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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代理合同汇编8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2.13W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理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代理合同汇编8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需方):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山东阳谷齐鲁电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供应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的电线、电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

注:上述约定单价为固定包死价,包括产品的生产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达指定地点)、装卸费、复检费、附属材料费、保险费、税金、利润、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作任何调整,不得随市场或政策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动。草山岭旧居改造项目10#、11#、16#-19#楼电线电缆供货合同

二.供货范围及数量

1. 供货范围: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电线、电缆的供应。

2. 供货数量:草山岭旧居改造10#、11#、16#-19#楼工程中电线、电缆实际使用的数量。

三.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1)电缆用导体的材料、长期运行温度、短路温度(持续5s)以及导体表面粗糙度等应符合GB/T3956规定;

(2)电缆绝缘材料,绝缘层、护套层厚度应符合 GB12706规定;电缆电压等级AC1000V;

(3)绝缘层、护套层机械物理性(包括护套材料、厚度、含氧指数)应符合 GB12706.1-1991中16.3的规定;

(4)电性能应符合 GB12706.1-1991中16.1和16.2规定;

(5)外护层、内衬层,电缆的填充物材料及屏蔽措施应符合GB/T2952的规定;

(6)结构标记按 GB/T2952规定;

(7)印刷标志应符合GB 6995.3和GA306.1-20xx及GA306.2-20xx的规定;

(8)耐火、阻燃级别均为ⅠB级;

(9)成品电缆表面应有耐火或阻燃标记、耐火和阻燃级别标记、材料及结构标记、额定电压、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本标准编号及生产厂厂名,标志应清楚,耐擦;

(10)电线规格、截面积、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AC500V);导线线径和绝缘层厚度偏差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20xx。

2.电缆、电线技术要求:乙方供应的电线、电缆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 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的要求。

(1)电缆导线的实验:

a导体直流电阻实验;

b工频交流耐压试验;

c阻燃、耐火电缆的燃烧及通电时间实验;

d根据GB12706.1规定的型式实验。

(2)电缆、电线的一般技术要求:

① 产品符合GB/T 12706-20xx标准;

② 阻燃、耐火电缆符合GB/T 19666-20xx标准;

③ 试验:

a 电性能符合GB/T 3048-1994标准;

b 非金属材料符合GB/T 2951-1997标准。

c其他技术要求见下表:

四.供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 甲方应在交货前12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乙方提供产品的供货计划(包

括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乙方收到甲方供货计划之日起10日内将需供产品生产完毕,并运送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2. 交货地点: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3.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并自行负责卸车至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

1.执行国家现行电线、电缆生产标准规范的要求,货至现场检测外观无破损、划痕,包装完整无损坏,达到质监站验收要求。

2.包装及样品要求:执行招标文件第5条、第6条之规定。

六.合同价款

依本合同约定固定单价及实际供货数量据实计算本合同价款。

七.付款方式

1.按供货量及工程形象进度分三次支付:乙方送至施工现场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的供货量达到本合同工程施工用货总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乙方完成全部供货量,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95%;剩余5%的合格供货量价款自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2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2.为保证本合同工程进度的正常进行,如乙方在依约履行本合同,没有违约

行为的情况下,甲方未能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甲方同意建设方依据总包合同的相关规定垫付应付给乙方的货款,由甲方向建设方办理垫付货款的借款手续后,建设方向乙方开具垫付货款的支票。建设方向乙方垫付应付货款后在首次拨付甲方工程款时从中全部扣除垫付货款,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如乙方存在供应电线、电缆不合格或推迟材料进场时间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不能按时支付货款,则不在垫付范围内,建设方不提供资金垫付,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3天通知乙方。

(3) 甲方应依约向乙方付款,否则,执行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约定,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乙方责任

(1) 乙方确保所供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供应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技术先进、数量准确,达到本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和质监站的验收标准,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有效期内检测报告等质量合格手续。

(2) 乙方确保按甲方的供货计划及时供货至合同约定地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3) 乙方所供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或建设方通知后6 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重大技术问题、重大故障,乙方应在12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同意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且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和建设方有权责令乙方所供货物全部退场重新供货;如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真实发票,如乙方所提供发票不符合国家规定而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或建设方支付乙

20xx元/天的违约金;如延期交货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建设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之日至终止。

