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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模板集锦八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2.48W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服务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服务合同模板集锦八篇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消费者):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餐饮服务单位):_____________

订餐主要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开席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间名称/就餐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餐方式

□桌饭桌数机动桌数每桌人数

□自助餐人数机动比例

菜单

(应见附件)

热菜:____个主食____道汤_____道冷菜______个点心______道其他

每桌_______元总价款________元(rmb)

收费服务

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费服务

金额________元(rmb)

赠送服务

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赠送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允许自带酒水

□是自带范围:___________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

□否

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________元(rmb)

餐费支付:_________________

餐费预付

□定金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总价款_______(不含酒水)的_____%(不超过20%),即人民币:_______元。

□预付款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总价款_______(不含酒水)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餐费算

1.甲方预付的定金或预付款算时冲抵总价款;

2.当餐后甲方将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3.甲方未按时算用餐费用,或者就损坏的设施设备、餐具等未按时交纳赔偿金的,应按每天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银行转帐□其他

合同变更与解除:

订餐事项变更

如要变更定餐事项,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一部分

乙方按甲方实际就餐桌数/___人数收取费用,但实际人数少于合同约定的,退餐标准为__________

其他事项变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解除

1.甲方于就餐前_______日(含本日)前解除合同,则:□无权收回定金/□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于上述日期后解除合同,则:□无权收回定金/□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于上述日期前_______(含本日)解除合同,则:□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______%的违约金;乙方于上述日期后解除合同的,则:□双倍返还定金/□收取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________%的违约金。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本订餐合同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

甲方方签字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2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现实生活中劳动关系也呈现多样化的形态,作为一种平衡劳资双方利益的服务期制度也越来越广泛的出现在劳动合同条款中。作为对现实的回应,我国法律也逐渐完善了对服务期的规定,然而对于服务期的性质界定以及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无论实务中还是学理上都争议颇多,本文对此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 服务期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一、我国法律中服务期制度的历史及概念考察

1994 年7 月颁布的《劳动法》没有规定服务期制度,此前的国家和地方劳动合同立法也没有涉及。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现行劳动合同制度背景中,用人单位固定劳动关系、限制劳动者恣意辞职的一种手段,服务期雏形首度出现在1995 年原劳动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1995〕第264 号)文件中。该文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1996年10 月,原劳动部颁布《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其第6条承认,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条款,或因单位提供培训、特殊福利而约定的服务期,可视为劳动合同中的专项条款或专项协议,只要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相冲突,应当认定是合法有效。此后,一些地方的劳动合同立法开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服务期制度,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14条、《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15条等。20xx年通过的《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3个条款从法律层面对服务期做出了统一性的规定。20xx年国务院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17条对服务期制度做了补充细化。

对于服务期协议的定义,法学界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有学者指出,所谓劳动关系中的服务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

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应当为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限。[1]这也是目前相对流行的说法。也有学者认为,所谓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基于和单位的特殊约定而必须为单位服务的期限。[2] 所谓服务期协议,是指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先履行或承诺先履行相应义务或为劳动者提供某种特殊待遇的情况下,要求劳动者对其承诺为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作为补偿并在该期限内不另谋职业的特定契约。服务期协议属于一种特殊的双务性民事约定,它是在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所形成的,以用人单位先履行或承诺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义务为前提,以劳动者承诺暂时不另谋他就而在一定期限内为本单位提供工作义务为“交换条件”的民事契约。[3]

二、服务期制度的正当性的考察。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制度,就其内容来看,有着不同于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的特征。首先,在劳动合同期限的管制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普遍实行的是以不定期劳动合同为常态、定期劳动合同为特殊状态的劳动合同制度,并且大都对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及续订次数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即实行的是短期限、严续订的制度;我国实行的则是将定期劳动合同、不定期劳动合同均作常态施以法律规制的制度,对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续订次数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实行的是宽期限、宽续订的制度。其次,在合同履行、解除规则方面,因为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均较短,受不确定因素影响的概率较低,当事人双方对自己能否完整履行一个较短期限的劳动合同比较容易进行判断、评估,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一般都承继了民事合同的履行规则,对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均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而对不定期劳动合同,则采较为宽松的做法,仅引入解雇保护制度——特别是解雇禁止以及预告制度,以维护劳动者的正当利益,除此之外双方均可相对比较自由地解除合同;我国劳动法因为视劳动合同的各种期限均为常态,因而对各种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规则均采用大致相同的履行、解除规则,即在不定期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解雇权的行使与定期劳动合同一样受法律规定的限制,而无论是定期劳动合同抑或不定期劳动合同,劳动者均可以随便解除,不需要任何理由。第三,在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多数允许当事人就定期劳动合同的履行约定违约责任;而我国的劳动法,就其立法精神来看,应当是排斥了违约责任对劳动合同期限的适用。第四,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对具有不同地位的劳动者,实行的是差异化保护的制度;而我国劳

