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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范文五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1.08W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合同范文五篇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售房者)

身份证号:

乙方(购房者)

身份证号: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房地产出售有关文件,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该房买卖交易合同书,以资共同信守,并严格执行。

一、该房屋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东源龙湾小区三号楼3单元502室,建筑面积150.83平方米。总售价大写叁拾壹万伍仟元整,小写:¥3 15 0 0 0元。

二、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预交购房定首付款壹拾贰万元整,小写¥1 2 0 0 0 0元整,如果乙方违约,预付购房定金概不退还;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将赔偿乙方购房首付款的贰倍。剩余房款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小写¥195000元整,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完公积金贷款,贷款发放次日乙方负责将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中。

四、乙方付清最后房款24小时之内,甲方给乙方交付房屋及钥匙,乙方当场验收房屋合格后,以后房屋任何问题均和甲方无关。

五、在过户之前和期间如出现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

六、过户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领钥匙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交定金或首付款后,双方均不得违约,甲方违约,赔付所收款项的双倍,并在违约后7个工作日内交清赔款或以房抵顶,以房抵顶时屋价不高于本合同。乙方违约,所交款项甲方均不退还,并且乙方负责所有中介费。甲方配合乙方过户,剩余房款必须在过完户60个工作日之内打入甲方指定账户中。如到过户后6 0个工作日后,不按时交剩余房款,最后延迟7个工作日,甲方交清剩余房款,最后延迟7个工作日后,乙方仍然未交清剩余房款,甲方有权收回此房屋,乙方将无条件重新过户给甲方,过户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且承担金额中介费。如出现上述纠纷,此房居住权和所有权属于甲方,有一点除外,如果甲方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乙方无法正常办理公积金贷款,违约方不属于乙方,属甲方违约,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

九、本中介积极协助甲乙双方过户。如有纠纷,只起证明作用,不负法律连带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从缴款时起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约,严格按本合同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于__年___月__日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以下称该合同),并同意根据该合同之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以补充该合同未尽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第____号将在____市区____路____号的____单元____层____号的商品房(以下称该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该________之建筑材料及设备以附录________为标准。

4.甲、乙双方同意按附录所列之该商品房售价及付款办法付款。对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据附录____之规定期限依时交付楼价款者,由滞付之日起计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须按该合同第____条向甲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之滞纳金。同时甲方还可以书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时支付楼价欠款及/或滞纳金,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而作中途退房处理并有权终止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知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机关备案后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楼价款由甲方按该合同第八条之规定扣除违约金及/或滞纳金,并于甲方将该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时,赔偿甲方因转售引致的损失后,退回乙方。转售如有盈余,则归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楼价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损失赔偿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之权利。

6.乙方应于甲方发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方式付清楼价余款(若有)、滞纳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该合同及本协议下应缴的款项,并接受甲方移交锁匙;否则甲方将有权根据本协议第5条收取滞纳金及/或违约金并安排处理该商品房,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乙方并须向甲方负责因乙方逾期收搂而引致的任何损失及费用。收楼前如该商品房有未妥善之处,乙方不得藉此拒绝收楼。

7.乙方缴清本协议第6条的款项后,应即办理领取该商品房锁匙的手续,甲方向乙方移交锁匙当天即视为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之日。如乙方于缴清该款项后十天内仍未办理该手续,视为乙方已实际收楼。

8.在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后如该商品房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损毁或物业内部的设备、设施被破坏,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无须根据该合同所订定之日期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并可延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金及/或滞纳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误;

(5)市政府配套设施及安装之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文件之批准;

(7)图纸之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时政府的法规而引致的延误;

(10)供水、供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设施。

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预见的情况下,甲方须再度延期支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则须出示承建商有关文件及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据该合同或本协议之规定有权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该合同或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或经延期届满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须按该合同第_______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所列出的滞纳金。但如果由该合同期限或依本协议第9条款经延期后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后,甲方仍未能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视为甲方违约。届时乙方有权在三十天内单方面以书面提出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并报___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备案。甲方应将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项、上述滞纳金及该合同第_______条规定的违约金在接获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但乙方将不得要求其他赔偿。如乙方在三十天内未以书面解除该合同及本协议,则甲方每月应照以上方法,支付滞纳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权更改该商品房之图纸,如更改后该商品房面积不多于或不少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但该商品房售价则因面积多少而增减。如少于或多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可选择接受新面积,而售价亦因面积多少而增减或在收到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后七天内以书面提出取消该合同及本协议,甲方将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四天内将乙方所交楼价款无息追还(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甲方亦可以将该商品房另卖予别人。有关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建筑设计、装修规格以及设备均以房产执照载明为准。该商品房之图纸及规划如有更改,以有关部门批准之图纸及规划为标准,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异议。

