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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集合15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2.58W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集合15篇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项目详见报价明细表—附件)。

五、工程造价: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机具由乙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其他方式: ;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及付款

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规定调整包干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总包干办法结算;其他方式:;款,工程完工后结算;其他方式: ;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应本着“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的原则,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业主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设计单位或业主方商定并提出修改或变更措施,同意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日期。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

二、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此结算。

四、保修期:1个月 3个月 不提供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法

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按建安合同法法規处理。

第八条 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xxxxxxxx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xxxxxxxx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九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2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安装。

承包范围:钢结构、维护板的安装,包括天沟、檩条(屋面及墙面)安装,屋面板及附件安装,墙面及附件安装,大门、雨篷、雨水管安装等图纸所有钢结构、维护板的安装。

第三条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

合格,按图纸要求及国家现行钢结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执行。乙方对所施工的工程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后乙方对该工程负责终身维护,基本材料费用及人工费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总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元,共计(大写)元。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开始施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10%_______________元。

(2)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度,中期甲方支付乙方总合同金额的30%_________________元。

(3)檩条及屋面全部安装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合同金额的30%_______________元。

(4)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相关资料、材料等后甲方向乙方付至总合同金额的95%,扣除已付金额,应付___________元。质保期为壹年,总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工程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5)结算方式,采取以下第种结算方式。

①乙方公户账号: ,开户行:

②乙方授权___________为收款人。

第六条双方的义务

1、甲方义务

(1)办理建设报批手续。

(2)向乙方提供安装工程材料。

(3)向乙方提供图纸及说明。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规定的承包该工程应具备的相应资质,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

(2)乙方应认真熟悉本工程钢结构的安装图纸,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包括安装人数、设备、工具数量等)及材料进场计划。

(3)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经签字盖章确认的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并附上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制定规范的制度,对人员、设备等进行管理。乙方人员如有变更,需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并进行变更登记。

(4)乙方必须完善保险,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并提交甲方备份。

(5)乙方指定为本工程项目经理,负责负责施工管理、合同履行、各项手续的办理及文件的签收等,如需变更,乙方需向甲方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

(6)乙方应对甲方发到工地上的所有材料进行保护,确保甲方发到工地上的所有材料不受损坏。

①乙方卸车时轻吊轻放,不能把梁、柱等成品件有砸弯现象;②屋面板、墙面板进入工地现场乙方更要注意保护,不要让板表由划痕现象,不允许有折板现象。

③如甲方材料受到损坏,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进行相应的扣除或通过其他途径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施工安全及责任承担

1、乙方应按规范施工,加强安全管理,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及赔偿。

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安全设施,施工现场发生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及赔偿。

3、甲方如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通过其他途径向乙方追偿。

4、乙方应保证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如因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工程验收

1、乙方安装钢构件、维护板,自检合格后应通知甲方,进行预验收。如需整改,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2、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按期竣工,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总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七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总合同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附则

1、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地址: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3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钢结构料件加工、制作由乙方负责;钢结构安装工程应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有专业资质之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该公司的安装责任仍然由乙方承担。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工程造价: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图纸或设计院提供之蓝图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干。工程总价计人民币: (RMB¥ ),其中钢结构制造费用为人民币: (RMB¥ );安装费用为人民币: (RMB¥ )。如甲方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变更工程内容或数量时,则承揽总价则按变更后之内容、数量及本合同议定之单价计算(不含总包单位管理费、配合费、挂靠费、报建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钢结构件、屋、墙面围护系统及通风气楼的制作、安装(不含门、窗)

第三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执行

(一) 本合同协议书;

(二)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三) 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

(四) 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 合同语言:汉语。

2、 适用法律: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工程所在地省、市的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 适用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

第五条。 付款办法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

2、钢构进场款:主框架构件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以材料到场之日起算,甲方应于7日内将该款汇入乙方指定帐户,若未见此款项,乙方有权作出停工选择,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 彩板开始进场时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2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元整。

4、完工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甲方收到乙方完工报告之日起3日内,支付完此款项)。

5、验收款:经甲方及有关之政府职能部门验收本工程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之7%,计人民币: 元整(RMB ¥ )。

