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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春风行动方案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4.67K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便民春风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便民春风行动方案

便民春风行动方案1

一、活动主题

搭建人力资源平台促进社会就业创业

二、活动时间

20xx年元月开始,共安排100天。

三、服务对象

各类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县内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的各类有招聘需求用人单位。

四、组织保障

成立“20xx就业春风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共青团、妇联、民政、残联、工商联等部门共同参加。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活动宣传和组织实施,其他成员单位分别组织不同求职人群积极参加招聘活动,积极与招聘单位进行对接,确保招聘活动取得实效。

五、活动安排

“20xx就业春风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春节前为组织准备和宣传阶段,二是春节正月为集中开展阶段,三是20xx年3月中旬开始为跟踪服务阶段。

(一)春节前组织准备和宣传阶段。元月到2月上旬。

1.开展重点企业春季用工需求摸底。由县人社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县内重点企业,当前生产用工亟需岗位工种、技能要求、工资待遇、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做好当前及春节后用工形势分析研判工作。

2.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调查摸底。各乡镇要按照“省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功能模式,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调查摸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信息库,为开展就业春风行动各项活动提供数据支持。

3.集中发布招聘日程安排、企业用工信息、职业技能培训信息。

一是通过电视、络、微信、手机短信平台以及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等渠道,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高频率地开展宣传,提前做好信息发布、活动宣传工作。

二是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就业等相关、微生活等平台发布举办“20xx春风就业行动”各项活动信息、活动内容。

三是多渠道发放《致返乡外出务工人员一封信》、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创业培训信息等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春风行动各项活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人社民生工程等。

四是在车站、闹市区、乡镇集市等人群流量大的区域悬挂标语横幅,引导城乡劳动者在本地就业,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在全社会营造出20xx就业春风行动的浓厚氛围。各乡镇要将活动宣传、信息发布工作布置到基层就业平台,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信息及时传递到农户。

(二)春节前后集中开展阶段。2月12日(大年初五)到3月8日(正月三十)。

1.举办重点企业用工招聘会。2月4日(腊月廿六),在县城街心公园举办,同时为正月初五大型招聘会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并开展政策咨询服务。

2.举办“20xx就业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2月12日(正月初五),在县人社局大楼门前广场举行“20xx就业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同时为各类城乡求职人员进行免费政策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材料

3.组织参加全市大型招聘会。根据市统一安排,组织我县10家企业参加2月21日(正月十四)在市体育馆举办的'全市“20xx就业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

4.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组织重点企业、规模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落实就业服务“大篷车”到乡镇巡回招聘活动。

(三)跟踪服务阶段。3月中旬到4月上旬

1.开展重点企业录用人员到岗跟踪服务。对重点企业招用人员到岗情况逐户进行回访,做好原因调查与分析。对仍亟需招聘人员的企业,继续加大重点企业用工信息宣传,做好岗位与人力资源的匹配服务。

2.扎实推进实名制就业工作开展。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为已招用到岗人员办理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做细做实就业实名制各项基础工作。

3.加强城乡劳动力资源基础信息更新和动态管理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摸清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就业去向、从事工种等基础信息,并在4月底前通过“省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更新人员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xx就业春风行动”工作,深刻认识到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抓紧部署。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把活动信息、活动内容、日程安排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企业用工、劳动者就业的氛围。

(三)突出实效,抓好落实。要确定专人负责,创新服务模式,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各个环节工作,奋力推进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各乡镇要动态掌握年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年后招用员工到岗等情况及时报县人社局。

便民春风行动方案2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制定东营市税务系统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主题,落实好4类25项101条便民办税措施,推动实现优惠政策落实更给力、“非接触式”办税更添力、数据服务大局更尽力、疫情防控工作更加力。通过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东营市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东营税务应有的贡献。

二、行动内容

(一)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

1.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1)抓好已出台的支持防护救治、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稳产保供、鼓励公益捐赠等方面税收政策落实,执行好帮扶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税收政策。结合东营实际,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遭受重大直接损失的用人单位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3)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4)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加快完善配套实施办法,使各项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5)切实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6)通过税收大数据和第三方数据的应用,精准定位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主动通过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给予税收优惠宣传辅导和提示告知。

(7)根据总局、省局安排部署,结合东营实际,持续发布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8)充分运用12366、96005656等服务热线和网站、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微信等线上平台,开展互动式政策宣传辅导和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

(9)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资源,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政策帮扶专家团队,对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4个方面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制定定点帮扶方案,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理纳税人特别是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的涉税诉求。

(10)针对企业合理诉求,加强政策需求提报及研究储备。

2.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11)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缴费人的宣传辅导,做好政策解读、操作讲解、疑问回答等工作。

(12)及时调整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简化操作流程,方便参保单位准确办理。

(13)落实执行好《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东医保发【2020】13)内容,自2020年3月1日起,阶段性下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将单位缴费费率在现行费率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起回复原缴费费率。对已征收3月份的降低费率部分费用,尊重参保单位意愿,有限选择直接退费,或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该政策只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

3.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14)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落实省局下发的“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232个事项清单,全面推行涉税涉费事项网上办、自助办、便捷办。

(15)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缴纳税费业务的第三方支付。

(16)推广自然人支付宝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7)推广车购税网上办理。

(18)扩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邮寄配送”覆盖面,推行免费“票e送”,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至90%以上。

(19)推广涉税文书寄递服务。

(20)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免)税有关工作要求,持续优化和拓展“非接触式”出口退(免)税服务。

(21)进一步精简退税资料,加快退税进度,持续完善电子退税系统功能,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2)加大宣传引导、预约分流力度,依托精准定位宣传、线上智能辅导、大厅引导分流等方式,有效引导纳税人采取“非接触式”办理税费业务,逐渐形成“非接触式”办税习惯。

4.不断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

(23)加强办税服务厅清洁消毒等安全防护,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税费事项的`纳税人、缴费人,充分发挥自助办税终端作用,加强导税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预约办、错峰办、容缺办,营造安全放心、便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

(24)配强配优办税服务厅导税力量和业务专家团队,有效辅导、引导到厅纳税人选择到自助办税区办理业务。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到厅业务频次高的纳税人和业务事项,主动对接,有针对性宣传引导“非接触式”办税。

5.切实落实延期申报、延期缴税和发票保障措施。

(25)对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税有特殊困难的,依法及时为其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税。

(26)对在2020年2月份申报期内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27)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

(二)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6.加强分析服务决策。

(28)各级税务机关应积极参加政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工作,结合税务部门职能提出意见建议,按要求做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29)深化运用税收数据加强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分析,做好政策效应统计核算,研究提出更加精准的政策和措施建议并出具税收分析报告。

(30)积极推进税收智库建设,组建税收分析骨干团队,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东自贸区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发展战略,以及重点事项、地方重点税源和支柱产业、重大税收政策调整,主动开展税收分析,更好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决策。

(31)充分发挥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覆盖面广、及时性强、颗粒度细等优势,从多维度跟踪分析企业复工复产状况以及经济运行情况,细致梳理购销方、上下游配套等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支持措施和有针对性建议。

7.加强协同凝聚合力。

(32)积极加强与发改、工信、财政、人社、医保、交通、农业等部门的对接,根据其需求主动提供税收数据等方面服务,并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和情况,积极采取税收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

8.加强帮扶精准纾困。

(33)深入了解企业基本运行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限期解决清单,切实为企业解决困难。

(34)提高支持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发挥税收数据搭桥作用,对上下游衔接不畅的企业,加强税收数据分析助力企业实现供需对接。

(35)实施“一业一策”“一户一策”税收方案。全面逐级逐户对接涉及疫情防控的生产经营企业,主动沟通了解企业涉税需求,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一户一策”税收方案,为每一户纳税人建立包括应缴税费清单、减税降费清单、风险预警清单和已缴税费台账、减免税费台账、风险评估台账的“三清单三台帐”,确保纳税人对减税政策的“强制性”享受。

(36)强化税源龙头管理,完善各级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在定期监控全市税收规模500强、重点行业50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情况的基础上,优化数据采集方式,密切税企联系沟通,提供优质的个性化管理服务措施,促进重点税源管理再上新台阶。

(37)做好在建和新开工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9.着力支持小微企业。

(38)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9)合理调整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做好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等相关工作。

(40)优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在税务网站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

(41)畅通小微企业诉求线上直联互通渠道。

(42)探索推行小微企业省内跨区迁移线上办理,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10.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融资难题。

(43)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将纳入“银税互动”的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名单,依法提供相关税收数据,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放贷。

(44)进一步加大“山东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力度,不断完善平台功能,扩大银税贷款惠及企业户数和授信额。

