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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整治方案6篇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7.65K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整治方案6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有效遏制我乡乱埋乱葬和丧葬陋习现象,加快我乡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推动以绿色殡葬、惠民殡葬、公益殡葬和人文殡葬为主要内涵的现代殡葬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城乡规划条例》、《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对全乡乱埋乱葬,建豪华大墓、活人墓(寿坟)之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大力推进火葬为基础,生态安葬为方向,以“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为主线,以转变观念、破除丧葬陋习、建设公益性公墓和整治乱葬乱埋为重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建设生态大坑的主要作用。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各村为此次整治活动的实施主体,乡民政、国土、林业部门为执法主体,各有关部门、各村要密切配合。各村要本着不推诿、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实施本村辖区“二区一线”(“二区”指乡、村建设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线”指属地范围内的等主干道沿线两侧可视范围,下同)范围内的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

2、突出重点原则。重点对“二区一线”范围内的违规墓葬、顶风抢建的活人墓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建造的活人墓进行整治。

3、堵疏结合原则。各村要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暂时未建农村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年内由所在村划定可葬区。

4、依法行政原则。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必须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目标

1、拆除“二区一线”范围内的活人墓。

2、“二区一线”范围外建造的但影响恶劣的活人墓予以依法拆除。

3、对“二区一线”范围内已安葬的坟墓,必须采取深埋坟头或植树、种草及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遮挡。对于无法遮挡的,必须迁入公益性墓地或可葬区。

4、打击丧葬陋习等封建迷信活动,取缔棺木、土葬墓具生产销售经营点,整治坟墓石料市场。

5、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林地以及私自买卖或变相买卖耕地建造坟墓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15日)

1、召开全乡开展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2、发布关于开展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安排专人利用宣传车在辖区内进行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在醒目位置张贴殡葬管理宣传标语,尤其是村、组两级干部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营造殡葬整治良好氛围,力争当事人主动自行拆除违法违规坟墓。各有关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3、各村组织人员,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对辖区内的违规墓葬及非法棺木、土葬墓具生产加工点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并将调查摸底情况统一汇总报至乡民政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9月30日)

1、自行拆除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村在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结束后,组织人员对当事人送达自行拆除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2、XX阶段(7月16日—8月31日)

各村要在自行拆除阶段结束后,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首先针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的集中连片的活人墓、20xx年11月1日以后顶风抢建的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建造的活人墓予以XX。其次对20xx年11月1日以前建造的位于“二区一线”范围内零散的活人墓及“二区一线”范围外但影响恶劣的活人墓进行XX。对拒不配合整治且XX未果的,可报请乡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组配合村进行XX。

3、全面整治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已安葬的豪华大墓,责令当事人进行深埋坟头或缩小整改,缩小整改后其坟头不得超过2平方米并予以植树遮挡。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坚决予以拆除。同时,各村及有关单位要严厉打击丧葬陋习等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取缔棺木、土葬墓具生产销售经营点,严禁设立坟墓石料加工厂、经营店厂。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15日)

各村要组织村组干部及当事人对“二区一线”范围内已安葬的坟墓,采取植树、种草或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法予以遮挡,对于无法遮挡的,要迁入公益性墓地或可葬区。同时,各村要对照整治工作目标和要求,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逐一落实,确保整治的坟墓不留死角,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做好坟墓拆除后的垃圾清理及植树绿化工作。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16—20xx年10月31日)

1、强化日常巡查。各村要组织本村干部,对辖区内的乱埋乱葬行为加强日常巡查。一旦发现有违规建造墓地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确保此类现象不反弹。

2、落实责任追究。各村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的乱埋乱葬现象处置不力的,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对辖区“二区一线”范围内每出现一座新建坟墓,该村要缴交五千元责任金(责任金由乡财政代扣),代扣的责任金用于奖励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党员、干部职工及整治工作处置不力的单位、村及有关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整治违规墓葬等丧葬陋习的实施意见》追究责任。

3、完善堵疏结合。各村对暂未建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年内必须要划定可葬区,可葬区要选择在远离“二区一线”的荒山瘠地,统一规划,每穴墓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平方米,禁止建豪华大墓、活人墓。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驻村干部要督促所挂点村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并根据本村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要在圩镇、村委会、公路沿线村组人员集中处张贴醒目的宣传标语、政府公告,要把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和殡葬管理法规印成宣传单,发到各家各户,要在“二区一线”等一些重点区域坟墓较集中的地段设立禁止新建坟墓的禁止性标志。

