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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承包合同集锦八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2.73W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必备】承包合同集锦八篇

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河池市俊蒙房地产有限公司东方半岛小区工程

二、工程地点:

金城江区上任村

三、工程概况:

东方半岛小区号楼、号楼、号楼15层外墙脚手架搭建工程

四、承包范围:

小区号楼、号楼、号楼外墙钢管式脚手架及脚手板和安全防护网的搭设与拆除工程。(剪力墙、柱子加固所用的钢管由甲方负责,管扣由乙方无偿提供。甲方使用乙方的管扣应办理领用手续,完工后如数归还乙方)

五、承包方式及价格:

1、甲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乙方按照甲方的主体工程进度提供钢管材料和负责搭设与拆除工作。

2、承包价格按建筑物外墙架子立面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贰拾柒元正(27.00元),工程量双方现场丈量。

六、付款方式:

每月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预付70%的工程款,余款待拆除全部脚手架后30天内结算付清。(付款全部用现金支付、乙方不开发票、只开收据)。

七、质量及进度要求:

1、乙方必须使用合格的钢管材料及附件,按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搭建外架,所搭设的架子符合安全规定、并能通过质监站的检查验收。

2、乙方必须组织充足的材料和人力保证与甲方的主体工程进度同步,若乙方不能与甲方工程进度同步,每耽误一天,甲方罚款乙方壹仟元。

八、其它约定:

1、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地的有关安全规定,自行配备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2、如搭架需用拉结钢筋,由甲方提供,钢筋的加工和埋设由乙方负责。

3、甲方使用乙方外架时间为12个月,(按乙方搭设架子之日算起)如超期使用时间按架子总面积每平方米每天0.15元计算租金付给乙方。

4、乙方进场的材料由自己保管和管理,如有丢失或损坏自己负责。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各方损失各自负责。

5、在外架未拆除前,甲方的塔吊不得拆走,以利乙方拆除外架使用。

6、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持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承包合同 篇2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签约时间和地点

1.1 本合同当事人

1.1.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1.2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2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3 本合同签订地点: .

第二条 标的房屋

2.1 标的房屋为位于 市 路 号 的由发包人持有的“ ”项目地上第 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发包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甲方同时将房产附属通道、楼梯、设施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场地、位置等提供给乙方及其顾客使用。

2.2标的房屋总租赁建筑面积及其各部分租赁建筑面积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平面图范围内的实测建筑面积(不含该平面图范围以外的任何面积)为准。

第三条 承包人有权使用的公共条件

3.1 共用条件及构成

3.1.1 共用道路:标的房屋四周发包人、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有管理职责的通道由发包人负责地面硬化,承包人之车辆、人员及顾客有无障碍通行权。

3.1.2 地下停车场:位于标的房屋所在建设项目 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发包人承诺地下停车场向承包人所属车辆免费提供 个室内停车位,对顾客停车费给予免费提供(详见物业管理合同)室内停车场由发包人负责管理。

第四条 租赁用途和承包人经营使用权

4.1 承包人承包标的房屋设立影视中心(以下简称商业项目)

4.2 发包人发包标的房屋,可作为影城放映中心,且该项目的消防申批手续应经消防部门批准立项。

4.3租赁期内,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有以自营、联营、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商业经营形式使用的权利。承包人以影视为核心,可以经营咖啡店(含快餐服务)茶座、酒吧、网吧、电子游戏以及其他与电影相关的商业配套项目。但原则上不得经营 F~ F有冲突的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明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

4.4 发包人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别处发包人所有的房屋用于与承包人业务相竞争的品牌经营。

4.5 因承包人以联营、合资、合作等形式使用标的房屋导致的第三人对标的房屋和辅助场地、公共条件及承包人使用范围内广告位的使用,视为承包人使用,该第三人不与发包人、产权人、物业管理企业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因上述第三人过错,给发包人和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 租赁期限和计租日

5.1 发包人于 年 月 日前向承包人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十年, 年 月 日为起租日。

5.2 起租日以后每月或每年之相应日期为计租对应日。计租日至该日周年对应日为第一个计租年度,以后计租年度依此类推。除有特别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年”(如上年、下年、年度等)均指计租年度。

第六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6.1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第一年至第五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 ),第五年后

6.2 承包人应于 内向发包人支付该 的租金, .

