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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集锦15篇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2.8W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集锦15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为有效预防在会考工作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到“安全、准确、按时、守纪、高效、有序”的工作目标,积极稳妥快速地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原则,维护我县会考工作的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考试工作环境,圆满地完成整个招生考试工作任务。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超源镇党委书记

程裕献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林基灿镇党委委员、分管教育领导

李林深镇派出所所长

冼桂钊镇中心校校长

潘谷连镇教育总支书记、中心校副校长

成员:何南广平初级中学校长

练毅广平第二初级中学校长

陈按辉镇中心校副校长

李炳祥镇教育工会主席、会考考务专干

李德镇中心校办公室工作人员

陈冰镇中心校办公室工作人员

黄炳华镇教育总支副书记

吴敏秋广平初级中学副校长

胡振坤广平第二初级中学副校长

李陆广平第二初级中学副校长

邓梓桂广平中学教务主任

二、突发事件主要类型

(一)重大失(泄)密类。如试题试卷被盗、被抢或运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等。

(二)自然灾害类。如发生洪涝、地质灾害、地震等。

(三)公共卫生类。如传染性疾病发生。

(四)其他突发事件。如考试期间出现的听力设备故障等偶发事件。

三、实行报告制度

镇中心校和各国中立即成立报告制度,对会考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及时报告处理。

(一)事发镇级及其学校。由镇中心校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镇政府、派出所,并报县招生办、县教育局、县政府分管县长及县公安局。

(二)镇中心校接到考点的报告后,立即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进行保护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县教育局、公安局,以及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长。

四、处理原则

处置会考期间突发事件,要坚持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认真遵循六项处置原则:

1.安全维护原则。

2.早抓早防原则。

3.及时妥善原则。

4.正确引导原则。

5.冷静应对原则。

6.宁顺勿激原则。

五、处理措施

(一)对重大失(泄)密事件

1.及时报告县招生办、县教育局及公安局。

2.保护现场。县招生办、事发地中心校领导速赴现场,保护封锁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协助县公安局对失(泄)案件侦察侦破,有效制止事态的发展。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防止失(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不得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不透露有关情况。

4.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反省和检查,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并做好对考生及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会考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

(二)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1.考试前或考试后发生流行性疾病事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应急预案,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防疫工作。

(2)镇中心校、各中学成立领导小组,深入班级认真落实做好预防措施。

(3)做好对考生、监考员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和检查。

(4)做好各考点考场和试卷的安全消毒防疫工作。

(5)落实考点考场需配备防疫保护措施,增设医生及药品,实行监

控疫情,对患者及时进行治疗。

2.考试中发生流行性疾病事件

(1)将病因、病情立即向县教育局和卫生局报告。

(2)抓好考生、监考员及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防预工作,严格进行健康状况检查(考生是否与流行性疾病有接触;是否从“疫区”来;本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体温等情况。)当遇到异常情况者,应及时采取措施,启用备用考场。对于确诊为流行性疾病者的考生,应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参加考试;如监考员及工作人员则停止其参加有关考试工作。

(3)当考场出现危重病例时,考场监考员立即报告考点主任,考点主任应立即组织救治病人,同时报告考区主任,及时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在会考期间发生食品、饮水、空气污染等事件

(1)事发地立即向招生办、教育局和卫生局报告,镇人民政府报告。

(2)镇中心校、县教育局、卫生局及招生办等部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参与组织抢救工作。

(3)镇中心校立即组织监考员及时回收试卷等进行安全保管。同时疏散考生及其他人员到安全地带。

(4)事发地要保留可疑的食品、饮水及共有关原料等,控制事态情况。

(5)要落实对事发地督查,做好防疫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健康。

(三)对自然灾害等事件

1.在会考期间发生火灾、中毒等事件。中心校立即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报告招生办及教育局,报告内容为:现场具体情况、试题试卷安全保密情况。保护现场,划定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协助公安等部门调查处理,同时及时组织考生及有关人员,救治受伤人员,送医院进行治疗,确保师生人员生命安全。

2.在会考期间发生洪水灾害或地质灾害事件。

(1)镇应急的领导要亲临现场,在县政府、教育局的领导下,做好考试前的准备工作,确保考点各考场安全,密切关注灾情发展,随时汇报。

(2)领导明确分工,24小时值班,落实接送试卷的安全保管及保证按时接送到各考点,落实监考员及工作人员是否到位;检查考生来往

途中的安全问题,确保师生及工作人员安全,并落实救援队做好应急组织抢救工作。

(3)因突发生灾情导致考点无法使用的,要果断决定启用备用考点,并迅速组织考生转移、布置考场,确保考生和考试安全。

3.关于听力考试期间偶发事件的处理

第一:听力考试开始时,听力光盘无声或不清楚,应立即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光盘,并由主考及时报告县招生办,由县招生办批准确定顺延结束时间。