11.积极促进稳就业。

(45)落实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或吸纳特殊群体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46)运用税收数据分析企业用工数量变化,为稳就业提供参考。

(三)全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12.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47)继续落实好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

(48)按照《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相关优惠政策,抓好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扶贫货物免征增值税等政策落实,跟踪执行情况、开展效应分析。扎实做好税务系统对口扶贫工作。

(49)根据总局、省局健全绿色税制体系相关部署,推动节能、治污设施、监测设备、第三方防治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50)实施好环境保护税法,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13.支持区域协调发展。

(51)配合总局、省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和落实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税收措施。

(52)配合总局、省局部署,参考借鉴税收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征管和服务措施,并结合当地实际创新推广。

(53)配合总局、省局部署,根据长三角地区跨区域“最多跑一次”清单发布情况,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复制推广。

14.更好服务共建“一带一路”。

(54)实时关注总局更新发布50份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支持企业“走出去”。

15.大力支持外贸出口。

(55)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工具,允许已放弃退税权的企业选择恢复退税权。积极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56)根据总局、省局部署,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化措施。

16.积极服务外资发展。

(57)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优惠政策,落实非居民企业享受协定待遇资料备案改备查办法,增强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鼓励境外资本参与国内经济建设。

(58)利用税收大数据,跟踪分析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利润分配等情况,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17.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59)巩固抓落实的力度、巩固抓落实的质量、巩固抓落实的格局,拓展政策宣传效应、拓展便利服务举措、拓展听取意见建议完善政策的渠道,以更实举措、下更大气力进一步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细。

(60)继续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留抵退税等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新动能成长。

(61)继续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科技创新。

(四)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8.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62)做好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迎评等工作。

(63)确保《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纳税服务规范(3.0版)》落地,持续提高办税缴费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64)全面建立和实施税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探索实现办税服务“好差评”小程序。

(65)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调查,完善整改提升工作机制。

(66)继续推广“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扩大覆盖面,搭建高效的征纳直连直通互动渠道。

(67)扎实开展好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19.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

(68)推行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

(69)根据总局、省局部署,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

(70)根据总局、省局工作部署,推进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

(71)根据总局、省局工作部署,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

(72)推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免填写服务,纳税人签字确认后即可缴税。

(73)全面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功能。

(74)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大委托代征零散税款力度。加强与政务服务中心、银行、邮政等部门合作,逐步扩大第三方代办业务的种类和范围。

(75)打造全市城区“8分钟”办税圈,科学布局办税服务场所,大力推进社会化自助办税。

(76)强化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和重组事项协调。

(77)建立完善办税服务数据分析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了解纳税人办税习惯,科学调配办税资源,及时发现解决办税堵点、卡点问题,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便利。

(78)推广线上预约导税,实现线上鲁税通预约平台、微信预约平台和线下排队叫号设备的互联互通,拓展线上智能导税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预约办税和办税引导服务。

(79)探索实现主动式智能服务,通过纳税人画像,分析纳税人现有应享税收优惠政策、票量等,主动对纳税人予以主动提醒,智能推送相关信息。

(80)探索实现远程办税辅导,搭建自助办税终端远程运维中心,实现自助办税终端交互运维,通过远程协助功能,实现网上远程办税辅导。

20.全面推进网上办税缴费。

(81)认真落实《电子税务局规范》,完善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纳税人涉税服务事项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82)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

(83)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民政等部门合作,推动实现网签合同备案、婚姻登记等信息共享,便利办税缴费。

(84)配合省局建立纳税人网上办税体验群,邀请纳税人体验网上办税优化和新增功能,吸收纳税人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完善网上办税功能和应用。

21.优化发票服务。

(85)对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拓展升级,力争年底前在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上取得实质性明显进展,在部分地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对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推进解决税控设备第三方收费问题。

(86)开放增值税进项凭证电子数据,允许纳税人自行查询下载本企业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票种的电子数据,方便纳税人勾选抵扣、纳税申报、财务核算等。

(87)自2020年3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22.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88)注重多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案头风险分析,不准搞大面积、重复性直接下户现场调研;注重多运用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差异化管理,不准搞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无差别稽查;注重多运用兼顾法理情的审慎包容监管,不准搞简单粗暴、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

(89)全面梳理进户检查事项,制定并公布进户检查事项清单。

(9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3.优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

(91)探索实现线上维权中心,托鲁税通建立线上直联互通渠道,实现征纳沟通互动的移动化、智能化和精准化。

(92)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多渠道接收、快速转办、限时响应、结果回访、跟踪监督、绩效考核机制。

24.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93)根据总局修订《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的进度,抓好落实。

(94)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95)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在认定非正常户时取消实地核查要求,并将未申报时间统一延长为3个月;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由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

(96)明确破产清算期间管理人可以企业名义按规定申领开具发票、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

(97)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收“过头税费”行为。

25.完善体制机制,构建“大服务”格局。

(98)制定办税便利化会商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办税服务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加强市局机关各部门间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对基层办税服务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

(99)建立办税服务质效优化提升长效工作机制,以纳税人合理办税需求和基层办税服务问题为导向,形成“提出需求-分类论证-优化解决-成果检验-宣传推广”闭环工作链条,建立上下联通、部门协同的长效工作机制。

(100)进一步完善征期大运维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运维成员单位团队力量,健全各业务、技术部门及省、市、县三级运维沟通渠道,确保运维事项专人负责,密切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实现问题发现、需求提出、问题分析、解决反馈等全程畅通。

(101)坚决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省局部署要求,切实把利用税收数据服务发展大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好省局“1+2+3+N”工作思路,建立建立完善数据保障、综合分析和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疫情对经济运行和外贸出口的影响分析,形成综合与专题相结合的系列分析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作为税务部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全局性的重点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好安排部署,加强指挥调度,切实保障各项行动措施抓严抓细抓实。

(二)统筹分工,压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具体落实措施,根据市局方案工作内容、分工安排和时间进度,明确本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强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统一行动,同步推进,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合作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不断丰富“春风行动”形式和内涵,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开展交流互动,促进取长补短、共同提升。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微博、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在扎实完成各项行动内容、着力推广“齐鲁春风”纳税服务品牌的基础上,突出东营税务特色、打造“动赢税务春风惠民”行动品牌。

(四)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各单位要加强对各项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实施效果,不断改进完善。要善于总结经验,结合“制度创新年”相关工作,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好措施和好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并按要求分季度将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市局。

便民春风行动方案3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8日——4月30日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形成浓烈氛围

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流动字幕、广播、手机短信等平台优势进行宣传,大力营造浓烈氛围。

1、专题片宣传。镇劳保所要在服务大厅进行专题片宣传,有线电视站要积极播放招聘信息流动字幕。

2、广告宣传。充分利用镇区超市、宾馆、饭店、银行、居民小区等地方张贴招聘会信息。在镇区主要出入口、要道等人流量大的区域悬挂宣传条幅,宣传引导城乡劳动力就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

3、中国小要利用放假前,结合班会、家长会开展一次宣传就业政策、招工信息活动。

4、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要在人流量较大地点设置咨询台,公布招工,接受咨询和报名

(二)组织观摩

1、时间:20xx年2月9日下午1:00

2、地点:镇政府门口集中

3、各村任务数

4、具体要求:

(1)各村(居)组织返乡人员代表以及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到县园区观摩(提供名单备查)。

(2)各村(居)明确1名村干部带队。

(3)党政办准备一辆45座大巴车。

(4)劳保所提前与县局做好对接,做好人数清查,现场组织、表格上报等工作。

(三)组织参加招聘会

抓住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的时机,组织人员参加于20xx年2月13日—2月xx日(腊月二十五至腊月二十七)、2月21日—2月23日(正月九年级至正月初五)在县南侧举办的6场大型招聘会。具体要求如下:

1、明确目标任务

2、明确责任人

各村(居)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长为具体责任人,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小组组长,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包片领导、驻村工作组、劳保所包村人员为共同责任人,其他参加周一点名人员每人下达一名招工任务。

3、明确完成时间

4、明确完成标准

根据县开发区、常泗园区两大园区的企业20xx年新录用人员名单按照村(居)户籍、送达人等信息逐一核对,并结合《20xx年招工工作各村(居)任务分解表》确定各村(居)为企业输送工人数量。(最终以县督查室、县人社局提供的考核通过人员名单为准。)

便民春风行动方案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庆市人民政府《肇庆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和上级20xx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部署及要求,结合《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6部门关于印发肇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安排,立足税务部门职能职责,市税务局制定了20xx年度全市税务稽查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稽查、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税务稽查执法理念,创新税务稽查执法方式,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提升稽税务查执法效能,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纳税遵从。