6、保固款:乙方开据工程保固书之日起算满壹年后3日内,甲方支付余款总价之3%,计人民币: 元整(RMB¥ )(乙方提供工程保固书予甲方)。

第六条。 工程期限

工期由甲方书面通知及相关配合单位之配合工作,可满足钢结构施工之日起算;合计 日历天为施工工期。

第七条。 延期处理

如因甲方工程设计变更、或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天灾、政治、恶劣天气条件等)及非乙方因素之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之停工;甲方未按时提供施工配合条件和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越期罚款

若乙方无法如期完工时,工期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总价之万分之三作为其工程罚款,但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之百分之一为上限;反之,乙方完成工程每提前一天,按照相应比例给予工程奖励。若甲方无法按照合同付款时,每越一日,甲方得按工程总价之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并且乙方有权选择停工,导致乙方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的,甲方应赔偿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九条。 工程管理

1、 乙方在工程进行期间,应派富有工程经验及可靠之代表,常驻守工地(乙方派驻工地代表人员 )除非由于法律或实际原因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的协调、施工和维修,以达到业主满意的程度,遇有事离开工地时,应委托人代理,并通知甲方监工人员。

2、 甲方所委托之监造工程师及派至工地之人员,(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皆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如发现乙方工人技术低劣,工作怠慢者,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倘乙方所做工程草率,材料低劣,不合规定,有权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倘甲方所委托之监造工程师或甲方派驻工地之代表监督、指示有误,导致工程出现问题需要拆除重做,其损失由甲方负责,延误之工期相应顺延。

3、 凡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交由其它承办人办理时,乙方与其它承办人,有相互协助合同之义务,甲方对此负有沟通协调配合之义务。如因甲方或其承办人之故,使工作不能协调,而发生错误,迟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损害于乙方者,甲方应负责赔偿之;倘若为乙方之故,使工作不能协调,而发生错误,迟延或意外等情事,致生损害于甲方或他人者,乙方应负责赔偿之。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凡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干预、自然天候不佳(依气象资料)及国家制订之庆典或其它非甲乙双方所可控制之事由,致甲乙双方不能依本合约履行其义务时,甲乙双方应不负赔偿责任。唯在该情事发生日期之前,依本合同应履行之义务仍行持续,一旦上述情事消失,即行继续履行合同,如该状况将延续三个月以上时,应由甲乙双方协议适当之补救办法。

第十一条。 工地安全及保险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在工程施工和维护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人身或物资的损伤或损坏,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它开支,但下述各方面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补偿费或损害赔偿费用除外:

1、 经甲方验收完成之工程,并转由甲方使用之建筑物。

2、 甲方组织验收不及时或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的。

3、 由甲方其代理人或不是乙方所雇用的雇员或其它承包人的行为或疏忽所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坏与损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及损害赔偿。

4、 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无法避免的财产损坏或损伤。

第十二条。 配合工程:

甲方配合工程说明如下:

1、 负担施工所需水、电及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厂内协议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信道,以及协议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全由甲方负责)。

4、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第十三条。 变更工程

本工程进行中,如甲方对原订计划有改善或变更之必要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照变更设计图说明办理,乙方不异议,凡因变更计划以致该局部之原设计工程数量有增减时,一般情况按原合同附件分项单价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议定合理单价及管理费,并相应调整工程造价及工期。

第十四条。 解除或终止合同

双方依下列各款规定,其相对之一方有权提请解除合同及请求补偿:

1、 甲方因故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终止本合同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其已完成之工程及专用于本工程已进场或已备之材料,均由甲方立即核实付款,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如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需以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接通知后十日内仍不改正,经甲方再次书面通知仍未未采取任何改正措施的,甲方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a、 乙方越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工程进行明显迟缓,作业无常,施工品质不良,经甲方两次以上书面通知限期改善但乙方仍无意改善时。

b、 乙方产生资金困难,明显不能继续施工或破产。乙方因前项各款原因而被子解除合同时,应实时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工具等交由甲方使用,由甲方自办或另招商承办,乙方已完成部分工作及在场材料之价款,应作现场点收,并办理结算。