2. 建设方仅依约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约定的垫付义务,其它条款义务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3.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如无特殊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建设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阳谷齐鲁电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建设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二0一X年元月 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大学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技术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试行)》、国办发(XX)35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聘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下列方式之第( )种

1.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年_______月;其中试用期为 _______个月,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内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放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2.无固定期限合同,除按规定变更、解除、终止外,本合同可至乙方达到退休年龄时终止。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该任务完成后,本合同即终止执行。

二、工作内容和条件

1.甲方根据单位情况和有关人事政策法规,通过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竞争上岗等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其岗位职责按签订的岗位聘任合同或岗位责任书执行。

2.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三、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建立档案工资。

2.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其中,乙方个人应交纳的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纳,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纪律

1.甲方应明确并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乙方有违反的,甲方可按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3.乙方应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积极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XX

电话:XX 传 真:XX

乙方(受托方):XX地产代理/机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XX

电话:XX传 真:XX

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代理物业

〃 XX项目

二、 代理期限

20xx 年 X_月 X 日起至20xx年_X_月 X_日止。

三、代理范围

由甲方确认的该物业所有可售单位,具体以甲方确认的推售单位为准。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对该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2) 已取得该物业为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 负责该物业的销控工作。

4) 负责该物业的策划和推广工作。

5) 负责与购楼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6) 甲方已审批及预留房源的关系户客户归属权归甲方所有。

7) 外围代理转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发的《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执行。

8) 甲方同意于该物业销售支付买家信用卡或借记卡付定金或首期楼款银行所收取之手续费;如果购楼客户以外币形式支付定金或首期楼款,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客户自行支付,甲方不予承担。

9) 甲方须按时支付应付与乙方的销售代理费,逾期30天不付,除需支付所欠款项外,还需按所欠总款项之万分之二/日支付滞纳金。

10) 甲方承诺:销售各方必须享有同等的销售价格、折扣及其它一切销售条件。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发挥自身优势,利用乙方地铺、网络资源及客户资料,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推介及销售该物业。

2) 乙方应积极配合该物业的市场推广节奏,在精选地铺醒目位臵摆放该物业的宣传资料。

3) 外围代理转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发的《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执行。

4) 代理期内,甲方可免费利用乙方内部之网页进行合理广告宣传。

5) 代理期内,乙方须派相关销售人员对接甲方人员一起处理有关销售事宜;

6) 乙方须服从甲方对该物业的销控工作安排,否则,甲方有权追偿。

7) 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地宣传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欺骗,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予以追偿。

8) 在认购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后,乙方之销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

六、乙方代理销售程序及客户确认

1) 乙方转介人员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进行外场销售工作及栏截客户。如查实乙方在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内栏截客户,罚当事方公司佣金10000元/次。如乙方因客户归属争议对现场售楼秩序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或蓄意滋事,甲方有权收回客户归属权并立即取消乙方转介代理权,并对已产生的整体代理费用扣除10%的佣金,并有权追述法律责任。

2) 乙方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进行举牌、外场销售工作及拦截客户,在此转介期间如产生任何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 项目现场属联合代理的,代理公司/机构转介的客户由代理公司项目现场销售员接待,联合代理以外的代理公司/机构转介客户由发展商销售员接待。乙方转介之客户,转介当日成交为有效转介,转介当日未成交为无效转介。

4) 乙方转介客户成交后,由甲方出据盖章的《外围代理转介确认单》进行确认。

5) 定金:认购客户所缴付的定金均由甲方收取,并由甲方向认购客户开具收款收据;楼款由认购客户直接交付/存入甲方指定/收款处/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6) 客户交纳定金后挞定的,甲方没收其定金。没收足定人民币万元(含)的,乙方按每套人民币壹万元收取;没收临定人民币万元以下的,乙方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及现金奖励;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7) 乙方需督促乙方转介成交之客户交缴购楼款和办理按揭手续。

8)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公布的统一口径接待客户及对外沟通,严禁承诺有额外折扣等销售口径,如有乱承诺行为导致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收回客户归属权。

9) 如客户成交后更名为非直系亲属,则转介作废。

10) 转介客户不享受甲方老带新优惠和佳族会等优惠政策。

七、代理费

1) 甲方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服务费:代理佣金按成交签约额的 %/套计算,佣金按税前计,在客户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后统一结算。内场销售的代理服务费仍按与项目联合销售代理合作协议中的 %约定结算。