第二:听力考试进行中,出现录音光盘无声或不清楚。应记录下出现问题时的题目,及时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光盘。重新放音时,应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试题开始播放,并由主考报告县招生办,由县招生办批准确定顺延结束时间。如出现短时间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其余笔试部分的考试,并开始计算考试时间。笔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立即按程序进行听力部分考试,并在听力考试前请示县招生办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第三:听力考试开始或进行过程中,放音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换用备用的放音设备,处理办法参照第一、第二条处理。

对偶发事件,考点主考应将发生的时间、范围、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如实纪录上报县招生办,其中有问题的光盘应单独保存,考后随答卷一起送县招生办复查。

(四)预设考场:广平镇第二初级中学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一、组织与指挥:

1、现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总指挥:xx

副指挥:xx

成员:xx

2、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3、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救援,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应急状态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活动的各年级(班级)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年级(班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5、参与活动的任何集体和个人都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班主任积极做好对

学生的安抚工作,突发事件涉及的其他教职员工应当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疏导工作。

二、监测与报告:

1、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取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集体活动带队的学校领导汇报,集体活动带队的学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随时与上级保持密切联系。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3、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物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1、及时通知家长及其监护人,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2、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3、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4、前往医院探视,随时掌握伤者身体康复情况。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为提高学校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有效预防、迅速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具体分类为: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请愿等突发事件;涉及学校师生的集体罢课、罢餐、聚集、上访和封堵交通等突发事件;涉及师生因口角、摩擦、争执等可能引发的严重暴力伤害、群殴等突发事件;校外人员围堵校门、冲击学校教学、实验(实训)和办公场所、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等突发事件;针对师生制造的绑架、纵火、凶杀、投毒、爆炸等各类恐怖事件;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学校的建筑物等发生火灾、倒塌事故;学生拥挤踩踏事故;校内交通事故;校园溺水事故;煤气中毒;群体活动事故;师生实习、实训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后勤保障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师生集体食物中毒;在师生中发生传染性疾病和群发性疾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4、网络、信息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和色情及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5、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水灾、森林火灾、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等;以及由以上诱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各类统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如试卷泄密、考场失控、群体作弊等,以及在考试实施和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事件。

根据《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四川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分类分级标准,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按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可

能的发展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具体见《四川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事件等级划分。

二、处置机构

1、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突发事件的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祥昌

副组长:杨其顺、李斌、彭志强

成员:赵子元、蒋先贵、罗小艳、寇德贤、蒲礼英、李小恩、谢伟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由校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1)校长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总责,担任总指挥,并分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范围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领导小组设以下6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分别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学生处主任和保卫科科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办事机构设在保卫科。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学生处主任和保卫科科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办事机构设在保卫科。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总务处主任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办事机构设在总务处。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5)网络信息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处。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正副主任任副组长。其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处。

4、学校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拟定或组织拟定各类突发事件校级应急预案,安排干部值班,及时向政府主管行政部门报告情况。学生处、保卫科、教务处、总务处等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和矛盾化解等预防突发事件工作,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开展预案演练。

5、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避免升级恶化。要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在事故处置和组织救援时,注意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处理。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三、处置原则

处置突发事件遵循预防为主、层级负责的原则。

1、学生发生突发事件时,学生处、保卫科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报告校长,并采取应急措施。

2、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学校领导干部必须迅速到岗,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

3、在敏感时期,学生处、保卫科和各班班主任必须加强学生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件的发生。

四、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的方法

1、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保卫科长的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确保信息畅通。

2、坚持学生宿舍晚查房报告制度,同时加强午休等时段的学生安全管理。

3、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保卫干事、班主任、宿管员、门卫、知情者或当事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生处、保卫科领导,预防和遏制突发事件。

五、处理突发事件的办法

1、如遇特大案件情况,保卫科工作人员及时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控制好现场动态,同时向公安机关和校领导报告,认真配合案件调查工作,积极提供案件真实情况,配合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2、如遇治安案件情况,保卫科及时控制案发现场秩序,了解事发情况,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校领导报告。

3、如遇发生火灾情况,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报告校领导,动用一切灭火器具实施灭火,及时组织人员抢救,保护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同时,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如遇学生公寓发生火灾,组织保卫科工作人员及在校老师,及时疏散学生,动用消防灭火器具,保护学生生命安

全及财产安全,同时报警、报校领导。

4、如遇学生发生中毒、重病情况,及时报120急救,并向校领导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前期急救措施。

5、如遇外界干扰影响学校的稳定,保卫科应及时控制校外滋事人员,坚决制止滋事人员损坏学校教学设备和伤害师生安全的行为,同时向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严格控制事态发展。

六、处理程序

1、发现情况

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发现或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保卫科、学生处值班人员。

2、预案启动

保卫科、学生处根据情况异常的严重程度,报告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经同意后,启动本预案。

3、情况报告

保卫科领导应有高度的安全警惕性,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上报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情况严重的,由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与上级有关部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4、应急处置

学生处、保卫科发现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置紧急情况,避免情况进一步恶化。必要时可按公安等业务部门的统一要求,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5、发布预警