(三)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村作为责任主体要敢于担当,积极主动开展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丧葬陋习要依法从严查处。

整治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市区建筑渣土管理,规范建筑渣土运输行为,改善市区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宜居城市建设步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以规范市区建筑渣土处置行为为重点,实行建筑渣土运输企业服务资质核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公司化专业营运,密闭化运输。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建筑渣土长效管理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

市城管局负责市区建筑渣土运输企业服务资质申报审批,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加盖、统一颜色编号,登记备案,规定建筑渣土的运输路线、时间和倾倒地点,督促市区拟在建工地按规定标准做好防污染措施,加大对飞扬撒漏车辆的管理执法;

市公安局负责对运输车辆定期进行车况检测,核验行车证,对无牌套牌、牌照不清、对无建筑渣土准运证,不按规定密闭和路线、时间运输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市交通局负责对市区现从事建筑渣土、砂石料和粉煤灰等散体物质运输车辆超载现象管理执法,加强对车辆营运资质审核查验;

市建委负责加强对市区建筑工地、搅拌站和沙石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核准手续,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将建筑渣土交由具备资质运输公司承运,做到超载车、不冲洗干净车辆不出工地;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建筑渣土消纳场的规划选址工作,近期在襄城和樊城各选定一座30亩左右的消纳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结合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车辆现状,提供车辆安装机械密闭装置的统一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对参与改装企业的安装工作进行技术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市物价局负责对安装机械密闭的装置统一评估定价,同时会同建委、城管对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成本进行综合测算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定期调整发布;

市工商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企业按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加强对营运市场管理,避免无序竞争;

市河道局负责加强河道河堤乱倒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的监管,控制对汉江污染现象;

市财政局负责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企业安装机械密闭装置的适当财政补贴,减轻企业负担,调动工作积极性,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筹集建筑渣土消纳场必需的 建设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有效推进,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4 -5月)。主要是做好宣传和资质审批工作。在市直5家新闻媒体以市政府发文发布整治通告,刊登相关宣传资料,开展建筑渣土运输服务企业资质申报审批登记。

结合市区建筑渣土运输现状,市区首批从事渣土和运输服务企业控制在5至7家(其中襄城2家、樊城3-5家),运输车辆总量暂控制在200台左右。

第二阶段(20xx年5-6月)。主要是完成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工作。各运输企业根据不同车型制定机械密封盖装置,确定运输车辆,录入相关信息,首批获得渣土和运输资质企业的车辆必须按进度按规定标准统一进行改装。

第三阶段(20xx年6-8月)。主要是搞好规范和专项整治工作。首批获得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资质企业,所属车辆按规定要求和标准完成改装任务的,应按照整治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线路和地点倾倒。暂时没有完成改装任务的,一律不得在市区长虹路、大庆路、长征路、人民路、中原路、春园路、解放路、东西南大街、檀溪路等主干道运输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其它未获得运输经营服务资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从事市区建筑渣土经营行为。

第四阶段(20xx年8-xx月)。主要是进行集中联合整 治。市整治领导小组组建稽查专班,从城管、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抽调xx0名精兵强将,下设襄城、樊城、高新三个稽查队,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采取市区巡查和定点检查等方式,对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和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对证件不齐的车辆一律实行暂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筑渣土准运证、行车证、驾驶证),净化运输市场。邀请市直五家新闻媒体进行大张旗鼓宣传,同时鼓励广大市民举报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和车辆,实施公众监督,对举报、制止有功者,给予表彰和鼓励。

第五阶段(20xx年xx-xx月)。主要是搞好巩固提高和监督检查。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治理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长效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

由于此次整治工作复杂、涉及面广焦点多、难度较大,权限跨行业跨部门,实行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建筑渣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宇华同志任组长,叶传辉、邓卓海、何传虎同志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河道局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副局长王贤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资质核准、指导协调、督办落实、检查 考核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整治领导小组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督办协调例会,对整治工作按进度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督查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要加强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市区建设、施工、拆迁和运输等单位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市直5家新闻媒体要对违规、违章行为予以曝光,取得社会的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加强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合协调执法机制,打击建筑渣土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合力推进建筑渣土运输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四)实行责任追究。对在建筑渣土整治工作中不尽责尽职的'部门,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对出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现象的工作人员要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对在该项工作中出现的公道正派、不循私情的优秀执法人员要大力褒扬。对屡次违规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按相关规定实施市场退出。

二〇xx年四月十九日

整治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城区户外商业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区整治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组织力量对城区范围内户外商业广告进行规范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主要交通节点的商业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户外广告,全面提升城区市容环境水平。