3、 甲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时,乙方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就已完成工程及进场材料或已备之材料办理验收结算,并支付乙方人员及设备之损失费用。

a、 合同签订后越半年,因甲方原因不能全面开工者。

b、 甲方要求减少工程量及金额达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c、 工程施工期间因甲方原因而需全面停工,且一次连续三十天以上,或累积达三个月以上者。

d、 甲方未按时付款两次以上或应付款累积延迟二十天以上时。

e、 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时。

第十五条。 工程保管

1、 施工期间不论完成或未完成工作物,其于验收点交甲方前,不论遗失、减少或损(焚)坏均由乙方负责。

2、 甲方有实际需时,得要求乙方配合作部份点交验收使用,其于验收前由乙方负责,其于验收后,由点交使用单位负责。

3、 其他配合施工承包商之工作物与材料器具,分别由其各负责。

第十六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图纸、施工规范、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完工后建筑使用无碍为依据。

2、 甲方应于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算10天内完成检视及验收程序,并以书面之验收结果通知乙方,倘若甲方未能于上述之10天内完成检视及验收或如未经验收使用,则视为甲方已检视并同意验收合格。

第十七条。 保固责任

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供保固书给甲方,由乙方负责工程保固壹年(自验收合格或未经验收但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保固期间内如因乙方材料或施工不良所造成这损坏,由乙方无偿修复;但如因甲方或第三人不当使用或周围环境改变及不可抗拒之外力所造成之损坏,经查非乙方责任者,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 所有权:

当甲方依合同第四条付清乙方除保固款外其它所有款项及完成第十五条之验收程序后,本合同工程之所有权始转为甲方所有。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提交五家渠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第二十条。 合同时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届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4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0.000以上钢结构工程、彩钢板工程,不包括任何土建、水、电、暖、门、窗、消防及防火涂料工程。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合同总价款: 大写: 元整;小写: ¥: 元整。

六、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大写: 万元,小写: ¥: 元整;

2、主钢构进入工地日内,甲方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整;

3、钢构安装完毕、屋面板或墙面板进入工地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整;

4、工程竣工验收后日内,甲方付乙方工程验收款: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整。

七、工期与质量

1、工期:甲方预付工程款到乙方账上起工期天,制作工期天,进入现场安装天(有效工作日)内安装完毕,不可抗力或遇四级以上风及雨雪天气工期顺延。

2、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钢构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执行,钢板、型钢及彩钢板正负公差在规范许可范围内。

3、乙方对所施工的工程自双方验收合格壹年内免费保修,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后乙方对该工程负责终身维护,基本材料费用及人工费由甲方负责。

八、双方工作

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一位,并为乙方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乙方施工人员食宿地方、协调地方关系等;甲方所在地各行政部门的不合理收费或当地群众无理取费,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2、乙方派驻工地代表一位,负责与土建方沟通并与甲方代表一同对本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控,直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3、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工程变更,必须以甲方、乙方代表共同签字为依据,最终以实际增减工程量决算。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日期和金额付款即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停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承担乙方停工损失,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日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竣工即视为违约,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做为日违约金;以上违约金累计计算。

2、乙方施工完毕后即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时间自乙方正式通知甲方七日内),甲方如不配合或故意拖延验收、擅自动用或提前使用本工程均视为本工程已验收为合格工程,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均由甲方负责。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全额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外,另支付守约方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补偿。

十、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后,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或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会审认可后图纸、签证、变更及来往函件均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前后抵触时以日期在后为准。

2、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不含配套费,即钢构承建方与土建方互不支付费用。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补充条款

1、地脚锚栓由甲方委托土建施工方预埋并由其承担材料费、安装费、措施费,乙方免费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2、乙方施工期间现场施工人员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5、本工程成交价为不含税价,如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追究应由甲方出面协凋处理,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乙方免费为甲方设计钢构图纸,并提供施工图两套。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

五、工程造价:——————(万元),其中土建:——————(万元),安装:——————(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

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计人民币————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

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

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

方报送经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建设银行建筑管理部门鉴(公)证机关

(盖章)(盖章)(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6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地处都江堰成都至都江堰客运铁路支线拆迁重建区地块1工程的水电安装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修建。