6.3 除不可抗力应外。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违反本条约逾期60日不支付租金,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于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 日内缴清应付之租金,同时按当年应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6.4 承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定金、租金、能源使用费和其他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日期以承包人付款票据出票日为准,在承包人付款前,发包人应先向承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或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收据(定金和代收费用可开一般收据)如甲方未及时开具正式发票的,乙方付款期限顺延。

第七条 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

7.1 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书面确认标的房屋设计更改方案后10天内发包人需完成具备承包人进场装修条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房屋交付标准(见附件2)向承包人通知交房。

7.2 发包人在具备房屋交付条件后,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5天内派人现场办理交接。

7.3 非因可以归责于承包人的事或不可抗力,发包人违反本条约定逾期通知交房,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不能交房,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发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承包人的经济损失。

7.4 标的房屋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非因可以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或不可抗力,承包人没有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发包人办理标的房屋交接手续,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不办理移交手续,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期内新增资产所有权归属

8.1 合同期内,承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之所有权属承包人;由发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发包人。

8.2 如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本合同解除,承包人新增固定资产中,不可移动的装修设备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其余可移动的资产归承包人。

第九条 物业管理(包括标的房屋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维护、修理和设备、设施更换)

9.1 发包人或其委托人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另向承包人收取物业管理费。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与标的房屋使用相关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维修基金等款项:

9.1.1 合同期内属发包人应完成的土建工程的维护、修理,包括大修、中修、急修等。

9.1.2 发包人对其所投资形成的所有公共系统安装工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

9.1.3 合同期内标的房屋场内、场外由发包人投资的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9.1.4 发包人负责标的房屋所属建设项目内的公共广场的绿化、保安、清洁卫生和环境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公共能源费、管理费等所有公共费用。

9.2 发包人对其上述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和公共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持续保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9.2.1 出现一般常见故障维修在接到承包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如不能在24小时内派人修复,乙方可代为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

9.2.2 大修、中修、急修,在合理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

9.2.3 标的房屋因承包人以外的任何原因比较严重损坏(注:本处“比较严重损坏”,指导致承包人停业或部分停业,或对承包人的商业经营利益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发包人应在该事实发生后30日负责修复。承包人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当年租金中予以扣除或减免。

9.3 发包方对其负有更换责任的设备、设施,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后30日内更换完毕。

9.3.1 需进行法定检验(如电扶梯年检)的设备,经维修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领取合格证或许可证。

9.3.2 无需进行法定检验的设备,出现运行故障,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建议报废。

9.3.3 使用说明书标明有使用期限的.设备,使用期限届满。

9.3.4 存在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

9.4 合同期内,由于发包人未及时维护、修理房屋和维护、修理、更换其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公共系统和设备、设施,给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发包人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承包人同时有权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通知发包人对存在的房屋和设施质量问题需要修复,发包人超过48小时不进行处理,或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会严重影响承包人经营的,承包人有权在未发包人书面认可情况下,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因此需承担的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费用,经双方书面认可或法定程序认可后可直接冲抵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还应当免收维修期间的租金。

9.5 标的房屋场内除发包人投资的设备、设施的物业管理由承包人负责,具体为:

9.5.1 标的房屋场内保安、保洁。

9.5.2 标的房屋场内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运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顾客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结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或更换费用,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9.5.3 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内自行投资的设备、设施、装修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修理、更新。

9.6 发包人根据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物业管理责任,发包人、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注:发包人、产权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承包人不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发包人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干预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行使相应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

9.7 关于物业管理的责任划分及费用分摊,在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时根据工程的实际状况和本条约定的原则,在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上述物管原则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时明确。

