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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房屋合同汇编7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2.19W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必备】房屋合同汇编7篇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工程质量圆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定制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结构:路面3层,地下室1层,底柱,均为全框架;

2、建筑面积:3548平方米,最后按建筑实际面积为准,楼顶有飞边,现浇混凝土水池一个及石棉瓦隔热层(临街面3层)、1层浇2.8m柱子。

第二条:承包方式

1、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并负责所有施工用具设备;

2、施工费用:按建筑面积甲方每平方米付乙方人民币260元(大写:贰佰陆拾元整),每一层按房屋占地面积算,两面挑出部分不算(按水平面积计算);

3、工棚、化粪池、隔热层不计工价,飞边按每平方米200元算;

4、工程承包内容: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及房屋装修;

5、基础甲方用挖机开挖、乙方修整,甲方负责回填。

6、甲方负责门窗(包括铝合金窗、卷帘门、防盗门、不锈钢栏杆)的安装。

7、乙方在施工时出现工程增减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增减工价,待完工后一并纳入结算。

8、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使用材料时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必须坚持节省,不浪费的原则,不能随意带走甲方提供的任何建材,否则按双倍价奉还。

第三条:工程工期

房屋建筑施工合同范本房屋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1、甲方规定动工时间为20 年 月 日至 月中旬,乙方不得提前和推后。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筑材料原因交房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施工费。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整个工程、宽按设计图纸按质、按量完成,并达到符合国家施工规范。

2、房屋结构按照设计图纸布局,尺寸可根据现场科学,合理放线,具体尺寸变更和钢筋更改由甲方决定并通知乙方处理,甲方请设计人员何鑫参与监督施工质量,每道施工需经甲方设计人员验收合格后乙方方能进行下一环节施工。

3、基础大脚①⑦照13做半脚,基础上砌石墙。

4、钢筋工程:要求采用电渣压力焊(柱子钢筋)。

5、抹灰,刮白和瓷砖工程:各层室内,楼梯地面贴地板砖地角线,卫生间,厨房瓷砖贴到顶,饭厅瓷砖,大门通道,楼梯通道,贴1.5m,走道围栏贴1.2m,余室内为仿瓷涂料。

6、地面工程:院子的围墙,门面前5米打成水泥地板(工程款另付)。

7、外观工程:整幢楼,临街面及院内为瓷砖到顶,不在临街面的为水泥抹墙到顶。

8、门窗工程:乙方负责埋设安装所有门窗用到的预埋件。

9、楼梯,楼顶工程:楼顶遮雨板外伸40cm,上贴瓷砖并安装防雷设施,楼梯顶部整体浇灌一个2.5×1.6×1.4米水池,楼顶50公分高石棉瓦隔垫层,三楼顶浇2.8m柱子。

10、水电工程:水、电按设计安装,并包括卫生洁具安装。一层门面每格安一个电表、标间安一个电表,二、三层共用一个电表,排水管接到街面下水道内。

1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施工费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购买材料,乙方积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基础工程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 元;

第一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一层楼顶结束)后方付乙方 元;

第二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二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 元;

第三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三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 元;

第四层主体工程完工(第四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 元;

一至二层内墙楼刷漆粉结束付 元;

三至四层内墙刷漆粉结束付 元;

一至二层地板贴结束 元;

三至四层地板砖贴结束 元;

其余工资包括付属工资交工结算一次付清。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已经签署了一份动迁补偿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该合同,甲方将20 年月日获得动迁房一套。甲方是动迁合同规定的该动迁房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的权利人。

该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如果本款所表述的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不详尽,以该合同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予以变更或者确认):

1、 座落

2、 房屋类型 结构

3、 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4、 土地使用权

5、 室内装修情况

6、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

7、 是否已经设立抵押 抵押权人

8、 是否已经设立租赁

9、 合同约定的交房日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不得设立任何抵押、其他租赁关系,也不得迁入任何户口。

