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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用地承包合同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2.99W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林业用地承包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林业用地承包合同

林业用地承包合同1

甲方:xx市镇村组户主: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打造油茶特有经济,推进老龄油茶山地的品种改良开发。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林地使用权、经营权租凭给乙方,用于油茶林业开发事业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的有关山地使用权承包规定,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常宁市镇村组,向乙方提供适宜的林地使用权。林地坐落名、界址说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权后,可自主经营,或与其他单位及个人联合使用经营权,但种植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权承包期限从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共x年,承包期内甲方无权终止合同,期满时按乙方需要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或归还给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须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权承包给经营者使用期间,政府发给甲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及自留山使用证中的使用权已承包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山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证件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权负责生产经营,乙方除造林外,根据生产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内开设道路及有关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权的报酬,每年承包租金为林地每大份人民币元,当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发生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纠纷,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承包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林业基地上进行任何毁林、开垦种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进行建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国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毁林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查处、处理和赔偿。乙方施工的`过程中应保留原有的坟地,新建坟地应征求甲乙双方许可,毁坏林木按株补偿。

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请甲方协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内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允许偷盗、哄抢和其他破坏行为发生,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签订本合同是,甲方必须提供承包使用权林地范围界线附图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权证或能够证明甲方山界林权的相关证明。

九、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十、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x页,附件x页。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林业用地承包合同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拥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林地发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四至范围、面积

1、甲方同意发包给乙方的林地位置、四至范围见图纸,面积约为 亩,该面积仅为意向面积,非支付承包金面积。

2、承包面积以乙方实际造林面积为准,由甲、乙双方会同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的面积(水平面积)确定。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 年。

三.交地:交地时间为 ,地上物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四.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付款面积以实际承包造林面积为准。

2、承包金自实际交地日起算。

3、每亩每年承包金 元(大写: 元,已含税金)。

4、在承包期限内,承包金按期支付,每期付一次。第一期为 年,从第 年开始每 年为一期。

5、第一期承包金于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实际造林面积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结算支付,此后每期承包金在上一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6、承包期内最后一期如不足 年,按合同剩余期限计付承包金,但所造林木未届伐期或延长承包期的仍依上述办法支付承包金。

五.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承包金。

(2)甲方按时交地给乙方。

(3)集体所有地发包、流转甲方应依法办理村民集体决议,提供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发包或流转的村民决议。

(4)甲方提交土地权属证明文件给乙方。

(5)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林地应符合:权属合法,界址清楚,并未对该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作任何处分;属于政府土地规划确定的商品林用地,非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或其他公益林等限制流转的林木及林地;林地内原有之水田、农地、放牧地、经济林地、薪材地、石头地、风水地、坟墓用地或其它设施地等地段均已明显划定、剔除,无任何产生相关纠纷之可能。

(6)甲方负责办理林地发包、流转的审批、登记及过户手续,承担登记及过户、办证等相关费用,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7)甲方有义务协调处理与林地有关的争议、侵权事件,协助乙方维护林地经营中治安问题,保证乙方对承包林地能正常经营。

(8)林地内原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包括防火带)无条件保留,乙方可无偿使用;为乙方营林作业提供无偿通行便利。

(9)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否则,甲方的转让行为无效。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承包金。

(2)承包期限届满,如甲方将承包地继续发包或流转,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营林需要,自主决定在林地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辟林道、防火带等。

(4)合同期限内乙方依法享有该林地的使用权及地上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

(5)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承包地及原有之林业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承包期内添置的设备及林业设施等归乙方所有,也可在甲方支付合理的补偿后归甲方所有。

(6)承包地被国家征用、征收的部分,乙方有权将其从实际承包面积中剔除,甲方无权就该部分被剔除之林地要求乙方支付承包金;国家征地所获之补偿金,属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补偿金和地上林木补偿金的,归乙方所有;属土地补偿金的,扣除乙方已付给甲方的未使用年限的土地承包金外归甲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提交林地的,甲方须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仍有承包需要的,甲方须继续履行合同,延期交地期间不算入承包期限;甲方延期交地时间超过1年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

(2)乙方自甲方交地之日起两年内无任何理由没有造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非因乙方原因发生无法造林情形,甲方不得行使该解除权。

(3)林地未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乙方发现后有权从承包面积中剔除,甲方无权要求乙方就剔除林地支付承包金,已经支付的予以返还,乙方已经实际投入的,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4)非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承包地所有权或承包经营权纠纷、第三人侵占乙方承包地等情形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在乙方指定期限内处理妥当;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论合同解除与否,乙方均不支付承包地被侵占及无法经营期间的土地承包金,已经预付的应予以返还,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甲方证明其拥有发包或流转资格的文件资料要真实有效,伪造或变造文件资料骗取合同收益的,甲方除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承包费用外,还须赔偿乙方的其他投入损失。

(6)林地发包或流转应依法进行,甲方违反法定程序发包或流转土地,合同无效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7)甲方不能妥善解决道路交通问题或者不能有效阻止相关方干扰乙方营林,导致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甲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疵,除须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外,乙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乙方逾期一个月支付承包金的,从第二个月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部分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1年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0)若甲方违约应对乙方负赔偿责任,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甲方承包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甲方承包金不足赔偿款的,甲方应补足。

七.其他事项:

(1)承包期限届满,承包地内营造之林木如未达轮伐期的,该部分承包地的承包期限自动延期到该轮伐期结束,延期部分租金按合同约定支付。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业用地承包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发包方(下称甲方):_______县______乡_____村______组

承包方(下称乙方):_______县______乡_____村______村民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发展利用,根据《森林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期

承包期为______年零____个月,从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⒈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幼林实行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成。

⒉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成。

⒊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成,乙方得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⒈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⒉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新造林。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⒊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⒈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⒉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他毁林行为。

⒊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⒋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地分配给乙方。

⒌承包期内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乙方承担_______%。

第六条 奖惩

⒈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⒉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____%的'违约金。

⒊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金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承包期限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公证机关: (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