2) 在客户认购后交付首期款,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乙方就相应单位之全部销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甲方按上述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 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于代理期结束后进行结算,以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完整的购房资料为结算依据;乙方办理结算请款时,须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税务法规要求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地税法规定,致甲方产生税收罚款或滞纳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按合同金额处乙方万分之三的罚金。

八、 终止合约

1) 甲方如发现乙方于销售代理过程中有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甲方可书面告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满乙方仍未修正,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乙方。

2) 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未达到甲方销售要求或目标,甲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

3) 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本合同的义务时,乙方可书面告知甲方并给予甲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满甲方仍未修正,则乙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

4) 合同终止时,甲方仍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于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间已完成销售之单位的销售代理费用,且支付期限不得迟于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三十个工作日。

5)本合同服务期限到期后即告合同终止。

九、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提交甲

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十一、《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

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之补充协议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机构公司名称 代理/机构公司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 法人或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

一、目的

为了规范营销案场管理,完善外围销售转介流程,集团营销策划管理部特制定《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以下简称“外围转介”。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公司,主要针对营销案场外围销售转介全过程。

三、适用对象

集团营销策划管理部为佳兆业集团外围转介现场操作指引的制定、公布及监督部门,各下属地产公司客户及营销部是外围转介实施的统筹部门。请各下属地产公司客户及营销部在外围销售转介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

四、外围转介定义

与公司签订外围销售代理合同的代理公司或机构,经外围转介预约后佩带工牌的员工,以下简称“转介销售员”,转介销售员与客户一起到访的。

五、外围转介流程

1、到达销售现场前至少提前30分钟以传真预约单的形式进行外围转介预约;

2、转介销售员与客户一起到访;

3、到访后第一时间由转介销售员说明任职公司与姓名,凭签字确认的《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填写外围转介登记表;

4、由项目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确认;

5、客户交由现场销售员开始案场接待;

6、现场销售负责人保存《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

六、外围转介认定标准及奖金报批条件

1、到达销售现场前至少提前30分钟,转介销售员需以传真形式将《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传真至销售现场,与客户一起到访后,客户对《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签字确认,凭《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方可进行外围转介登记。

2、外围转介登记表经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3、转介当日成交为有效转介,转介当日未成交为无效转介。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邮编:

开户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国内专利申请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办理国内专利申请事务。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严格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甲方专利申请公开之前将有关技术内容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保密义务至甲方自己公开或专利文件官方公开止。

三、乙方必须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甲方之间的相关文件材料(如受理通知书、初审、复审材料及授权通知书等),及时交给甲方。

四、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请专利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技术是否充分公开负责。

五、甲方所提供资料的技术内容、图纸等专利权和其它权利均属于甲方,并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或终止而消除。

六、数量、单价及支付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发明专利件、实用新型专利件、外观专利件,合同总额元(大写:)

1、每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全部费用为5995元(包含申请费、答辩费、印花税、第一年年费及代理费等费用),分2次支付,第一次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7天内一次性付5370元,第二次收到授权通知书时支付625元。

2、每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全部费用为2635元(包含申请费、答辩费、印花税、第一年年费及代理费等费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实用新型专利受理通知书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

3、每件外观专利申请的全部费用为1335元(包含申请费、答辩费、印花税、第一付清。

注:(1)以上费用是指专利减缓之后的费用,如果不能减缓费用另算。

(2)以上所有费用不包括专利授权后、从第二年起每年交国家的年费。

(3)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按专利(类别)单价乘以实际个数计算。

七、甲方承诺按上述约定时间向乙方付清相关费用;费用缴纳方式可任选以下一种:甲方直接把款打到乙方账户;或甲方开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交付乙方;或甲方直接向乙方交现金。

八、甲方承诺在其地址、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等有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若由于甲方地址、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等有变更而未及时通知乙方导致乙方与甲方联系不上以及由于甲方未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及时缴纳足额的有关费用而造成专利申请的各种权利的丧失,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双方加强沟通,乙方积极向甲方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政策信息及免费培训等各种增值附加服务。

十、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单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权力、义务和责任的履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宗旨,及时沟通,做出补充或修正。

十二、。本合同须由甲乙双方盖章,经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5

供货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委托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代理推广由甲方生产的产品。

