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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代理合同合集十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6.26K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代理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代理合同合集十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贸易有限公司

丙方:×××货运代理公司

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相关法律规范,本着平等互利的、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至诚堂健康食品委托乙方为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经销总代理,委托丙方为出口代理公司。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及销售单价

(1)(写明具体产品)

(2)、

(3)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建议,改变产品的包装、规格标识以及定价等,以更好地适应中国市场。但是一旦更改,生产数量须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二条:代理价格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价格不高于统一销售单价的28%。

第三条:代理期限

(写明三方协商确定的具体期限)

第四条:代理区域

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与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的任何个人、企业签署委托代理、代办、代表等其他合作协议。(如违约,多少违约金双方可约定)

第五条:永久代理权

甲方的产品正式投入中国市场后的3年时间内,在乙方保证销售总额达到人民币280万元之后,乙方持续拥有甲方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的产品永久代理权,甲方为乙方颁发永久代理权证书。甲方不得与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的任何个人、企业签署委托代理、代办、代表等其他合作协议。(如违约,多少违约金双方可约定)。

第六条:深入合作条款

在销售额达到一定的数额后,如有必要,甲乙双方可合作在中国加工生产至诚堂相关保健食品。相关合作项目需甲乙双方另议。

第七条:直销权

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一年后,如果成绩双方都满意,可协商在中国申请直销权。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供货数量和供货日期

甲方产品在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之后××日内(无强制性法律规定甲乙方通过书面形式协商即可)

(甲乙双方可约定甲方延迟供货的责任条款)

第九条:货款结算方式

甲方交予丙方的货物品种、数量、规格等经丙方查验无误后,甲方即可通知乙方于_______日内支付货款。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除向甲方支付货款外,还应支付每迟延一日以全部货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十条:出口货运代理人

甲方委托丙方为出口货运代理人,由乙方与丙方另行制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费用、责任、风险的转移

EXW甲方工厂或仓库_适用(INCTERMS20xx)中文版中EXW规定的甲方和乙方的责任、费用及风险。

甲方在工厂或仓库将货物置于丙方或丙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甲方不承担将货物装上丙方或丙方指定的承运人备妥的运输工具,不负责出口清关;

乙方承担自甲方所在地受领货物至目的地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乙方与丙方约定的费用、风险、责任条款除外。

第十二条:检验条款

(1)甲方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甲方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之后,乙方须申请中国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承运人负责外,乙方在货物到达目的地____日内有权拒收货物,有权就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问题向甲方提出索赔,且因此引发的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乙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甲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乙方须电告甲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日。

第十三条:换货

乙方在收到货物××日之内对滞销品种可与甲方协商退换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甲方对乙方的销售、推广等有关产品销售的一切活动有咨询权、知情权和市场检查权;

(2)甲方有权监督、查询、质询乙方的产品销售账目;如发现乙方不按双方商定的价格销售产品,甲方有权实施惩罚措施或要求乙方承担违约约责任;(具体双方可约定)

(3)甲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及销售包装符合所在国产品质量标准及中国的产品质量标准;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计算;

(4)甲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及外包装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计算;

(5)甲方保证提供与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提供的样品同等质量的产品;一经发现产品低于样品质量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负责提供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的样品实物及相关文书材料;

(7)甲方负责提供保健食品检验机构检验所需的样品及相关文书材料;

(9)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事项完成后,甲方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9)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偿或无偿的样品,以供乙方临床实验用;

第十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再代理销售其他同类产品;

(2)甲方生产的其他品种经中国审批合格后,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对产品在中国范围内的一切经营销售活动有最终决定权,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广告、店面租金、招聘人员等费用;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设立分代理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代理协议,取消乙方代理资格,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代理权,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代理协议,取消乙方代理资格,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于申请进口保健食品的注册事项予以积极配合,乙方承担办理此事项的全部费用;

