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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合同范文合集10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2.47W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服务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服务合同范文合集10篇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为提高居民的医疗、保健、预防和康复等卫生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作用,决定设立_________市社区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现经丙方推荐,乙方自愿请甲方做乙方的家庭医生。经三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全家共_________人,乙方自愿聘请甲方为全家或家庭成员(_________)的家庭医生,成为甲方的服务对象。

二、甲方职责:

甲方须为服务对象提供以下服务:

1.免费物理体检(每年一次,包括内科、外科、妇科、五官科等的物理检查及血糖化验);

2.免费发放健康教育资料;

3.免费建立健康档案;

4.24小时免费接受电话咨询,进行健康、营养、保健咨询和指导;

5.帮助联系转诊医院,电话预约门诊,向家庭保健医生的专家支持系统预约专家会诊;

6.上门初步诊断疾病,慢性病、老年病送药、送化验单上门;

7.联系有关科室和人员为所需区民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

三、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求助电话后,须及时上门服务,紧急情况帮助联系急救助。为保证乙方及时得到医疗服务,在甲方有特殊医疗工作难以保证上门服务时,可以请丙方指派其他医师上门服务。

四、乙方在聘请家庭医生后,须向丙方缴纳家庭保健保偿费每人每年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五、其它服务项目费用按有关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见附件)。

六、丙方须加强对甲方的管理,并为甲方在为乙方服务过程提供其他科室的支持和后勤保障。要求并督促甲方按协议书的要求做好工作。

乙方对甲方不满意,可请丙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重新选择家庭医生。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一年。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2

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时或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了特别投资的前提下,劳动者同意为该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期限的特别约定,是用人单位的投资回收期。劳动合同期限简称合同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另行约定的服务期限,可独立于劳动合同期限而适用。

合同期与服务期性质是不同的,合同期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具有鲜明的法定性,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选择劳动合同的期限。而服务期是当事人以劳动合同或者专门协议的形式特别约定的,带有任意性的特征。劳动合同期限的利益主要归属于劳动者,用人单位非法定理由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服务期的利益则完全归属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不能随意解约。并不是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李迎春律师提示】 用人单位应当区分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只要履行提前通知程序,就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对劳动者并无实质的约束力。而在服务期内,劳动者不能随意解约,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翻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椐《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双方平等互利和自愿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提供____名____语口译员担任____类____翻译工作,甲方接受乙方委托。

二、乙方选定口译员后,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任用,任用期(包括为期____天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乙方不满意口译人员翻译的,有权要求甲方于试用期内换人。)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共计______天。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译员承担因自身差错所造成的安全责任,非译员自身差错所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译员应尽力注意和防范安全事故,乙方应提请译员注意安全事项并提供必要的防范手段。乙方负责安排并承担译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译员的住宿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膳食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译员服务时间为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8小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休假。需要加班时乙方与译员自行协调。译员工作时间以_____的考勤为依据。

五、双方议定正常上班翻译费为________元/日,平时加班按________/小时加班工资计费,节假日按________/小时加班工资计费,加班费用以译员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六、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约后,乙方先向甲方预付_____天试用期工资,试用合格后乙方需向甲方预付____翻译费作定金。乙方在____月____日前支付所发生的费用,如有延误,乙方应每天支付5%的滞纳金。定金在最后结清时冲抵翻译费用,最后结清时甲方提供全额服务业税务发票。

七、译员应尽力提供正确无误的翻译。如甲方提供的译员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不能胜任翻译、严重违反乙方规章或向外籍人员收取小费的情况,乙方有权立即停止译员服务并及时通知甲方更换译员,更换后仍不能胜任或仍严重违反乙方规章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上述原因更换译员而产生的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上述原因更换译员最长缺勤期限为____天。

八、双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秘密必须严格保守,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若在合同期限内任务提前结束,乙方应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终止合同。若在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定提供不了译员,甲方应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若在合同预定翻译任务完成后,乙方另需甲方提供翻译服务,则双方就合同的各项条款另行商定。

九、双方如遇到非人为因素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或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协商解决。