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_____ 省_____市______区______县

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讨续约事宜并签定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没有续签,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三、代理品种及价格 品种 规格 单位 零售价 结算底价/盒 装箱量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代理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2、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经销商营业资料;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所需相关证明手续;

4、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开具普通发票,甲方承担底价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享有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直接销售或授权他人销售乙方代理的产品。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产品推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招商、销售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业务活动中进行产品宣传时,必须严格遵守产品广告批件所核实的疗效范围;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区域范围外以任何名义进行相关销售活动,如欲扩大代理推广区域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推广工作;

5、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及产品流向实际情况,

合同范本

六、仓储及运输

1、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购的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2、由于运输不当引起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须在到货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运输部门出具的货物损坏或丢失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偿等量货物。

3、乙方保证所收到的产品在符合标准的仓储条件下存放,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1、款到发货;

2、乙方向客户结算所需发票,须由乙方填制表格后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传真后,方可开发票并寄往乙方指定收票人,高出结算底价部分的差价税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发生提货业务后三个月内不开发票甲方将不予以开票;

八、退货政策

1、甲方为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甲方实行退货制度,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货物退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退货产品并核查无误后,即日将退货产品的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同时扣除甲方的相应损失;

3、如退货产品受潮或包装有所损坏,则甲方有权拒绝此部分产品的退货请求。

九、市场保护

1、甲方确保乙方的代理区域不受到恶意冲货。

2、乙方承诺不策划及运作超出乙方经销范围的任何跨区域销售产品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不可抗拒力除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2、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加盖红章后)生效。如有异议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定补充合同或条款,补充合同或条款加盖红章后方可生效且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内容共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 : 乙 方 : (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签 字 : (盖章) 签 字 : (并按食指手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月 日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之。本协议及其附件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共同执行。

  第一条 代理产品

本协议中的代理产品是指深圳市讯歌移动科技IHD品牌全系列产品。

  第二条 代理区域与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 _________________ (以行政区域划分)区域的独家代理商。

2、乙方不得在本协议指定的代理区域之外经销甲方产品。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能按本协议要求完成向甲方规定的售点开发计划及终端销售目标,则甲方不能在乙方经销区域内指定其它经销商,以便为乙方提供区域市场保护。若乙方连续2个月不能完成甲方要求任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第三条 代理时间

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协议产品。。

  第四条 销售任务

甲方在每月月初对乙方下达销售任务,销售任务含双方共同约定的售点开发计划及终端销售任务。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现款现货。

2、甲方收款银行账户:甲方以加盖公章的传真件形式或电子数码图片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的收款银行账户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乙方。

  第六条 代理产品的价格及价格政策

1、 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以甲方签发的价格体系为准。

2、 甲方有权调整代理产品的供货价格。甲方供货价格如有变动,将以正式公函形式通知乙方。价保方式以甲方通知政策为准。

  第七条 防窜货乱价制度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防窜货乱价制度,禁止向非授权地区进行销售,同时,杜绝一切形式的网络销售及非甲方授权的电购项目,并与甲方签订《讯歌移动科技防窜货乱价协议》作为本文本附件,与本文同时具备法律效用.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乙方权利

1、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提出的手机销售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突破最高或最低限价范围。

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窜货或打低价格等违约行为而拒绝履行本协议各项义务。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在指定区或进行销售,不得窜货到其他区域,否则一经发现按规定进行外罚。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指定专职人员和安排专项资金投入到本协议产品的销售业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认真管理落实曱方所委托的市场推广方案,同时指派专职人员配合乙方进行对接工作。

5、乙方有义务将下线销售网络及零售终端书面知会甲方,以便甲方市场人员对下线客户执行销售政策的情况进行考评。

6、乙方允许甲方管理人员检查乙方的产品库存、原始单据等各种资料,以便甲方掌握乙方的经营状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7、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可以将手机、礼包、手机配件、货款及其它钱物借合甲方的任何员工,也不可以委托甲方的任何员工带机、带款,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 乙方须配合甲方所开展的市场推广等活动,并积极维护甲方品牌在乙方区域的声誉。

9、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期提供周/月度工作报表,以便甲方更为准确的获取市场信息,快速进行市场决策。

  第九条 甲方义务与乙方权利

1、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经销本协议产品。(运营商和全国性电视购物除外)。在指定经销区域内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推广活动。

2、 甲方应保证各经销区域之间的产品价格及有关规定不冲突,以维护乙方的经营秩序。

3、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市场推广方面的支持,包括终端建设和维护,产品推广、品牌宣传及解释等。

