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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理合同 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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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代理合同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代理合同 15篇

项目代理合同 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____总则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各项方针和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商业惯例。

3、双方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做好本项目的招标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开展代理业务提供方便。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以其专业知识和商务经验做好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____委托招标项目的工程概况、总投资额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总投资额:

4、计划采购金额:

第三条、____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招标项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资金落实情况负责。在招标工作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委托招标项目的批准文件(项目审批、核准和/或备案文件),确定招标方式并落实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文件。

如确定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需向乙方提供潜在投标人名单。(适用于邀请招标的情形)

2、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向乙方提出具体招标任务和计划。如需要,负责在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完成注册手续。

3、组织编写并向乙方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包括并不限于采购标的、投标人资质要求、设备选型、工艺流程、技术规格、技术指标等详细具体的技术要求。下同)并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总体编制质量负责;审定乙方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的汇总稿。

4、在资格预审公告和/或招标公告发布前30天,负责向乙方提供公告所需要的资料。

5、负责答复或澄清投标人提出的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问题;如需要,负责对文件技术部分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文件交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6、负责在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或以其他方式选定评标专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并承担相关费用。

7、参加组织开标工作。负责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评标工作;如需要,负责澄清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评标过程中所发现的技术问题。审定资格预审和/或评标结果并负责编写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的技术部分。

8、如需要,参加国家评标委员会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的审定会议,并向国家评标委员会详细介绍资格预审和/或评标情况。(适用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情形)

9、就国家主管部门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提出的技术问题作出答复。

10、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____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确定的招标方式,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编制招标计划和进度。

根据甲方要求,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的情况)

2、负责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并负责汇总成完整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交由甲方审定。

3、负责联系刊登资格预审公告和/或招标公告,印刷、装订、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

4、如需要,负责答复或澄清投标人就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提出的问题。如需要,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或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修改并负责将修改部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5、接收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或投标文件。

6、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工作,参加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和/或评标工作;如需要,负责邀请有关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负责编写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的商务部分并汇总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交甲方核定。

7、如需要,负责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8、如需要,联系召开国家评标委员会对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的审定会议(适用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情形)。将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报送国家主管部门。

9、对于国家主管部门就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提出的问题,负责与甲方商定意见并作出答复。

10、根据甲方确定的评审结果和/或评标结果,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审合格通知,邀请资审合格的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11、如需要,负责在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完成招标项目的建档、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公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质疑处理等相关程序。

12、负责整理招标、评标过程的有关文件,并向甲方移交有关文件。

第五条、____代理报酬

1、本合同规定的代理报酬不包括处理招标阶段的诉讼所需的费用。

选择一(适用于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情形)

甲方同意在乙方向中标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后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_____%作为乙方办理前述事项的代理报酬。

选择二(适用于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情形)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乙方有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____天内向中标人收取中标金额__%作为乙方办理前述事项的代理报酬。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报酬,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中标人应支付的代理报酬。

2、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本合同解除或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理报酬。因办理委托事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____违约和索赔

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根据法律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方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受损失方可向违约方提出索赔。

第七条、____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____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对未了债务的追偿和清算。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经双方授权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甲乙双方对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时均应及时通知

对方。

第九条、____乙方项目负责人情况

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可自行更换项目负责人,但需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项目代理合同 2

一、项目概况及代理范围

1、代理项目:________。

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就本项目提供招商代理服务。

3、有关后期商业经营管理委托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二、合同期限及任务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委托项目招商租赁政策

本合同项目相关招商租赁政策,包括租金、租期等,均由甲方确定,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制订相关租赁政策,报甲方同意后予以执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有调整招商政策的权利。

四、委托内容(指甲方委托乙方):

1、乙方负责与目标客户安排会面并展开磋商,并根据需要安排实地考察;

2、乙方负责为该项目选择租赁对象,包括各种专业店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等,同时将不同类型租户在工程条件上的基本要求以及设施配备情况(包括荷载、卸货、停车、动线走道等各细节方面)提供甲方综合考虑;

3、乙方对甲方委托的各商业项目制订招商方案,并具体实施;

4、乙方负责全程谈判目标商家,并负责培训招商工作人员;

5、乙方负责根据市场租金现状,制定招商策略、拟订租赁价格及相关租赁条件,经甲方同意执行后,与目标客户商定合作细则并负责各类租务文件的拟定;

6、乙方在招商过程中,负责协助开展相关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

7、协助甲方收取租赁押金和租金;

8、协助甲方完成商业规划方案;

9、其他双方认可的委托事项。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A、享有乙方开展该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B、拥有乙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C、在招商过程中所涉及的甲方产业之商家租金,由甲方现场财务主管保管并办理相关票据手续。