动法并没有将具有雇主特征的劳动者以及强势劳动者从普通劳动者中分离出来实行差异化保护,而是予其享受与普通劳动者同等的保护。

我国劳动法的这些特征所导致的不良后果之一,就是劳动者辞职权过于宽泛,部分强势劳动者毫无诚信,随意乃至恶意跳槽,造成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期限所期待的正当利益完全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能够选择的途径只有两条,即或者不对人力资源进行各种各样的投资,但这显然不符合正常的经营逻辑,盖因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就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不对人力资源投资,几乎等同于放弃竞争。因此,用人单位能够选择的第二条途径只能是寻找替代手段,而服务期正好能满足用人单位的这一正当需求,从而成为用人单位乐于选择的方案。因此可以说,服务期制度的正当性是毋庸置疑的。[4]

三、服务期的`法律性质

实践中的服务期较之劳动合同一般期限有以下特点:(一)是服务期是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做出的承诺,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不以劳动者享受用人单位的特殊待遇为条件; (二)是服务期与劳动合同一般期限在时间长度上不一致,前者一般长于后者;( 三)是服务期的法律性质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限;(四)是服务期由于同劳动者享受特殊待遇相对应,对劳动者有约束力,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依《劳动法》第31 条的规定对劳动者几乎没有约束力。但是,当劳动合同一般期限被服务期所覆盖时,对劳动者也就具有了约束力,这可称之为劳动合同特殊期限。

关于服务期的法律性质,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赋予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同样属性,当服务期长于原劳动合同期限时,可视为是原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在延长期间双方可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义务,也可以约定变更原劳动合同义务。第二,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服务期尚未届满时,劳动者有义务在剩余服务期内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而新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新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5]

立法对服务期的定性的选择,有两种模式:

(一)是单一定性。法律作出强行性规定,只选择某种定性,即劳动合同期限或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

(二)是组合定性。法律作出任意性规定,允许双方当事人约定选择这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在现行的地方立法中,已有组合定性模式的立法例。其中又可分为两种:上海模式。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条例》第14 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岗位,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在这里,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一顺序,劳动合同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二顺序。江苏模式。《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15 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超过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可以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等相关内容。当事人未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这里,劳动合同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一顺序,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二顺序。

单一定性的两种选择的比较。将服务期定性为劳动合同期限,表明服务期专项协议是对原劳动合同的期限条款的变更,其法律后果是原劳动合同的延期;在延期期间,如果符合法定的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仍然可以变更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在这里,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具有确定性,即可以确保劳动关系的继续运行。而将服务期定性为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则不能当然确保劳动关系继续运行。这是因为,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条款仍然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没有要求对方接受其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的权利,也没有应当接受对方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的义务,在单方提出的条款不合法时更是如此。也就是说,双方就新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是合法现象。如果强

制性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新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尤其是强制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那就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应当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两种定性的比较表明:就服务期对劳动关系继续运行的保障程度和对劳动者的约束程度而言,劳动合同期限大于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就其法律后果的利益倾向而言,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中所得利益相对大于在劳动合同期限所得利益;就认定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难易度而言,对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义务的认定相对容易,而对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续订义务的认定相对较难。

组合定性的两种模式的比较。在上海模式中,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兜底选择,强化了服务期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并且可以降低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成本,但对劳动者相对不利。在江苏模式中,把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作为兜底选择,相对弱化了服务期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并相对提高了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成本,但对用人单位相对不利。

四、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概言之,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所必须约定的一般条款,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它同时也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其性质乃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而共同达成的表明双方劳动合同关系有效存续的起止时限。服务期则是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已经先履行或承诺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特定或特殊义务的情况下,单方作出的要求劳动者承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期间。

第二,前提不同。劳动合同双方在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前通常不存在劳动合同之外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该约定一般没有特定的前提条件。而服务期约定则一般是以用人单位已经或承诺为劳动者先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义务或为劳动者提供特殊待遇为前提的,服务期约定实质上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以在一定期限内为本单位履行工作义务,同时承诺不到其他用人单位另谋就业,也不自谋职业,以此作为对用人单位先履行或承诺履行相关义务的回报。

