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______ 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 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范围:
乙方对甲方委托的土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并提供估价报告。
二、甲方义务
在乙方人员进驻评估现场后,及时派出有经验的、了解情况的有关人员配合乙方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评估工作所需的资料。 三、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技术力量,参与评估的估价师不得少于2名。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进行评估。
3.乙方实地踏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估价规程》的工作标准执行,进行现场拍照,资料存档等工作,所获数据资料真实可靠。
4.乙方对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对报告负有保密责任。
5.乙方须按委托书约定日期内完成土地评估并将土地评估报告交付甲方。
四、项目经费及付款方式:
收费标准按九国土资庐分字[2012]38号文件执行,当年业务费用年终一次性支付。
五、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时间提交图件和报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另行委托其它评估机构评估。
2.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所编制的报告和图件需评审认定的,由乙方负责评审认定,并承担评审认定的费用,如需评审认定的报告而未进行评审认定,甲方可以不予认可,并有权拒付评估费。
3.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拒交报告和图件。
六、其它事项:
1.本协议条款如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2.本协议一年签定一次。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_____ __ __
______年___ _月__ __日
土地价格评估合同 [篇2]
委托估价方:(以下简称甲方):山西晋东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受理估价方:(以下简称乙方):山西大地评估规划勘测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和本地有关土地评估的管理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土地估价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双方义务:
1、甲方因收购需要,需要了解盂县鼎鑫商贸有限公司所属位于盂县东梁乡阳坪望村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价格,特委托乙方对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甲方将委估宗地的合法证明材料及估价中涉及到有关的资料,于2017年9月14日前提供给乙方。
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评估目的,对甲方委托的土地进行评估,在甲方提交资料齐全后一周内出具评估报告初稿。
3、对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的情况和资料,仅供乙方在土地资产评估过程中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保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4、估价结果除按有关土地评估成果管理规定提供给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泄露给他人。
5、在乙方人员进驻委托单位后,甲方应免费为其提供土地评估所需要的交通、通讯、文字处理工具、办公场所等便利的工作条件,同时应及时派出有经验的有关人员配合乙方工作。
6、对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本次各类调查表格、格式及类似的土地评估资料,甲方仅在本次土地评估过程中使用,保证不向第三者提供。
二、评估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土地评估费用总计人民币57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柒佰元整),待乙方向甲方提交初稿时,甲方支付评估费用的50%;待乙方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时,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评估费用。上述费用不包含专家评审、会务费等。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提供材料的,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土地评估报告书的时间。
2、在甲方无任何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日期向甲方提交评估结果报告,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土地评估总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如甲方未按甲乙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土地评估总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不得与本协议内容相抵触。
2、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3、本协议于2017年 月 日正式签订生效。
委托单位(甲方) 受托单位(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土地价格评估合同 [篇3]
委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理估价方:临安市志翔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办理 需要,现将坐落于 ,土地面积 ㎡,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的土
地委托乙方进行评估,双方将有关事项协商如下: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评估所需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对上述地产以客观、公正的估价。
3、乙方向甲方提供评估报告书时按评估业务的标准及时、足额向甲方收取评估费。
4、乙方交付评估报告书的日期为 年 月 日,评估报告书一式 贰 份。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临安市志翔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