2、开工日期:20年6月日

竣工日期:20年月日

总日历日期:天

乙方必须按此日历天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逾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内容:按建设方提的安装部分工程量清单完成其工程量。

4、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水电安装、调试、运行符合合格质量标准。质量验收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协助完成。

5、工程承包总价:工程承包总价暂按投标总价,即:4967817.00元(大写:肆佰玖拾陆万柒仟捌佰壹拾柒元)

6、工程结算:

6.1、按安装部分工程量清单的固定综合单价结算。

6.2、甲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2.00%(百分之十二)收取乙方项目承包管理费(其中:空调设备单价不收取承包管理费),上缴方式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时,按此比例收取。

6.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税金。(综合税率为3.84%)7、付款方式:建设方将工程款拨付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分六次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7.1、第一次:基础完成之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

7.2、第二次:一层浇筑楼板砼浇筑完成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

7.3、第三次:工程主体完成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30%支付。

7.4、第四次:进入水电管道安装,按合同工程总额的20%支付。

7.5、第五次:工程完工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

7.6、第六次: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退还。

8、合同份数: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1.2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1.3工程地点:项目内。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工期、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包验收合格、包保修、包税金、等进行大包干施工。

2.2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按时按量保证合同电梯质量,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乙方内部验收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及售后服务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并承担所有发生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第四条、工期

4.1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工期:

甲方提供符合电/扶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的井道、机房、电源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装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4.3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合同大包干总价款

5.1本工程的大包干总价(含税)为: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整(¥元)

5.2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已包含安装费用、材料费用、施工配合费、搭棚费、吊装费及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就本安装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费用。甲方提供电源(及电缆)至屋面机房电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装),机房内电梯控制箱及后续电梯井道配线、变压器由乙方配套安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5.3本合同大包干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6.2本合同有∕无预付款,若有,预付款为¥元(人民币元),于支付。

6.3除预付款外,其他款项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作为定金。甲方于乙方正式进场安装前2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竣工资料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四个月后的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元),对于该笔款项的支付,甲方在乙方发货期前14日内负责向乙方提供由出具的保证担保,担保函的内容以《供货合同》附件三为准。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担保期限与电梯质保期一致。

6.4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已付金额一致的符合财税规定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甲方任命为甲方代表。

7.2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7.3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7.4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7.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6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含大楼基准轴线、楼层标高等)的电梯土建或电梯井道和机房。

7.7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后要及时清理井道的杂物,包括排水、防水,并通知乙方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7.8按当地建委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

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乙方任命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8.2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8.3乙方应配合总包土建进度提供相关预埋资料,另须包括:本电梯设备设计、供应、安装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有关梁和架构上的荷载资料;开关、通风及设备等所需的一切开孔的位置资料;电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导轨固定件和有关的轿箱平台位置资料。

8.4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设计人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设计人确认。

8.5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8.6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总包配合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

8.7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移交备用件和随机资料一套。

8.8负责吊装及搭棚工作。

8.9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10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8.11除井道内隔梁外其余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8.12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8.13负责提供三方通话设备,并且安装监控中心的母机是一台母机可以对多台主机(机房机)并且协助安装三方通话系统的单位进行调试。

8.14负责电梯在运输、施工前、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1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8.16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8.17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有关申报文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进场前的报验手续和费用,以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直至合格为止。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非因乙方电梯质量/安装的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

8.18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8.19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8.20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8.21应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

8.22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9.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2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

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0.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叁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XX市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核验为准。

10.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结算

11.1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1.1.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11.1.2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3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4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11.1.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11.1.6备案表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11.2双方按甲方最终确认的经甲方批准由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本合同的竣工结算工程量。监理公司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上述竣工结算工程量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11.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等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上述工程项目不予结算,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2.1本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12.2在保修期内,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全面负责整改和维修。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检修直到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整改和维修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维修,甲方需承担零部件费用。

12.3在保修期内,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或维修工作的,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该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加15%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2.4乙方承诺对工程提供终身的维修服务(保修期满后,双方签订有偿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负责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六名电梯维修人员。在合同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以不高于本合同的价格水平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及维修等服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大包干总价的3%。

13.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竣工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