第三,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法》第19条第(一)项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它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即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缔结劳动合同时,必须要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起止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推动节能减排业务的开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协调与合作、诚信友好的原则,就 市 项目,经双方商讨达成以下条件及承诺并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义务与责任

1、本着对责市场的开发,与客户进行前期节能业务的洽谈。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企业效益、节能减排需求等相关情况如实的反映给乙方。在确定客户有实质性的合作意向以后,通知乙方进行实地的考察和洽谈,并协助乙方对 市 项目的合同签订给予配合把关。

2、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并协调业主与乙方签订项目的施工合同。

3、乙方在对客户进行实地考察过程中,如出现技改项目或者能源管理费有问题时,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有义务协助乙方共同解决。

二、乙方义务与责任

1、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跟踪业主对此项目的进度动向。

2、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及项目中资金和施工实力,指定甲方为唯一协调负责人,不能指定第三方为协调负责人。

三、报酬支付

乙方和甲方介绍的客户签订节能技改合同合同后七日之内,一次

性给付甲方中介费用(节能技改项目总造价的百分之二计算),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汇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就本协议所约定的项目,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中介服务。 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3、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寻求其他合作者。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越过甲方与项目方完成交易(包括直接或间接),视为甲方完成工作,乙方需支付甲方本协议约定的中介费用。

2、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就本协议所约定的项目与第三方进行中介合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五、保密

在本次服务项目中,甲、乙双方对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4

合同编号:135621

合同登记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有效期限: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期__________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总则

乙方为甲方提供第三方管理体系认证/注册服务,按照约定的要求审核通过后对甲方的管理体系进行注册发证;甲方为乙方的认证/审核活动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设施。

2、甲方需要申请的证书类型: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初次审核□复评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初次审核□复评

□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初次审核□复评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初次审核□复评

3、认证依据的管理体系标准:

□GB/T28001-20xx□ GB/T24001-20xx

□ 集团Q/SHS0001、1(HSE)□ GB/T19001-20xx

4、甲方管理体系覆盖的产品/服务范围(最终以现场审核时确认为准):

(必须在工商营业执照、国家授权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许可证范围内)

5、体系覆盖范围内的员工人数:_______ 人(包括合同工、季节工、临时工等)

6、甲方的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认证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若在有效期内扩大认证范围,新证书与原证书的注册号、有效期相同)。在证书有效期内,乙方将对甲方管理体系进行不少于三次的监督审核(军工管理体系不少于五次),这三次监督审核时间分别在初审后十个月、二十个月、三十个月时进行,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如甲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重大环境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更等,为保证认证的有效性,乙方可适当增加监督次数。

8、甲方希望初次正式审核的日期为 _______年_______月,最终商定的审核时间不得延迟12个月,否则,双方需重新确认本合同。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甲方的责任

1、1至少在现场审核前一个月向乙方提供认证申请书、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附件。

1、2在乙方进行现场审核时应提供至少三个月的体系运行的有效证据,为乙方提供审核所需的工作条件、文件资料和食、宿、行方便,并按时接受审核。

1、3按时向乙方交付本合同规定的费用。

1、4 根据认可规范,甲方同意认可机构的代表随同乙方审核组到审核现场对审核组进行见证评审。

2、乙方的责任

2、1 按时组织实施对甲方管理体系的审核工作,并提前将审核计划提交甲方确认(监督审核计划除外)。

2、2 审核组成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并征得甲方同意。

2、3 乙方应公正、客观、科学地实施审核。

2、4 不得将甲方经营、生产、技术及管理状况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甲方已公开的资料、法律和/或国家主管部门要求的有关信息除外。

2、5 乙方应在收到推荐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如认证通过,要及时颁发认证证书。

2、6 当认证依据的标准或认可机构的准则有更改时,乙方将依据认可机构的要求规定过渡期,并将更改后的认证要求及时通知甲方。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本合同有效期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或在甲方现场或在乙方所在地完成技术服务。

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所有正式联络或通知均应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HSEMS / OHSMS / EMS / QMS第三方认证审核技术服务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验收评价方式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来进行。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交纳的初次认证审核费用:

申请费(每证):______________元

审核费:_______元

审定注册费(每证):______________元

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部费用甲方应在正式审核前一个月支付给乙方。

2、乙方审核员执行现场审核(含监督审核)时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均由甲方支付。