(7)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从事产品经营活动,否则,出现的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只能在代理区域内以规定的统一价格销售该产品,严禁跨区经营,严禁随意窜货、调货;否则,一经发现,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9)严禁使用甲方的有关证件进行违法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应积极主动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每月底向甲方报告市场销售情况及下月的销售计划,便于甲方合理安排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露对方的商业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内乱、封锁、地震、火灾、水灾等)以及任何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某发生后果有能防止或避免的意外事故妨碍或干扰了本合同的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方须在事件发生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将本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据此证明豁免责任,并由双方协商中止或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三方确定后签定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三份,均为正本,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双方如有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达成一致。如协商不成,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章)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生产厂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丙方:×××货运代理公司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电话:

时间:

代理合同 篇2

(以下简称甲方)因与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该案执行阶段的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执行阶段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并提供相关法院裁决资料,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执行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执行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交纳律师手续费人民币 元(请求金额的1%),交纳差旅费 元(请求金额的1.5%),复印费、材料费、通讯费100元。本案所需诉讼费、申请执行等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再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15%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七、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第十一条的“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

十一、风险提示:

1、 本案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相关方面的干扰,对此本所不承诺本案的执行标的能够得到完全实现。

2、本案赔偿范围和损失数额最终的认定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为准。

3、本所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法计算投资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低,甚至低很多。

4、该案件可能在很长时间内不能审理或者执行完毕。

5、其他暂时无法预见的风险也可能出现,在此一并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地址: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326-4号

电话: 电话:0539-8312348

传真: 传真:0539-8312348

二○○六年 月 日 二○○六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____省____县(乡、镇)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仓库。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

四、首批进货普曲200箱、小明波100箱、大名波50箱以上,每年度可享受普曲2元箱、小名波4元箱、大名波6元箱的返利。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制造方):广州诗雅丹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前言:根据甲方实施区域代理、产销结盟、共创品牌、长远共享的营销战略,本着加深友谊、互惠双赢、奉献社会的理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此协议。

区域独家代理经销权

甲方同意乙方为“少儿康”专业儿童化妆品品牌在省市县地区独家代理经销商。地级市包括以下区域 。

订货与交货

2.1、乙方首次订货金额必须达到元。

2.2、乙方货款直接以现金形式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货款到帐后,5天内一定将货发出。

2.3、乙方首次采购品种数量要达到甲方所提供品种数量的50%。

2.4、甲方负责将产品发送到双方商定的收货地点。甲方负责广州市运输费,乙方负责长途货运费。甲方尽力协助乙方降低货运成本。

2.5、产品在长途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害,乙方必须迅速向货运公司理赔。货运公司无法理赔的,凭返回的受损产品,甲方按受损货物的总金额的50%补偿乙方产品。

甲方支持

3.1、甲方所有产品,均按实际底价提供给乙方,为乙方提供巨大利润空间。

3.2、甲乙双方发生实际业务的第一批订货,甲方按乙方回款金额提供15%促销品支持。

3.3、从乙方第二次进货开始,甲方按乙方回款的10%提供促销品支持。所有促销品必须用于少儿康产品的促销。乙方超出的促销品,按底价从甲方购买。

3.4、甲方保证充足的产品库存,保证乙方货源的充足,尽力避免断货。

3.5、换货:

A、确因甲方产品质量缺陷,影响销售的,甲方无条件换货,并承担换货的运输费用。

B、确实滞销产品,乙方可在进货六个月内向甲方申请换货,换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损坏产品按2.5规定处理。

3.6、广告支持

根据市场拓展程度,甲方逐步加大广告投入。按照由小到大的投入原则,依次从POP广告、大型户外广告、终端三维动画卡通广告、报纸杂志广告、互联网广告、地方电视台广告、各种公益活动、全国性电视台广告等方面进行品牌和产品宣传,逐步提升品牌和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4.1、分销区域:乙方只能在指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一旦发现跨区域销售的窜货行为,视情节轻重,处20xx元—8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惩者,取消独家代理经销权。

4.2、渠道:乙方尽力创造性地拓展终端销售渠道。包括化妆品专卖店、儿童用品专卖店、大型商场超市、大药房、连锁药店、妇幼保健院、直销员社区直销等渠道。乙方不得以批发形式向下级批发经销商供货,必须直接发展零售商分销。(公司允许的流通产品除外)