13.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500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3.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3.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3.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3.6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材料的交接以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13.6.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13.6.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13.6.3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0.1%的违约金。

13.7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3.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大包干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及解决

15.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5.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保护已完工程。

15.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5.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8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

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第十二条附则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

(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表一:

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项目结构层次面积(平方米)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造价其中土建暖卫电气通风

附表二:

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材料设备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地点验交方式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安装总工期为

2、本工程开工日期以构件进场时间为准。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价格为/平方米,总价格为 元(大写 )如有变更,以实际面积结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安装所需吊车设备,焊割材料由承包自备;工程所需的钢结构及其它材料由发包方负责,甲方保障材料准时到场,不能拖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保证安装质量,如果发包方发现安装质量问题,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承包方进场安装主钢结构时,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的预付款,结构安装完毕,发包方支付 %的进度款,彩板安装完毕,发包方支付 %的进度款。

2、乙方整个工程安装完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办完交工验收并办理工程结算后 天内,所有余款全额支付完毕。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式本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0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建筑面积: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条: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

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_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5.……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乙方负责: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6.……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协助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____、

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1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名称: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项目。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安装总承包责任。

第2条: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范围:

2.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甲方明确直接发包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及相关配套(包括配合发包方售楼的有关通道、防护栏)等工程(详见附件一)。

2.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2.1大型土石方、地下室通风、首层住户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铝合金门窗、阳台栏杆、入户门、防火门、人防设备、楼宇白蚁防治、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施工的责任。

2.3甲供材料、甲定乙供材料:

2.3.1等为甲供材料,详见附件。

2.3.2等为甲定乙供材料,详见附件。

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备案手续之日起计。保修期限按照XX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第4条: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5年。

3、管线设备工程2年。

4、装修工程2年。

4.2保修期内的返修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详见附件《保修期内维修工作管理的约定》。

第5条:工期

5.1总工期: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时间,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5.2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5.3节点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应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星期六、星期天和恶劣天气日子。

第6条: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形式由乙方承包,即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计费和付款依本合同的约定执行,总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

第7条:合同价

7.1合同暂定总价

本工程含税暂定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后45天内报送工程预算书及详细完整计算底稿(含电子版)送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乙方报送的资料后45天内,甲乙双方按经甲方审核的工程施工图纸核对的工程量及按本合同附件计算本工程造价,然后双方可签订调整本合同建筑、装修、安装工程暂定造价的补充合同。

7.2计价方式

7.2.1除合同另有约定,计价方式如下:按工程施工图、竣工图和说明,结合实际执行的施工方案(须甲方及其委托的监理确认)、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隐蔽验收记录及签证,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不包括乙方造成的浪费)。

7.2.2土建工程套用;装修工程套用;安装工程套用;按规定取费,地区类别按类地区,计价费率有浮动范围的取中值。

本工程人工、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等)、机械单价按工程同期(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以加权平均计算,其中土建、装修工程材料不上下浮,安装材料下浮%。甲供材料的材料价不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经甲方指定价格的部分水电材料,其材料费不参与总价上下浮(以施工过程中甲方定价联系单为准),其余人工、材料、机械费均按本款约定参与总价上下浮。

在乙方有效履行了施工总承包管理义务之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按甲方指定专业发包工程总造价(电梯工程为电梯安装费,外电工程为低压部分,不含发电机及环保工程、泵房供水设备工程)的%计取。在乙方有效履行了甲供材料管理义务之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甲供材料管理费,甲供材料管理费按甲供材料总价值的%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及甲供材料管理费在结算时支付。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收取服务费、配合费、协调费、甲供材管理费、采保费等。

第8条:合同生效

8.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8.2合同订立地点:。

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副本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叁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条:其它约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2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劳务作业承包给乙方。为公平、公正合法执行劳务承包行为,双方协商订立合同以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望城才子城。

2.工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聚缘路喻家坡路。

3.建筑面积:(B地开工面积约总建筑面积的234021.42平方米。

住宅建筑面积176287.16平方米

住宅商业建筑面积20372.91平方米

地下室面积27336.3平方米

二 承包方式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水电安装。

2.承包内容:

强电:防雷接地等位接地安装及调试检测。线管、线盒预留、预埋。 管内穿线及开关插座,灯具安装调试。

户内箱安装及电表箱出线至产内进线到位,调试检测。

预留主电源动力配电、电缆进出套管、预留洞。

专变部分:(不含人防部分的预留,预埋其人防配电系统。不含消防部分,其消防设备的预留、预埋。)

配电间低压出线到第一个总配电箱之间电缆及总配电箱不在范围内,专变部分范围包括不限于第一个总配电箱(不含)至各级分箱,至用电设备。(设备反指排污泵、应急照明灯具、普通照明灯具、疏散指示灯具、电线电缆、配电箱安装。)

弱电:(消防、电视、电话网络、对讲门铃不在范围之内。)给排水部分(主楼及商业。)

给水:水表之后第一个阀门至户内的指定给水点,(不含立管安装)预留给水立管套管。

排水:主楼内雨水、污水的排水立管、支管、排水管安装到雨水污水井内,含给排水的套管的套管的预留、预埋。

三 施工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 天。具体以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为准。(标准层施工,正常情况下必须保证4天/层楼)。

四 承包单价

地下室及商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 元/㎡。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包干。(按设计图纸建筑面积包干,建筑面积按最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即本协议以承包范围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涉及完成本分项工程约束的附属工作。

五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图纸施工确保承包范围内的部分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作好记录。

3.项目质检员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要求所有分项目工程合格率达到90%。

4.本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为国家现行标准,以及建设方,监理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 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计算方法:

依图纸要求的工程量施工,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算,不计取任何计时工。(达到标准化工程奖励1元/㎡)。

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加部分超5%日另行计算,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审计结果的定额直接费中调增后人工费计取。

定额外用工。(计时工)按每日 元计算。

④变更签证按定额实物量结算定额人工调整与地下室相同。

七 结算及付款方式

1.主体部分,工程进度达到0.000楼面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0.000以上每月付款一次。按 元/㎡乘以当月实际完成主体部分施工面积。(一次预埋(每层)按 元/㎡,二次预埋(每层)按 元/㎡。

2.装饰部分,穿线按灯具做给排水每月付款一次,按 元/㎡乘以当月实际完成主体部分施工面积。

3.余额在全部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到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期满后一次付清。

八 双方职责

1.乙方服从开发商和总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制度和时间,节点施工的责任。

2.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路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3.乙方不能讲本劳务作业在转包给其他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约本合同。

4.乙方自行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5.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示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种工种操作证等有效证件,进场工人必须是18至60的男性公民。要求身体健康,头脑清醒,具有一定的思想素质。

6.材料节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爱惜材料,在保证质量进度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节约,杜绝浪费,如检查发现浪费材料以100元/次罚款。

7.甲方提供民工食宿条件,伙食由乙方负责。

8.甲方提供施工所需图纸并指导,监督施工。

9.甲方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

10.甲方提供塔吊,龙门吊等大型设备。

11.甲方及时提供技术交底,施工进度计划。

12.甲方及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

13.甲方提供民工劳务,工伤事故保险。

14.乙方不得因甲方工资发放滞后而停工或罢工或无故影响工程进度形象。不可抗力是指大雨,强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因政府部门等第三方干预导致安装无法顺利进行。

十 工伤事故责任分担

1.3000元以内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2.3000元以上安全事故,乙方承担3000元,其余的由甲方承担。

十一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正义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盖章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3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授权代表:

地址: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授权代表: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要求,双方就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合同价款(不含税价):

本工程合同价款¥:元(大写:)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第五条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六条工程承包范围:

空调系统安装及调试。

人员培训:空调系统日常运行操作及维护。

第七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书。

2、报价表。

3、设备安装接线图(由厂家提供)。

4、签证变更资料及技术文件。

第八条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组织图纸会审工作。

2、监督乙方的整体生产和安全文明工地的管理工作。

3、负责提供乙方的现场办公场所和放置材料.设备所用库房或场地。

4、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中的用水.用电协调工作。

5、负责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临时住处,但被褥.食宿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负责组织竣工后的质量检验验收工作。

