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合同 篇1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受托方:
合同编号:
房屋买卖三方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成交房产
甲方自愿将自有的房屋产权有偿转让给乙方。该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产权证号为: ;
2、房产位于 市 区【县】 ;
房屋结构: ,房屋用途: ;
3、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 平方米(可不填);
4、房产权属转移时,附带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见(附件一);
5、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房产的具体情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产。
第二条 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上述交易总价款包括:【屋价款】【公共维修基金】【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空调】及其它【 】
二、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
1、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房款支付约定,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按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比例,向丙方全额支付房屋首付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也可预付定金,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而定。
(2)该房产评估价格确定后,由乙方按实际首付款支付标准自行补齐差额部分,该首付款在产权转移完毕后,支付甲方。
(3)剩余房款于银行发放贷款及产权转移完毕后,连同首付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4)如乙方所申请贷款因自身原因未能获银行批准,双方协商,选择 解决办法:
A:乙方自行筹齐剩余房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甲方;
B:乙方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已发生的及要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C:终止本合同的进行,甲乙双方相互清退各种款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其办理过程中已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关于税费
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计算及缴纳工作。税费分担经双方协商决定如下:
甲方承担: 0% ,乙方承担: 100% 。
第三条 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
1、甲、乙双方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经丙方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共同向房地产交易部门及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该房产转让过户及贷款手续。
2. 除房地产交易部门依法做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外,上述房产权属转移日期以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通知受理之日为准。
3. 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在乙方或者双方合法委托人办理该房产转让过户手续时相互给予协助。由于双方任一方不积极配合手续办理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按违约情形处理。
4、房产的公共维修基金在过户之日自动转为乙方名下。
第四条 代理费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1、甲、乙双方按各方委托关系,以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支付丙方代理费及权证过户代办费用,即:甲方按出售房屋价格 %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 元,及权证过户费¥ 元整;乙方按购买房屋价格 %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 元,及权证过户费¥ 元整;
上述费用不包括交易过户过程中,甲、乙双方所需支付相关部门的交易税费及相关手续费,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丙方上述费用。
第五条 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可自行装修。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2、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3、甲方自行承担该房产物业交割前所发生的,应由甲方承担的物业及相关费用,物业交割手续办理完毕后,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三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 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若违反国家及 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2、甲方交付房屋若与附件一描述不符的,甲方同意按 向乙方补偿。
3、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超过约定期限视为违约。
4、甲方需妥善保管交易文件,并根据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在办理甲方房屋所有权证及过户手续时,需甲方出面配合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办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诺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有效。
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应按时支付购房款。
3、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甲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超过约定期限视为违约。
4、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买卖申请后,将所有相关文件交甲方保管。
三、丙方责任
1、见证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按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交易所过户及银行贷款手续。
3、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割手续。
4、甲、乙任何一方因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导致的交易不成功,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合同争议及违约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壹):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贰):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逾期付款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各项款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天数超过 15 日,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所交纳的定金甲方与丙方平分,不予返还,同时由乙方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合同终止。
3、逾期交房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每逾期1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房产成交价万分之 伍 (大写数字)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天数超过15天,甲方仍未交付房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1)有定金约定的,适用定金规则,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由乙方与丙方平分;或
(2)适用违约金规则,即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退还其已收房款及利息,利息按 10% 利率计算,再按甲方已收款项的 20 %(大写数字)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乙方与丙方平分,同时由甲方承担手续办理期间已发生的各项手续办理费用,合同终止。
4、合同终止
如因甲、乙双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违约一方所支付丙方的代理费用丙方不予退还。
第八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协商不能解决的,可由当事方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诉讼。
3、如甲、乙双方所留存合同内容不一致,则甲、乙双方共同以丙方所留存合同文本为见证标准。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各执一份,第四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补充协议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所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条 补充说明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 代理人:
甲方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 代理人:
乙方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联系电话:
经纪人姓名 : 经纪人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三方买卖房屋合同范本【二】合同三方当事人:
卖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
联系地址:
买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
联系地址:
经纪方: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卖方和买方分别独家委托经纪方买卖房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买卖之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为〔现房〕,地址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