2、甲方义务

A、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B、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每周与甲方召开工作例会,汇报本周工作及下周工作内容;

B、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乙方义务

A、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该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B、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商及商业顾问;

C、承担该项目乙方人员的工资等相关费用;

D、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各项日常招商管理工作;

E、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F、协助甲方与招商客户签订该项目相关合同。

七、业绩目标与业绩确认

1、业绩目标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招商面积。

2、业绩确认:以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为准。

八、费用及其支付办法

招商服务费用以招商佣金来结算。

招商佣金计算公式为:招商佣金=客户租赁区域前三年平均月租金________Х一个月。招商佣金按乙方配合客户与甲方签定正式合同后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互相谅解,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法院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4、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项目代理合同 3

甲合作方:

乙合作方:

为了更好满足顾客的需求,在合情、合理、合法地经营,增加更多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品牌;经双方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项目:

二、 合作权力与义务

2、甲方责任

1、 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产品,并向乙方提供相关产品的有关证书,如“二证”、生产批件、质量标准、质检报告、授权书及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文件及样品等。

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出厂价格应低于国内各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出厂价。

3、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产品的增值税发票及其它必要单据。

2.2乙方责任

1、负责货款的回笼。

三、利润分配

1.关于折扣问题

甲方方承诺给予甲方的 %作为返利,用于 具体数额为甲方使用数量 %。 该笔费用采用每半年结算一次的方式进行。

2. 甲方将收入按分成结算给乙方,月结月清,每月 日前结算。按照甲方的财 务规定三联单进行结算;

3. 注:(如客人需要开发票,由甲方提供)乙方在(穴位保健外加用中药 及辅助治疗物品不在营业额分成之内,要另计算成本费价)。

四 合作经营期间下列情况可以退出:

1有正当理由并经双方同意的可以退出 ;

(2)有违反双方协议约定的;

(3)有违法行为的

(4)有被法院强制执行冻结财产的

(5)如自行退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进行相应赔偿。

五、合作期满或终止合作关系的事项:

合作期满或终止合作关系的事项: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必须双方负责代表参与清算账目清晰后是乙方的设备、财产可以搬走,未经协商不得擅自处理室内设备、设施和共同财产.

六、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2.特殊约定事项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名称:(盖章) 乙方公司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项目代理合同 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

项目代理合同 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甲方产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代理产品及运输和承包保温工程:

1、代理产品: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和区域内推广及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产品明细、供货、建议销售价格,参见本合同附件。(1、甲方有权根据全国保温市场的行情及时调整市场的销售价格。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供货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2、运输政策:乙方自行负责货物的运输,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运输事宜,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工程承包:乙方可以以甲方指定形式开展保温工程施工业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授权的前提下,可以代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在代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订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二、 合作形式:

1、 项目合作:另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备案,并与我公司签订购货合同。

2、 合作区域范围:双方商定的代理区域是_________范围内。

三、代理经销资格:

1、乙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给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_________元。

2、乙方保证本协议签订后,所有合作项目均在我公司做备案,且保证货款按批次现款现货一次结清。

四、本合同期限: 自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日止。如要续签或改签,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五、双方关系:

1、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的关系纯属平等合作关系。协议双方承诺未取得对方授权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且等同于对本协议的违约。

2、在乙方经销区域,本协议截止后或有第三方申请该区域的区域代理则甲方有权另行发展代理商,但双方条件均等且在乙方仍有代理意向的前提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如有其它情况三方商议解决。

3、乙方在代理合作经营甲方产品过程中,认可甲方产品及市场前景,自愿扩大经营甲方产品规模及市场,可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重新签订合同或协议。

六、 代理业务中,乙方向甲方订货时,发货和货款结算方法如下:

a) 乙方向甲方订货,订货时预付货款的 _________%,甲方接到订货单后开始生产,生产完毕后,甲方通知乙方结清尾款,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发货;

b) 甲方代办发货适宜,所产生的所有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c) 因乙方货款未能及时到账,发货期限顺延;

d) 因乙方货款原因导致的产品发生功能性变化或失效,造成的全部损失有乙方承担;

e) 乙方应及时支付当期货款,不能及时支付当期货款时,应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押,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单独签订协议,甲方给予供货;乙方应在供货后,两个月内,付清欠款,甲方解除抵押。

七、代理业务中,乙方代表甲方向第三方销售材料或签订施工类合同协议。在以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定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且备案后,乙方取得甲方书面确认,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八、代理业务中,经过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承揽工程,商定如下:

1、甲方支持乙方以甲方指定的形式开展工程承包;

