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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集锦八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2.6W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业服务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物业服务合同集锦八篇

物业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系xx人企业,为xx工作提供综合性的劳动服务;乙方系以xx为主的独立劳动者合伙组织,为社会提供劳动服务。 甲方为了更好的为xx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xx事业的发展,甲方将xx物业管理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同意集体承包该物业的管理工作。 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承包xx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 共计 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乙方负责该物业的管理、日常维护等全部工作。(详见工作内容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顺延,但需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条 承包费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费人民币 元;

2、承包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适时指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派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2、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承包费,乙方应当按时完成承包的物业管理任务。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当选派不得少于

人对该区物业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乙方指派的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应当报甲方同意与备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员是 ; 甲方对此经审核认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人员不适合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管理和日常维护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为乙方购买赔偿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可以享受赔偿。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管理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员在承包管理期间,要自觉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在工作中注意安全,并应当遵守甲方制订并公布的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若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手则与规程,经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单方权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到:

第五条 奖励与处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对承包的物业管理效果的好坏,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奖励与必要的处罚。(奖励与处罚的幅度不得超过承包金总额的25%)。

3、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指导、管理与监督,甲方有权单方宣布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变卖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及日常维护工具、设施等,违者除给予没收非法所得外,并应按实物折价金额3倍赔偿,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业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员承诺: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员与甲方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2、若乙方的成员需要委托甲方代买社会劳动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但所有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者授权甲方从承包费中直接划扣)。

3、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员 支付劳务费人民币 元; 支付劳务费人民币 元;向 支付劳务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此授权甲方直接从应当支付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上述费用。

4、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

5、 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物业服务合同 篇2

甲方:**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宗旨及原则

为加强和保证**区人民医院安全防范、保洁质量及维护水电路的正常使用,经双方友好 ,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医院安保、保洁、洗涤、水电路日常维护工作委托乙方管理,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第二条 服务范围

1、保洁(人员随科室投入使用而逐步增加,费用和前面的相同)

a、门诊大楼(9层):大厅、急诊科、输液室、办公室、报告厅、通道、电梯;

b、医技综合楼(5层):检验科、放射科、功能科;

c、外科大楼:内儿科、妇产科、外一科、外二科、及icu、手术室;

d、医院的外围环境:车场、走廊;公厕卫生;

e、洗涤房:床单、被套、医务人员、手术室服装的洗涤。

(注:各幢楼房外墙清洁等高空作业不在服务范围内,若需清洁,费用另计)。

2、安保服务:整个医院的安全防范及兼管氧气房的正常使用。

3、水电服务:水电路的日常维护及电梯的日常管理(不含材料更换费)。第三条 人员配置

1、和谐卫士:5人,其中2人兼管电梯和氧气房;

2、水电技工:1人;

3、保洁(洗涤)人员:10人;

(注:人员随工作量增加而增加,具体事项双方共同协商)

第四条 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安、保洁、水电服务费;

2、负责支付保洁人员工作服装及水、电、保洁消耗品的费用;

3、无偿为乙方提供保安住屋及保洁用水、用电;

4、对乙方服务应随时监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改进和完善,达到质量标准;

5、教育有关人员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共同维护甲方良好环境,爱护院内公共设施;

6、为乙方提供办公(或仓库)用房1间,在各科室、各服务点,提供必要的工具存放处;

7、负责协调和明确保安、保洁的工作职责;合理调整手术室、急诊科、icu、洗涤房保洁员的上下班时间;

8、积极采纳乙方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乙方妥善处理有关投诉,为乙方提出合理化管理服务建议和意见;

9、负责处理非乙方因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0、有主管人员协助乙方做好保安、保洁、水电等医院后勤服务工作;

11、对乙方配置服务人员不满意的可提出更换意见;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水、电、保洁消耗品的订购,其采购流程(双方协商约定)按规定运作;

3、对工作时间及人员安排可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保证承包项目的服务质量,接受甲方的监察、指导;

4、保证按时发放人员工资;

5、管理人员每天到现场管理,业务上随时与甲方各科室主管领导交流和沟通;