4、 乙方有权对本区域内的市场计划、促销方案提出自己的要求。

  第十条 合作期间的产品定购与供应

甲方根据乙方每个订单的要求,安排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目的地,所需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的订单不可撤销的,同时除非订单有明确约定,否则交货方式为送货上门。

  第十一条 货物的验收

1、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收货地址、收货人姓名、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并盖章将原件给到甲方,如有变动,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在乙方变动通知到达甲方之前的发货,视同甲方交付货物。

2、乙方收到货物后,应检查外观并同物流送货方同时开箱验货,验收合格后,在收货单上签名盖章并交给物流送货方。

3、乙方如发现有短货或货损的情况,应当场要求物流公司出具有效证明,并通知甲方。

4、乙方收到货物12小时内,未按上述约定向甲方提出异议,则视为货物数量验收合格。

  第十二条 保密规定

甲方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在双方执行协议过程中的各种通知、补充文件、产品价格等内容严格保密。协议双方均不得把上述的任何资料与信息透露给无权获得本协议相关数据与文字的任何机构、雇员和第三方。如果一方泄露以上协议内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第十三条 协议终止和延续

1、乙方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 乙方不能有效地物流配送,被下线客户或零售商多次投诉,且经甲方协调后仍不能改善。

(2) 乙方的实际库存过小,不能满足当地零售商和下线销售网络的需求,经甲方协调后仍不能改善。

(3) 乙方多次发生窜货、打低价行为,经甲方通知后仍不能改善。

(4) 乙方经营管理状况恶化不能有效执行甲方的销售政策或不能完成甲乙双方协商的销售目标,经甲方协助后仍不能改善。

(5)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市场信息(周/月工作报告),甲方有权减少或取消对乙方的市场支持,直至终止协议。

(6) 乙方实交保证金低于应交保证金数额的一半,且未能在五日内补足的。

(7)乙方有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者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或法律规定协议可解除的情形出现时。

2、 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可优先考虑乙方续签协议。

  第十四条 协议终止后的商品处理

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第十三条终止本协议后,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相关乙方本库剩余商品事宜:

(1)原则上乙方不能退货;

(2)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退货,按现行价格结算,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退回的商品必须由甲方验收之后确认没有污损、损坏或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合格商品,并由乙方承担30元/台返包费用。

  第十五条 异议与违约的处理

1、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而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如乙方出现连续两个月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甲方所有要求的月销量任务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3、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A、乙方违约。B、乙方做出损害甲方利益、品牌和声誉的行为。C、乙方出现重大债务而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而被政府部门责令停顿或吊销营执照。

4、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产生争议,自争议产生起 壹 个月内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交裁决,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六条 附则

1、协议期内,双方就履行事宜往来的信函、传真件、电子邮件等函件均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法律效力。

2、《讯歌移动科技防窜货乱价协议》、《讯歌移动科技售后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3、本协议使用的货币均为现行流通的人民币。

4、协议变更条款或附加条款,均以书面文本为准;本协议中未包含的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及补充附件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共同执行。

5、 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7、本协议有效期为 个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注释1)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进行学习的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代理商,开展“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乙方成为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了解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甲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负责“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的正常运作,为乙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软件升级,修正错误,在线技术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责任的内容;对于甲方产品的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甲方进行免费升级维护。

2.2甲方为乙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

2.3甲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2.4甲方持续完善代理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代理商业务。

2.5甲方持有“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所有权。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向客户提供“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内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户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3.2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零售价发展客户,与其它代理商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损害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乙方在申请“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新用户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3.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选择的“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到期用户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乙方未及时为其到期用户续费造成用户名被删除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5乙方应对甲方明确

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及课程编码学习法名义开拓市常

  4.付款/结算条款/与代理商级别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以下简称“系统”),具体内容及服务如下:

独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纳独家代理费元(人民币大写),乙方成为省市区县镇独家代理商。享有该地区独家代理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发的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万,乙方销售额向甲方返款30%。在两个月内,应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代理费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见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权区域招经销商也可以直接采取连锁经营。订购产品名录见附件4

4.3、可以使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开办辅导班,公司提供技术与平台,该项服务免费。

4.4、如乙方采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对学生进行辅导,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办辅导班所需要的各类辅助服务,如制定学习方案、提供阶段试卷等。