2、第三方必须使用甲方的合同、使用甲方的材料;

3、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服务费,服务费为合同金额的_________ %;收到第三方第一笔材料款,支付_________ %,其余的_________ %在该工程承包合同全部履约且工程结清完毕后支付。

4、乙方负责催讨第三方工程款,并对工程款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九、质量问题:乙方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自提货之日或收到货物之日起48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质量异议。

十、优惠政策:

甲方将根据乙方市场的销售规模,免费提供给乙方各种体系产品的展示小样块共_________ 块,宣传册、工程实例手册共_________ 本,超出部分将按成本收取费用。需制作工程样板时,按照距离远近收取工料成本费(以甲方实际报价为准)。

十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2、乙方在经销期内,甲方将给予乙方新产品的优先经销代理权。

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甲方将给予乙方有限技术支持和推广支持。

4、乙方在经销期间,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销售推广培训、以及行业发展、技术升级等方面的服务。

5、本合同终止之日,乙方不再续约,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市场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十二、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墙体保温材料在该经销地区市场拓展、品牌维护、新产品推广、销售或甲方授权开拓下一级经销商(代理商)等工作。定期将业务信息反馈给甲方予以备案。在销售过程中不得超过双方约定的地区销售(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不得扰乱其它市场的正常销售。

2、乙方经甲方授权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类似的产品。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品牌、包装及其它资质、资格、证书、报告等自行组织生产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

4、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关于产品销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代理期间,甲方有权安排1-2名专职人员常驻乙方,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乙方的统一管理。常驻人员工资由乙方按100元/天计算(直接汇入甲方账户,由甲方统一支付),同时负责安排食宿。

5、乙方在代理经销甲方产品期间凡出现违反本协议条款或内容即认定构成违约,则甲方则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代理经销或合作资格。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若甲方的损失不易确定,则赔偿数额不低于 伍拾 万元人民币。

十三、合同期限:合同的续签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前完成,合同终止之日前未续签则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自动作废。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市场营销活动。

十四、其它事项:

1、乙方与甲方在本协议中产品价格均不含发票税点,乙方如需发票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开具发票时税点均为20%,税点部分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中的"合同"及"协议"在本协议或合同中均表示同一意思。

3、本协议的变更、解除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并达成书面协议。除本协议规定可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受损失方的一切损失。

4、 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须向对方出具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的证明。

5、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本区域内的优先代理经销权,本协议的任何终止,不影响双方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债务人应继续偿付未了债务,直至偿清债权人的全部债务为止。

7、本协议分基本协议和附件,附件是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保密。此合同属保密合同,乙方不得向其它组织或个人泄露此合同的内容和模式(司法及必要的监管部门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样块及相关技术资料参数属甲方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视为违约;

10、本合同附件为:供货价格表、宣传资料样块成本价格表、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代理合同 6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将 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 内容。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形式:邀请招标

二、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1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 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3、 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 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 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帐,全部费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工作情况选择一次性支付 元或仅支付 元,乙方均无异议。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代理合同 7

川建发[XX]142号

四川省建设厅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订

XX年11月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联系人:

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格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口中划√者:

口起草招标公告

口代拟投标邀请书

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口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口编制招标报告

口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口代拟合同

口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算结算价,累进计取,浮动______%,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为¥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合同价为¥

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预付合同价的_____%,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日内按中标金额结

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余款在乙方递交成果报告同时一次付清。

(2)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_%,余款在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公布后_____日内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 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十一、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代理合同 8

甲方:

乙方:

为保证______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顺利推广、销售,本着公平、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代理项目及价格:

1.代理项目:

甲方正式授予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设备销售的代理权,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2.乙方代理的设备型号为______设备价格(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置见附件。

 二、设备销售货款支付方式:

1.设备销售货款支付方式:

(1)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货到交货地点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总金额的______%。

(2)付款方式:最终用户需将设备销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当甲方收到货款_____%后,甲方在一周内按约定价格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提供代理酬金发票。

(3)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银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双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在技术上全力配合乙方工作,但在项目运作的整个周期内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按公司提供的价格出售的设备,项目代理有______%的利益,在公司提供的价格上打折后出售的设备,打折部分由代理商自行承担。

3、如甲方没有按时、足额收到设备销售款,甲方有权延缓支付乙方相应佣金,乙方有义务负责对购买设备方的销售款进行追缴。

4、乙方在负责甲方授权项目销售、推广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务、债权和一切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独立承担其全部相关法律责任;

5、乙方在负责甲方授权项目销售过程中,不得有做出不利于正当市场竞争的行为,不得做出不利于甲方对外形象及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约定内容。