第二条:卖方持有〔房地产证〕号码为: 。该物业现时的产权情况〔是〕在按揭中,在 银行按揭。卖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处分权并保证该物业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第四条:买方应按时将楼价款交付给卖方,并按附件中的付款方式支付楼价款。
第五条:是次交易所产生税费〔按房地产交易所规定以买卖双方各付各税〕〔其他: 〕方式交付。
第六条: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期为〔 〕;卖方在交付该物业时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费、煤气费、管理费、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七条: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而买方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购获该物业。
第八条:卖方应在交易过户完成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瓜葛、债务、税项及租赁、清还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交易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须对上述事项负责。
第九条:基于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签定本合同,提供了中介服务,卖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当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当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卖方或买方逾期交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用的,按日向经纪方交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仟分之一的滞纳金直至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若卖方或买方在签署本合同后未能以本合同条款买入或卖出该物业,则违约一方须支付经纪方总成交价的'5%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卖方在收取定金后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将该物业售予卖方,则卖方须在确定不能出售物的即日退还买方已付楼价款并双陪返还定金。
第十二条:卖方逾期交付该物业给买方即视为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买方交付相当于该物业全部楼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若买方解除合同,卖方应双陪返还定金,退还买方已付楼价款。
第十三条:买方在交付定金后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买入该物业,卖方有权没收买方所付定金,并有权将该物业售予他人。
第十四条:如买方支付楼价款时不按照附件约定的付款方式交付,即视为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若卖方不解除合同,买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买方交付相当于该物业全部楼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若卖方解除合同,卖方有权没收买方所付定金,并有权将该物业售予他人。
第十五条:由于一方违约,另外两方为追究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律师费由违约一方承担。
第十六条:本合同取代任何过往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
第十七条:合同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以独立仲裁员按简易仲裁程序予以仲裁〕的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卖方一份,买方一份,经纪方一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三方签章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三方约定其他事项:
1、售价包含该物业内现有之水、电设备以及现有装修设备等一切卖方已缴付之房屋固有设施之费用。
2、 知悉该买卖物业产权为银行抵押欠债物。
3、 由于法院原因未能出具裁定书,则买卖双方不负违约责任。卖方须即时无息退回订金给买方。
4、 出具裁定书落名后,如买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回,买卖权归回银行所有。
5、 买方必须公证委托卖方购入该物业,并在公证委托书上声明卖方在买方确定违约挞定后能将以上物业转让他人。
备注:买卖双方确认均已清楚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及含义,并自愿接受合同条款的约束。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经纪方(签章): 经纪方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已经签署了一份动迁补偿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该合同,甲方将20 年月日获得动迁房一套。甲方是动迁合同规定的该动迁房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的权利人。
该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如果本款所表述的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不详尽,以该合同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予以变更或者确认):
1、 座落
2、 房屋类型 结构
3、 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4、 土地使用权
5、 室内装修情况
6、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
7、 是否已经设立抵押 抵押权人
8、 是否已经设立租赁
9、 合同约定的交房日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不得设立任何抵押、其他租赁关系,也不得迁入任何户口。
二、甲方同意自房地产交付入住之日起,将房地产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20年。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有权要求依照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订租赁合同,甲方应当签订。依次类推。
自甲方获得房地产产权证,并且该房地产根据国家或者地方的动迁房政策,可以依法转让登记之日起,甲方应当将房地产转让给乙方(租赁合同相应自然终止)。甲方应当自可以转让之日三个工作日内,和乙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当时房地交易主管机关推荐的示范文本),并在此期间内和乙方一起赴房地产所在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当时有权的类似组织)办理房地产产权过户手续。
根据第二条第二款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不违反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构成买卖合同的一部分。
双方可以另行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不违反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没有另行签署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构成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一部分。
任何一方都不得主张不合理的买卖、租赁条件。如果任何一方主张的条件,在当时国家主管机关推荐的买卖、租赁示范文本(如果有)上没有示范条款的约定的,或者属于空白可以自由约定的,而另外一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同意的,视为该方的主张不合理;双方应当对该条件不再进行讨论,也不做约定(双方可以约定“未尽事宜,依法处理”);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
三、 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另加第二款所述款项。
1、 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给甲方。
2、 乙方应当,自甲方将房地产交付乙方租赁使用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给甲方。
3、 乙方应当,自房地产产权过户给乙方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给甲方。
乙方在支付本条第一款所述第3期价款时,乙方应当支付如下款项给甲方,其计算方式如下:
(人民币万元)X(自交付租赁使用之日起至房地产产权过户之日所跨的时间)X (同期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
四、无论在租赁期还是房地产转让时,应当由甲方支付给有关国家、公司、其他组织的维修基金、电话初装费、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开通费等均已包括在本合同所述价款之内,由甲方自行支付,不再与乙方另行结算;但是,
1、租赁期间,水、电、煤、电话的使用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提供缴纳费用的便利;
2、房地产转让时,甲方双方应当共同完成以上各项的更名手续,更名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无论在租赁期还是房地产转让时,该房地产内的附属设施、设备以及装修的价格均以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之内,并由该房地产转让之时一并转让给乙方。
六、甲方承诺户口
七、自房地产交付给甲方入住使用之日起,甲方没有将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的,从交付给甲方之日起第15天起,乙方有权选择:
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屋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每迟延一日(从房地产交付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应当支付100元作为违约金。
在房地产交付给甲方入住使用之日起,在甲方通知到乙方,但是乙方没有租赁房地产的,从通知到乙方第15天起,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屋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每迟延一日(从甲方通知到乙方之日起计算),应当支付100元作为违约金。
乙方开始租赁使用之后,甲方单方解除租赁关系,或者拒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拒不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返还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并且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屋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无权主张任何租金;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损失。