第十条 投保责任划分

10.1 所有权不属承包人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其保险责任归发包人。

10.2 所有权属承包人的设备、商品和商业经营责任,其保险责任归承包人。

第十一条 承包人保证事项

11.1 保证其行为本合同签约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续,具备签订本合同和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主题资格。

11.2 保证每年度,应向发包人协助提供相关证照和文件,以便发包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续期,以维持租赁证照的有效性。

11.3 保证具备装修工程设备工程、改造工程开工的全部合法批准手续,自行选定具有合法资质等级的施工队伍,安全施工,不得损害发包人标的房屋主体结构,并应在竣工后取得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且应向发包人报送全套装修竣工验收文件和图纸。发包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

11.4 装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需进行任何设施、附着物、构筑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证在施工前六日内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

11.5 保证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房屋,并不得违法使用标的房屋,不能擅改变标的房屋的功能。

11.6 保证按使用规范正常、合理使用标的房屋和设备,不得损坏标的房屋和各类设备及设施。

11.7 保证在改造及装修过程中和租赁期限内,不得破坏标的房屋的基本结构或有危及基本结构安全的行为,任何与结构有关的改变必须书面报送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标的房屋部分或整体使用权对与经营本合同约定业务无关的第三人转租(乙方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证经营主体的前提下,承包人经营范围内的多种经营发包可以自主决定。

11.8 如标的房屋发包人、产权人以本合同标的房地产设定转让、抵押或以之抵偿债务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承包人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

11.9 承包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时应按当年应付租金的1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1.10 承包人保证对其商业经营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且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服务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11.11 承包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租金和缴付各类能源费用。

11.12 以上承包人保证事项不能在60天内完成或改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承包人违约。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2.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2.2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约权的一方有权在该事由发生后6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解约权。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特别约定外,自通知依法送达之日起30日内,如双方没有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书面协议或受通知方没有提起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或仲裁,本合同解除。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自动或书面承诺放弃解约权,除守约方当时另有书面声明或通知外,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12.3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社会剧烈动乱、严重流行性传染疾病等灾害。

12.4 本合同生效后,非依本合同上述约定或法定事由,双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为借口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初始年租金标准的100%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如发包人尚未交房且承包人已支付相应款项或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已经发生投资,则还应承担如下责任:如发包人单方强制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承包人已经付定金,同时应返还承包人已付(垫付)任何款项,并按承包人投资原值(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筹备开办费、广告费、政府规费、税及为此支出的其他任何费用)赔偿承包人投资损失。如承包人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应赔偿发包人因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提出改造要求而造成的发包人实际发生的改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政府规费、税)赔偿完毕后,本合同解除。一方单方强制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接受上述赔偿并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12.5本合同在依法或依约正式解除前,除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12.6出现下述20.7、20.8、20.10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如出现下述20.9、20.11、

12.12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年租金的百分之百赔偿给乙方。

12.7租赁场地未按合同附件二的约定时间、用途和标准交付,延迟超过30日的;或租赁场地发生产权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达30日(含30日)以上的。

12.8甲方负责的影城消防工程(由于承包人方案或装修影响除外)未能按时完成,或未能按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延迟乙方开业超过30日的。

12.9甲方对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租赁场地做改变,未及时通知乙方;租赁场地承重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由于承包人装修工程超过设计荷载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能解决的。

12.10甲方未能按时提供乙方营业通道、其他配套设施服务、物业管理等服务的,延迟乙方影城开业超过30日。

12.11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共设施和设备使用服务出现中断,甲方未按约履行租赁场所维修,甲方在60日内不能给予修正并赔偿的。

12.12其它因甲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在60日内不能结束该种违约状态。

12.13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了任何形式的担保,在担保解除以前,作为被担保人的一方不得适用本合同任何条款或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暂时停业善后处理