二、实施主体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主体是市税务局稽查局和跨区域稽查局。市税务局稽查局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跨区域稽查局负责实施辖区内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重点稽查对象。拟抽取不少于6户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开展随机抽查自查,并在自查基础上开展风险分析,确定不少于3户重点稽查对象,由市局稽查局或跨区域稽查局开展立案检查。

(二)非重点税源企业和非企业纳税人抽查对象。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以定向抽查的方式,结合省局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不少于15户医疗行业、房地产行业、五金行业纳税人作为非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对象开展辅导自查或立案检查。

(三)异常稽查对象。对纳税申报异常、税收风险高、纳税信用级别低、税收违法检举多、税收征管违法记录多、被相关部门列为违法失信联合惩戒以及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企业,纳入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市税务局稽查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取异常稽查对象,推送市税务局稽查局或跨区域稽查局立案检查。同时拟选取不少于3户异常稽查对象,由市税务局稽查部门与公安、海关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3年内已被随机抽查的税务稽查对象,不列入本年度随机抽查范围。

四、其他事项

(一)检查所属时期。各稽查局依法对随机抽查稽查对象20xx年至20xx年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及其它税法遵从情况进行稽查,如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至20xx年度。

(二)人员选派。市税务局稽查局将根据各稽查局目前的工作量,稽查人员配置情况,动态维护好双随机工作平台执法人员名录库,结合稽查人员业务及信息化操作水平,合理进行检查人员分组,采取定向、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进行随机选派。

(三)检查形式。结合工作要求和稽查重点,对随机抽取的稽查对象采取直接立案检查或先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检查时间。辅导自查工作应于接受随机抽查任务后一个月内完成,重点检查时间为自查工作结束确定立案检查名单之日起至20xx年10月30日前,特殊情况可延长检查时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稽查局应将随机抽查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部署推进,实施项目制管理,组建项目组和专业检查团队,由各稽查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等阶段工作的'过程控制和实施推进,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效果。

(二)加强风险分析。各稽查局要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进行风险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分类处理,对中低风险的组织辅导自查,高风险的进行重点检查。

(三)加强部门联合。对于已确定要下发开展的随机抽查事项,各稽查局应根据实际情况,主动与当地公安、海关以及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发起部门联合抽查。对于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发起的随机抽查事项,税务部门要做好沟通协调,在参与联合抽查过程中,针对经风险分析研判确实具有税收风险的对象开展检查。

便民春风行动方案5

为了激励玛曲县税务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做出贡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玛曲县税务局正股级职数空缺情况,县局党委决定,在玛曲县税务局选拔晋升一批正股级干部。现结合实际,制定选拔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推荐与考察相结合,选拔任用一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正股级干部,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玛曲县税务局20xx年正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局党委书记、局长桑吉东主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闫世祥、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马鑫钟任副组长,县局人事、纪检干部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

(一)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侯廷英担任主任。

(二)监督组:负责对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保证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由纪检组副组长王萍担任组长。

三、研判和动议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根据县局干部队伍结构状况和工作需要,综合平时了解掌握情况,提出补充正股级职务意见,并对正股级职位设置和职位空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向县局党委主要领导成员汇报,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选拔工作方案。

四、职位和职数

本次县局拟选拔任用正股级干部6名,具体为:税政股股长1名;征收管理股股长1名;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专职副书记1名(股长);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局长1名;尼玛税务分局副局长1名;信息中心主任1名。

五、选任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体现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坚持公道正派、客观全面分析研判干部,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综合考虑平时表现、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民主推荐等因素,合理确定会议推荐人选、考察对象、任职人选,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坚持补充选拔工作与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相结合的原则,服务税收工作,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进程;在同等条件下,领军人才、青年才俊及岗位大练兵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六、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税收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工作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选拔股级职务,应当任三级主办、四级主办或一级行政执法员满2年以上,事业单位(信息中心)股级职务,应当任十级管理干部及以上职务满2年以上;

3.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岗位必须是中共党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计算任职时间截止20xx年11月31日。

七、工作程序和方法

按规定,选拔任用正股级干部的程序为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决定、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

(一)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两部分。民主推荐前在一定范围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基本资格、推荐范围,提供推荐名册,提出有关要求。

1.谈话调研推荐

考察组在县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中进行谈话推荐。参加谈话人员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按照选拔职位1:3的比例推荐会议投票推荐参考人选,其他职位按照选拔职位1:2的比例推荐会议投票推荐参考人选

谈话调研推荐时,考察组提供符合推荐资格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谈话推荐人数不得低于应谈话人数的80%。

考察组将谈话推荐汇总情况报告县局党委,由县局党委将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按照选拔职数与推荐人数1:3的比例,其他职位按照选拔职数与推荐人数1:2的比例研究提出会议推荐人选。

2.会议投票推荐

考察组在县局机关召开推荐会,组织填写民主推荐票,参加会议推荐人员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按照选拔职数与推荐人数1:2的比例投票推荐考察建议人选,其他职位按照1:1.6的比例投票推荐考察建议人选。参加会议人员为县局全体干部。参加会议推荐人数不得低于应参加人数的80%。

(二)确定考察对象

县局党委听取考察组关于民主推荐情况和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的汇报,根据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结果,结合工作需要、干部德才条件、干部年龄结构、绩效考核结果,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按拟任职位1:1研究确定正股级干部考察对象。

1.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

考察组汇总民主推荐情况,对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票结果分别进行统计分析,由考察组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并附前两年度个人绩效考评成绩。

2.廉政初核

县局考察组就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县局纪检组进行廉政初核,征求对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廉洁自律情况的意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个人绩效成绩不符合以下要求的:对20xx年度、20xx年度中有1年必须位于第1段,20xx年截至干部任用时应当位于第1段。上两年和当年均位于第1段的优先考虑。

(8)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三)组织考察

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县局党委确定的考察人选实施考察。考察组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程序有:发布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形成考察材料等。

1.发布考察预告

考察组在县局机关(所有办公区及内网)将考察对象名单、考察组的人员组成及联系电话等事项进行预告。

2.民主测评

召开县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的会议,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数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民主测评分“综合评价”和“素质测评(德、能、勤、绩、廉)”两个测评项目,相对应的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全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测评。

3.个别谈话征求意见

个别谈话征求意见范围为:在县局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派出机构、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全体干部范围内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实谈话人数要达到应谈话人数的80%以上。

4.查阅干部档案

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以往评语鉴定、考察考核材料,了解干部一贯表现。重点审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方面是否存在违规涂改、材料不全等情况。实行干部档案审核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5.廉政和工作鉴定

考察组征求县局纪检组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建议,县局纪检组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县局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在意见上双签字,考察对象为中共党员的,要求所在支部出具支部鉴定,由支部书记在鉴定上签字并盖章。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出具考察对象的书面工作鉴定,考察对象提供近三年思想工作总结。

6.信访处理

考察期间收到的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考察对象的信访举报和反映,由考察组移交县局纪检组调查核实或提出处理意见,对反映考察对象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按规定核查处理,信访举报在未查清前暂缓办理任职手续。

7.审核计划生育情况

考察期间,考察对象提供生育两胎及以上批文、晋职晋升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审核。

8.撰写考察材料

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和民主测评等情况。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向领导小组提交综合考察报告。

(四)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提出任用建议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任用建议,向县局党委报告。

(五)党委决定

县局党委召开会议,由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逐个介绍拟选拔任用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然后在党委委员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根据民主推荐及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决定拟任人选。

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以党委委员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六)公示

按规定对拟任职人选在县局机关及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有效工作日,公示期间,提倡以真实姓名来信、来电反映拟任职人选在政治立场、经济、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七)办理任职手续

按州局相关规定,向州局备案同意后,办理任命手续。

八、工作、纪律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好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工作,确保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和有关程序及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整治拉票等不正之风,对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县局党委视情节将予严肃处理。

九、本方案由玛曲县税务局20xx年正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便民春风行动方案6

为了更好地为农民工以及城乡各类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区就业局在继续开展"冬季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以"城乡就业,帮您解难"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春风行动活动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30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利用《甘肃日报》、《日报》、《晚报》、《晨报》、《西部商报》、《鑫报》、移动12580信息平台、公交移动等新闻媒体和就业、《人力资源周刊》、led大屏、社区就业橱窗信息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春风行动"活动,并在火车站、汽车东站、东方红广场、西关十字车站悬挂宣传横幅,设点发放宣传手册,提供用工信息,帮助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到正规职介机构登记求职,并深入青白石、皋兰山、雁滩等农民工集中地进行政策宣传,提供信息服务,为省内外的用工企业及农民工等各类失业人员提供用工求职信息,《人力资源周刊》处专刊,开辟专栏进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春风行动"氛围。