二、整治范围

1、在原中心城区区域的基础上,扩大至镇、镇和高新区北区行政管辖边界。

2、高架、高铁段。

三、整治对象

城区范围内的各类宣传围档、墙(体)面、楼(屋)顶、高炮、落地、桥梁(含“三高”跨道桥梁)、大型电子屏等商业广告。

四、整治目标

(一)符合规划。城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商业广告,均具备规划前置许可,并会同区规划部门完成《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减量净化。拆除取缔一批不符合规划、擅自设置或违反设置技术规范的违章广告设施和泊位,实现“总量得到减少、视界得到净化”的要求。

(三)规范提升。规范留存广告设施的设置,完成主要交通节点商业广告的改造提升;完成大型户外广告安全检测及局属产权广告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完成欠费泊位清理、催缴工作。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专项整治,详见《区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五、时间及步骤

城区户外商业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从20xx年2月10日开始,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2月28日前)

由户外广告科会同执法大队完成城区户外商业广告的调查摸底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采集;以道路或商业综合体为单位,统一完成编号和登记工作。

(二)方案论证阶段(20xx年3月10日前)

结合已有道路、综合体户外广告总体规划,按照户外广告与区域环境相适应、与城市功能相协调、与人文景观相融合以及严控总量、美观安全等要求,制订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提交局办公会商量。部署发动工作于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

由领导小组牵头,会同执法大队、正源公司与列入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产权人(单位)进行工作对接,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宣传广告整治相关要求和政策,认真细致做好产权人(单位)的思想工作,并完成现场勘查及询问笔录。

(四)整治实施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6月20日)

对于列入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执法大队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拆除工作原则上于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在整治方法上,实行先限期自行拆除,后组织强行拆除;在整治力量上,以执法大队为主体,区工商、公安、属地政府等部门配合,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并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六、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区规划、财政、工商、公安、镇、高新区北区、镇等部门,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由许岳兴书记担任,何国栋、周志华、徐建峰任副组长,组员由户外广告科、执法大队、中队、高新区北区中队、正源公司负责人组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户外广告科牵头负责商业广告信息采集及前期对接;执法大队牵头负责户外商业广告的拆除工作;正源公司牵头负责安全检测及局属产权相关广告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各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实行分片负责,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及时限,确保工作效率。

(三)强化政策措施。

1、合同期内的各类商业广告,原则上保留广告泊位,并按原协议执行商定的相关事宜。

2、合同期满的各类商业广告:

(1)属于无规划、无审批、无交费的,在20xx年5月10日前,除交通主要节点外,如不能提供规划许可、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组织拆除取消泊位;

(2)属于无规划、有审批、有交费的,在20xx年5月10日前,除交通主要节点外,如不能提供规划许可的,一律组织拆除;能提供规划许可的,按新规定的执行。

(3)属于有规划、有审批、无交费的,按新规定核收费用,否则组织拆除。

(4)属于有规划、无审批、无交费的,在规定时限内如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组织拆除。

3、列入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单位)承担;产权人(单位)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或组织泊位公开拍卖。

整治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物裕风清、和谐幸福新XX”,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管理目标,以专项治理为总抓手,重点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创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为建设“物裕风清、和谐幸福新XX”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城市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披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基本杜绝,卫生环境、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明显提升,居民文明指数、安全指数、幸福指数大幅提高,市容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XX同志任组长,副局长XX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XX同志负责专项整治的沟通协调工作。

四、整治范围

根据县划分的责任区,我局负责龙腾路五经路到大众医院路段。

五、整治内容

集中8月份1个月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市容环境大整治活动。通过一个月的大整治活动,使城市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有明显提升,“脏、乱、堵”现象基本消除。

整治内容:

(1)全面清理所负责街道的环境卫生,保持所负责街道的清洁。

(2)向临街商户、过往居民发放《致全县居民的一封信》,与临街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并监督落实。

(3)清理整治占道堆放的商品、灯箱广告、经营工具等,督促商家及时清理干净占道堆放的装修垃圾及其他物料。

(4)管理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动员其进入市场经营。

(5)制止临街餐饮店、夜市摊点、洗车店等向街道乱泼(排)污水、乱排油烟;制止临街餐饮、夜宵店占道洗菜、洗碗、宰杀畜禽鱼等;制止占道修车、洗车、洗车美容。

(6)制止餐饮店顾客、居民乱扔垃圾、纸屑、杂物等行为,清除临街小野广告。

(7)制止在行道树上挂拖把、晾晒衣服等影响市容市貌、有碍观瞻的行为。

(8)督促商家及时修复或更换破旧、存在安全隐患的店招牌匾。

(9)管理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车辆乱掉头、非机动车等侵占停车位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10)管理摩托车乱停乱放、占用盲道等行为。