3、每年一次监督审核费为:______________,如果甲方获证后管理体系发生变更(如企业规模、管理体系覆盖范围的缩小和扩大),实际费用会适当增减,具体金额按实际规模重新核算。甲方应在监督审核后30天内支付给乙方。

4、甲方应向乙方交纳管理年金:每年/每证______________元整,与监督审核费一同支付。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甲方建立的管理体系如达不到或不能保持注册标准要求和乙方的规定要求,将承担不能取得或被暂停、撤销认证/注册资格的风险。

2、乙方要承担因甲方获证后管理体系失效、发生责任事故而引起甲方的顾客投诉,以致被国家认可机构暂停、撤销认可/注册资格的风险。

3、对在审核过程中因乙方过失造成甲方的意外损失的索赔费将不超过本合同签订的认证费用,乙方也不承担随后的损失。

4、甲方应承担因证书误用或认证标志使用不当而引起的乙方损失。

5、由于甲方管理体系删减不恰当而造成审核过程的变更,甲方应承担审核变更所发生的影响和费用。

6、由于任何一方原因,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责任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首先协商解决。

2、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1种

方式解决。

1)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1、获证后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始终遵守认证的规定,按与乙方约定的标准和要求维持和改进管理体系。

(2)有权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正确使用证书/标志和做出声明、宣传认证结果。

(3)在对乙方的行为、决定等有异议时,有权提出投诉或申诉。

(4)在证书有效期内,有权提出扩大、变更认证范围或注销认证资格的申请,但是否需要对扩大和变更的范围进行重新审核,由乙方决定。

(5)按规定接受监督审核、缴纳监督审核费及管理年金。

(6)受到乙方暂停认证资格时,立即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直到取消暂停。

(7)当受到乙方撤销认证资格或注销认证资格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并交回乙方提供的所有认证证明文件。

(8)当甲方的管理体系发生变更时,在变更后30天内通知乙方;发生重大责任问题立即通知乙方。

(9)保存甲方的顾客或相关方提出的所有投诉及相应纠正措施记录,并在乙方要求时提供。

(10)为乙方进行监督、扩大范围、复评审核和解决投诉/申诉(包括审查文件、进入需要的区域、调阅文件记录、安排受访问的人员等)提供必要的条件。

2、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事项

认证证书与年度监督审核结论通知书同时使用方可有效。

本合同在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即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联系方法(本条款不受合同约束,仅为双方联络提供方便)

甲方乙方

通信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姓名

电话

部门

传真

职务

E-mail

电话

户名

传真

开户行

E-mail

帐号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xx教育培训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服务合同期限:

(一)服务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教育服务,服务对象___同学。

2、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教育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在合同期内,甲方不能随意更换教师,除乙方要求外;

(2)今年腊月28、29能正常为xx同学提供教育服务,明年正月八年级至初八每隔一天安排两节课。

(3)甲方应保证教学质量,应尽可能将叶博豪同学数理化的成绩至少有一、两课提升至班级第7名左右;若叶博豪同学期末考试的成绩没能达标,甲方将适当补偿乙方(注:寒假期间适当降低补习费用)。

第三条劳动报酬:

1、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工资报酬壹万五千元整(15000、00)。

2、待合同期满时,双方根据叶博豪同学的实际上课次数结算准确费用(多退少补)。

3、学费标准:60元/小时。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电话): 联系方式(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企业教育培训事宜,双方同意订定协议如下:

一、 乙方职员工持服务证、识别证报名参加甲方所开设之__________班课程时,乙方享有学费折扣之优待:

1、 报名人数达__________人以上,学费一律予以__________折之优待。

2、 本优待方法不得与计划其它优待方法同时实施。

二、 乙方职员工报名参加课程培训时,应主动出示证件,否则甲方得拒绝优待。

三、 甲方对于乙方之身分有疑问时,乙方应给予必要之协助。

四、 乙方应无条件将甲方开课讯息传达周知全公司职员工。

五、 在协议书有效期间内,乙方持有效证件报名参加课程时,甲方不得拒绝优待,否则乙方得自动停止特约关系。

六、 本协议书有效期限自签章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合约到期前得经双方同意办理续约。

七、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大学

代表人:__________(签章)

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融资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融资服务内容:

1.融资金额:元人民币(大写:)。

2.融资用途:。

3.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融资服务费:融资金额的_____%(每月)。

5.融资服务费支付方式为:

5.