二、甲方同意自房地产交付入住之日起,将房地产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20年。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有权要求依照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订租赁合同,甲方应当签订。依次类推。

自甲方获得房地产产权证,并且该房地产根据国家或者地方的动迁房政策,可以依法转让登记之日起,甲方应当将房地产转让给乙方(租赁合同相应自然终止)。甲方应当自可以转让之日三个工作日内,和乙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当时房地交易主管机关推荐的示范文本),并在此期间内和乙方一起赴房地产所在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当时有权的类似组织)办理房地产产权过户手续。

根据第二条第二款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不违反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构成买卖合同的一部分。

双方可以另行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不违反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没有另行签署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条件构成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一部分。

任何一方都不得主张不合理的买卖、租赁条件。如果任何一方主张的条件,在当时国家主管机关推荐的买卖、租赁示范文本(如果有)上没有示范条款的约定的,或者属于空白可以自由约定的,而另外一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同意的,视为该方的主张不合理;双方应当对该条件不再进行讨论,也不做约定(双方可以约定“未尽事宜,依法处理”);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

三、 本合同所述的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另加第二款所述款项。

1、 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给甲方。

2、 乙方应当,自甲方将房地产交付乙方租赁使用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给甲方。

3、 乙方应当,自房地产产权过户给乙方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整给甲方。

乙方在支付本条第一款所述第3期价款时,乙方应当支付如下款项给甲方,其计算方式如下:

(人民币万元)X(自交付租赁使用之日起至房地产产权过户之日所跨的时间)X (同期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

四、无论在租赁期还是房地产转让时,应当由甲方支付给有关国家、公司、其他组织的维修基金、电话初装费、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开通费等均已包括在本合同所述价款之内,由甲方自行支付,不再与乙方另行结算;但是,

1、租赁期间,水、电、煤、电话的使用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提供缴纳费用的便利;

2、房地产转让时,甲方双方应当共同完成以上各项的更名手续,更名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无论在租赁期还是房地产转让时,该房地产内的附属设施、设备以及装修的价格均以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之内,并由该房地产转让之时一并转让给乙方。

六、甲方承诺户口

七、自房地产交付给甲方入住使用之日起,甲方没有将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的,从交付给甲方之日起第15天起,乙方有权选择:

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屋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每迟延一日(从房地产交付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应当支付100元作为违约金。

在房地产交付给甲方入住使用之日起,在甲方通知到乙方,但是乙方没有租赁房地产的',从通知到乙方第15天起,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屋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每迟延一日(从甲方通知到乙方之日起计算),应当支付100元作为违约金。

乙方开始租赁使用之后,甲方单方解除租赁关系,或者拒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拒不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返还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并且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屋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无权主张任何租金;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损失。

乙方开始租赁使用之后,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关系,或者拒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拒不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屋价款(扣除第三条第二款所述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在扣除同期市场合理租金之后予以返还;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损失。

八、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其他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内容。

由于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未取得以甲方为权利人的该房地产之产权证,而且本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双方确认对此情况有充分认识。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另外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索赔。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房屋合同 篇3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性别: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坐落于_______________ 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______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 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销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 层,其中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

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 ,其预测建筑面积共 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共有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该商品房层高为______米,有______个阳台,其中___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第四条 抵押情况

该商品房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人: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 ,抵押登记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履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

第五条 租赁情况

该商品房的租赁情况为【出租】【未出租】。

出卖人已将该商品房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限:从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至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协商一致,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至租赁期限届满期间的房屋收益归【出卖人】【买受人】所有。

第六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该商品房没有销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全部屋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房屋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3、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装修房屋合同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预算表》

1、材料款 元;

2、人工费 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 元;

7、税金(4%) 元;

8、其它费用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行计算。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

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首付: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合计 元

工期过半:施工费40% 元 竣工验收10%合计 元

如有增减竣工后一次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七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

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本合同解除。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二、在房屋登记过户以后,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是如何行使的