4.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转让本合同。

4.4、为保证市场价格体系的稳定,乙方规定的零售价不得低于零售价的90%,特殊情况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4.5、乙方应积极向甲方反馈产品市场反应,市场竞争态势以及假冒产品消息。一经发现假冒产品,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制止及制裁造假者和卖假者,并且平息假冒产品产生的负面影响。

4.6、乙方有责任在本地开展各类促销宣传活动,提升销量和品牌形象。

第五、甲方责任

5.1、甲方严格规范品质控制体系,为市场提供品质稳定优良的产品,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5.2、甲方提供合法销售产品所需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5.3、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该地区同意他人直接销售产品,乙方区域内的全球或全国性连锁商场(如沃尔玛、好又多、家乐福、华联超市等)如规定是由其总部实行全国统一采购商品,即由甲方统一供应,销售与乙方无关。

5.4、甲方不断丰富试用品、宣传品等促销品,以帮助乙方丰富促销手段。

5.5、甲方通过各种广告、公关、公益活动,提升少儿康品牌形象,帮助乙方拓展市畅

5.6、甲方统一设计制作各种儿童玩具、文具、儿童教育手册、POP广告、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电视广告,尽力维护和提升产品和品牌的鲜明美好形象。

第六、合同期回款目标及返利

6.1、每月(季度)到帐回款额不少于下表回款目标(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一季度第一季度第一季度合同期合计

6.2、乙方能达到上表回款目标(回款指实际收到乙方货款,不包括促销品),向乙方提供年终返利和季度返利。

季度回款目标完成率返利占回款比率

χ<80%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

100%<χ≤130%2.5%

χ>130%4.0%

年度回款目标完成率返利占回款比率

χ<80%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

100%<χ≤130%2.0%

χ>130%3.0%

6.3、所有返利皆以货物抵款。时间以签定合同,发生实际业务的一年时间为准。

第七、期限、终止和交接

7.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期限一年。期满双方同意可延长,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7.2、合同生效10天后,乙方仍未进行首批要货和回款,甲方视乙方无意履行合同,本合同自动失效。

7.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终止协议,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违约与管辖及补充条款

8.1、所有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将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而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特此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8.2、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8.3、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汇款帐号: 汇款帐号:

收款人: 地址及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5

甲 方:

地 址:

开 户 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乙 方:

开 户 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招聘人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简介、招聘岗位职位描述、要求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填写《客户背景信息调查登记表》(见附件);

二、本次招聘岗位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

招聘岗位填写《委托招聘职位登记表》(见附件)。

三、费用结算方式如下:

(一)委托招聘服务费按委托招聘岗位逐个单独进行核算,服务费标准详见网站报价,具体数额以本合约为准,本次委托招聘服务费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

(二)为使委托招聘服务顺利开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作为乙方的委托招聘运作费用。

(三)为使委托招聘服务顺利开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乙方全部费用,人民币

__________元(大写)。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付的委托招聘费用后,须在本协议期限内完成以下工作。

(一)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两个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发布甲方的委托招聘信息。

(二)乙方在协议期内,按照甲方提供的《委托招聘职位登记表》,以各种方式为甲方寻觅所需人才,在 个工作日内至少一个职位推荐五名有意应聘且基本符合甲方招聘岗位要求的候选人。

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的五个工作日内即应作出相应的取舍决定,并书面反馈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且不退还甲方所付的委托招聘费用。

六、在协议期限内, 如甲方未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则

(一)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协议顺延期。

(二)双方可终止协议时,乙方不退回委托招聘作费。

七、乙方推荐候选人到甲方单位报到之日起十五天内,若甲方和候选人双方都表示满意,则本次委托招聘成功。如委托招聘不成功,乙方应继续想甲方提供所需人才。

八、委托招聘成功后,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在报到之日起因个人原因在一个月内离开甲方单位,或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被甲方辞退,乙方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另外合适人选。

九、甲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录用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否则视作委托招聘成功,向乙方双倍支付委托招聘费用。

十、保密

(一)乙方应对所签协议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甲方应对所签协议严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前不能对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作任何调查。

(三)甲方不得利用录用人员盗取原录用人员工作单位的商业秘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配合甲方办好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按正常的程序办好离职手续,录用人员在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各种劳动纠纷由甲方和该录用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解决,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协议附件经甲乙双方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六十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招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止。