13.1 合同租赁届满180天前,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是否续约。租赁期满承包人不再续租或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负有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90日内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和商品撤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产权人提供方便。如承包人转让该部分资产,同等条件下,发包人有优先购买权。除本合同系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的情形外,承包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装修无偿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不得拆除或毁坏,发包人、产权人也不得要求承包人拆除。由承包人使用,管理的所有权属发包人的设备,除正常报废、损耗和折旧外,承包人应如数归还发包人。

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甲方建设桑村乡邮政支局办公楼工程,其泥土部分施工实行清工形式承包,现由乙方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意愿要求的内容,自愿承担本工程中的泥工部分的施工任务。为了明确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桑村乡邮政支局办公楼

2、工程地点:桑村乡邮政支局院内

3、工程内容:框架结构楼房三层(钢筋混凝土结构)

二、承建范围:(基础、砌砖、砼部分及内外墙抹灰)面积为 ㎡。

三、承建方式

1、包清工

机具设备由乙方负责所需机具,甲方负责三通(水、电、路)到工地,费用由甲方负责,地巢挖土方由乙方负责,外运土方由甲方负责,回填土方由甲方运到工地,乙方负责填充夯实。

2、付款方式

工程款分 期支付制。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第一期初正付零总造价工程款的 ,第一层封顶付总造价工程款的,第二层封顶付总造价工程款的 ,第三层封顶付总造价工程款的 。主体至内外粉刷完工以后,付总造价工程款的 。如果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直到余款结清,而后协商工程进程。

3、用料问题:由甲方负责预算,如有剩余或不够,乙方概不负责。

4、因施工原因所造成的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有权监督、验收协调。

5、延期:由于自然灾害(大雨、冰雹、停电等)不属于人为造成工期延迟,乙方概不负责。甲方造成工期延迟起过三天或三天以上按每人每工50%的赔偿。

四、以上合同条款自签字时起生效,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任命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和平、自愿、和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劳务承包范围

第三条 工程日期

1. 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2. 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安排计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甲方负责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3、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周转材料。

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5、甲方提供水 电 气等基础设备。

第五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工种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办公流动人员务工的暂住证等相关手续。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若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伤害,乙方负担全部损失和责任,与甲方无关。

3.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拨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4.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5.材料按预算分析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意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负责现场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材料验收及搬运,负责自身承包范围内的现场卫生清理及材料保护,工完场清,活完料清。

7.乙方必须按期交工,不得无故拖延工期,不能按时完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承包方式单价:

① 合同包含的承包内容均是清工

② 门窗制作费用 元/平方米(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③ 门窗安装费用 元/平方米(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七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门窗制作与安装工期少于一个月的验收合格后费用一次性支付。

2、门窗制作与安装工期大于一个月的按工作量分期支付。

第八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检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结果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九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第十条 争议

1、如执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接受劳动仲裁部门调解。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做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代表(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盖章)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 工程交由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鉴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

乙方包工包料施工:工程暂定价为

二、人工费支付方法:

乙方进场开工后,甲方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支付材料款。工程竣工后,甲方付至乙方工程款的 ,工程验收交付业主使用后(三个月内),甲方付至乙方工程款总额 ,余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公司各项规定以及本合同,对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以及施工现场的整洁、文明、机具规范使用、防护措施等进行全过程管理、监督、指导,并对乙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2、视乙方的施工水平、人员组织能力以及施工现场的管理情况,有权决定是否让乙方继续承包或

易人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如果乙方将被清退出场,则乙方未拿的工程款将作为违约金被扣款。

3、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并在工程竣工结算后,及时与乙方兑现。

4、帮助乙方解决和处理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乙方搞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工艺、作法等问题。

5、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

6、 严格按施工工期进度完工并交甲方使用,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约定。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标准。

2、在工程开工前,要认真研究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保证按图施工,并与甲方签定承包合同,向

甲方提供工程预算书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否则不准进场开工。

3、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执行甲方“施工现场所有施工班组必须统一食宿、统一着装的规定”的条款,执行甲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若干规定”的条款,接受甲方“违反施工现场有关规定的处罚条例”的规定。