乙方开始租赁使用之后,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关系,或者拒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拒不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屋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在扣除同期市场合理租金之后予以返还;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损失。
八、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其他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内容。
由于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未取得以甲方为权利人的该房地产之产权证,而且本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双方确认对此情况有充分认识。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另外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索赔。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房屋合同 篇3甲方(出卖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______________,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幢号:_________室号:____________ .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产权登记附记:阁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行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⒌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⒍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⒎房屋建成年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共)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共)有权证。
(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该房屋目前由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物业管理。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____款。(仅选一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贷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屋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1)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
(3)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______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⒈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出卖方承担。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2)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九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 款方式处理。(仅选一款)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______(或(协商)或(评估))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______((有)(无))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仅选一种)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出让)(划拨)())(仅选一种)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出卖方承担。
第十四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2)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___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六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款方式解决。(仅选一款)
(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______(或(贷款银行))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______((双方签章)(网上备案)(公证))之日起生效。(仅选一种)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清单(黏贴无效)
一、装饰状况为下列第______种。(仅选一种)
(1)装修房:
(2)毛坯房:
二、设施设备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1)供水:
(2)供电:
(3)供气:
(4)厨房设备:
(5)卫生设备:
(6)通讯设备:
(7)电器设备:
(8)防盗设备:
(9)停车位:
(10)家具:
(11)其它:
三、权属登记以外其它附属房屋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1)附属阁楼:
(2)附属汽车库:
(3)附属自行车库:
四、其它。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黏贴无效)
合 同 各 方 当 事 人 签 章
出卖方: 买受方:
本人(签字或盖章) 本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人: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合同 篇4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第三方(丙方):
甲乙双方为父女关系,乙丙双方为夫妻关系。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三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赠与标的物
20××年甲方购买住宅楼一栋现赠与乙方。该住宅楼位于 ,面积为 。
二、赠与生效的条件
1、该住宅楼仅赠与乙方个人,不与乙方丈夫及孩子发生任何关系。赠与行为在住宅楼房权证所有权人仅为乙方一人情况下生效。
2、丙方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在任何情况下的全部份额的房屋产权,具体包括乙丙双方离婚、乙方死亡等情形。赠与行为在丙方书写签署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产权声明(附协议后)后生效。
三、赠与的撤销
1、所赠房屋房权证上出现乙方以外的人,赠与合同撤销。
2、乙方对甲方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合同撤销。
3、丙方违反其所书写签署的《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产权声明》内容,赠与合同撤销。
四、赠与的收回
乙方出现植物人、脑萎缩等丧失意识及死亡情形时,赠与标的物由甲方全部收回。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自愿放弃房屋产权声明书
声明人: ,男, 出生,现住 。
本人自愿无条件放弃该房屋(位于 )在任何情况下的全部份额的房屋产权,房屋继承权。且在本人妻子出现植物人、脑萎缩等丧失意识及死亡情形时,该赠与房屋产权全部份额归本人岳父所有。
本人清楚自愿无条件放弃上述产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 明 人:
身份证号:
二0一四年二月八日
房屋合同 篇5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手续以签单为准。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乙方可以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窝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及结算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款作为依据,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进场前_____日内,甲方应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元整;
2、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第二次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3、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计(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送甲方,甲方结清尾款。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合同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维修约定
1、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个工作日。
2、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维修。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项目时,乙方实行有偿服务。
十、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发包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承包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6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产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房屋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产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替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屋房产所有权证。
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责任义务
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份,乙方留执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__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