6、认真完成承包范围内规定的工作项目,确保质量及安全防范;

7、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工作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察指导,并按甲方安全管理要求、保洁标准进行各项工作;

9、乙方派出一名主管及一名消耗品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紧急情况的处理;

10、乙方教育工作人员爱护甲方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在工作期间拾到任何物品第一时间寻找失主或及时交甲方管理人员,通过失物招领归还失主;

11、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

12、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工作,在工作中发现的工伤,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合理向甲方申请配备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日用品等;

1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要对甲方财产物资进行妥善保管、使用,对故意损坏、遗失,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服务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承包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2、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方式,于次月5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提前)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承包服务费**元整,在合同最后一个月结清所有合同余款(**元)。

第六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1年,自20xx年9月10日至20xx年9月9日。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因保洁、保安、水电工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经期限整改达不到标准,甲方可以解除合同;3、任何一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期一周,按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服务,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3‰违约金。

第九条 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区人民医院物业服务人员配置及财务预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物业服务合同 篇3

签订地点: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物业管理委托给乙方管理。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独立履行《公司法》所赋予的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承担合同签订前甲方的债权债务。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

建筑面积: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保定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为四级。

(三)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接手后,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已售房屋的交房工作及办理相关的领房手续。

2、 _______小区_______楼六部电梯于**年2月1日保修期已过,需由甲方重新签订维保合同,日期为**年2月1日至**年1月31日。每部电梯维保费用为肆仟元,六部电梯合计维保费用贰万肆仟元整。维保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3、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甲方派专人检查。

4、 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5、 在乙方进行管理前遗留的房屋质量、设施设备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承担全部费用。

6、 提供规定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

7、 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

8、 将属于甲方的民用、商用及所有物业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统一管理,以便利于社区的整体建设,并按比例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比例根据责任轻重、收益大小双方议定)。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可以要求乙方协助。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11、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甲方同意,不再收取乙方承包费。同时,甲方不再受理盛世华庭小区的一切事宜。

12、三年承包期满后,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叁拾万元(但必须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生效)。

乙方权利义务

1、 协助甲方处理、协调遗留问题,并积极开展相应工作。

2、 乙方在于甲方签定承包合同后5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30万元整。

乙方从**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缴 承包费(**年2月15日至**年2月14日的费用); 乙方从**年2月15日向甲方上缴 承包费(**年2月15日至**年2月14日的费用);

乙方从**年11月15日向甲方上缴 承包费(**年11月15日至**年11月14日的费用)。

3、 新签订12#、15#楼六部电梯维保合同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日期为**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即乙方支付壹万贰仟元做为维保费用。(**年8月31日以后,所有电梯维保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 乙方负责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

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5、 业主委员会成立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成立业主委员会。

6、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乙方按合同约定上缴甲方承包费用(三年)。

7、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增补改进相应的管理条例,并依据条例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8、 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代售盛世华庭小区未售出的商业门脸、住宅、车库、车位。甲方提取销售金额的千分之五做为乙方的销售佣金。

9、 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0、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环卫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11、按规定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收取水、暖、电等相关费用,并向业主提供采暖服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房屋,甲方不再向乙方交纳暖气费及其它相关物业费,但由乙方少量供气。

1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严重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 公共设施及房屋的维修

保修期过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按比例收取。

第六条 合同终止时,盛世华庭小区由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委员会共同组织、选聘和决定新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 售后维修

1、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接到业主维修报告、或在第一时间发现业主房屋和公共设备需要维修时,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通知工程部专职维修员。维修员根据物业反馈信息,确定责任施工单位,按物业和业主约定的时间立即组织安排。

2、售后维修时,责任施工单位必须和物业、业主三方共同进行。在明确业主和责任单位维修责任后,维修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并已维修完毕后,在维修单上三方共同签字。维修单应妥善保管、存档。(售后维修流程见附件5)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并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保证金。

3、 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元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4、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壹仟元整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5、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附则

1、 本合同期限自**年 11 月15日起至**年11月14日止,承包期为三年。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3、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新的物业合同。

4、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划分责任,由责任方做善后处理。

5、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年月 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