6、乙方必须遵守总公司的《技术保密协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及《项目代理协议》等相应协议的所有条款。

7、本协议所签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他方;

 四、签署相关协议

甲、乙双方必须签署“ceco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和“ceco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上述两协议必须与本协议同时签署方能生效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协议期限及签署地点

1、协议期限: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壹年,此前所签协议作废;

2、本协议的签订地点:北京市建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11层。

 六、协议的中止

1、乙方在代理期间,做出任何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或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签订的本代理协议;

2、乙方不得有擅自出售、抵押、许可、泄漏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签订的本代理协议同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没有履行本代理协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签订的本代理协议。

七、协议纠纷的解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经济诉讼解决。

八、协议文本及附件

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印无效;

2、本协议附件包括:

乙方营业执照等公司证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商管理制度

设备配置

代理商承诺书

“ceco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和“ceco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甲方: 乙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日期: 日期:

附件:(略)

项目代理合同 9

甲方(项目承包、建设单位):

乙方(受委托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一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合同金额: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之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与甲方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施工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咨询服务。

第四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

第五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

1、工程前期。

2、项目施工策划。

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人员架构组织。

4、施工项目组织、协调管理。

5、合同管理、过程资料管理(协助甲方完成过程中的合同签订,

甲方具有合同签订的控制权)。

6、工程进度管理。

7、工程质量管理。

8、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如甲方要求自己后期自行负责,可将词条更换为:乙方为甲方培养自有团队)。

9、乙方按期向甲方递交财务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审查。

第六条 甲方职责

1、资金落实

负责本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要求,按期核定、确保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和市政配套费及本工程中发生的各类行政主管部门所收的各项费用等及时到位,并支付给本工程各施工、供货承包单位和其它合同单位。

2、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七条 服务班子的组成 乙方人员由 詹 稳先生(简历附后)为带头管理人员,并配备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名单在项目组织架构中明确,进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随时进行补充调整,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甲乙双方协商由于甲方原因或项目需求时对人员进行调整补充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服务期限

自项目立项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日。如未按时完工,服务时间时间自 至 。

第九条 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1、本工程项目管理暂按 元工程项目总金额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费率为 ,项目管理酬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

2、乙方暂履行本合同期间,凡属乙方管理团队内之内所产生的劳务费、工资、奖金由乙方自行负担。非团队内成员产生费用与乙方无关。

4、支付给政府管理部门及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如设计、施工招标管理费,施工招标代理费、监理费、设计费、设计方案补偿费,设计、施工招标过程中的会务费,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费,增补晒图费,

5、乙方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在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范围之内不应获取超出本合同范围外的与本项目相关利益的收入。尤其不得借项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于甲方利益的收入。

6、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数额规定如下:

7、由于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的调整而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减,根据实际工作量的增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如项目管理组的业绩确实优秀,乙方自始至终全心全意遵守从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带来附加利益,甲乙双方应友好讨论给予乙方额外绩效奖励以激发乙方管理人员的能动性。

8.1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本公司的产品资源、技术资源或专利等对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可行的,且不影响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标准,经

8.2“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经实践证明达到了优化的目的,且经对原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与新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比较,而为甲方节省的费用,并经甲方审核认可。

8.3操作实施办法: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其中节省费用的15%以项目管理费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项目项目管理费的万分之五违约金。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本协议第二条条款,应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无偿延期项目服务日期。

3、除非甲乙双方协商将合同中止,或因甲乙方如出现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亦可终止。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及时会同甲方和施工等单位研究抢险,修复方案,测算损失、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受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及施工方分别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

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完工或期满,且乙方已经完成项目管理内容,双方工程款项结清之日起终止。

3、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副本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项目代理合同 10

甲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独家招商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址: ,规划商业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之独家招商代理商,招商该项目全部可招商面积。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招商工作;

3.审定乙方报送的所有方案;

4.乙方所制定的招商价格及招商方案等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5.在招商过程中,若因客户退铺或逾期不签署承租合同及未按时交纳租时,甲方有权没收客户之定金,并将此套商铺交与乙方重新出租;

6.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委托第三者招商上述该项目,否则甲方仍需按照该项目全部实际招商金额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7.在代理期间,甲方须指派专职专门人员负责对接协调招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8.甲方指定专门专职财务人员收取客户缴纳的相关费用,具体金额在执行报告中确定并经甲方签字认可;

第五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2.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组织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并对该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3.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积极开展项目的整体工作;

4.按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本合同条款独家代理招商该项目;

5.乙方代理招商之物业单位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工作人员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租赁意向协议》;

6.在签订租赁意向协议后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络,并于签署租赁意向协议后一周内负责安排工作人员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 并通知客户将首期款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支付给甲方;