4、根据工程的工期和工程量,按时组织人员进场,并自行解决施工所需要的各种施工机具。保证按甲方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适时增减施工人数。

5、负责工程的全过程施工管理,使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如期交付验收。并对因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用、因施工不规范操作造成的人身伤害费用、拖欠人工工资和材料款造成的债权债务等承担完全责任。

6、在工程质保期内,保证随叫随到。负责维修。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以上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总承包金额的

10%的违约金,有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由违约方如数赔偿。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甲方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代表(施工队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建始县安捷出租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聂传维

单位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广润路2号 联系电话:3230882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领证日期:____________联系电话:1、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州、县有关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承包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经营方式

甲方提供一辆具备经营资格、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出租车给乙方承包(见附件一)。 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安全行驶,文明服务。

第二条 承包经营车辆

车型__________ 车号_____________颜色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车辆行驶证号 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__月;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安全(服务)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合同终止,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将本金和合同终止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甲方向乙方按月收取承包费,承包费项目包括:税(费)、经营权有偿出让金、车辆折旧、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5%、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1%)、养路费、车费发票、甲方管理和投资收益等。20xx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暂定为3500元,以后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按实际营运收入状况经与员工代表协商后予以调整。

(三)乙方应在每月1至7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月承包费。

(四)本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费调整,承包费按上述费用调整的幅度相应调整,具体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五条 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燃油、润滑油和车辆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保养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2、取得合法资格的社会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第六条 车辆保险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车辆的投保手续,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和车辆产权。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三)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车辆和营运证的年审,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四)组织乙方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乙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突出事迹的,按照事迹大小予以表彰或奖励。

(五)负责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的处理,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办理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

(六)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甲方垫付有关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七)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督促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八)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等情况时,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并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九)受理乘客的投诉,对有责任的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车营运,并享有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

(二)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规范文明服务,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三)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或甲方未能出具财务签章收据的费用,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四)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协助甲方做好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爱护、妥善保管甲方的营运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或无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保养和更新计划。

(七)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质量信誉考核和乘客满意测评活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逾期15天未交纳月承包费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津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 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 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5、 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 乙方因户籍迁移不在本县居住的。

3、 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 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一) 甲方或乙方按第十条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 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承包合同。乙方遵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法律、行业管理制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有优先续签权。

(三)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天内,甲乙双方根据车辆验收标准(附件二)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乙方交回营运证照、车辆及附属设备,甲方对其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的约定向乙方退还安全(服务)保证金;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在15天内修复合格,乙方不愿修复或修复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由甲方按附件二的标准修复合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从安全(服务)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否则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车辆年承包费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超过此限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纳月承包费用的,从交费截止之日起,每天收取乙方拖欠费用总额2‰的滞纳金;逾期15天未交纳承包费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第十条第(一)项的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附件三),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承包合同 篇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程项目水电分部承包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形式

1、甲方在与(以下简称:业主方)签定的有关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后,决定将本工程项目水电分部以包安全、包人工、包材料、包文明施工、包资料报验整理、包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管理。

2、乙方必须全面履行甲方向业主方承诺的本工程项目有关水电的所有条件:

A、 接受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水电分部的全部条款,并承担履约过程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B、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各种质量缺陷,给业主带来的损失,如发生业主按照《施工合同》内容规定的索赔由乙方承担。

C、 乙方必须承担由于违反甲方和业主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如工程质量等标准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所要承担的罚款,诉讼和所有经济支出。

3、乙方在实施本工程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只能是甲方的内部承包者,不得以任何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名义开展业务工作。

4、乙方在实施本工程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因工程需要与劳务承包者、材料及设备供货商等签订合同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如需要甲方对用工合同、供货合同进行担保时,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承诺,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履行支付对方费用时,甲方有权直接从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代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二、 乙方承包内容