保卫科应及时向全校师生发布重大情况,指导学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预案终止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报经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预案终止。

七、保障措施

1、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深入开展安全法纪主题教育,请公安、法校、监狱、检察校干警到校对师生进行安全和法制教育,组织师生听监狱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同时开展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骗等教育,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开展“安全知识知多少”竞赛活动,让学生掌握有关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加强学生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和晚查房制度,严禁学生不假外出。

2、人员保障

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科)承担各项工作。学校设立护校队(由保卫科直接领导),加强校园巡逻。

3、排查和整改

贯彻“ 预防为主”的方针,保卫科要重点抓好学校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收缴可能存在于学生中的管制刀具,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4、物质保障

总务处要做好必要的物质保障,保卫科要落实消防器具。

5、训练和演练

在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不定期组织安全训练和演练。

八、值班和报告制度

(一)值班制度:根据实际,切实做好值班工作。各值班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突发性事件,在协助处理的同时,迅速向负责人报告。

(二)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知情者必须在知情后5分钟内报告保卫科、学生处,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防止漏报。

九、工作要求

1、严格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情况。

2、校领导在接到情况报告后,应立即行动,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决不能因为工作失误或麻痹大意贻误时机。

3、在处置工作中,参加处置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当、延误工作者,要追究相应责任,情况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视其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4、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党员、学生干部和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明确职责任务,要在思想上认识到突发事件随时发生的可能性,保持高度警惕。

5、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统一部署,协同作战,发挥整体作战的威力。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对在校学生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等突发事件,积极主动地采取应对措施,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突发事件系指学生在校(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因各种原因突然造成身体伤害或突发急重病,需紧急处理或送医院救治的事件。

二、全校师生员工都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有效的防范意识,积极主动地预防一切可以预防的伤害。对本可预防,但因教职工玩忽职守而造成的学生身体伤害或延误学生疾病的救治,都要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三、积极、主动、及时、妥当处理学生的.伤病突发事件。

(一)学生伤病突发事件发生时,所有在现场的教职工和学生都应积极主动地参与事件的处理。

1、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领导、总务处、值班中层领导、班主任。

2、在第一时间送到校医室或请校医到现场紧急救治。

3、在第一时间由学校总务处派车(校医、班主任、任课教师),将危重伤病学生送医院,确保伤病学生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4、相关人员(班主任、校医、德育主任(副主任)或其他中层以上干部),在第一时间通知伤病学生家长,要求学生家长及时到学校或医院参与处理。

(二)负责送伤病学生去医院的教职工和学生,只有在学生家长到现场并全面接管办理学生治疗的相关事项后,方可离开。

(三)在事发现场的教职工和学生,要积极、主动、全面、真实地向学校汇报事发经过,协助学校了解事件的真实过程,以便及时公正地作出处理。

四、对于因伤病突发住院的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要经常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治疗情况,并向德育处和校领导汇报。向校医通报,并与校医、报帐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五、对伤病严重的学生,校领导、德育处应安排人员前去探望,关心学生治疗和学生的身心健康。

六、对于人为因素的学生伤害事件,德育处和相关处室要及时迅速地了解情况,记录事件经过,分清事件责任,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协调学生家长意见,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校领导或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七、对突发事件中积极参与救治,不顾个人安危、乐于助人,表现出高尚的道德情操的师生员工,将予以表扬和奖励。

八、对突发事件中袖手旁观,漠不关心,推托逃避者,将予以批评,并追究其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者,由上级部门决定追究其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九、本条例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学校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维护学校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xx xx xx xx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假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三)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度,不得出现漏岗现象。

(四)带班领导、值班教师24小时开通通讯设备,确保联系畅通。

二、临时现场指挥部

1、学校一旦出现火灾,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报火警并及时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值班教师及时切断学校所有电源,以免火灾进一步蔓延。减少学校的财产损失。更夫负责召集学校附近居民组织及时救火。报警后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立即抢救学校贵重物品及重要档案、账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2、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窃、抢劫、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报警(110)

(2)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3)迅速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二)学校食堂发生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在校就餐后,师生员工出现不明原因的腹痛腹泻、呕吐、乏力昏沉、等症状,各班主任、知情老师及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2、迅速联系校医,协助采取就地救护,情况严重者应尽早与医院取得联系。

3、由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就事态的发展迅速采取救护措施。

4、对食堂中的留样食品、蔬菜样品由总务处负责对这些预留样品实行封存。

5、班主任或政教处迅速与有关学生家长联系。

6、总务处的相关管理人员对学校食堂发生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并书面报告校委会,学校办公室负责尽早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清逐出校门。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共、个人财物的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拨打110)。

②、迅速报告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③、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的安全。

④、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⑥、作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护好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在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住校学生突发摔伤、患病、打架等情况,学校领导、班主任及在场教职工要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尽早平息事态;特别是熄灯后发生的事情,公寓管理人员及值班老师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把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在场教职工就事态发展情况,迅速报告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3、迅速与有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情况许可由家长陪同去医院。