12.《房产执照》详列之面积与出售面积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负2%内时,互不补/退差价,超过正负2%之部分,甲、乙双方应当互相返补。

13.甲方须根据该合同第五条款负责保修该商品房,但对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过失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或改动或在保修期满后出现的问题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保修之义务。如该商品房经乙方装修改变原状,甲方亦无须负保修之义务。

14.乙方除按时缴付该合同及本协议规定之楼价款外,并同意在签订本协议及在接收该商品房之前,按政府部门和甲方及大厦管理公司之要求缴清契税、交易费及管理费、保证金等应付之费用。

15.乙方在接收该商品房后,须承担该商品房的一切风险及负责支付该商品房的一切税费及/或其他费用。

16.乙方使用该商品房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乙方所购商品房只可作附录所列用途使用,并确认和遵守该大厦管理公约。乙方在使用期间未得该大厦的管理人及责制市有关的建设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

(1)改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结构;

(2)改变使用功能;

(3)设置工场;

(4)储存任何违禁品;

(5)在该商品房内加建任何部分和上盖。

如确需改变,乙方应取得设计之有关部门和房产管理之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且该商品房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因装修而影响该大厦的整体观瞻,甲方有权提议改变或终止乙方装修。因乙方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或结构而损害了他人利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所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担。

17.自本协议签订日起,乙方或其承让人应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该商品房土地使用费及其他一切应缴之费用及税项。

18.该商品房建成后乙方享有该商品房之房产权及相当于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占大厦总面积比例的土地使用权,该大厦除甲方已售出的房屋外全属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保留以下绝对权利而不需得到乙方同意:

(1)按政府的规定制定大厦管理公约,决定大厦管理人、管理费用的分摊及管理人的酬金;

(2)将该大厦任何部分(除该商品房及其他已卖出的单位外)改变为该大厦之公共部分,及随时收回该部分归甲方所有;

(3)将该大厦任何部分(除该商品房及其他已卖出的单位外)卖出或交还政府;

(4)有权更改该大厦或其中任何部分之名称及编号,无须向业主负责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损失、费用或开支。

19.乙方在转让该商品房时,应于有关转让文件签署之日起立即就使用变化情况以书面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未收到通知前乙方要负责该商品房应支付的管理费用)。

20.该商品房于交付后,由甲方委托之公司负责及实行统一管理。乙方理解并同意由甲方拟订的该大厦之管理公约为该合同及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乙方必须在签署该合同及本协议之同时,与甲方签署该大厦之管理公约的承诺书。乙方的承让人必须签署该大厦管理公约之承诺书,同意无条件严格遵守所有该大厦管理公约之条款、规定及分担与管理该大厦有关的一切费用和税项而不得提出异议。

21.乙方出租、转让、继承或抵押该商品房时,必须向房管部门办妥合法手续。出租、转让、继承及/或抵押合约中必须载明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抵押权人应当无条件接受大厦管理公约。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必须在和该大厦管理人签订该大厦之管理公约的承诺书后,方可占用该商品房。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向管理人签订承诺书之前的一切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及其承让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有关的法律及政令按时缴交应缴付的地税及其他市政通讯、水、电费用。同时乙方及其承让人于入住时必须偿还甲方代垫付之水、电力、煤气、电话等之开户费、按金、表费等支出。

23.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以书面通知甲方。

24.甲方根据该合同及/或本协议发出通知书予乙方(包括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根据其记录之乙方最后通讯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往乙方,在寄出48小时后,甲方可当作乙方已收到通知书处理。

25.本协议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及诉讼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7.本协议的附录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书写及印刷之文字均具同等效力。

28.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直接向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起诉。