二、举办专场招聘会,为农民工等各类求职人员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

加大用工信息搜集发布力度,提供省内外企业用工信息及时发布并定期组织专场用工洽谈会。一是从2月27日开始,每周六上午在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专场室内用工招聘会;二是3月1日在火车站、汽车东站、东方红广场、西关十字等流动人员多的.地方同时举办室外招聘会;三是其它各街道在3月5日前在本辖区组织召开一次招聘会;四是于3月6日在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春风行动"暨"迎三八"综合招聘会。各社区就业站做好宣传、组织人员参加。要结合实施"零盲点全覆盖"工程,各社区就业站工作人员要逐户深入辖区住户和各类用工单位了解情况,提供服务,要将就业政策、用工求职等信息及时发布,投送到企业和各类求职人员手中。同时依托区、街道、社区三级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就业服务"绿色通道",从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创业培训、项目推荐、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优惠政策落实等各个方面为企业和包括返乡农民工在内的各类求职人员提供劳动就业"一站式"服务。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包括返乡农民工在内的各类失业人员的就业技能。

针对春节后求职高峰,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专业,增设适合农民工就业的培训科目,新开设机电技术类、交通运输类、商贸服务类、物流服务类、生活服务类等工种。同时将根据企业需求采取与企业联合等方式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就业技能。联合东方学院、陇原技校、金岛汽车学校、保安学校等培训基地,为想学一技之长的各类求职人员提供电工、焊工、烹饪、美容美发、汽车驾驶、电脑操作等职业技能培训。

四、强化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鼓励和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搜集整理创业项目,为有意创业的各类失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小额贷款等服务,鼓励和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大力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总结活动情况,汇总统计数据。

要求局属各部门、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就业站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深入扎实地开展此项活动,确保取得成效。并于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统计,汇总数据。5月10日前局属各部门将"春风行动"活动情况总结及统计数据报区劳务办;同期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就业站将"春风行动"活动情况总结及统计数据先报区就业局社区就业办公室,由社区就业办公室汇总后于5月12日报区劳务办。

便民春风行动方案7

为了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落实“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按照市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以下简称“春风”)的总体要求和省税务局“春风”的具体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春风”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县国税局第二批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方便纳税人缴明白税、便利税、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国税良好社会形象。

二、整体规划

“春风” 将以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规范等方面为着力点,陆续推出公开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纳税、公开权力清单等系列内容,从20xx年2月份开始启动,以“组合拳、递进式”的方式分批进行,从措施推出、细化方案、落地、明察暗访、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到制度完善实施闭环管理,建立环环相扣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三、安排

(一)公开审批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3.内容

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公开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的规定,摸清审批“底数”,公开审批目录,实行审批清单制度,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对国务院和税务总局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3.内容

提速政策服务,对政策制定进行事先评估和事后调研分析,税收政策制定实行同步制定、同步解读、同步发布,纳税实行即时答复和限时答复;提速登记,实现设立、变更、停复业税务登记事项即时办结,个体双定户和无涉税疑点小规模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已结清税款、缴销票证的即时办结;提速领用,修订普通管理规定,规范印制管理,简化领用手续,实行增量和票种变更事项即时办结,简化普通程序,放宽普通限额,扩大网络推广范围;提速多元办税,开发网上办税服务厅,加强国地税协作,扩大全市通办业务范围,深化移动办税服务,继续推广“移动版纳税服务平台”建设;提速涉税审批,扩大即办事项范围,试行先批后核,学习借鉴市国税局优化涉税审批经验;提速处理,制定处理快速响应机制,拓宽渠道,试行受理及处理纳税人同步参与互动。

(三)推行首问责任制

1.时间安排

20xx年3月中旬起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党办室、监察室、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3.内容

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等接待纳税人或纳税人事项、寻求帮助的部门和人员,明确首问责任人、程序、标准、岗位职责、处理方式、沟通协调、支撑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促首问责任制有效落实,促进为税清廉。

(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1.时间安排

20xx年3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3.内容

减轻报送负担,积极扩大纳税人涉税的电子管理,实行纳税人提供一次报送、信息共享,取消网上申报纳税人报送的纸质申报。减轻表单填写负担,完善免填单软件,实现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预填单。减轻税务检查负担,市县统筹发布纳税评估任务,规范进户,原则上一年内不对同一纳税人重复税务检查。

(五)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中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3.内容

落实有关激励措施,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落实好绿色通道、购票增量等待遇。试行纳税信用黑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案件信息公告,对严重失信纳税人实施重点。将纳税信用等级评果通过向社会公布,实现纳税信用信息的社会共享与广泛认可。

(六)公开权力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3.内容

清理税收权力事项,编制税收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税收权力目录。

便民春风行动方案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确保20xx年深化增值税改革更好地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全面精准做实宣传辅导,精简办理手续,从快解决问题,过硬成效检验,全力实现宣传辅导100%全覆盖、可验证,红利账单100%有推送,有效做到政策明、流程清、手续简、成果显,以便利高效的纳税服务促进纳税人更好享受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红利,切实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坚持:

坚持“实简快硬”,全力确保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宣传辅导要“实”,辅导对象实打实再扩围、辅导内容实打实再深化、辅导方式实打实再扩展、辅导质效实打实可验证;手续办理要“简”,政策内容简明解读、优惠办理简便操作、政策红利简洁推送、办税流程简化环节;问题解决要“快”,问题快速收集、投诉快速处理、需求快速响应、结果快速反馈;成效检验要“硬”,服务标准要硬、工作作风要硬、风险防控要硬、改进完善要硬。

坚持把握关键,扎实做好针对性纳税服务工作。把握关键时期,在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公布后立即开展宣传辅导;把握关键环节,针对每个申报期前、中、后三个关键环节不同特点,开展针对性纳税服务;把握关键目标,确保增值税纳税人4月1日顺利开票,5月1日顺利申报;围绕纳税人获得感推送红利账单,展示深化增值税改革成果;把握关键征期,4月份征期是多重减税降费政策叠加的关键征期,要提前预判并提出系列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关键征期平稳运行。

坚持分级负责,充分发挥各级税务机关联动效应。税务总局统一组织部署,负责制定20xx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及时获取面向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口径,建立税务总局直联办税服务厅等工作机制,开展纳税人需求、满意度调查,指导各级税务机关开展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各省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统筹组织开展本省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设计本省宣传辅导产品,开展本省宣传咨询和培训辅导工作,建立健全直联等工作机制,确保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终端平稳运行,指导省以下税务机关开展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市县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具体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创新方式实现宣传辅导100%全覆盖、可验证,聚焦获得感实现红利账单100%有推送,全面开展一线干部培训,保障征期平稳有序,配合做好“3个100”直联工作,切实响应纳税人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落地方面的诉求。

二、工作措施

(一)宣传辅导要“实”,增强政策知晓度

1、统一宣传辅导口径。税务总局根据新出台的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及时获取政策宣传辅导口径,24小时内更新12366税收知识库,并加工形成简明平实、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为咨询解答提供实际支撑。各省税务机关根据税务总局统一的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宣传辅导口径,细化本省面向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口径。

2、扩展宣传辅导渠道。税务总局在12366纳税服务平台开设的减税降费专栏和涉税专业服务专栏中增设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内容,在网上纳税人学堂突出降低增值税税率、配套增加抵扣等改革措施的宣传辅导,在两会前后连续开展3期深化增值税改革主题在线访谈或网络直播。各地税务机关围绕深化增值税改革主题,既要通过办税服务厅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服务体验区和纳税人学堂等突出开展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的咨询辅导,又要用好电子税务局、“两微一端”等多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3、拓宽宣传辅导范围。各地税务机关要摸清辖区内纳税人底数、压实责任,做到纳税人宣传辅导面100%全覆盖。同时,将宣传辅导对象由办税人员扩大到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财务负责人、税务代理等人员。对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税务代理人员侧重开展面对面的政策辅导,对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等人员侧重推送政策信息。采取分管局长包干督导等方式,实现科室负责人实时指导、辅导专员按时完成;通过减税降费辅导工作微信群和QQ群等方式,由业务骨干实时辅导,将宣传辅导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4、切实开展精准辅导。围绕深化增值税改革,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适用不同政策措施的纳税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滴灌式”精准辅导。既要采取满足个性化需求的“一对一”精细化政策辅导,又要重点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政策“点对点”推送和关键人群的程序性操作辅导,还要对适用不同政策措施的纳税人,分期分批组织开展涉税专题讲座,手把手讲操作,账对账算红利,让适用政策的纳税人应享尽享、有知有感。

5、充实宣传辅导产品。税务总局根据新出台的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制作并下发动漫、视频、政策图解等宣传辅导产品,及时推介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各地税务机关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需求,创新制作生动形象、亮眼鲜活的宣传辅导产品,确保纳税人听得懂、看得明、记得牢。