7、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付款,否则乙方有权停工且不承担拖延工期的责任。在甲方没有付清全部款项时乙方托管自己按装的全部设备直至付清全部款项为止。

第九条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必须服从甲方规定的现场管理办法。

2、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严格科学合理组织施工,甲方同意对图纸进行调整或修改,但必须满足甲方的正常使用,保证使用效果,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准确及时。

4、分段施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报验收工作,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组织计划书。

5、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工人进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

6、负责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检验和控制.进度控制工作,并负责上报有关资料及提供竣工的详细图纸(设备安装线路分布注明分配走向等)。

7、负责组织甲方对各项材料进场的检查验收产品认证合格证工作,不合格材料严禁进场使用,由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8、施工中,如发生人生安全.财产损失,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合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转帐或现金结算。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即付的工程款,设备材料进场,提主机前付的工程款,安装调试结束即付的工程款,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期壹年半。(主机保修为18个月)

第十一条保修期:

保修期为:从竣工验收调试之日起,保修十八个月(或按行业标准执行)。

保修期间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妥善搞好维修工作,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材料.设备的供应

1、一切材料按合同约定进行采购,由双方人员派人检查,合格后

方可使用,但是现场保管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备用件.专用工具设备和说明书未竣工前由承包人保管使用,工程竣工后如数及时交给甲方保存。

2、本工程所有的设备和工程材料,都必须持有出厂合格证,其数

量.规格.型号等必须符合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或要求并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涂改无效,合同的所有变更均需双方达成书面意见,并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甲方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付款,否则乙方有权停工且不承担

拖延工期的责任。在甲方没有付清全部款项时乙方安装的全部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直至付清全部款项为止。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时,可按下列方式解决:

1、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合同的份数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4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惠安供电有限公司带电作业中心水电安装工程以 包工不包料 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工程按时、保质完成,签订以下协议,便甲乙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工程简况

工程名称: 惠安供电有限公司带电作业中心 工程地点: 泉州惠安螺阳镇溪西自来水厂后

二、承包方式: 包 工 (乙方提供所有工程用设备、机械)

三、工程承包范围

1、惠安供电有限公司带电作业中心电施、水施设计图纸内容(根据甲方签定项目进行施工)

2、电施:按图预埋线管和线盒(只计室内部分)

3、水施:按图施工(只计图纸内水施)

4、弱电系统(电话、电视)计敷管和线、线盒和分层箱安装。

5、安装项目所预留孔洞、剔槽、剔孔等修补、楼板上预留孔洞的封堵应做到不渗不漏。

6、室内部分按设计图纸内容施工。

7、室外部分图纸内若没有要求的,则排水施工到室外外,给水至 0.5 m处。

8、安装工程按图施工完成后应按验收规范要求,做到合格。

四、承包合同价款:以建筑面积每平方:作业中心 30 元/m2。 作业中心m2。

五、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等级为合格,工期按项目部编制的总进度计划及月分项进度计划要求,配合其他工种的施工进度。

六、工程结算和付款方式

1、主体工程预埋段按施工完成的电气预埋,甲方按乙方完成总量的90%给予拨付工程款。

2、工程进入装修时按每月完成量的95%拨付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乙方所完成量(承包总价)的100%。

七、双方职责和权利

1、甲方职责和权利

⑴应提供完整施工图纸一套及时送达图纸会审记录及变更通知等施工技术要求。

⑵负责生产任务落实、各工程的生产与技术交底、督促检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等事项。

⑶及时审核乙方工程量和进度的财务结算。

⑷组织工程验收、督促乙方对验收后整改工作。

⑸材料进场时应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指导。

2、乙方职责和权利

⑴施工人员应认真熟悉图纸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力、机械等设备,配合项目的进度要求,协调好与其他班组的工序搭接。

⑵与甲方及甲方管理人员进行协调,处理好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作出自检工作。

⑶乙方合理配备材料,不得出现不必要的浪费,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⑷乙方应负责向甲方提供用料计划,在计划使用前5天将用料送给甲方备料。

⑸乙方应教育好工人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及其他班组的配合,不得出现违法乱纪行为。

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无任何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设施不完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⑺应配合甲方办理所有外来工证件。