29.该合同及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市场登记机关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出卖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______________,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幢号:_________室号:____________ .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产权登记附记:阁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行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⒌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⒍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⒎房屋建成年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共)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共)有权证。

(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该房屋目前由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物业管理。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____款。(仅选一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贷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屋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1)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

(3)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______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⒈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出卖方承担。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2)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九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 款方式处理。(仅选一款)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______(或(协商)或(评估))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______((有)(无))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仅选一种)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出让)(划拨)())(仅选一种)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出卖方承担。

第十四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2)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___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六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款方式解决。(仅选一款)

(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______(或(贷款银行))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______((双方签章)(网上备案)(公证))之日起生效。(仅选一种)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清单(黏贴无效)

一、装饰状况为下列第______种。(仅选一种)

(1)装修房:

(2)毛坯房:

二、设施设备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1)供水:

(2)供电:

(3)供气:

(4)厨房设备:

(5)卫生设备:

(6)通讯设备:

(7)电器设备:

(8)防盗设备:

(9)停车位:

(10)家具:

(11)其它:

三、权属登记以外其它附属房屋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1)附属阁楼:

(2)附属汽车库:

(3)附属自行车库:

四、其它。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黏贴无效)

合 同 各 方 当 事 人 签 章

出卖方: 买受方:

本人(签字或盖章) 本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人: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房主人(甲方):_____________

承建人(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状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建设地点:

二、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及时带给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3、乙方自带泥工、木工、钢筋工、内外粉刷、盖瓦等建筑活动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三、承建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人工造价为人民币 壹拾万五千元整(¥105000.00) 。

2、付款方式: 基础施工先付壹万,主体过半再付贰万,屋面盖瓦再付贰万,拆脚线再付贰万,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交房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

四、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务必具备必须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贴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务必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

3、乙方务必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个性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职责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状况出现,职责与甲方无关。

五、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带给的图纸(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到达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窗户安装、门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面做到平滑,杜绝空鼓,贴合相关标准。墙面、屋顶、窗沿口等不得出现开裂、渗水等现象。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到达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职责。

六、违约职责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七、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双方务必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字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房屋合同 篇5

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_xxxx____

地址:_xxx市xxx区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xxxxx____

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xxx___

地址:_xxx市xxx区xxxxxx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以房屋折抵欠款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房屋用地于合同签订时,为出让性质。

1.甲方以银行按揭购买方式取得位于xxxxxxx编号为xxxxxxxxx_的房屋所有权。

2.(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文件号)为_xxxxxx第xxxx_,土地使用权合同批准文件号为_xxxxxxxxx。

3.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xxxxxxx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xxxx平方米_。地块规划用途为_xxx,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xxx年_xx月_xx日至xxx年_xx月_xx日止。

4.甲方在上述地块上购买的按揭房屋(现定名)_西堤红山苑,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办公用房___,属__框架结构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x___层。

5.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xxx规xxx字xx号_。

6.房屋预售许可证号为:xxxxx号【详见:编号为xxx号xxx商品房预售合同,出卖人:xxxxxxx公司】。

第二条 房屋面积。

1.甲方向乙方用于折抵借款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xxx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xx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xx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xxx号合同附件二。

2.该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中的:第xxx(幢)(座)_x层__xxx_号房,上述面积为甲方购买时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同意为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以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3.该房屋为甲方银行按揭购买,因拖欠乙方借款不能如期归还,甲方同意以该房屋折抵欠乙方借款。甲方购买该房屋总价款(大写):x佰x拾x万x仟x佰x拾x元整,(小写):xxxxxxxxxxxx元。

4.甲方用该房屋折抵向乙方借款(大写):x佰x拾x万元整,小写:xxxxxx元。其中:包括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大写):x拾x万元整,(小写):xxxxx元,室内家用电器价款(大写):x万x仟x佰x拾x元整,(小写):xxxxx元。

5.甲方购买该房屋首付款为:x佰x拾x万x仟x佰x拾x元整,(小写):xxxxxx元。向银行按揭贷款(大写):x佰x拾x万x仟x佰x拾x元整,(小写):xxxxxxx元。按揭贷款期限:xx年,按揭贷款还款时间:xxx年x月x日起。