4、记录有关与本事件相关的过程及证人证词。

5、政教处、班主任要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并书面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时,发现师生中有与该病类似症状者,各班主任、

组长要马上报告校长或政教处,并及时与该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是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校要采取下列措施:

1、迅速如实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教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坚决杜绝身患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染病学生来校上课前,必须出具相关医院的康复及不存在传染危害的证明,方可进班。

4、学校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指导,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护措施。

三、突发事件中对有关教职工的责任要求

(一)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的组织者、首位发现者或第一个接警者,应以师生利益、学校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诿应视作玩忽职守。对校园突发事件,全校师生员工实行首见首闻报告制和教职工首见首闻第一时间负责制。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事不关己而回避逃脱。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在事件初发和应急处理中都要随时向校长或值班领导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四)突发事件解决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要向校长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及有关情况。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组员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⑶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⑷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⑸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⑴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⑵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⑶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善后及责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⑵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⑶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

为保证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信息渠道畅通,及时为各级领导的应急决策提供准确详实的第一手资料,特制定州政府应急办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程序。

一、应急信息接收规程

应急值班人员接到有关部门、单位关于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电话、传真等后,必须尽可能将事故性质、事发地点、时间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处置工作进展以及事件报告单位(或责任人)的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问清楚,并详细记录。同时,立即向政府报告。

二、应急信息紧急处理规程

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到事件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办公室并开始以下工作:

1、电话报告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相关秘书长;

2、根据秘书长和办公室领导的指示,电话报告市领导;

3、根据市领导的指示通知各相关部门开展紧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信息服务规程

1、对收集的信息尽快整理编辑,并以文字形式向有关领导报送。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审定后,向省政府报送应急信息。向省政府报送信息最迟不得超过事件发生或得知事件发生后4小时。

2、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做全程信息跟踪服务,及时向领导报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向相关县市、部门传达领导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和要求。

3、事件处置结束后,要整理事件处置全过程的综合性信息,对事件处置进行综合性评价和信息终报。

四、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值守要求

应急值班人员对接收突发事件报告的时间、相关人员到位时间、领导的指示、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全过程要做全面详细记录,以备事后查阅。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事件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1.6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2.1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2.2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3.预防与预警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响应程序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4.4分类处置

4.5响应终止

4.6后期处置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5.2通信保障

5.3资金保障

5.4应急演练

5.5应急培训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道路运输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

1.3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运枢纽1运行中断、严重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省组织。

(2)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边境口岸撤侨等其他突发事件。

以上四种情形,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独立处置,需要协调相关省份、相关部门调动运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

1.3.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市组织。

(2)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滞留,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跨县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的。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道路运输保障的。

(4)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一般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滞留。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需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已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适用其规定。

1.5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的预警、预测,以及道路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应对,预防为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事件等级和法定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结合各地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4)规范有序,协调联动

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动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1.6应急预案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发布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发布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3)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负责编制并实施企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2.组织体系

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组成。

2.1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交通运输部协调、指导全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应急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XX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担任组长,部安全总监及部办公厅、部政策研究室、部运输服务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部应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部长担任组长时,分管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工作组的构成,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国务院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

(4)当突发事件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相关司局和单位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并在应急响应终止时宣布取消。应急工作组成员由各应急工作组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

(1)综合协调组。由部应急办或部办公厅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与各应急协作部门的沟通联系;保持与各应急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搜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跟踪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定时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协助领导小组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部领导的有关要求;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指挥组。由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参加国务院组织的有关事故调查;组织协调跨省应急队伍调度;协调人员、重要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由部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外发布应急信息;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现场工作组。由部运输服务司、部应急办等有关司局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按照统一部署,在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6)专家组。由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行业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日常机构

部运输服务司,作为国家道路运输应急日常机构,在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有关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息,向部应急办报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

(3)组织开展Ⅰ级应急响应相关处置工作。

(4)负责组织制修订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组建模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相应人员安排和职责分工。

3.预防与预警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重点做好对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测预警联动机制,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预警信息来源包括:

(1)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水利、公安、安监、商务、外交等有关部门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以及国家重点或者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需求信息。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有关道路运输延误、中断等监测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部门响应。每级部门应急响应一般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Ⅰ级应急响应。

4.1.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省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上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市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市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

4.2响应程序

4.2.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部运输服务司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第一时间向分管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及成立相关应急工作组的建议。

(2)经分管部领导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事件Ⅰ级响应。

(3)同步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应急工作组构成;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有关信息按规定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抄送应急协作部门,通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4.2.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预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及程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处理超出本级范围的突发事件,需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处置时,应及时提出请求,并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启动上一级别应急响应。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交通运输部按有关规定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交通运输部和应急协作部门建立部际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络方式,确定不同类别预警与应急信息的通报部门,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渠道,规定各类信息的通报与反馈时限,形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沟通机制。