乙方承包内容: 的水电安装工程。

三、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对乙方履行《施工合同》进行监督。

2、 组织协调乙方与其他劳务分包的工作关系。

3、 帮助乙方催要工程进度款,业主工程款到公司帐户要及时拨付给乙方。

4、 提供3间临时设施给乙方

5、 图纸上的疑问和施工过程中必须要以甲方名义出面的,甲方有义务配合。

乙方责任

1、 尊重甲方的权威性,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领导和监督管理,按本项目管理模式履行本工程项目水电安装分部节点控制。

2、 必须严格履行工序程序,积极配合土建施工,不得因水电预埋未到位而影响其他工序的施工。

3、 按甲方要求组建强有力的施工队伍,完成甲方向业主承诺的本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水电安装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4、 接受业主、监理、甲方对安全生产、质量、工期要求的指令,由这方面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必须经常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社会治安教育、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杜绝违章作业、聚众闹事的事态发生。

6、 乙方必须做好班前安全质量交底工作,进行过程控制,创优质挣高速,为企业树形象争荣誉。

7、 乙方对本工程项目的周边债权债务全部负责,和甲方无关。

8、 乙方的项目管理人员由乙方自行配备,如乙方必须向甲方借用人员,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 乙方所用工程材料、设备应严格检验,杜绝不合格材料、产品用在本《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中去,一经发现,所造成的返工和工期延误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 其他事项

1、 乙方按照最终工程决算中水电安装部分总造价的18%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2、 乙方对所施工的质量,按照图纸、规范规定的保修年限进行保修。

4、 甲方进度款拨款方式:在业主单位工程款到达甲方账户后,按照水电部分所占的比例,扣除管理费后,余款及时支付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影响工程质量、进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8

立合同双方:

甲方(房主方)

姓名:身份证号:(简称甲方)

乙方(承建方)

姓名:身份证号:(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就本住宅建房工程的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____结构私人居住屋,楼层为____层加隔垫层建筑。此结构厕所、厨房、阳台、梁、柱为现浇混凝土,其它楼板为预制板,建筑面积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三、承包方式:

甲方将其住宅以包工不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脚手架、包施工机械,以及所有劳务工具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承建本工程。

四、承包工程内容:

建筑基础、主体结构的砌砖,扎钢筋、装模、拆模、现浇混凝土、楼梯、预制板安装;室内墙面天棚及后外墙、侧外墙粉水泥砂浆,前面外墙砖粘贴;主体顶层瓦面,室外散水,楼面找平,台阶等修建工作。

五、工程质量及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变更要求进行施工,工

工程质量应达到优良标准,确保安全。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一切由返工带来的人工和材料损失的费用。

2、房屋建成后,一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如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乙方拒绝维修,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所需费用直接从乙方质保金内扣除。

3、乙方如施工过程中遇到图纸和现场主体结构不相符合,须要变更时,必须与甲方共同协商,协商结果须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进入下一步施工。

六、工期:

从年____月____日开始建设,工期为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及甲方对外关系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七、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碎石、沙子、水源、钢材、屋面所需的木材、瓦等建筑材料。

2、甲方负责协调对外及邻里关系。

3、甲方应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4、甲方有权指导和监督施工过程及质量。

5、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购买所需的建筑材料。

6、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电动施工机械,机械上的损耗器材和所有的劳动工具,以及模板、顶木、锁木、木方、脚手架等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

甲方无关。

8、乙方必须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做好相关安全措施,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身伤害等)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如因乙方自身各种原因,中途自行终止施工,甲方有权拒付乙方之前所施工的一切费用。

八、承包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米____元,大写:元整。建筑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此价包含人工费、工程管理费、安全费、材料搬运费、所有劳动工具费、机械费,以及脚手架的费用。

九、付款原则及付款方式:

房屋从开工至每层盖板后,预付该层人工费的60%,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余款付至总价的95%,留5%作为工程维修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待一年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无息付清余款。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日生效,合同履约期完成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