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业主应于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 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____________________(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规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____________(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

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

幢?数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二: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4.污水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5.雨水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6.垃圾中转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7.水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8.水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9.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

10.信报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11.消防设施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12.公共照明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监控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避雷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共用天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机动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车辆停放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其他条款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受人

物业服务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参见陈文主编:《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市) 区

四 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三条 乙方应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共同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四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

所、 ;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归集、清

运、 ;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并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包含业主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等专项合同的,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本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具体收费事宜应按照乙方制订并公布的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 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

2. ;

3. .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期限暂定为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若需要续签合同,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2.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要求物业买受人在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做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书面承诺。

3.在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述物业管理方案之日起 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 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7.保证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及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3) .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

9.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

10.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11.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2.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

(2) .

1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4.及时缴纳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5.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6. .

第二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3.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6.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的,相关的物业管理责任仍由乙方向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承担。

7.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最迟于每年 月之前以 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0.负责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专项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方式公示。

11.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活动中侵犯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定期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 .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每 年组织实施清洗外墙 次(费用由业主承担);公共内墙、走廊楼梯等每 年粉饰 次;公共防盗门每 年刷新 次;

2.设备运行:电梯按规定时间 运行;水泵、发电机等设备 日检查 次;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屋面及房屋渗漏 日修好;

4.公共环境:道路: ;室内外排水 ; 沙井 清理一次;

5.清洁卫生:

(1)公共场地每天以 标准清扫 次;

(2)电梯卫生每天清扫、保洁 次;

(3)定期组织实施化粪池清掏(费用由业主承担);

(4) .

6.绿化:绿地完好率达到 %以上;

7.交通秩序:室内(外)停车场一天 小时保管;

8.保安:实行 小时保安制度,岗位设置 个, 小时轮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过 小时;停电不超过 小时;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过 小时内开工;小修:报修 小时内开工;

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

有关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约定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纳。本物业管理费包括如下费用: .

3.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每 〔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 。

4.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分别由 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 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就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纳负有连带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8.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 〔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 交纳滞纳金;

(3) .

第二十四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2.车 库: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3.摩托车: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4.自行车: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5. .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 ;

2. ;

3. .

第二十七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 、 、 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 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的,对超出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的,或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施加损害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由于一方违约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上述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办理完毕全部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七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若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相抵触时,该约定无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发生变化时,自然也应按变化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木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物业服务合同 篇6

甲方:平凉市兴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沙泉海

住址:平凉市崆峒区城西路6号

乙方:

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民族:住址: 为了保障本物业的正常运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甘肃省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平凉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等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在乙方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名称:西景园﹒新港湾;坐落位臵:平凉市崆峒区城西路1号新港湾 楼 单元 室;物业(房屋)类型:住宅、商房、车库;建筑面积: 平方米。物业区域四至:东依公路局家属院城墙、南至西景园8#、27#楼、北西沿城西路;物业服务企业:平凉市兴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共有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道、公共楼梯间(电梯间、管道间)、户外墙面、屋面、计入公摊的露台;

(二)由单幢建筑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各类共有水电管线、信报箱、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

(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的设施设备,

包括围墙、各类水电管线及管沟、池井、水泵、照明设施,监控设施、消防设施、计入公摊的露天停车场、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园林景观、计入公摊的花园、道路、垃圾中转站、业主委员会用房、传达室、警卫室等。

第三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开发建设单位所有:

1、地下车库;2、不计入公摊的露台;3、不计入公摊的花园;4、不计入公摊的露天车场; 5、不计入公摊的门卫及大门;6、建设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办公楼、设施设备;7、开发建设单位所持有的其他设施设备。

开发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购房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第四条 按照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甲方物业管理服务的项目有: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指业主专有部位的服务,统一制定收费标准,向业主公开,业主自行选择)。3、委托性的特约服务(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管理服务项目如下:

(一)共用部位维护:承担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屋顶、梁、柱、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

