具简报并由监测人员签字后报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签收。若发现数据异常应立即再次现场监测,以核实监测结果。若水平位移或沉降超过预警值第一时间口头通知甲方后并在规定时间将报表报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签收。监测简报中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①基坑坡顶垂直沉降与水平位移监测:本次变形值与累计变形值;

②基坑周边道路、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本次变形值与累计变形值;

③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监测:本次变形值与累计变形值;

④地下水位监测:

⑤注明各监测项目预警值评价是否超过预警指标;

⑥各监测点平面布置示意图。

8.2基坑土方回填结束,即可终止安全监测。对所测资料进行全面地综合计算分析,一个月内提交最终分析成果报告,形成具体总结报告一式五份交付甲方,总结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

②监测方案

③监测结果

④总结

⑤附各监测项目各监测点历次监测结果汇总表

⑥附监测点平面布置示意图

9.人员及仪器设备组织

9.1项目拟投入的主要技术人员

本项目参与人员为高级工程师1,工程师3人,监测员4人。

9.2项目拟投入的主要仪器设备(见附表1)

监测方案 篇9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国小教育教学质量监督管理,构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国小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五河县中、国小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1、贯彻落实新课程改革精神,推进素质教育发展。

2、全面深入了解我县教育教学现状,科学评价学校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所有学校争先进位的积极性。

3、促进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努力防流堵辍、注重学生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

4、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教学思路,优化课堂教学,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并作为评价各校教学质量的依据。

5、逐步建立全县学生发展状况数据库、学科质量数据库,为全县教育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监测范围及内容

监测对象为全县中、国小在籍在校生(以学籍电子档案为依据),监测范围为《课程标准》规定开设的所有科目。

监测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监测试题难易得当,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监测方法采取纸笔监测、面试监测和实际操作监测相结合。

三、监测办法

质量监测总分为120分(其中附加分20分)。监测类型为集中监测、随机监测、特长监测三种。集中监测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等五项赋分。随机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赋分。特长监测按比赛获奖、大课间活动、测试三项赋分。

(一)集中监测(60分)

高中、国中、国小的集中监测分别为大学联考、会考、国小毕业考试(明年以后将在三年级举行一次监测作为国小阶段的起始分数)。

高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四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20分、15分、20分。

国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五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0分、20分、10分。

国小的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5分、15分、10分。

计分办法如下:

(1)集中监测巩固率,即参加考试人数与参评人数之比。国小巩固率达97%、高国中达95%,记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为防止人为的淘汰差生,巩固率可记负分,以充分抵消因淘汰差生而提高的其他几方面的得分。

参评人数=(学籍数+转入数+复学数+其他)-(转出数+休学数+其他)(县内转入、转出均应主动到教育科备案,转到县外应到教育科审批,否则视同流失)。

(2)集中监测平均分,即学校总分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

集中监测平均分赋分:

(3)集中监测及格率,即学校总分及格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及格分数=总分×60%。

集中监测及格率赋分:

(4)集中监测优秀率,即学校总分达优秀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优秀分数=总分×80%。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最高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中、国小均扣0.5分。

(5)集中监测后30%的平均分,即各校位于后30%的学生的平均分。

后30%学生平均分赋分:

(二)随机监测(高中40分,国中、国小25分)

即教育局每学年随机对全县某些学校、某些年级、某些班级、某些学科随机进行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等三项赋分。高中以每学期末联考数据为依据,分值为平均分15分、及格率10分、优秀率15分。国中分值分别为10分、5分、10分。国小分值分别为10分、10分、5分。其计分办法是:

(1)随机监测平均分赋分:

(2)随机监测及格率赋分:

(3)随机监测优秀率赋分: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高中扣0.4分、国中扣0.3分、国小扣0.2分。

参评人数、及格分、优秀分规定同集中监测。

为减少随机抽样的偶然性,对乡镇中心国小的村完小实行按类抽取,中心国小在学年初把全镇村完小按教学质量平均分成三类,并上报质量监测中心。在随机监测前抽签决定监测的学科、类别、学校、年级和班级。一类高中的随机监测以每学期的联考成绩为依据,二类高中以抽查数据为准。

(三)特长监测(15分)

(1)比赛获奖(3分)

即每学年各校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中国小生运动会、文体活动、学科竞赛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获奖情况。计分办法如下:

①获县级以上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8、5分。

②获县级以上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0分、80分、50分。

所有活动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折半计分,以表彰文件、通报及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若按名次发奖,按1:2:3比例转化为一、二、三等奖)。计分办法是:

比赛获奖赋分:

(2)大课间活动(3分)

学校举行大课间活动正常,且活动内容丰富,能有效提高学生锻炼水平。大课间赋分:

(3)测试(9分,其中体育3分、音乐3分、美术3分。)

即:县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进校进班随机抽取学生,对学生音乐、体育、美术等知识和技能进行监测,计分办法是:

测试赋分:

高中不进行特长监测。

(四)发展性指标(20分)

发展性监测指标分为两项,即学年进位10分、学段进位10分。

(1)学年进位,即各学校集中监测排名比上学年集中监测排名进位情况。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10分,上年排名在前10%-15%名今年保持的加8分,上年排名在前15%-2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学年进位赋分:

(2)学段进位,即各学校学段末排名比学段初排名进位情况。高、国中学段初成绩以入学成绩为准,国小学段初成绩以三年级集中监测排名为准。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10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0%-15%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8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5%-2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学段进位赋分:

以上各项累计得分为各校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定得分,其中发展性指标为附加分。国中学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实施,国小、高中学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实施。

四、评价办法

(一)分类比较:

高中:

第一类:一中、二中、新集中学、苏皖学校、大志中学。

第二类:四中、沫河口中学、刘集中学、小圩中学。

国中:所有公办民办国中,以及完中的国中部、九年一贯制国中部。

国小:

第一类:局属国小、乡镇中心国小校本部等19个学校。

第二类:15个乡镇中心国小(以乡镇为单位)。

第三类:村完小、九年一贯制国小部。各项分值以集中监测为依据。

同一类别的学校之间进行比较。

(二)分等评定:

优秀等次:监测总分达80分以上的单位

良好等次:监测总分达70-79分的单位

合格等次:监测总分达60-69分的单位

不合格等次:监测总分低于60分的单位

五、奖惩

(一)凡监测总分为优秀等次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其中乡镇中心国小全学区教学质量虽然达到优秀等次,但仍有五分之一教学质量不合格完小的,该乡镇中心国小不授予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

(二)凡监测总分排名较上年进位超过五名以上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同比进步奖。

(三)凡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进行重点帮扶,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校长引咎辞职。

(四)凡中心国小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不合格等次的,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国小校长及业务副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国小校长及业务副校长引咎辞职。

(五)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校综合评估。

(六)集中监测按各科任课教师总数20%的比例设学科教学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六、违纪处理办法

(一)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凡冒名顶替或在试卷上做特殊标记的,该学科作零分处理。

(二)学校对参考学生资审不严,为学生冒名顶替提供条件或为学生提供作弊便利的,该学科按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监考教师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违反考试纪律,造成考场秩序混乱、集体作弊、出现雷同卷的或阅卷教师工作不负责,造成阅卷、统分误差大,查实后取消下一年监考资格,阅卷资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县局抽调下派的考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造成试卷泄密、混装、倒装或少装答卷,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五)凡人为淘汰差生,或在学籍上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