4.5甲、乙双方须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协议(见附件2)。

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见附件3)。

4.7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将按照总公司规定的全国统一价格销售。

  5.违约责任

5.1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2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乙方负责。

5.3如因甲方技术原因给“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用户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免责条款

6.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6.2甲方在进行“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服务器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乙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甲方违约。

  7.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7.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7.5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8.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由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由双方另签新合同。

8.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8.5双方未尽事宜可增加附页,法律效应等同于主页。

  《签字页》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电话:024-86280355乙方电话:

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3号地址:

穗港馨都大厦1602室

邮编:110032邮编:

注释1:“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为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开发推出的第四代学习方式,会员可以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平台进行学习。

  附件1

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独家代理协议

  一、独家代理方式

省会城市独家代理费5万元,甲方给乙方铺50万元的货(学习卡)。

市级独家代理费2万元,甲方给乙方铺20万元的货(学习卡)。

县级独家代理费1万元,甲方给乙方铺10万元的货(学习卡)。

镇级独家代理费5000千元,甲方给乙方铺5万元的货(学习卡)。

乙方每销售一张卡,给甲方返点30%。

  二、应乙方要求,在两个月内,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代理费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

  三、乙方在三个月内,销售额达不到5万元,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代理商资格。甲方需退还乙方独家代

理费,乙方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

  附件2

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权协议

甲方: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使用甲方‘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产权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所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出租或许可其他机构或个人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

3.不得以甲方未授权的方式对‘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进行复制、解密。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利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制作、销售任何形式的软件。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转让‘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代理权。

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上述规定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均将被视为违约或侵权,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代理合同’,收回乙方代理权,不退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要求本单位人员在使用该系统时遵守上述规定,限制或禁止违反者再次使用,并协助甲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7.‘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合同’期满后,乙方仍可继续代理本系统。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外,乙方必须无限期遵守本协议以上各项条款。

  附件3

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服务条款

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合同甲方)按本附件规定,向用户(合同乙方)提供技术服务。

  一.服务方式;

1.在合同期内,进行网络以及电话咨询

2.公司对给乙方发送相关资料;包括产品宣传资料的电子版和培训文稿。

  二.服务标准;

1.公司为用户提供服务,保障用户对产品的正常使用。用户可以根据实际要求,通过电话咨询、邮件咨询和网络服务等服务方式来获取相应的服务内容。

2.上门服务: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后,上门服务包括上门培训、上门回访和系统维护等服务形式;辽宁省以内地区,3天内解决;辽宁省以外(不设分公司或事务所)地区,如果乙方要求进行上门服务,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服务费用以及是否进行上门服务。

3.电话咨询:本公司设有服务电话(4006161516),为用户提供国家法定工作日的12小时电话咨询服务。电话咨询即时响应,1小时内解决。

4.邮件咨询:公司客户服务设有邮件服务邮箱(),用户咨询邮件3小时内答复。

5.定期回访:公司每月向用户提供一次电话回访服务。

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 产品的xx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 产品在 地区内独家排他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具体区域指:

2、代理期限为 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

二、双方责任、权利:

1、乙方保证不在甲方区域内授权其他代理商;

2、乙方保证甲方产品供应,并提供相关的证书文件及其他产品宣传资料;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4、乙方应当提供设备维护和售后服务的技术支持。

5、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

6、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7、双方互有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之义务。

8、产品中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均为乙方所有。一旦发现侵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维权措施。

三、经销条件:

1、甲方在本协议签之日起七日内,首批进货xx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xx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 月保换、 年保修。

2、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甲方在发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小时内派员解决。

五、价格:

1、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获得价格为其销售最低价,甲方如发现其他代理商的低于其获得的销售价时,甲方有权利按照此最低价执行,甲方并有权要求返还之前的价差。

乙方如需调整售价,需在 日前通知甲方,如乙方未通知的,乙方涨价则甲方继续执行原来价格。

2、结算方式:

六、交货方式、地点:

1、交货地点xxx。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 日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xx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3、货物的风险实际交付时转移。

七、售后服务八、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日起15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3、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

九、通知1、甲方确认 为其送达地址,乙方确认 为其送达地址。

2、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应提前 日以 方式通知对方,未通知的,对方向原地址送达的任何文件视为其已经收到。

十、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本协议从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或代理人: 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