(11)管理占用绿地、毁坏绿地以及攀折花木等行为。

(12)管理其他影响市容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六、人员安排

单位组建一支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队,工作队员主要本单位抽调,日常整治工作人员安排为3人,因整治工作需要增加人员时从各股室再抽调,直至专项整治活动结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将整治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要亲自部署,认真调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在整治工作中要经常到一线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二)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单位安排精干力量参加集中整治工作队,集中整治工作队队长要切实负起带队领导的责任,按照先整治后管理、先重点后一般、先秩序后设施的原则,确定目标任务,做细工作计划,逐街逐道推开整治,抓好后续管理,做到整一条街、成一条街、规范管理一条街,从而达到全面整治的效果。

(三)广泛宣传发动。整治工作队要做向责任区居民、商店发放《致全县居民的一封信》宣传工作,与商户签订好《门前“三包”责任状》,大力宣传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意义、内容、要求、举措,对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要及时予以曝光,大力弘扬正气,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纠正不法行为。营造人人爱卫生、守秩序、讲文明、创和谐的市民新风尚。要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的作用,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市容环境治理工作。

整治方案 篇5

按照县效能办《关于认真做好推进全县“三大”主题教育暨作风整治活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主题教育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县人口计生委开展以“整风纪、强队伍、树形象、促发展”为主题的行风整治活动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和谐惠民计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主题,严格按照“三大”主题教育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开展请农民兄弟评计生,采取发放问卷和征求意见稿等形式,聚焦提炼了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讨论,形成以下整改方案。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1、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有待加强;

2、机关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

3、整治性别比工作成效还不明显;

4、基层计生网络建设有待完善;

二、整改落实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理清整改思路和具体任务、目标、时限和责任分工。整个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由主任负总责,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要按工作要求,相关任务进行整改。

1、强化创新意识,以思想大解放取得工作的大发展。委党组、班子成员要认真、系统地学习研究作风建设和创业服务年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机关,做到理论创新,思路创新,工作创新。

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办公室统计股宣教股科技股流管站城区计生办服务站

2、强化机关作风,改善服务态度。自从开展“三大”主题教育活动以来,计生委在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警示教育、队伍教育、服务态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有个别工作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态度欠佳、上班玩电脑游戏等现象。计生委对存在的这一现象逢会必提,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群众监督制度、过错追究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并把“三大”主题教育活动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评,兑现奖惩。

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办公室

3、强化“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省、市对“两非”案件的查处,例入各县(市)年度目标考评重要内容。为了强化这一工作,县“两非”专案组集中人员要集中时间、集中办案,对举报的“两非”案件进行认真核查。确保今年市下达的“两非”案件任务的完成。

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宣教股法规股

4、完善基层网络建设,提高计生服务效能。目前,我县乡所、村室建设还不完善,60%以上乡所建设难以达标,计生委20xx年将根据经济情况,对60%以上乡所,村室建设投入经费,完善设施,年内达到标准。

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科技股

三、整改要求

1、各责任领导、股室要把此次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提高计生工和整体形象和解决当前计生工作问题重要举措来抓。

2、整改期间,做到既分工又协作,在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中,各责任领导、股室明确分工和责任,树立全局意识,服从安排,相互协作,在12月下旬前把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整治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食品标签标示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在食品标签标识上标注虚假、夸大内容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按食品安全标准做到如实标注、规范标注,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

二、工作内容

(一)企业自查整改。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对照食品标签标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食品安全标准,对标签标识逐一进行自查,确保所有使用的食品标签标识内容真实、合法,如实反映产品属性、原辅料使用情况等,标注形式规范、符合要求。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所用的标签标识存在问题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彻底清理库存的不符合要求的标签和包装材料,防止继续投入生产使用;对已经流入市场的产品,要立即主动开展召回工作,积极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自查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要及时汇总,填写《食品标签专项整治企业自查汇总表》(附件2),并书面报告企业所在地质监局。

(二)严格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查过程中,要以食品标签标识真实性、规范性为重点内容、以食品标签标识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对象、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食品安全标准等为监管依据,严格按照《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项目表》要求,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企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召回问题产品,并主动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结合企业自查报告情况,对重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核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重点督办,督促企业及时提交整改报告及见证材料,并实地核查确认,巩固整治排查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