6、做实内部人员培训。税务总局在新政策出台后,组织召开全国税务系统“一竿子贯到底”视频培训会,指导各地及时培训一线人员。各地税务机关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立即组织开展12366和办税服务厅全员业务培训,确保12366坐席人员学得懂、答得准,确保办税服务厅一线人员懂政策、会操作。

7、发挥涉税中介正向作用。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与涉税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沟通协作,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12366专家坐席、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专家咨询辅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协同组织开展公益大讲堂、税务师同心服务团、代理记账“协税者”服务团、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等公益活动,助力宣传辅导全覆盖。

(二)手续办理要“简”,提高办税便捷性

8、简化流程资料。税务总局、省税务机关在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出台后,及时更新《纳税人办税指南》,重点关注申报表栏次和填写规则变化等内容,对纳税人办理事项实行资料清单化管理,清单之外资料一律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税务总局制发《纳税服务规范(3、0版)》,重点修改与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的报送资料、办理流程、纳税人注意事项等内容。

9、减少办税次数。各地税务机关要在深化增值税改革中通过多种方式,拓宽本地“最多跑一次”清单并向社会公告实施,确保增值税纳税人4月1日顺利开票,5月1日顺利申报。

10、降低申报失误。各地税务机关要围绕深化增值税改革在征管方面带来的变化和提出的要求,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纳税人申报环节提供在线申报辅导、数据校验、提示提醒和纳税人自查自检功能,确保纳税人尽享政策红利;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业务时,窗口人员应将信息系统提示的校验信息及时告知纳税人。

11、缩减等待时间。各地税务机关要在时间错峰、场所错峰、渠道错峰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错峰申报措施,对享受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的纳税人应按企业类型、办理业务等不同类别主动预约办税;要在办税服务厅指定一个综合窗口专门负责处理疑难杂症问题,要有专人负责,导税人员做好相应引导,疑难杂症应尽量在导税环节处理,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12、推进线上办税。各地税务机关要加速推行“网上办”,增加网上办理比例,凡与深化增值税改革密切相关的办税事项实现“应上尽上”;积极推行“自助办”,完善自助服务终端功能。

13、加强办税辅导。各地税务机关要在办税服务厅内设置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为纳税人办理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事项提供专门服务;要根据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合理确定窗口数量,窗口人员与窗口数量比例不得低于1、2:1,配强配足导税人员,辅导纳税人办理相关事项;要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确保纳税人诉求有处说、疑惑有人解、事项有人办。

(三)问题解决要“快”,提升政策执行力

14、及时收集纳税人对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方面的需求。税务总局4月初组织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范围涉及全国100万户纳税人,从纳税人的政策知晓度、便利性和获得感等方面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各地税务机关按要求在日常工作中组织开展好本地范围内纳税人需求征集工作,动员和辅导政策相关纳税人广泛参与调查、客观反映涉税需求,确保调查结果真实有效。

15、加快深化增值税改革信息直报。建立咨询紧急情况直报机制,实时监控各地涉及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的'大规模、集中性咨询情况,并于当日上报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加快建立“3个100”直联点,即在全国范围内设立100个办税服务厅直联点、100个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直联点和100个纳税人直联点,税务总局按日汇总整理各地纳税人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咨询情况,按周“点对点”收集纳税人在增值税政策、办理流程、系统操作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跟踪政策落实情况。

16、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意见。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纳税服务平台、税务网站等渠道,广泛收集纳税人对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落实、执法规范、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法律救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3个工作日内整理推送相关业务部门快速处理并反馈,及时响应合理诉求,形成闭环处理机制。

17、提速处理纳税人对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投诉。畅通税务官方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时接收纳税人投诉。重点围绕涉及增值税方面的投诉,压缩受理时限50%,压缩处理时限70%以上,其中服务态度类投诉处理时限压缩70%、服务质效类和侵害权益类投诉处理时限压缩85%,并于处理当日向投诉人反馈,确保此类投诉受理及时、处置得当、反馈迅速。

(四)成效检验要“硬”,确保实在获得感

18、强化纳税服务成效评议。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健全第三方评议机制,采取随机采访、调研走访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纳税人和人民群众的评价和监督,要以纳税人知晓度验证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宣传的精准性,以纳税人满意度评估纳税服务举措的有效性。

19、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税务总局结合深化增值税改革这一重点工作,适时开展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重点调查对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措施的评价,以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策落实成效的重要指标,检验服务标准高不高、推进措施实不实、工作作风硬不硬,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调查结束后,各地税务机关应迅速根据调查结果认真查找短板、整改问题。

20、防控税务代理风险。各级税务机关在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过程中,既要有针对性加大对涉税中介机构的宣传辅导,又要强化对涉税中介机构的监管,防范“中介黑”抵消政策红利。发挥涉税中介机构正向作用,扩大联网批量申报范围,为纳税人享受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提供便利服务。

三、保障机制

各地税务机关要把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加强协作、总结提升、注重实效、改进完善,确保20xx年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到实处。

便民春风行动方案9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制定泰安市税务系统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主题,推出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4类22项77条便民办税措施,其中包括16条泰安市本地特色措施,推动实现优惠政策落实更给力、“非接触式”办税更添力、数据服务大局更尽力、疫情防控工作更加力。通过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泰安税务应有的贡献。

二、行动内容

在全面落实总局、省局行动内容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

1.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1)抓好已出台的支持防护救治、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稳产保供、鼓励公益捐赠等方面税收政策落实,执行好帮扶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税收政策。结合泰安实际,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遭受重大直接损失的用人单位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3)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4)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加快完善配套实施办法,使各项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5)通过税收大数据和第三方数据的应用,精准定位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主动通过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给予税收优惠宣传辅导和提示告知。

(6)根据总局安排部署,结合泰安实际,持续发布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7)充分运用12366、96005656等服务热线和网站、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微信等线上平台,开展互动式政策宣传辅导和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

(8)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资源,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政策帮扶专家团队,对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4个方面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制定定点帮扶方案,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理纳税人特别是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的涉税诉求。

2.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9)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缴费人的宣传辅导,做好政策解读、操作讲解、疑问回答等工作。

(10)及时调整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简化操作流程,方便参保单位准确办理。

(11)对2月份已经缴纳有关费款的参保单位,按照规定进行退抵。

3.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12)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落实省局下发的“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232个事项清单,全面推行涉税涉费事项网上办、自助办、便捷办。

(13)加大自助办税终端投放力度,充分利用闲置的税务办公场所等,合理布设自助办税终端,实现“半小时自助办理圈”。

(14)继续拓展自助终端办税功能,探索自助终端“无税控盘领票”。

(15)持续完善“泰好办”办税功能。

(16)建立自助终端后台运维服务团队,纳税人在“泰好办”平台、自助终端办税过程中遇到问题,实现“一键求助”。

(17)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缴纳税费业务的第三方支付。

(18)推广自然人支付宝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9)推广车购税网上办理。

(20)与邮政、财政部门联合成立发票邮寄中心,采取税务部门牵头,财政负担费用,邮政部门负责邮寄的模式,全力推广“票e送”业务,按照信用等级分类实施差异化送票服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出申请,邮政专车免费送票上门,城区当日送达,乡镇次日送达,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至90%以上。

(21)进一步精简退税资料,加快退税进度,持续完善电子退税系统功能,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不断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

(22)加强办税服务厅清洁消毒等安全防护,加强导税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预约办、错峰办、容缺办,营造安全放心、便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

5.切实落实延期申报、延期缴税和发票保障措施。

(23)对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税有特殊困难的,依法及时为其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税。

(24)对在2020年2月份申报期内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25)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

(二)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6.加强分析服务决策。

(26)积极推进税收智库建设,组建税收分析骨干团队,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东自贸区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发展战略,以及重点事项、地方重点税源和支柱产业、重大税收政策调整,主动开展税收分析,更好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决策

7.加强协同凝聚合力。

(27)积极加强与发改、工信、财政、人社、医保、交通、农业等部门的对接,根据其需求主动提供税收数据等方面服务,并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和情况,积极采取税收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

8.加强帮扶精准纾困。

(28)实施“一业一策”“一户一策”税收方案。全面逐级逐户对接涉及疫情防控的生产经营企业,主动沟通了解企业涉税需求,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一户一策”税收方案,为每一户纳税人建立包括应缴税费清单、减税降费清单、风险预警清单和已缴税费台账、减免税费台账、风险评估台账的“三清单三台帐”,确保纳税人对减税政策的“强制性”享受。