十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及经办人签字后开始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盖章)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

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经________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3、甲方拟聘请乙方__________律师代理其参加诉讼活动,乙方予以同意。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___纠纷一案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后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代理此纠纷。

二、代理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以下第_______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包括代办仲裁或诉讼(起诉、上诉)立案手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或诉讼请求,代为参加调解、和解,签署相关协议,代为提起诉讼(起诉、上诉、反诉)、代为强制申请执行、代领执行标的、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提交、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代为出庭陈辩。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理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3)余下的代理费待案件审结后一次性收取。

2、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原告或反诉人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或为代理案件做了实质准备工作,而甲方撤诉的。

(4)案件在庭前通过调解、和解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3、费用汇入银行:

乙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除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以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七、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退还代理费: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收取的代理费: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通知及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

2、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寄、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3、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无论对方是否签收。

4、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诉至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XX

电话:XX 传 真:XX

乙方(受托方):XX地产代理/机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XX

电话:XX传 真:XX

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代理物业

〃 XX项目

二、 代理期限

20xx 年 X_月 X 日起至20xx年_X_月 X_日止。

三、代理范围

由甲方确认的该物业所有可售单位,具体以甲方确认的推售单位为准。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对该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2) 已取得该物业为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 负责该物业的销控工作。

4) 负责该物业的策划和推广工作。

5) 负责与购楼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6) 甲方已审批及预留房源的关系户客户归属权归甲方所有。

7) 外围代理转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发的《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执行。

8) 甲方同意于该物业销售支付买家信用卡或借记卡付定金或首期楼款银行所收取之手续费;如果购楼客户以外币形式支付定金或首期楼款,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客户自行支付,甲方不予承担。

9) 甲方须按时支付应付与乙方的销售代理费,逾期30天不付,除需支付所欠款项外,还需按所欠总款项之万分之二/日支付滞纳金。

10) 甲方承诺:销售各方必须享有同等的销售价格、折扣及其它一切销售条件。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发挥自身优势,利用乙方地铺、网络资源及客户资料,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推介及销售该物业。

2) 乙方应积极配合该物业的市场推广节奏,在精选地铺醒目位臵摆放该物业的宣传资料。

3) 外围代理转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发的《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执行。

4) 代理期内,甲方可免费利用乙方内部之网页进行合理广告宣传。

5) 代理期内,乙方须派相关销售人员对接甲方人员一起处理有关销售事宜;

6) 乙方须服从甲方对该物业的销控工作安排,否则,甲方有权追偿。

7) 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地宣传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欺骗,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予以追偿。

8) 在认购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后,乙方之销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

六、乙方代理销售程序及客户确认

1) 乙方转介人员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进行外场销售工作及栏截客户。如查实乙方在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内栏截客户,罚当事方公司佣金10000元/次。如乙方因客户归属争议对现场售楼秩序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或蓄意滋事,甲方有权收回客户归属权并立即取消乙方转介代理权,并对已产生的整体代理费用扣除10%的佣金,并有权追述法律责任。

2) 乙方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进行举牌、外场销售工作及拦截客户,在此转介期间如产生任何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 项目现场属联合代理的,代理公司/机构转介的客户由代理公司项目现场销售员接待,联合代理以外的代理公司/机构转介客户由发展商销售员接待。乙方转介之客户,转介当日成交为有效转介,转介当日未成交为无效转介。

4) 乙方转介客户成交后,由甲方出据盖章的《外围代理转介确认单》进行确认。

5) 定金:认购客户所缴付的定金均由甲方收取,并由甲方向认购客户开具收款收据;楼款由认购客户直接交付/存入甲方指定/收款处/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6) 客户交纳定金后挞定的,甲方没收其定金。没收足定人民币万元(含)的,乙方按每套人民币壹万元收取;没收临定人民币万元以下的,乙方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及现金奖励;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7) 乙方需督促乙方转介成交之客户交缴购楼款和办理按揭手续。

8)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公布的统一口径接待客户及对外沟通,严禁承诺有额外折扣等销售口径,如有乱承诺行为导致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收回客户归属权。

