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三塬镇胥塬村村委会
乙方:三塬镇胥塬村 社村民
身份证号:
村民经营的部分土地收回土地承包权.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和收回
一、收回承包土地的数量:
甲方收回乙方承包经营的集体土地 亩,其中水田 亩、旱地 亩、非耕地 亩. 收回承包的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农路,西至 ,南至空场,北至农路。
二、收回承包土地的补偿费用:
耕地按 元/亩、非耕地按 元/亩计算〔包括元〔¥: 〕.
三、收回承包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清点后共 有 株 ,按每株 元补偿,共计大写人民元〔¥: 〕.
四、土地补偿费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五、甲方同时核减乙方本次收回的土地, 面积 为支持胥塬村文化广场建设,拟对座落于胥塬村归 土地承包权事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计大写人民币: 币
亩.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鉴定单位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鉴定单位:
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