(29)强化税源龙头管理,完善各级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在定期监控全省税收规模500强、重点行业50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情况的基础上,优化数据采集方式,密切税企联系沟通,提供优质的个性化管理服务措施,促进重点税源管理再上新台阶。

(30)做好在建和新开工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9.着力支持小微企业。

(31)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2)合理调整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做好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等相关工作。

(33)优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在税务网站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

(34)畅通小微企业诉求线上直联互通渠道。

(35)探索推行小微企业省内跨区迁移线上办理,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10.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融资难题。

(36)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将纳入“银税互动”的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名单,依法提供相关税收数据,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放贷。

11.积极促进稳就业。

(37)落实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或吸纳特殊群体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全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12.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38)继续落实好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

(39)按照《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相关优惠政策,抓好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扶贫货物免征增值税等政策落实,跟踪执行情况、开展效应分析。扎实做好税务系统对口扶贫工作。

(40)根据总局健全绿色税制体系相关部署,推动节能、治污设施、监测设备、第三方防治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41)实施好环境保护税法,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13.大力支持外贸出口。

(42)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工具,允许已放弃退税权的企业选择恢复退税权。积极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43)根据总局部署,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化措施。

14.积极服务外资发展。

(44)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优惠政策,落实非居民企业享受协定待遇资料备案改备查办法,增强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鼓励境外资本参与国内经济建设。

15.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45)继续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留抵退税等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新动能成长。

(46)继续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科技创新。

(四)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6.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47)全面建立和实施税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48)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调查,完善整改提升工作机制。

(49)统一利用云MAS短信平台,向全市纳税人批量下发的催报催缴提示提醒和各类通知等,不再由基层税务干部电话或上门告知,由市局根据业务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编辑标准短信进行提示提醒、通知。

(50)继续推广“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扩大覆盖面,搭建高效的征纳直连直通互动渠道。

17.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

(51)引导纳税人利用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发票套餐服务、网上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费套餐等功能模块,实现纳税人新办、注销即时办结、 “一次办好”。

(52)根据总局部署,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

(53)加大与不动产部门的合作力度,积极推广不动产办税、办证“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办税、办证“网上受理、网上预审、后台核税、网上纳税、前台取证(邮递取证)”一链式业务办理模式。

(54)根据总局、省局工作部署,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

(55)推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免填写服务,纳税人签字确认后即可缴税。

(56)全面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功能。

(57)全面实行委托银行代收社保费等业务,适度扩大合作银行数量,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58)发挥专业中介作用,鼓励和引导中介机构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涉税代理、纳税争议等服务。

(59)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合作,深入开展委托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性市场管理部门代开的发票、代征税款;探索委托社区、综合性市场管理部门协助税源巡查、发放个体定额发票、代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60)强化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和重组事项协调。

(61)推广线上预约导税,实现线上鲁税通预约平台、微信预约平台和线下排队叫号设备的互联互通,拓展线上智能导税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预约办税和办税引导服务。

18.全面推进网上办税缴费。

(62)认真落实《电子税务局规范》,完善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纳税人涉税服务事项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63)全面推广电子税务局线上电子文书送达,自4月1日起对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的催报催缴、责令限改、责令限期缴纳、简易处罚等文书采用电子文书送达方式,纳税人确认签收后,网上缴纳税款、罚款,实现不见面执法。

(64)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民政等部门合作,推动实现网签合同备案、婚姻登记等信息共享,便利办税缴费。

(65)建立纳税人网上办税体验群,邀请纳税人体验网上办税优化和新增功能,吸收纳税人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完善网上办税功能和应用。

19.优化发票服务。

(66)稳步推广应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应用范围,引导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大力落实区块链电子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逐步减少纸质发票。大力宣传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推荐纳税人网上查验发票。

(67)开放增值税进项凭证电子数据,允许纳税人自行查询下载本企业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票种的电子数据,方便纳税人勾选抵扣、纳税申报、财务核算等。

(68)自2020年3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xx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20.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69)注重多运用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差异化管理,不准搞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无差别稽查;注重多运用兼顾法理情的审慎包容监管,不准搞简单粗暴、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

(70)全面梳理进户检查事项,制定并公布进户检查事项清单。

严格履行入户检查程序,无法定职责确需入户核查的不再入户,减少实地核查次数。

(71)提高风险防范的准确性,按照“无疑点不入户、疑点解除不入户”的要求,尽可能减少入户执法、现场执法。

(72)加强税务检查计划和实施的统筹,严格控制税务检查次数,避免对同一纳税人重复检查。

(7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1.优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

(74)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多渠道接收、快速转办、限时响应、结果回访、跟踪监督、绩效考核机制。

22.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75)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76)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在认定非正常户时取消实地核查要求,并将未申报时间统一延长为3个月;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由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

(77)明确破产清算期间管理人可以企业名义按规定申领开具发票或者代开的发票、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税务部门支持打好脱贫等三大攻坚战的重要措施,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局性的重点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做好安排部署,加强指挥调度,切实保障各项行动措施落实到位。

(二)统筹分工,压实责任。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具体落实措施,根据总局、省局、市局方案工作内容、分工安排和时间进度,明确本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强化部门间的纵向和横向配合,统一行动,同步推进,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合作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善于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切实提升工作水平。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加大对“春风行动”宣传力度,将其列为税收宣传月和全年宣传工作重点内容,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站位,提升“春风行动”质效和社会影响力。

(四)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各级税务机关要对“春风行动”重点举措的实施和特色活动的开展建立提醒、督办的协调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做好跟踪问效,不断改进完善。要善于总结经验,结合“重点突破年”相关工作,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好措施和好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便民春风行动方案10

根据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州妇女联合会迪劳社〔〕10号文件精神,县三部门于3月9日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会议,为了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搭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服务平台,实现本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三部门经过协商、讨论,决定结合本县实际,开展春风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服务进城务工,帮助就近就业,扶持返乡创业。

二、服务对象

(一)准备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二)外来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三)就地就近就业的农村劳动者;

(四)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

三、活动时间及内容

1、3月10日至3月28日,主要工作内容:发放《外出务工知识读本》,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制作外出务工人员维权读本,请县电视台报道春风行动开展情况。

2、4月1日至4月10日,主要工作内容:免费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县城开发岗位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四、活动目标

(一)宣传到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各类农村劳动者能够免费获得“春风卡”等宣传资料,了解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诚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以及本次专项活动开展的时间、活动内容等。

(二)服务到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各类农村劳动者能够获得免费政策咨询服务、针对性就业服务和及时准确的.岗位信息;引进技术人员参与我县经济建设;帮助企业缓解用工紧缺压力。

(三)政策到位。有技能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能够参加享受补贴政策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能够获得创业项目信息、参加享受补贴政策的创业培训、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和相关指导帮助。

(四)维权到位。有维权需求的农民工能够获得相应的政策指导、维权支持和法律援助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之基,各相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把这次活动抓好、抓实。

(二)提高服务意识,讲求服务效果。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服务形式安排、服务场所布置、服务信息提供等各个方面,都要采取适合不同人群的方式,确保就业服务取得实效。

(三)汇总统计,报送情况。

请各部门认真汇总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要做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报送任务。

便民春风行动方案1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党史的学习教育成果,国家税务总局20xx年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连续第9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为深入推进“春风行动”在我省税务系统落实落细,加快推动智慧税务建设,大力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税收监管,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的学习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推出5大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为更好服务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税务贡献。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在全省税务系统组织开展“当一天纳税人”活动,从纳税人视角深度体验办税缴费感受,准确掌握纳税人需求,针对性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整合优化知识库,推进知识库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咨询“一线通答”。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强化12366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3.问题实时解决。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探索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进一步明确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制作发布一系列电子税务局功能使用小视频,扩大“非接触式”服务宣传、培训和应用效果。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逐步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

6.精简办理流程。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落实好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落实好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的措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线下“一窗办事”。

7.减少资料报送。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探索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落实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做好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落实相关工作。推动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提高社会满意度。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依托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组织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试点在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间实现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2.完善缴费服务。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实现社保缴费成功后即时开具缴费凭证,同步推出线上缴费凭证下载、打印功能,帮助缴费人多渠道获取缴费凭证。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规范和优化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13.服务个税汇算。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试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5.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试点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16.保障合法权益。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发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

18.深化国际协作。持续加强国别(地区)税收信息研究工作,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分批次更新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降低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推广应用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强化部门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各级税务机关要秉承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对标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各级税务局党委要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春风行动”的推进落实与推进党史的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形成各级党组织聚力推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统筹推进,抓好贯彻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的行动方案。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作为“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春风行动”,全面加强工作组织领导;要明确本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配合,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合作的良好局面;要结合当地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持续细化和创新推出“春风行动”举措,让便民春风常吹常新。