十、双方应恪守本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赔偿责任。因对本合同有异议或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___________仲裁,仲裁是终局性的,对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一、

1.本合同(含传真件文本)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时终止。

2.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服务合同 篇4

甲 方:(雇主) 证件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 方:(雇员) 证件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起草。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方协商,自愿签订,就乙方为甲方进行月嫂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为直接雇佣关系。雇佣期间的一切劳务纠纷以及民事、刑事责任均由甲、乙双方独立自行承担。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1)产妇: A.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C.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驰;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E.舒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减轻产妇操劳,尽快恢复健康;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2)婴儿: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等;C.为婴儿洗澡、按摩、抚触,增加与BB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 D.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E.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F.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其他服务 。

第三条:乙方私自外出期间以及为甲方服务期间因自身突发疾病而发生的意外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无过错责任。

第四条:乙方与甲方及家庭成员之间人格平等。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甲方不得打骂乙方,不得对其进

行人格污辱,不得进行虐待。不得长期单独让乙方吃剩菜剩饭,不得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等。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乙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合同,并对甲方永久性终止服务。

第五条:乙方为甲方进行家政服务期间,因乙方疏忽而造成服务对象身体受到伤害,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甲方私有财

产如果非乙方损坏、盗窃,所造成的相关后果与乙方无关。但是乙方有保护甲方私有财产不受损失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如需劳务发票,应由乙方向劳务关系发生地、税务部门(地税所)凭此合同申请劳务发票。 第七条: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务收费元/(□天□月)(春节期间从七年级到初七为双薪)。

第八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到期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合同期满以后,甲方仍需乙方为其服务,应与乙方重新协商。双方同意以后,方可续签合同。

第十条: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Q Q: 电话:

银行帐号: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服务合同 篇5

托运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

代运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为了巩固国家卫生城,确保厂区、生活区环境洁净,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根据《_________省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办法》规定,甲方将日常生活垃圾(不包含施工土头、树枝等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委托乙方运到市垃圾处理场,经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清运办法:

1.采用垃圾桶_________个,放在_________,乙方每日派汽车运一次,垃圾桶壹年半至贰年更换。

2.每日垃圾量_________桶,由甲方直接送_________清洁楼,再由乙方转运到垃圾处理场。

3.每日垃圾量_________桶,由乙方派_________车上门收集_________次,运往清洁楼再转运到垃圾处理场。

三、甲方应把日常垃圾按乙方指定地点装入桶内,乙方负责清运。否则可不运。

四、付款办法:甲方应付给乙方清运费每月_________元(每季度头十天内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即委托_________银行办理)。

五、甲方应按期交纳费用,超期交款乙方增收滞纳金_________%或停止清运。乙方如没按时清运,请打电话_________联系。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或另定协议。

七、本合同期满后,垃圾量如无增减可顺延,否则另定。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银行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乙方: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承揽甲方委托的通信类新的维护、工程业务,配合甲方进行业务公关、代理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比例的维护服务费用,并共同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维护服务要求:

1、乙方在接到抢修通知后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服务人员、工具、

车辆抵达任务现场,

2、乙方所有参与服务人员,在执行应急维护服务任务时,必须服从指挥调度,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及人员安全;

3、乙方负责人的通信工具一律不得关机,并保证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且甲方

负责人呼叫时乙方负责人事,乙方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应答,以便有维护服务任务时能及时联系,按时到达,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

4、乙方在平时抢修工作中,遇有问题必须迅速上报及时处理,若因乙方隐瞒及

虚报抢修情况,乙方需承当一切事故责任。

5、乙方所有商场资料,必须乙方成员自己完成,甲方只负责指导,以及监督审查工作,若甲方出现虚报工作量,资料退回及未通过现象,若传输局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一概追究乙方全部责任。

二、其它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双方盖章之日起有效合同期限自20xx年11月01日至20xx年

10月31日内有效,逾期可根据双方情况重新签定合同。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服务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设备有限公司

感谢贵单位对_________________设备有限公司支持和信任,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下列条款订立设备服务合同:

一、甲方(接受服务方)详细资料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

邮编

二、设备详细资料

1.新机、年保设备资料

客户代码

品牌

机器型号

机身系列号

起始印张

服务费

2.租机、读表设备资料

客户代码

机型

初始读数

基本收费(元/月)

标准月印量

超出部分(元/张)

押金

每次支付期:每月____日抄表,____日前支付当月款项。

注:租机与读表用户,除纸张自行负责外,本合同设备所需更换的配件与耗材由乙方负责免费提供。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是指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合同服务范围

1.乙方负责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工作,每年不少于_________次;

2.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呼叫后,在半小时内响应,市内_____________个工作小时内上门维修,市郊_________个工作小时,修复该设备在正常使用下所发生的一般故障;

3.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等小产品由甲方送修;

4.乙方对所售产品、配件、耗材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5.甲方需乙方到市区以外地区上门维修,甲方需支付乙方工时费、差旅费_________元。

五、如发生下列情况,乙方仍可向甲方提供满意的服务,但不属于本合同的服务范围,应照章收费

1.甲方违反操作规范所造成的机器及附件故障,合同设备的物件丢失或非正常毁损;

2.甲方使用非乙方提供的消耗品如墨粉、配件等造成的合同设备损坏;

3.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专业人员对机器进行维修、保养等工作;

4.因火灾、水灾、地震、电压不稳等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六、付款方式(租机、读表用户除外)

1.合同费用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有效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2.合同期内发生的其它费用在乙方提供完服务后十个有效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3.在整个合同期内,客户不可撤销及无条件承诺按照合同规定的形式支付应付款项,延迟付款按2‰每天加收罚息直至付清为止。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缴欠款。

3.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由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8

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乙方达不到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甲方可以调整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应在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长工作时间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外,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劳动报酬或安排乙方补休,但乙方需办理书面加班手续。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岗位责任工作任务,甲方每月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劳动报酬为 元。

第九条上述劳动报酬包括固定底薪、奖金、补贴等,具体操作由规章制度确定。

第十条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出现变化,甲方有权根据新修订且有效的规章制度调整各项劳动报酬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一条甲方提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如因乙方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请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外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协议。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享有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员工等权利。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岗位责任等规定,检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根据考核情况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八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甲方客户资料、培训资料、公司运营管理指引、财务帐册等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二十一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八)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九)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因企业关闭、企业严重亏损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担各自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辞退条件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一)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通知和送达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第二十九条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书面提出,寻求解决。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9

甲方:代驾服务使用方

乙方:代驾服务提供方

甲、乙双方均为e代驾信息服务平台用户,通过平台使用或提供代驾服务,均应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1确定代驾车辆具备上路行驶手续齐全、车况正常(非改装车及部件)、保险有效等适宜代驾的条件,如因甲方隐瞒以上事实带来的纠纷或者损害,由甲方承担。

1.2有权要求乙方按指定路线行驶,但不得要求乙方超速、逆行等违章驾驶。

1.3不得利用代驾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不得运载违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4妥善保管车内及随身财物,如代驾过程中出现遗失,应立即报警。

1.5按照平台公示标准和本协议约定支付代驾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6有权对乙方的代驾服务在平台上进行客观评价。

二、 乙方权利义务

2.1代驾时身体状况良好,不存在不宜代驾的情况(患病、疲惫、饮酒等)。

2.2代驾时服饰整洁,举止文明,并穿着平台标识服装、胸牌,便于识别。

2.3接单后不得擅自将甲方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2.4遵守交规,爱惜车辆,避免原地打轮、换挡不畅、压线等不良驾驶行为。

2.5结束代驾服务后检查并关闭所有车门、车窗及用电设备。

2.6按照平台公示标准和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展示订单记录的里程和费用,收取代驾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2.7如遇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警,听从交警部门处理,不得逃离现场。

三、代驾服务费用

3.1 双方同意以平台订单记录的时间、里程及公示的费用标准为结算依据,并由甲方在车辆到达目的地后,直接支付给乙方,或者授权平台代为支付。

3.2若甲方对代驾服务费存有异议,仍应先行付款,可在24小时内向平台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经核实确定计费错误,则由乙方退还多收取的费用。