(二)共用设备维护:承担房屋公用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包括:建筑本体共用的上水主管道(立管)、污水主管道(立管)、雨水排放主管道、通风主道、排烟主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业主电表箱之外至供电部门接入端头之间的配电设施、楼宇共用消防设施设备、供暖主管道(立管)、公益性文体设施。

(三)公用设施养护:承担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通道、室外给排水管道、化粪池、检查井、泵房、路灯、门房及自行车棚(库)。

(四)配套设施管理:配合相关产权单位对小区内室外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网络宽带、液化气管道进行防护和管理。

(五)环境卫生保洁:承担公共环境(业主进户门以外的公共场地、

建筑物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清扫、保洁工作。

(六)环境绿化美化:负责小区绿化设施和绿化景观养护管理。

(七)小区秩序管理:

1、承担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等秩序管理;

2、公共区域、休闲、健身区秩序;

3、小区噪音控制管理;

4、户外广告发布管理;

5、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秩序管理;

6、楼道内堆放杂物和高空抛弃杂物等管理。

(八)安全协助管理:按本物业服务标准对小区范围内进行巡逻巡视,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物业小区公用设施、设备安全防范管理工作,不含业主专有部分。

(九)装修监督管理:依据双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房屋装修装饰施工管理三方协议书》对乙方装修工程进行跟踪管理。

(十)楼宇外观管理:业主在楼宇外安装空调、防护栏、广告牌、太阳能及其它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一)物业档案管理:做好小区物业设施、设备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管理工作。

(十二)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认真做好小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第三章 业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第六条 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二)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四)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五)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本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三)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四)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费、车辆停放服务费及其它约定的费用;

(五)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互助友爱,和睦相处;

(七)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物业使用和维护

第八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

(一)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和共用部位、通道的畅通及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的完好;

(三)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臵安装,未预留位臵的,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臵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造成建筑外观损坏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四)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五)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六)业主饲养宠物,应当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实时清理宠物粪便;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梯的高峰时间;溜宠物时应拴链并避开人群;

(七)当物业的专有部分出现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八)机动车在本物业区域内行驶应避让行人,严禁鸣笛;车辆出入应按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或登记;

物业服务合同 篇7

甲方:重庆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公园路19号18-5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维护本小区内的交通秩序,规范车库车辆的停放,确保业主车辆的安全。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立、健全本车库车位业主资料及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2、制定本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

3、制止违反本车库管理及危害车库设施、设备的行为;

4、根据本合同收取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

5、规范车库停车,制止乱停乱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6、配合车位产权人之间,与第三方之间的相关关系的协调;

7、经授权积极配合对车库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停放车辆信息:车位产权人自有车辆,及租赁车位使用人如实申报车辆信息,填写车辆信息卡。如有变动,及时向管理处变更。

2、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车库内所有设施设备归全体车位所有人所有,爱护设施设备。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依据本合同按时缴纳车位物业服务费;

5、配合物业公司对车库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车库物业管理服务

1、车库卫生整洁,引导车辆停放有序;

2、公用设施、设备配套运行使用正常,确保无事故隐患,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

3、停车场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序;

4、消防设施配置的日常管理,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确保畅通,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5、车库实行24小时监控和不定时巡查值班制度;

6、实行一卡一车,无停车卡车辆禁止进入;

7、承担车库设施设备单次单项200元以内的日常维修费用;

第三条: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禁止占用他人车位,按规范停车,不得对他人车位使用造成阻碍,不得在禁止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2、限止超高超宽车辆进入车库;

3、车库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库内停放;

5、禁止将车位改作他用;

6、严禁在车库动火;

7、禁止在车内存放现金、贵重物品;

第四条: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

停车管理物业服务费:60元/月;按季收取,每季度第一个月10前到物业管理处缴纳;

第五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督促甲方限期整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达到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但不得拒缴物业管理费。

2、甲方违反本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违规收费,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不按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按日千分之三承担滞纳金。

4、乙方停放车辆后必须锁好车辆,带离车内财物,并检查车辆状态,由于滴、漏、电路等车辆本身原因原因造成的车辆毁损,以及第三人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fanwen/1578/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的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同本物业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期间。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主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重庆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区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 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 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 、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_________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