(三)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求真务实,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要把开展“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春风行动”扎实开展;要通过工作调研、巡视巡察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并适时以集中研讨、座谈交流、书面反馈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掘特色精品。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春风行动”的公众知晓度和认可度;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解民忧破难题,形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各地税务机关可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丰富自选动作,发掘各具特色的行动内容,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行动精品,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便民春风行动方案12

为服务园区企业用工需求,大力引导和促进省内外劳动力向我县企业转移就业,有效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决定在2021年春节期间举办2021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形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适时开展线下招聘会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月5日—3月31日

四、服务对象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重大改革产生的脱贫人口等重点就业帮扶对象

(四)工业园区企业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走访慰问,掌握就业需求。积极发挥各乡镇劳动保障平台作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援助对象开展上门走访,发出慰问信,送上节日问候,详细介绍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

目标任务: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摸清人员底数和具体情况进行实名登记,掌握他们的就业需求,纳入就业信息监测体系。

责任部门:新干县就业局,各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

(二)实地调查走访,做好岗位征集。深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需求特点的`岗位,收集企业招聘需求,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拿出一批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

目标任务:摸清当地工业园区企业用工情况包括在职员工人员结构、工资待遇、主要来源以及减员、缺工等情况;从企业规模、企业性质等多方面综合把握当地工业园区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责任部门:新干县就业局,各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

(三)搭建对接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招聘。视疫情防控形势,开展线上招聘直播活动。组织招工工作组到重点乡镇、村及人口密集区进行巡回招聘,并利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集散和政策宣传作用,开展线上远程招聘,促进信息精准匹配。

目标任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大力引导和促进省内外劳动力向我县企业转移就业,集中帮扶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就业创业,确保我县就业形势稳定。

责任部门:新干县就业局,各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

(四)组织开展“企业招聘直通车 掌上就业新赋能”园区专场系列招聘会活动

为展现我县优良的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整体形象,邀请全县工业园区部分重点企业参与直播入企系列活动。通过将直播间搬进企业、搬进工厂、搬进宿舍,让劳动者近距离了解企业工作和生活环境,助力企业招才纳才,着力为我市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目标任务:通过推介一批硬件环境好、软件服务优、员工忠诚度高的优质企业,展现我县主导企业的经济实力、生产理念、文化背景、团队精神等软硬实力,提高企业现有员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增加企业对本地和外地各类人才的吸引力,促进企业不断优化用工环境,真正帮助企业做到“引工有道,用工有招,留工有方”。

责任部门:新干县就业局

活动时间:直播入企系列活动时间:2020年1月25日-3月10日

(五)开展职业技能提升集中攻坚行动

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目标任务: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61号)要求,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年任务,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责任部门:新干县就业局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落实到位,特成立“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周飞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邹奕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朱军生 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员:李晓辉 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孙兴 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张菊红 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刘金生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主任

陈志虎 园区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

邹晓辉 金川镇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

江美莹 大洋洲镇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

李建保 溧江镇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

胡明远 桃溪乡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

罗飞 七琴镇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

傅永平 潭丘乡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

周丽平 城上乡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

李德生 麦斜镇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

周志超 神政桥乡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

廖杰 沂江乡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

蒋清华 界埠镇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

刘鹏 荷浦乡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

熊思军 三湖镇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由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朱军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5179628515。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劳动力供给资源优势,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好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各类人员参加活动,确保用工单位与求职者实现有效对接。

(二)明确分工,做好信息审核。各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负责人要积极主动深入企业了解用工情况,于1月31日前收集企业用工信息(附件1-2),2月3日前汇总202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股。加强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的审核把关,对用人单位的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严格规范招聘信息采集和发布程序,杜绝各类虚假信息。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广泛联络各级新闻媒体开展活动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微博、网络等多种媒介及时宣传活动信息和活动成果,提高活动参与度,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四)强化疫情防控。各地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线下招聘等活动要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实化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人。

便民春风行动方案1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六稳”“六保”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系列招聘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工作目标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扎实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确保我县就业局势稳中求进,进中向好。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月11日-2月14日

(二)活动主题

春风送“岗”,“就”等你来!

(三)服务对象

1.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近两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以及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2.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四、工作举措

(一)活动宣传乡村全覆盖。活动期间,全县共安排38场线上线下招聘会。一是各乡镇、村要及时通过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多渠道发布《2022年怀远县“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招聘会安排表》(附件1)、《2022年怀远县重点企业招聘信息汇总表》(附件2)等信息,广泛宣传招聘信息、引导返乡人员就地就近就业。二是县人社局组织印制招聘会安排表和企业招聘宣传(领取地址:县人社局304办公室),各乡镇安排专人领取、张贴到各村委会(社区)宣传栏,确保招聘信息直达基层,求职者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立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三是县融媒体中心要提前做好活动预告,活动期间及时跟踪报道,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扩大活动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活动期间至少开展3期线上送岗位到家活动;指导、做好2期“直播带岗”活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等)

(二)巡回招聘乡镇全覆盖。本次专项活动做到全县18个乡镇全覆盖,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要做好招聘活动场地的协调与安排、疫情防控、秩序维护、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等工作;县经济开发区组织参会企业,每场招聘会不少于10家,各乡镇确保每场参会人数不少于50人;县人社局负责专项活动的调度、协调等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各乡镇等)

(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全覆盖。有关部门做好退捕渔民、退役军人、脱贫人口、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城镇大龄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信息统计,1月30日前填报《怀远县就业需求统计表》(附件3),积极引导其参与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县人社局开启“就业直通车”,各乡镇组织有求职意愿的返乡农民工,乘坐就业直通车,到园区重点企业参观并选择匹配的岗位,对参加招聘活动的现场求职者,直接开启就业直通车,确保求职者“出家门,上车门,进厂门”,就业之路安全有序。各乡镇根据《怀远县服务企业用工目标任务分配表》(附件4)按时完成任务并于2月25日前报送《XX乡镇推荐就业花名册》(附件5)纸质版并加盖公章。(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各乡镇等)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招聘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践行“学党史,办实事”活动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抓细抓实、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压实工作职责,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做好风险防控,强化安全保障。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时疫情防控实际,落实防疫举措并做好交通等相关安全保障工作。

(三)强化督察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各部门要紧盯工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县领导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插现场指导、督察,发现思想懈怠、工作不力、疫情防控不严实、报送台账不及时、未完成任务指标等情况的,将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于工作开展有创新、有亮点,完成任务质量高的,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并在年度就业统筹工作考核中酌情加分。

便民春风行动方案14

一、活动主题

促进转移就业 助力脱贫攻坚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底至3月。

三、服务对象

(一)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三)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

(四)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活动方式

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妇联会同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工会、妇联共同组织开展20xx年 春风行动 活动。

五、活动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实现宣传引导到位、服务对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得到便捷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得到职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得到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相应的政策扶持;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得到高效优质的就业服务。

六、活动重点

(一)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各县区要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和进城务工人员需求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调查,确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利用 市-县区-街道(乡镇) 三级空岗信息共享体系,依托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收集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并及时将空岗信息录入到 劳动99 三版中。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面媒体、移动通讯等手段,广泛发布各种就业服务信息,让农村劳动者全面熟悉了解就业信息和就业创业政策。

(二)举办 春风行动 招聘会。活动期间,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专场招聘会55场。各县区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开展 春风行动 招聘会,特别要加强与贫困村 第一书记 沟通联系,在贫困村或贫困村较为集中的地方至少开展1-2场招聘会,帮助有转移就业能力和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招聘会期间,凡是我市 四个中心 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用人需求,要优先安排对接,加强跟踪服务。探索新型公共招聘服务模式。按照人社部 互联网+人社 战略部署,积极构建 线上+线下 的立体招聘平台,打造 就业无形市场 ,推广网络职业介绍、就业数字化云平台、 劳师傅 劳务资源云平台等模式,促进人岗高效匹配,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就业服务。

(三)加强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 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济发〔20xx〕8号)精神,健全市抓推进、县区抓落实、乡镇抓实施的工作机制,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建立 一对一 跟踪服务。综合运用转移就业、搭建就业扶贫车间、设立免费培训清单、发放创业扶贫贷款等手段,帮助实现就业创业脱贫。加强与对口帮扶地区联系,积极开展就业扶贫跨区域劳务合作。

(四)开展就业创业培训。认真落实《济南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等3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政办字〔20xx〕38号)要求,统筹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充分利用节后农村劳动者集中求职这一有利时机,组织市定点培训机构集中为农村劳动力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送培训、送服务,让农村劳动者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能力。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引领作用,为创业人员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政策支持,并提供创业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鼓励农村劳动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

(五)积极维护劳动者权益。活动期间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推进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保障劳动经济权益、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进一步优化我市就业环境。