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完善部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报送与联动机制,部运输服务司汇总上报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省(区、市)通报。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区域省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部运输服务司,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定时情况简报,直到应急响应终止;部运输服务司应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情况简报,上报领导小组,并抄送部应急办。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发生势态、受损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4.4分类处置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有效组织采取不同处置措施:

(1)应对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突发事件,应按照《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1〕682号)的规定,指挥调动国家应急保障车队,协调事发区域附近省份应急队伍,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事发区域地方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省份应急队伍应积极配合,完成人员的疏散及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

(2)应对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运力组织保障的基础上,还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应急发〔2014〕238号)的规定,派现场工作组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时组织选派相关人员和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4.5响应终止

4.5.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1)经领导小组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国务院有关单位发出宣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或降级的指令时,由部运输服务司商部应急办提出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降低响应等级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核准。

(2)经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核准后,终止交通运输部应对XX事件Ⅰ级响应,或降级为Ⅱ级响应,同时取消Ⅰ级响应期间成立的领导小组及下设各应急工作组。

4.5.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4.6后期处置

4.6.1善后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4.6.2总结评估

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后,部运输服务司及时组织参与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报分管部领导。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事后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总结评估材料。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平急结合、军民融合”的原则,通过平急转换机制,将道路运输日常生产经营与应急运输相结合,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及应急队伍。按照军民融合式发展思路,将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同交通战备工作有机结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道路运输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5.3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设立应急保障专项基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及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4应急演练

部运输服务司会同部应急办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应急演练,组织应急相关人员、应急联动机构广泛参与。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演练。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演练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5应急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休息和生活,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学生宿舍

二、住宿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

1、教育学生不在楼梯上追逐打闹,不从宿舍窗户向外探身张望。

2、各宿舍楼管理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并保证在应急状态下安全通道畅通。

3、宿舍楼楼长会同有关人员定时检查宿舍楼内各种设施的完好损害情况,收缴学生宿舍内的各种钝、锐器等影响安全的器具。

4、在宿舍楼内严禁使用明火,包括点蜡烛、烧煤汽油炉、烧酒精炉等。

5、在宿舍内严禁抽烟、严禁焚烧纸屑杂物、燃放烟花爆竹。

6、在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

7、在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8、保护用电设施和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启关、移动消防器材。

9、定期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应急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10、教育学生因违章用电、用火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宿舍楼内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办法

(一)灭火预案

(1)发现火情后,任何人都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迅速报告本楼值班员,值班员接报后,应迅速做出反应,及时报告保卫、宿舍管理处值班人员,保卫、宿舍管理处值班人员应立即上报学院总值班和相关人员赶赴现场,通报灾情并提出救援方案,同时值班员拉闸断电。

(2)值班员及现场人员要迅速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控制火情蔓延。

(3)火情严重时,应迅速拨打“119”报警。

(二)疏散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若重大火情,值班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可能涉及的.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2)值班员应正确引导宿舍内的学生向疏散通道疏散。

(3)为更好的应付紧急情况,值班员应听从并协助消防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

(4)宿舍管理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危难面前最后一个离开的思想准备,根据火情,接受现场最高指挥的指令,最大限度地保护同学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火情处理后,该楼值班员写出书面报告,分析原因,追究责任人,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

(三)群体性的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1)值班室人员向保卫、宿舍管理处值班员报告,保卫、宿舍管理处值班员根据情况向学院总值班报告。

(2)经领导同意后向派出所报案并向学校汇报。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宿舍管理处值班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保卫、宿舍管理处值班员向学院总值班领导报告。

(3)学院总值班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院领导汇报。

(4)若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校医务室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若是斗殴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6)若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若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保卫处、派出所电话或“110”报案并将闹事人员扣留。

3、注意事项

(1)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的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四)疾病预防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当事人向校医务室及值班室报告。

(2)值班员向学院总值班报告。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地方防疫部门报告。

2、处置措施

校医务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查明病因,若是需要进行抢救和送往医院救治,需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电话救助,当事人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病人的陪护工作。如果是传染疾病救助防疫部门应对现场进行消毒处理,当事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未经校领导同意不准到医院探视。

(五)匪警、盗警案件应急预案

任何人发现匪、盗警情况时,都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迅速报告值班室。值班员接到匪、盗警报告后,立即通知保卫、宿舍管理处值班员,保卫、宿舍管理处值班员应立即赶赴事发地点控制案发事件。沉着应对歹徒,确保自身安全,寻求一切手段保护学生,尽力记住歹徒特征帮助破案。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打匪警报警电话“110”(特别紧急情况下,任何人都可报“110”)。并要做好学生工作,不要影响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事件处理完毕,需写出文字经过,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六)突发自杀或企图自杀事件

1、突发自杀:应迅速向保卫处值班员报告,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开关现场的各类电器,以免破坏证据或发生危险,若自杀者尚有生还可能,应立即拨打120救护电话,及时做好事件过程和处置的有关记录,以备查核。