⑻应对已安装好的给排水管、配电箱等做好密封保护。

八、违约违规处理方法

1、甲方应根据协议内容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项,如有拖延工程款现象,经协商无效后,乙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全额索取完成量的工程款项。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建安企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对每个工人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教育工作,冒险违章操作,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3、施工过程中不认真熟悉图纸、不按图施工,不按规范操作,造成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整改。

4、应严格执行现行规范验评标准。

5、施工中,若乙方无法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采取措施。

6、乙方应保护好自己及他人成品及半成品,应管理好工人,不得出现故意破坏。

7、乙方提前提供施工用料清单,甲方应在乙方计划使用时间5天内组织材料进场。

8、乙方按甲方提供工程图纸施工,如乙方按图施工完毕后,甲方变更、费用由甲方负责。

九、其他事项:

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穿三鞋,严禁乱接施工用电,若违规,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浇筑砼时,乙方至少要派一专人进行护管并落实到人,施工过程中应认真熟悉图纸,与其他工种密切配合,否则,出现遗漏或错埋、漏埋、堵管等现象,且未与甲方协商处理办法,操作人员随意开洞、剔槽,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偷窃现场材料,违者除赔偿外,乙方应被处所盗材料价值的三部以上罚款,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4、乙方严禁再转、分包,乱扣工人工资,若发生纠纷,工人告到有关部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向甲方申领工资时,应先填写工人工资清单,工资清单应填写一式二份,待发放完工资并经工人签字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案,否则甲方将拒付下期工资款。

6、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执行。

十、本合同仲裁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无效,可交由劳动部门处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条款;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经济技术责任制约条款,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5

项目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关于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及标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网络综合布线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守信。

一、 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网络综合布线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网络布线工程,甲方要求的网络综合布线系统的全部内容。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生效次日起计算,如遇以下情况工期做相应顺延:

1、甲方在开工前未能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或施工场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施工临时设施,材料仓库,施工水电、部门协调等工作未能解决,影响进场施工。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施工中设计有变动而影响施工进度的。

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力因素。

四、承包方式

本合同中规定的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方式实施总包工程。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其中单点施工费:网络________元/点合计________个点,如有添减按实际点数计算)。

2、本合同双方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合同签订预付全合同价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

工程设备及材料到现场后再付全合同价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待整个网络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合同价的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3、因甲方使用功能提高发生的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甲、乙双方以工程量联系单的方式予以确认,工程完工以后据实结算。除此之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不予增加,均包含在其他项目中。

4、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不因劳动力、机械、材料、设备等市场因素价格变化而做任何变化,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标准进行结算。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要求

1、本合同协议书。

2、合同有关当事人相互之间根据本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联系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传真(书面文件)等。

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合同文件的解释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 工程验收及质保

1、工程质量标准:本合同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合格等级标准。

2、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

3、乙方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严格按照建设单位要求组织设备、材料、并提供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说明书、进口设备的商检证明等资料。

4、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5、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完工以后,甲方收到乙方报告后____日内入组织验收,如超过报告____日,甲方未按时验收,视为甲方默认验收完毕。

6、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返工。

7、对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乙方负责保养,并告知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

8、全部工程的质保:硬件设备(路由器、交换机、机柜、电源插板、面板、网线)等根据硬件厂家提供的质保方式质保,线路及敷设管线非人为、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损坏的________年免费质保。在质保期内如因人为或自然灾害因素导致线路中断或网络故障,乙方只提供技术支持,不对任何直接或间接性后果负责。

八、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2、向乙方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

3、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图纸等。

4、指派代表,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和处理施工中的协调工作。

5、依照合同约定向乙方即使支付工程款。

6、及时组织验收及办理结算手续。

7、提供零时库房、施工场所施工所用水电等。

乙方义务与权力:

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

2、按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3、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和保修期内质量保证责任。

4、乙方遵守安全施工的相关法则,操作规程,因违反上述法规、规章、规程引起的施工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将充分考虑配合甲方及其委派监理对工程的合同意见及要求。

6、指派文志向同志为工程代表,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和处理施工中的协调工作。

九、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未能依约履行义务的,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未能依约履行义务的,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甲乙双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