1.甲方在签定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

5.2.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月____日前将当月的融资服务费全额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中,如甲方不能及时、全部支付当月融资服务费用,上述保证金将作为罚金一次性扣除,并按本合同

二、甲方权利义务中的第六百八十九条执行。如甲方能够按本合同条款及时、全部履行每月的融资费用,上述保证金在本合同完全履行结束时,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

5.3.乙方指定账户为: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与本融资项目相关的证件、材料的全部原件(核对后返还)及盖有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备案),甲方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否则,甲方自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全程配合乙方的工作并组织和协调项目相关人员,如因甲方的过失,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承担本融资项目过程中各环节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评估费、登记抵押费、车旅费、餐费、住宿费)。

4.如果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10%付违约金给乙方。

5.甲方承诺并保证用自己名下的资产对本次融资做抵押。(详见抵押物清单。)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包含甲方的控股公司、机构以及其它与甲方有关联的公司、机构)自愿承诺:甲方通过乙方融资的资金,必须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如违约或违法使用融资资金,则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融资期间为甲方的唯一融资服务人,甲方保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银行、信用社、投资担保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不仅限于上述范围)融资,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融资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尽职尽责为甲方办理该融资事宜,并保证在甲方提供及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融资材料并在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后____日内为甲方办妥融资数额。

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融资服务费用。

3.乙方按照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

4.乙方协助甲方制订相关项目计划书。

5.乙方向金融机构递交融资申请。

6.乙方协助甲方向金融机构办理抵押手续。

四、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五、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合同。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甲方履行完支付融资服务费等全部义务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7

甲方(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1.经甲方、乙方协商同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此协议,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避免甲乙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2.甲方提供的地址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服务项目:____________

3.服务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自合同订立之日起,由乙方派遣相应的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5.甲方预付服务费_______元(大写)。每项服务完成经确认后支付剩余服务款项,同时乙方出具收款单据或正式发票,在收到票据之前,甲方不得将任何钱款交给甲方家政服务员,否则甲方将不予承认此收款行为。

6.乙方服务员出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责任自负。如果出于甲方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并做出相应赔偿。

7.乙方服务员由于违规操作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9.如甲方在签约后终止与乙方的协议并继续留用乙方的家政服务员,视为甲方违约,之后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之间发生任何纠纷(包括经济、民事、刑事纠纷)均与乙方无关。同时乙方一经发现此属实,立即以法律形式向甲方追缴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以及由此产生的诉讼、代理费。

10.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服务人员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带往外地服务。乙方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1

1.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与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1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1

3.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1

4.合同签定和解除:

1、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2、本公司服务员完成服务工作,由甲方在服务质量反馈单上确认达标,并(收取)支付相关费用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3、合同未到期,如甲方由于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态度未达到要求的,可以向本公司提前说明并要求解除合同。如甲方不能具体说明乙方的严重违反事实,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将不给予退还预付的服务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如有双方有特殊要求,经公司同意后在合同上注明。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服务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身份证号: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共同权益,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软件名称为

2、 软件数量套,合同总金额¥。

3、 每套软件包括:应用程序安装光盘壹张,加密锁壹只。

4、甲方保证该产品完全具备同期、同版本软件宣传资料上所宣传的功能,并完全达到甲方所制订的企业质量标准和软件操作规范。

5、甲方保留产品不断升级的权利。乙方操作人员使用软件时,如果对产品升级后的新增功能或基本操作说明书中未表明的某些功能,存在技术疑问时,应及时向甲方技术部门咨询并获得相关技术指导,否则由乙方自已承担责任。

6、乙方所使用的该软件产品,甲方拥有100%的版权。该产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乙方不得对甲方产品进行逆向工程、反编译等侵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否则,甲方将依法提起诉讼。

7、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同版本产品、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8、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为乙方产品免费提供电话、传真、网络等远程技术支持。

9、本软件所涉及的技术参数较多,乙方操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应确保输入的数据完全符合甲方软件的要求,并对软件输出结果进行反复认真审核。乙方人员如对软件输出结果有异议时,应及时致电甲方技术部门要求协助解决。由于乙方人员输入数据不正确、未对软件输出结果进行审核、未向甲方技术部门提出书面技术支持请求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0、软件安装后,由于乙方电脑硬件损坏、操作系统不稳定、电脑病毒等原因导致软件不能正常运行时,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可以给予有偿技术支持。(免费的远程支持和200元/次的上门服务)。

11、乙方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加密锁不慎丢失、被盗等情况时,则视为软件丢失,乙方需重新购买该软件。

1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手写附加条款无效。

1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成,由甲方注册地的仲裁机关进行裁决,裁决总金额不能超过本合同第2条规定的合同总金额。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