2、企图自杀:若遇企图自杀者,应迅即向保卫处报告,同时要婉言相劝,稳定其情绪,等待救援或根据现场情况见机设法救助,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查核。

(七)水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法

1、突然停水:宿舍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保卫、宿舍管理处值班员报告,及时拨打后勤处电话报修,配合修理人员抢修,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

2、突然停电: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保卫、宿舍管理处值班员报告,并在门卫公告栏告示学生注意,并向学生说明情况以免造成混乱,维持好宿舍秩序;立即向后勤处报修,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

四、如遇以上情况,望各值班员根据现场情况按本预案灵活执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

1、应急措施

1.1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场地,移至安全地带。

1.2保持呼吸道通畅,若发现窒息者,应及时解除其呼吸道梗咽和呼吸机能障碍,立即解开伤员衣领,消除伤员口鼻、咽、喉部的异物、血块、分泌物、呕吐物等。

1.3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1.4视其伤情采取报警直接送往医院,或待简单处理后去医院检查。

1.5若伤员有骨折,关节伤、肢体挤压伤,大块软组织伤都要固定。

1.6若伤员有断肢等应尽量用干净的干布(无菌敷料)包裹装入塑料袋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1.7预防感染、止痛,可以给伤员用抗生素和止痛剂。

1.8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机制、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1.9若有必要应立即拨打120救护中心与医院取得联系,并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2、应急物资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

3、通讯联络

医院救护中心:120报警:110火警:119

4、注意事项

4.1事故发生时应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和马上通知有关负责人。

4.2重伤员运送应用担架,有腹部创伤及脊柱损伤者,应用卧位运送;胸部伤者一般取半卧位,颅脑损伤者一般取仰卧偏头或卧位姿势,以免呕吐误吸。

4.3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

㈠预防措施

1、建立周密的考务组织机构(如设立:领导小组、医务组、安全保卫组等)。

3、防火防盗:机房等重点区域实施中心监控,落实值班制度,并配备消防器材,确保安全。

4、防震防灾:定期检查校舍,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加固修缮,考点考场房屋必须坚固,危漏房屋一律不得安排考试,考试期间遭遇非常天气,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公告。做好考场及其周围场所的卫生、防疫检查,确保考试不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感染、中毒、疫情事件。

5、网络监控:加强网络监控,设专人在考试期间进行专项负责,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使监控系统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监控数据安全,同时加强对考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视频监控,及时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6、业务培训:加强对全体考务人员的培训,务必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组织其学习考务文件,使其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操作流程,提大学联考务人员的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

7、考前检查:考前应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杜绝各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考试营造一个安全、祥和、温馨的考试氛围。

8、加强门卫:应特别加强门卫工作,严禁闲杂人员出入学校,在考场周围设立警戒线,同时加强考场周围的巡查。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根据考试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过程、性质、和特征,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责任事故等。

1、考前和考试中,发生考生打架斗殴、故意损害考试设施、与监考人员发生冲突。

处置办法:

⑴考前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诚信考试教育,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自觉维护考试秩序,营造和谐的考试环境。

⑵对突发事件,考点要严加防范,及时处置,将事件控制在较小范围,情况严重的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⑶做好考生思想教育和安抚工作,尽快平息事端,经劝阻无效的考生可劝离考场。若因监考人员行为不当或工作失误引发的.矛盾,要更换监考人员,被更换的监考人员或劝离考场的考生若接触试卷的,在该科考试结束前进行封闭。

⑷密切关注事件发展,若有继续扩大的趋势或可能引起事件的,要立即报告公安、保密等部门,并逐级上报。必要时可对该考场(考点)进行封闭管理,保证考试顺利实施。

2、考前发生洪汛、冰雹、雷电、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处置办法:

⑴考前一周内,要主动与气象、交通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当地天气和公路畅通情况,特别是考试期间易发生的自然灾害,应早作准备,制定方案,强化防范措施,确保考试安全。

⑵考试期间如有灾害预警,要做好防灾的准备。

⑶考试结束后若发生自然灾害,要妥善安排好考生,加强与公安、卫生防疫部门联系,防止意外发生。

3、考前出现疫情等因素对考试造成影响。

处置办法:

⑴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区考试管理中心报告,并逐级上报。准确统计被感染考生人数,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⑵若疫情属于一般性病毒或非传播疾病,可组织考生参加考试,若一时难以查清感染原因的,要做好防疫和隔离工作,对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要采取隔离措施进行考试,做好相应的防疫工作。出现新的情况随时续报。

4、考试期间各考点、考场发现易燃、易爆物品、火灾等情况。

处置办法:

⑴考前和考试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考点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点或将可疑物品带入考点。

⑵考点发现危险物品、火灾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公安、消防等部门,及时排除险情。险情一时无法排除或危及考生安全的,经区考试管理中心或区教育局同意,可组织考生有序撤离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并安排考试。出现新的情况随时续报。

5、考试过程中发生破坏性地震。

处置办法:

⑴立即停止考试,对考生立即进行疏散,如发生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和压埋的情况,立即上报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及时向区考试管理中心及教育局安全稳定管理办公室报告。

⑵地震期间,要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由上级部门决定考试是否更换考点,或延期推迟考试。

6、考试过程中突发校园暴力事件。

⑴立即启动防止校园暴力应急预案,迅速制暴,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如发生人员伤亡,拨打120请求救助,并及时向区教育局安全稳定管理办公室报告

⑵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件情况。

⑶事件调查处理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针对情况,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迅速控制事态,防治蔓延,力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考场及考场周围环境的安全保卫工作,疏散人员、车辆,维护现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配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3、学校易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要针对情况,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将不利因素和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及时向县教育局请示报告。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在整个考试过程中,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酿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着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2

(一)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1、网站、网页由网站安全员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

2、发现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负责人员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应先及时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3、网站安全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清理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4、网站安全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

(二)黑客攻击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1、当有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首先应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同时向领导汇报情况。

2、网站安全员立即进行被破坏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三)病毒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当发现计算机感染有病毒后,应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出来。

2、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3、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进行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4、如发现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领导报告。

5、经网站管理员确认确实无法查杀该病毒后,应作好相关记录,同时立即向上级网络技术人员报告,并迅速研究解决问题。

6、如果感染病毒的设备是服务器或者主机系统,经领导同意,应立即告知各部门做好相应的清查工作。

(四)黑客攻击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1、当有校园网站或各部门网站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应立即向网络安全员通报情况。

2、网络安全员首先应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同时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汇报情况。

3、网络安全员负责被破坏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4、网络安全员协同有关部门共同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5、安全领导小组会商后,如认为情况严重,则立即向公安部门或上级机关报警。

(五)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1、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有多日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2、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网络安全员报告,并将系统停止运行。

3、网站安全员立即进行软件系统和数据的恢复。

(六)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各数据库系统要至少准备一个以上数据库备份。

2、一旦数据库崩溃,应立即向网络安全员报告,由网络安全员及时上传备份数据库。

3、网络安全员应对主机系统进行维修,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立即向上级单位或软硬件

提供商请求支援。

(七)设备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交换机、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网络安全员应立即查明原因。

2、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3、如果不能自行恢复的,应联系设备提供商,请求派维修人员前来维修。

4、如果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应向领导汇报,并告知受影响的部门故障原因及处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3

一、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院级启动:接院应急办通知,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科室内启动:发生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启动应急响应,上报室组负责人、科主任。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药剂科主任根据情况向分管领导或行政总值班汇报。

应急预案启动后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以最短的时间赶到目的地待命,根据事件性质急后缓、先大后小的程序进入状态。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药剂科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药剂科主任、采购科主任、各室组负责人。

(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人力资源组:由药剂科主任任组长,其主要职责:

(1)人员整合,包括各室组工作人员的重新定岗、人员调配、新组临时性岗位的人员安排、排班,全体人员24小时开机,一旦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应宣布全科停休。

(2)稳定员工情绪,进行员工的激励并应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

(3)做好必要的生活物品保障工作。

(4)确保沟通渠道的通畅,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协调各种临时性问题。

2、药品供应组:由采购科主任和药库工作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1)从多渠道获取药品信息,根据应急需要做好药品供应工作。

(2)负责应急药品及消毒剂的采购、保管、发放、运送工作,确保药品及时供应。

(3)协调各药房抢救药品的`调剂。

(4)采购、外购及捐赠药品的质量检查。

3、药品调剂组:由调剂室负责人任组长,其主要职责:

(1)进行医院日常药品的调剂工作,执行其他与调剂相关的临时性任务。

(2)凭医院行政总值班签字或本院医生、护士的借条先行发药,后做财务处理。

(3)向药库及时提出用药计划,为临床提供用药信息,对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宣传工作。

4、临床药学组:由科主任任组长,其主要职责:

(1)及时收集整理药物信息,向临床传递合理用药信息。

(2)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上报及反馈。

三、突发事件后药学工作的善后处理

(一)为突发事件病人提供药品供应的病房药房应设置在清洁区,尽量避免整包装药品进入污染区、半污染区。因特殊需要进入污染区、半污染区的药品按以下方法进行善后处理:

1、进入污染区药品的处理: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区准备撤除时,应对污染区剩余药品进行消毒处理。剩余药品的消毒应在所处环境及房屋的终末消毒后进行,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喷洒或擦洗。消毒后的剩余药品视为医用垃圾,不得回收使用。装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到指定地点处理。污染区药品消毒销毁前,应进行帐册登记,金额统计。

2、进入半污染区药品的处理: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半污染区准备撤除时,应对半污染区剩余药品进行消毒处理。剩余药品的消毒应在所处环境及房屋终末消毒后进行,对药品外包装或原包装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己打开原包装的口服药品不得回收使用。其余药品在外包装、原包装擦拭消毒后,经院感染办公室检查批准后可继续使用。半污染区的药品消毒后进行帐册登记、金额统计。