3.3 在代驾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高速路收费,停车费等其他临时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因特殊原因乙方先行垫付了上述款项,则甲方应及时返还乙方。

四、交通事故处理

4.1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应当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确定责任。甲方有义务督导乙方在代驾服务订单结束之前在事故现场向乙方客服报案。因车辆本身安全性能问题或者甲方不当阻碍、扰乱车辆安全行驶等发生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经认定属于乙方过错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非乙方过错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属第三方过错的,由甲方直接要求该第三方承担责任。

4.2任何一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应首先使用甲方车辆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其他保险对相关人身、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责任方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范围负责赔偿。若乙方负有事故责任,造成甲方人员、车辆受损的,对于超出保险赔偿部分应以人身、财产直接损失为限,对于车辆贬值及其他间接损失不负责赔偿。根据公平原则,为避免将乙方置于不可承担的风险之中,甲方不得授权保险公司向乙方进行追偿或转让追偿权利。

4.3任何一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甲方受损车辆建议选择由乙方投保的代驾责任险承保保险公司认证的维修机构维修车辆,不建议甲方自行选择维修机构。如甲方应特殊原因自行选择维修机构的,乙方默认甲方使用自身车险赔付,乙方只能按照甲方当年车险保费上浮金额进行补偿性赔偿。

4.4甲、乙任何一方因违反交通法规或其他法律规定而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处罚或处理的,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4.5甲方明确除外责任包括:

1)暴雨、冰雹等自然灾害至甲方车辆受损的。

2)非真实性、服务订单结束后报案的。

3)甲方车辆行驶证过期、交强险过期、机动车未进行年检的。

4)甲方车内出现的物品丢失、贵重物品的损坏。

5)路边飞石等类意外非责任事故。

6)甲方车辆的玻璃单独破碎,轮胎轮毂单独损坏。

7)乙方委托的保险公司确定的维修金额之外的费用。

8)甲方在乙方委托的保险公司确定维修项目及金额前擅自修车,致使乙方委托的保险公司无法确定损失情况,最终导致无法赔付的。

如出现以上免责情况 赔偿责任应由导致此后果的责任方自行承担。

4.6对于出现争议的交通事故乙方有权保留对此事故处理的意见。

五、违约责任

5.1 甲方要求或迫使乙方中途停止代驾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对代驾服务费有异议、对乙方服务不满、醉酒等原因),甲方仍须据实向乙方支付代驾服务费。乙方停止代驾后的全部后果由甲方承担。

5.2乙方对行驶路线选择明显错误,或者故意绕行增加代驾服务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合理里程计价收取代驾费用,应将多收费用退还甲方。

六、特别约定

各方确认并知悉,平台仅为向甲乙双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促成双方签订本协议的中间人,并不实际提供也不代理任何一方提供本协议项下代驾服务,平台有权对代驾服务进行质量监控,但不对代驾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或争议承担责任,也不对甲乙双方代驾服务过程中或准备服务过程中、结束服务后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七、协议效力

7.1甲方通过平台叫单,乙方接单后即视为双方自愿达成了本协议。本协议附件属于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协议所涉及相关概念均适用《e代驾信息服务平台用户使用规则》作出的定义解释。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 日

服务合同 篇10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o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

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a)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c)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监理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a)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保险中;

(b)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a)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b)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对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b)在业主首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之上,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追加保险额;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

(d)在业主第一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追加保险额;

(e)进行其它各项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

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开始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

(a)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b)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c)完成服务的

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况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如果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a)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b)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

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1)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当中所花费额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时间的报酬;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b)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履行服务期间,业主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

(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39条、协议书附录或附件c中规定外

(a)在任何可能时,业主都应为监理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项办理豁免,包括: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

(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b)当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时,他应偿付监理工程师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

(c)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a)没有业主的批准,不得将上述物品在项目所在国内卖掉;

(b)在没有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

(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监理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镇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此种弃权实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