6.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房屋所有权移交乙方,银行按揭贷款由甲方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归还,逾期归还银行按揭贷款的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如果因逾期归还按揭贷款,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时可以继续向甲方索要全部借款,或者由乙方代甲方归还银行按揭贷款后,向甲方追要垫付款项及利息。

第三条 价格与费用。

1.该房屋(属于)银行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按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_xxxxxx_元,购买总金额为(人民币)x佰x拾__x_万_x__仟_x_佰_x拾_x__元整。顶抵借款金额为:(人民币):x佰x拾x万元整,小写:xxxx元。其中:包括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大写):x拾x万元整,(小写):xxxxx元,室内家用电器价款(大写):x万x仟x佰x拾x元整,(小写):xxxxxx元在内。

2.该房屋银行按揭贷款还清以后,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无条件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并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的特殊约定。

该房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屋价款和代缴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房屋属于甲方银行按揭购买的房屋,现在不能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待甲方还清银行贷款以后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在办理登记过程中所需要交付的费用全部由乙方交付。

2.甲方待乙方全部交付应当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收取的全部费用后,需要甲方提供办理房屋登记变更所需要的全部手续时,甲方无条件的,在不收取任何费用、报酬的前提下积极予以配合,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拖延。

3.甲方在银行按揭贷款归还过程中,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还时,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不能归还的理由,便于乙方决定代缴贷款或另行向甲方索要欠款及其利息,如果认为损失过大或无法弥补损失时,乙方可根据情况发生时的房屋市场价决定。

4.甲方归还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逾特殊情况发生导致不能按时归还时,应当将归还银行按揭贷款的借记卡交乙方,便于乙方决定代甲方继续归还或决定另行转让或决定继续向甲方追缴欠款及利息。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_xxxx_年_x__月_x__日决定并同意甲方交付房屋后,向甲方折抵拖欠借款,甲方必须将全部购买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的发票、以及购买该房屋时所交付的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产权代办费、分户费、房产登记费的凭证、票据原件等全部交付乙方,房屋配套的各种证照、票据、凭证等亦同时交付,双方可办理书面交接登记手续确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将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的发票、以及购买该房屋时所交付的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产权代办费、分户费、房产登记费的凭证、票据原件等全部交付乙方,以及与房屋有关的税费凭证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可以拒绝用该房屋折抵所欠借款。

2.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将全部手续交付给乙方后,乙方应按照约定接收房屋。如果乙方逾期接收,甲方有权另行处理该房屋,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接收之日止,按房屋购买总借款的10%计算。

3.甲方于房屋可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时,应当无偿帮助乙方完成房屋变更登记事项,所交付的房屋登记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房屋合同原件、票据原件及其他房屋证照原件交付给乙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支付房屋价款完毕后的任何费用,所交付房屋甲方必须出具书面的交接凭证。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接收之日止,按房屋购买总借款的10%计算。

4.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必须保证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以外的任何人主张该房屋的权利。如果发生甲方所不能控制的情况导致房屋被家庭成员、以及以外的第三人主张房屋权利,造成乙方不能使用,或者无法居住使用时,除给付拖欠乙方全部借款外,还应当按照请求乙方退还房屋时的市场评估价进行全部赔偿。

5.甲方将房屋交付后,即视为所有权转移至乙方。房屋合同、票据等原件因银行按揭贷款原因不能变更的现实情况,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与房屋有关的相关居住事宜,待可以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

6.甲方在乙方接收该房屋时,实际支付房屋价款为:首付+支付银行贷款的月供,银行按揭贷款未清偿部分仍视为拖欠乙方借款,直至甲方还清银行按揭贷款后,视为甲方全部归还拖欠乙方借款。甲方逾期或故意拖欠银行按揭贷款,导致乙方不能使用该房屋时,乙方有权决定另行转让或继续代甲方归还贷款或向甲方追要借款及利息和实际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_xxxx__年_xx__月_x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乙方须于xxxx年x月x日前,接收该房屋。交付之日起本合同开始履行,至房屋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完毕时。所有权登记后该合同效力仍及于该房屋。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包括财产共有人共同签字),或者按印后生效。

甲方:乙方:

房屋共有人:房屋共有人:

20xx年5月5日20xx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