(二)突发事件后消毒药品的处理:阶段性防治突发事工作结束后,应首先联系其他使用单位,以减少浪费和避免环境污染。消毒药品过期后,不得进行销售。

(三)积压药品的处理:阶段性防治突发事件工作结束后,在保证药品的有效期内正

常使用外,如存在积压药品,应及时全面统计,并向药品供应商反馈。库内待处理积压药品,在盘点入帐后向其他使用单位联系,或与供应商协商,帮助联系使用。药品过期失效后,不得进行使用,并应建帐统计,按有关规定报损销毁。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4

1、范围

本预案规定了采石场应急救援措施 本预案适用于小型露天采石场、

2、目的

编制此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主要目的是及时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组织员工正确救援和安全撤离,消除危险后果。它的指导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统一指挥,当机立断。预案的`编制是为了有效地控制事故和突发事件,为了使事故不至于扩大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采石场基本情况

采石场位于 市 区 乡 村,为 企业,主要产品 ,矿山 现有人员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专、兼职安全员 人),矿山采矿许可证号为 ,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 万吨/年,矿区面积为 平方公里,距 县(乡) 公里,属 县 乡管辖,矿山公路与 公路相连,位于 公路 侧,相距 公路约 米。具体位置详见附图1《采石场所处位置平面示意图》。 采石场以开采面朝向为前面,采石场周边环境为: 左侧( 向) 米为 。 右侧( 向) 米为 。 前方( 向) 米为 。 后面( 向) 米为 。

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辩识

4.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采石场的工作特点,主要存在以下危险、危害。

(1)工人常处于2m以上工作面进行作业,容易发生高处坠落。

(2)炸药从炸药库运出的途中,装药和放炮过程中,未爆炸或未爆炸完全的炸药在装卸矿岩的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火药爆炸。

(3)在凿岩作业、爆破作业、人工装车作业、铲运装车作业时,因高处浮石脱落、工具从高处跌落、物体抛掷等均可造成物体打击。

(4)在空压机、风钻、破碎机、绞车、传送带等传动机械的外露部分,如齿轮、传动轴、链条、覆带没装防护装置,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机械伤害。

(5)车辆驾驶员违规操作,作业人员违规进入运输作业范围内可能发生车辆伤害。

(6)露天采场边坡开挖后,破坏了岩体内部初始应力平衡,在次生压力场作用下压力重平衡引起大规模位移的滑坡,它是采场坍塌的一种形式。

(7)空压机储罐属压力容器,如发生超压、使用不当、焊接裂纹、腐蚀破坏等可能发生容器爆炸。

(8)矿区用电场所,如变压器、配电房、电动空压机、破碎机、办公室可能发生触电。

(9)爆矿后立即进入采场,可能因炮烟造成中毒和窒息。

(10)矿区的空压机、破碎机等用电设备、配电间、变压器、办公室等可能发生火灾。

4.2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在采场的主要危险、危害性中,坍塌、火药爆炸、容器爆炸可能造成设备设施、建筑物的破坏和人员伤亡,甚至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触电、中毒和窒息、火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火灾还可能造成设备设施、建筑物的损坏,甚至可能引发森林大火。

5、应急分级和求援操作程序

5.1应急状态下的应对办法

5.1.1预警(未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财产损失的局部坍塌、爆炸等)火药 a)值班人员(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采石场应急总指挥报告现场状态,提出救援意见,请求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来现场分析原因等 b)同时指令现场操作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离现场至安全地带,清点人数。 c)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5.1.2现场应急(已造成个别人员受伤,财产遭受一定损失的事故) a)值班人员(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采石场应急总指挥报告现场状况,提出救援意见,视情况请求公安、消防、医疗等救援。应急总指挥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履行职责。 b)现场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区域。 c)通知周边单位、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d)组织人员进行警戒,非救援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区域。 e)清点现场人员人数,抢救伤员,搜寻失踪人员。 f)根据实际情况,按应急总指挥的指令开展救援工作。

5.1.3全体应急(大面积坍塌,造成多人受伤甚至死亡,人员下落不明,火势难以控制,可能引发森林大火等) a)值班人员(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采石场应急总指挥报告现场状况,提出救援意见,请求公安、消防、医院等单位的救援或请求萍乡市安全生产救援救护中心的救援。采石场应急总指挥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履行职责。 b)现场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区域。 c)通知周边单位、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d)组织人员进行警戒,非救援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单位清点现场人员人数,抢救伤员,搜寻失踪人员。 e)组织人员灭火、救灾工作。 f)按应急总指挥的指令开展救援工作。

5.2应急救援操作程序表

5.3通讯联系方式 单位或职务 姓 名 电 话 采石场应急总指挥 联络员 区消防队 区公安局 区急救中心 萍乡市安全生产救援救护中心 镇主管安全领导 区主管安全领导 市主管安全领导 镇安全产主管部门 县安全主管部门 市安全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