(六)开展 农民工恳谈日 活动。进一步畅通政府与农民工之间的沟通渠道,增强农民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县区要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一次 农民工恳谈会 ,至少邀请2位以上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参加。通过与农民工、社会各界开展面对面的交流恳谈,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体现政府对农民工群体的关爱,促进社会公平。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县区要把开展 春风行动 活动作为 稳增长,保就业,惠民生 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到有计划、有部署。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主动搞好协调配合,切实做到满意服务、精准服务、品牌服务、标准服务、智慧服务,把活动开展提高到更高水平,为 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有力支持。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部门(单位)要立足新形势、新起点,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管理,加强与扶贫部门、工会组织、妇联组织间的沟通协调,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活动实效。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工会、妇联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相关的统计汇总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中制定的各项就业政策和配套措施,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宣传内容积极向上。要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放置 春风卡 、就业创业、子女教育、住屋保障、劳动维权和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采取设立 农民工咨询窗口 、发放宣传材料、发布专项就业信息等形式,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培训、维权等信息资料和现场咨询服务,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进城务工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四)制定预案,确保安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树立安全意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电力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公共场所和大型招聘会的安全工作及时制定预案,落实人员责任,确保 春风行动 招聘会安全顺利,万无一失。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县区要及时上报本部门负责 春风行动 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认真对活动进行梳理、总结,要求总结有特色、亮点和成效,能够体现本地特点,于3月15日前,上报本部门 春风行动 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3、4、5)。活动期间,市里将不定期对全市 春风行动 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便民春风行动方案15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推进征管改革和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促进我市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xx〕5号)、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烟台市税务系统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总局20xx年“春风行动”“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主题,推出5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措施,持续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

(1)在全市税务系统全面组织开展“当一天纳税人”活动,从纳税人视角深度体验办税缴费感受,准确掌握纳税人需求,针对性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

(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xx年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

(3)整合优化12366、96612366、厅线联动、云办税知识库,推进知识库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咨询“一线通答”。

(4)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

(5)强化12366、96612366、厅线联动、云办税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

(6)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云办税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

(7)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

(8)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

(9)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3.问题实时解决

(10)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云办税平台,探索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

(12)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

(1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

(14)进一步明确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

(15)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

(16)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制作发布一系列电子税务局功能使用小视频,扩大“非接触式办税”宣传、培训和应用效果。

(1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

(1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

(19)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

(2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逐步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

(21)探索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

6.精简办理流程

(2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

(2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

(24)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

(25)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的措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26)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负担,缩短办理时间。

7.减少资料报送

(2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

(2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探索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

(29)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第二批的税务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

(3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做好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落实相关工作。

(3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动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提高社会满意度。

(32)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

(3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

(34)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对一、二类出口退税企业实行24小时退税,其他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35)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

(36)依托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

(37)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

(38)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

(39)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

(40)试点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

(4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

(4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

(43)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44)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健全合作机制,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税务和银行监管部门间的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2.完善缴费服务

(45)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

(46)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

(47)实现社保缴费成功后即时开具缴费凭证,同步推出线上缴费凭证下载、打印功能,帮助缴费人多渠道获取缴费凭证。

(48)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

(49)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

(5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规范和优化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编制相关缴费指引,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

(5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13.服务个税汇算

(52)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

(5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

(54)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

(55)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56)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5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

(5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

(59)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5.加强精准监管

(60)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

(6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

(62)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6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点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16.保障合法权益

(64)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发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65)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

(66)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按照省局统一部署,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

(6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8)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

(69)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

18.深化国际协作

(70)持续加强国别(地区)税收信息研究工作,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分批次更新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

(71)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降低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

(72)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

(73)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74)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

(75)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

(76)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广应用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77)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

(78)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

(79)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

(8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强化部门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充分发挥市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作用,由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作为“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春风行动”;市局纳税服务科和各县(市、区)纳税服务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全面负责任务细化分工、督导落实和绩效考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春风行动”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春风行动”办公室,由分管纳税服务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纳税服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市局其他部门各一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为成员。

(二)明确各级工作职责

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一是制定方案。结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在年初制定便民“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汇报党委,为确保便民春风举措落地落实打好基础。二是建立制度。将总局下发的行动举措进行任务分解,形成任务安排表,每项举措责任到科室;建立任务推进工单制度,责任到人,明确时限,确保每项举措抓实抓细;结合实际情况推出具有本地特色的便民办税举措。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召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为春风将至吹响号角;通过税务网站、12366服务热线、微信等方式宣传政策、解读操作、回应关切,让企业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对内利用视频会议等方式对税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学得懂、答得准、会执行。四是定期督导检查,通过实地走访、资料检查、市县两级开展座谈等方式,结合任务推进工单,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导检查。五是在第四季度以报告或白皮书的形式汇总展示工作成果。

局内各单位:一是执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认领任务分工;针对各自任务制定工单,实行工单管理,责任到人,明确时限,逐步推进,按期将工单任务推进佐证报送市局营商办;除了落实总局、省局“春风行动”的各项举措外,结合实际推出具有当地特色的举措形成方案。二是将“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细化加减分标准,跟踪落实进度。三是加强对基层局的督导力度,开展自查整改、巡视巡查、明察暗访等工作。

各县(市、区)局:一是制定本级的“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表。二是建立本级任务推进工单制度,工单内容应包括具体任务目标、内容、责任人、完成时限、完成进度、任务推进相关资料留存。三是建立基层宣传推广制度,多途径多样式宣传推广具体措施;四是定期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并保留相关记录。五是按周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报送“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简报,具体包括实施细化情况、措施创新情况、典型事例、成效数据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深党建引领。各县(市、区)局党委和市局各支部要落实主体责任,坚定强化组织领导。将“春风行动”与推进党史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加深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好安排部署,加强指挥调度,切实保障各项行动措施抓严抓细抓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各级党组织的聚力推进,扩大号召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任务推进工单制度。总局先期下发的5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措施,作为烟台市税务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一批工单任务,由“春风行动”办公室牵头,建立“春风行动”任务推进工单台账,工单台账内容包括牵头单位、具体工作任务、预计完成时间、进度安排、每月进度,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建立“任务到人”的工作责任制,每项工作市局、县局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各相关责任单位熟练掌握各细项工作内容,将工作逐一分解,量化细化,确保“春风行动”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三)建立联络员例会制度。各县(市、区)局纳税服务部门明确负责人和一名业务骨干、市局各单位明确一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担任“春风行动”联络员,负责统筹跟进“春风行动”各项举措的落实、细化和创新情况。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每月召开联络员例会,通报上级最新要求,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有效经验做法,研究工作部署安排。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单位要及时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春风行动”的意见建议,并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纳税人缴税人意见建议及办理反馈情况,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反馈。

(四)建立简报定期报送制度。各级联络员应按周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简报,具体包括措施细化情况、措施创新情况、典型事例、效果数据、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等。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单位按照积极稳妥、正面引导的原则,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筹结合,充分发挥报刊、网站、公众号、鲁税通、直播等多元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春风行动”举措,提高社会知晓度。依托烟台税务“全媒体中心”,实现税收工作宣传的多渠道一链发布,召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为春风将至吹响号角;根据宣传重点,精心策划选题,对全市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涌现出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模范人物做好跟踪宣传报道,制作宣传动漫,并将特色亮点工作及时向国家、省级重要新闻媒体对接刊登播发;各县(市、区)局应并深化运用税收顾问专家制度,扩大“一户一策”适用范围,不断探索宣传服务向基层延伸新渠道,利用会议、直播、培训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解读介绍惠企利民的税收新政策、新举措,让纳税人缴费人实实在在感受到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来的新变化、新作为、新形象。

(六)定期召开座谈会。定期分行业有针对性的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主动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完善“春风行动”方案,原则上县(市、区)局按月召开一次座谈,市局按季度召开一次座谈,召开情况及问题反馈及时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报告。

(七)强化督导检查。市局“春风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沟通协调,关注“春风行动”开展过程中发现问题。将“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春风行动”落实开展。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细化加减分标准,同时加强督导力度,定期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巡视巡查、工作调研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导检查。并适时地通过集中研讨、座谈交流、书面总结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

(八)认真总结提炼。各项举措落地后,及时总结提炼在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的突破性进展、创新做法、显著成效和典型经验,逐条核验“春风行动”具体落地情况。市局各单位着重检验工作部署、政策落实和反馈台账情况,各县(市、区)局着重检验落实各项工单任务、政策落地和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情况。以总结提炼工作为抓手,把好的经验和做法固化留痕,将“春风行动”80条措施落地落实情况,汇编成图文并茂的白皮书,夯实工作基础,直观展现烟台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作出的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