  一、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

1、 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我国《》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及上述“民通意见”可以看出,赠与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且受赠人未实际占有房屋及其产权证之前,即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销权的。这里的“财产权利”被民通意见明细化,指的并非房屋的过户登记,而是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因此,赠与人在此阶段实行任意撤销权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当然,《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的这种任意撤销权也进行了限制,它对房屋赠与行为也是同样适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此外,《合同法》第192条也设立了法定撤销权之规定,即无论是否具备《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的情形,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均可撤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 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这说明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即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条件。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因此,在房屋赠与合同中,房屋过户登记才是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界点。但是,根据上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可以看出,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合法权益而对此作出了特殊的规定,即只要受赠人已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这时该赠与行为即生效,赠与人应当为受赠人补办过户手续。此时,赠与人一般是不可以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为由来翻悔的。因此部分律师认为,如果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变更登记,不但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而且这种赠予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观点是不准确的。由此可见,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应当在赠与关系成立之后,但未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在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之前提出,否则赠与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销权、进而达到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二、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根据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是民法通则第72条所规定的例外情况之一。根据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第7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支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显然,房屋赠与,一般情况下,只有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方为有效,也就是说,房产赠与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房管机关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领取了房产证之时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该时间即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房屋交付时间也算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即房产赠与行为生效时间。理由是:一方面有利于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以促使人民群众在进行房产赠与行为时,不仅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视并及时地办理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

同时,也更有利于房管机关对私房的管理,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法制不健全,不少群众对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只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不进行房产登记,如不考虑历史状况,一律以办理房产登记时间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那么,实践中,许多房产赠与行为也就成为无效的行为,也会发生在房屋交付后至房产转移登记之前这段时间的所有权仍属房产赠与人,房产受赠人在此期间对该房屋所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行为为无效行为,这将不利于房产权的相对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当然,对实际生活中,那种为分散财产,或出于逃避或其他法定义务的履行,或纯属封建的子袭父业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义办理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不应认定赠与成立,更不能认定办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时间就是房产行为生效时间。如我市张某于1999年办厂期间为逃避债务,将己有的一套房屋无偿赠与给其弟,并单方写了赠与书后申办了公证,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交付房屋,20xx年7月,张某与其弟为其他事发生冲突,张某要收回赠与的房屋,其弟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此赠与未成立。

房屋合同 篇6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筑项目:************私房建设工程

第二条、建设地点:************号

第三条、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第四条、建房工期:(另定)

第五条、承建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建的该房屋(第一期)从XX年7月23日~XX年8月13日(其余工程量于XX年开春后定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共需完成地面以上高度1。2m(以待修建的路面高度为准),内容包括:地基开挖,地基砌筑,底层屋面回填,上下水管、电线预埋、安装等。

2、整体建筑包工费(不计材料),按照建筑面积定价,本房屋修建的建筑面积为 m2,包工费 m2/元(包括人工工资及施工工具),

3、整体建筑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上下水管、电路、闭路电视线等预埋安装,门窗安装,底楼墙面土料处理,大门一面墙(南面墙)瓷砖粘贴等。

4、付款方式:第一期:XX年7月23日~XX年8月13日工程包工费,待完工后付清所需工时费(首期预付30%)。第二期XX年工程另定。

第六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窗户安装、门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面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进度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造成乙方待料停工所受损失,均有甲方负责承担赔偿。

2、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预留维修费10%外,全部付清。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xx年三月八日

房屋合同 篇7

业主方(甲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建筑工程等事项协商一致,将制订如下合同:

工程地点:***********号。

工程规模: 五至七层一梯两户私房住宅楼 。

工程结构:全框架(按八层下基础)

承包价格:

1.整个工程包括桩基、基础,包人工不包料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 ,甲乙双方无任何理由更改。

2.计算工程面积:阳台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壹楼层高五米以下按占地面积计算,若超出五米则补人民币 整。所有出檐不计算面积,飘窗不计算面积,楼梯间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工程时间: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一、工程承包形式及范围:

1.甲方以 包人工不包料(包干) 的形式给乙方承建,建筑主料由甲方选定提供。

2.主体工程乙方必须按图纸规范施工,含( 南 边)外墙钢砖,

楼梯扶手为不锈钢,楼梯间贴 ,钢砖、大理石由 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

3.附属工程:化粪池、散水波、房屋南北方排水沟、顶层屋面做油(三油两布)、屋顶安装防雷网、屋顶女儿墙(1.2米)卫生间厨房排污管及外墙下水管。屋前(南边)墙面贴钢砖,东、西边粉刷,屋后(北边)喷砂及贴2米地脚钢砖,甲方负责提供材料,安装及人工均由乙方负责。

4.墙体红砖封隔,混合砂浆粉刷(M7.5水泥砂浆)由乙方负责。

5.施工期间水电费由 方承担。

6.各层的层高按甲方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必须确保。如特殊原因壹楼层高需更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意见。

补充: 。

二、施工方式:

1.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设备(钢筋工自带机械设备,木工自带模板,泥工自带工具,架子工自带脚手架等等),且必须按建筑规范施工。

2.施工机械必须安全可靠。

3.施工时按国家建筑要求实施,每层平板混凝土厚度为10CM,顶层屋面混凝土厚度要确保12CM。

4.搞好建筑施工的安全及安全设施,如果出现任何问题或事故,一概由乙方负责。

三、付款方式:

1.桩基、基础至一层由乙方垫资人工费承建。

2.二至 七 层(以每层平板现浇面完工为准)按建筑面积的 %付人工费。

3.墙体封砖每层按工程人工费总价 %付款。

4.内外粉刷每层按工程人工费总价 %付款。

5.质量检测及工程验收合格,预留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贰 万元,剩余款一次付清(如没有质量问题,满12个月后付清)。

6.乙方不负责工程款项的各项税费。

7.甲乙双方钱款交接每次必须打收条保存,以作依据。

补充: 。

四、材料:

1.材料由甲方选定提供,乙方协助甲方购买建筑材料。

补充: 。

五、质量与安全:

1.乙方必须按甲方图纸,严格按国家规定规范施工,保质保量,杜绝偷工减料。

2.木工模板安装要垂直平整牢固,缝隙严密以防漏浆。混凝土浇筑密实,梁、柱大小一致,阴阳角平面垂直平整。

3.砖墙体砂浆密实。瓷砖平整清洁,后墙的喷砂均匀。

4.规范钢筋捆扎及焊接(按设计要求施工)。

5.每次砼浇筑必须在钢筋、模板检验合格后进行,并做好混凝土的养护(按规范要求)。

6.如甲方要求夜间突击加班完成楼层现浇,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误工或拖延工期。否则扣除乙方人民币: 贰仟元 整。

7.乙方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工整改,确保 2 天内整改完工。乙方不得偷工减料,如检查出现偷工减料行为第一次扣除人民币: 贰仟元 整,第二次扣除人民币: 伍仟元 整 ,第三次扣除人民币: 壹万元 整,超过三次则视为乙方违约(按本合同第八项违约责任第2条处理)。工程中所由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在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时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必须坚持节省,不浪费的原则,不能随意带走甲方提供的任何建材,否则按双倍价奉还。

8.乙方上工地施工操作必须按安全规定规范实施。

9.乙方全权负责施工安全并承担施工安全所有事项(包括高压线下的建筑施工、起吊施工材料等等一切与施工相关的事项)。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电,用水安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发生病、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补充: 。

六、因工程施工中引起的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涉及周边关系及职能部门的问题,甲、乙双方要协商共同解决。工程不得转包。

七、乙方保证工期 ,礼节 次,每人每次人民币

元(由甲方提供)。

八、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2.如乙方偷工减料超过三次,则视为违约自动放弃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且甲方不再付乙方人工费。

3.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见证人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