9) 如客户成交后更名为非直系亲属,则转介作废。

10) 转介客户不享受甲方老带新优惠和佳族会等优惠政策。

七、代理费

1) 甲方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服务费:代理佣金按成交签约额的 %/套计算,佣金按税前计,在客户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后统一结算。内场销售的代理服务费仍按与项目联合销售代理合作协议中的 %约定结算。

2) 在客户认购后交付首期款,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乙方就相应单位之全部销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甲方按上述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 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于代理期结束后进行结算,以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完整的购房资料为结算依据;乙方办理结算请款时,须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税务法规要求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地税法规定,致甲方产生税收罚款或滞纳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按合同金额处乙方万分之三的罚金。

八、 终止合约

1) 甲方如发现乙方于销售代理过程中有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甲方可书面告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满乙方仍未修正,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乙方。

2) 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未达到甲方销售要求或目标,甲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

3) 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本合同的义务时,乙方可书面告知甲方并给予甲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满甲方仍未修正,则乙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

4) 合同终止时,甲方仍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于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间已完成销售之单位的销售代理费用,且支付期限不得迟于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三十个工作日。

5)本合同服务期限到期后即告合同终止。

九、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提交甲

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十一、《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

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之补充协议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机构公司名称 代理/机构公司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 法人或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

一、目的

为了规范营销案场管理,完善外围销售转介流程,集团营销策划管理部特制定《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以下简称“外围转介”。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公司,主要针对营销案场外围销售转介全过程。

三、适用对象

集团营销策划管理部为佳兆业集团外围转介现场操作指引的制定、公布及监督部门,各下属地产公司客户及营销部是外围转介实施的统筹部门。请各下属地产公司客户及营销部在外围销售转介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

四、外围转介定义

与公司签订外围销售代理合同的代理公司或机构,经外围转介预约后佩带工牌的员工,以下简称“转介销售员”,转介销售员与客户一起到访的。

五、外围转介流程

1、到达销售现场前至少提前30分钟以传真预约单的形式进行外围转介预约;

2、转介销售员与客户一起到访;

3、到访后第一时间由转介销售员说明任职公司与姓名,凭签字确认的《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填写外围转介登记表;

4、由项目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确认;

5、客户交由现场销售员开始案场接待;

6、现场销售负责人保存《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

六、外围转介认定标准及奖金报批条件

1、到达销售现场前至少提前30分钟,转介销售员需以传真形式将《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传真至销售现场,与客户一起到访后,客户对《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签字确认,凭《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方可进行外围转介登记。

2、外围转介登记表经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3、转介当日成交为有效转介,转介当日未成交为无效转介。

代理合同 篇8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四、根据江苏省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制度,如本案败诉,则乙方不收取代理费用,如本案胜诉,律师代理费按法院判决的赔偿款的50%收取。

五、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放弃请求、和解、撤诉或与案件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的,甲方仍应按本案起诉标的额的50%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约,乙方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支付本案起诉标的额50%的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医疗器械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医疗器械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

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包括附件一及药监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对其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乙方不对前述的文件资料负审。甲方的文件资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误导或遗漏,导致甲方的注册被驳回或延误,概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办上述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事宜,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对于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或及时提供药监局的不予注册的文件。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按费用清单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费用清单详见附件二。

五、若因乙方过错不能按时完成产品注册,则每超时一个月(按工作日算)退还代理费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费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导致其产品注册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实或有违法违章行为等),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双方的代理关系至注册当局发文不予注册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产品注册不能按时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还除已产生费用外的剩余代理费用。

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略)

代理合同 篇10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西石门铁矿、浙江正宇矿业有限公 司、浙江正宇矿业有限公司盛龙项目部 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劳动仲裁或诉讼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韩学谦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8、有权就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留置案件款或物。

9、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五、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收取代理费用。

甲方支付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乙方不垫付任何费用。甲方应付乙方的代理费按劳动仲裁决定书或调解书确定的数额的5%给付乙方;或按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调解数额5%付给乙方。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等全部退还给甲方;

七、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放弃请求、和解、撤诉或与案件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的,代理费依案件总标的额参照第五条约定的比例收取;

八、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约,乙方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支付案件标的额50%的违约金;

九、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十、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代理律师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