7.负责该项目招商工作的管理以及招商客户的接待及咨询;

8.负责客户的发掘与谈判;

9.负责督促客户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10.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代理甲方进行交易,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法律责任,须自负一切后果责任;

11.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中,标明乙方为独家招商代理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商标LOGO;

第六条:招商代理服务费用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1.1招商费用:

1.1.1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按1.5万元/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启动费,每月结算招商代理服务费时再进行扣除。甲方须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准时支付给乙方。

1.1.2乙方收取甲方以本项目物业2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金;

1.2招商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以做乙方建档之用;

1.3租金价格:

1.3.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由甲方确定;

1.3.2本项目在招商过程中所成交商户租金支付方式以扣点等方式约定的,则甲方对乙方之佣金结算须以双方招商前之定价形式为标准依据;

1.3.3成交商户所租用之铺位如未明确定价,则甲方以本项目中最高租金单价与最低租金单价之和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

2.招商费用结算:

2. 1招商费用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之招商代理佣金;

2. 2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甲方为违约。同时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面积所余部分应付佣金总额的1/4代理费用以作甲方单方面违约补偿;

2. 3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次应付款项为依据。

 3.招商补充条款:

3.1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项目招商原则,项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则执行;

3.2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租金由甲方没收(未能没收的部分除外)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3.3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乙方招商客户达到以上标准,或虽未达到但甲方给予书面认可,则视为该客户招商成功,并与客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3.4乙方招商客户达到《客户签约标准》,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诺进驻许可,经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获得入场资格。

3.5乙方在正式招商之后将每隔_壹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

3.6乙方应及时将市场信息及利于本项目之定价方案向甲方汇报,甲方在了解后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决定,以便适应市场之需求;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 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则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 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 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 违约。

4.如因甲方由于主观原因而未按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材料等而致使乙方 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 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所有者。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招商工作提供有利支持与帮助。

4.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或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乙方在此不可撤消地陈述并保证

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

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代理合同 11

委托方: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

一总则

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的执行。

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

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乙方代理大中型贷款项目的经办行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x0、5‰+回收贷款本息额x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时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有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附则

每年3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况。

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授权的信贷局与乙方授权的一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标准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项目代理合同 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甲方产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产品及运输和承包工程

1、代理产品: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和区域内推广及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产品明细、供货、建议销售价格,参见本合同附件。(1、甲方有权根据全国______市场的行情及时调整市场的销售价格。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供货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2、运输政策:乙方自行负责货物的运输,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运输事宜,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工程承包:乙方可以以甲方指定形式开展______工程施工业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授权的前提下,可以代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在代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订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二、合作形式

1、项目合作:另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备案,并与我公司签订购货合同。

2、合作区域范围:双方商定的代理区域是______范围内。

三、代理经销资格

1、乙方必须具备_____法人资格,并给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______元。

2、乙方保证本协议签订后,所有合作项目均在我公司做备案,且保证货款按批次现款现货一次结清。

四、本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要续签或改签,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五、双方关系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的关系纯属平等合作关系。协议双方承诺未取得对方授权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且等同于对本协议的违约。

2、在乙方经销区域,本协议截止后或有第三方申请该区域的区域代理则甲方有权另行发展代理商,但双方条件均等且在乙方仍有代理意向的前提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如有其它情况三方商议解决。

3、乙方在代理合作经营甲方产品过程中,认可甲方产品及市场前景,自愿扩大经营甲方产品规模及市场,可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重新签订合同或协议。

六、代理业务中,乙方向甲方订货时,发货和货款结算方法如下:

1、乙方向甲方订货,订货时预付货款的______%,甲方接到订货单后开始生产,生产完毕后,甲方通知乙方结清尾款,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发货;

2、甲方代办发货适宜,所产生的所有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货款未能及时到账,发货期限顺延;

4、因乙方货款原因导致的产品发生功能性变化或失效,造成的全部损失有乙方承担;

5、乙方应及时支付当期货款,不能及时支付当期货款时,应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押,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单独签订协议,甲方给予供货;乙方应在供货后,两个月内,付清欠款,甲方解除抵押。

七、代理业务中,乙方代表甲方向第三方销售材料或签订施工类合同协议。在以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定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且备案后,乙方取得甲方书面确认,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八、代理业务中,经过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承揽工程,商定如下:

1、甲方支持乙方以甲方指定的形式开展工程承包;

2、第三方必须使用甲方的合同、使用甲方的材料;

3、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服务费,服务费为合同金额的______%;收到第三方第一笔材料款,支付______%,其余的______%在该工程承包合同全部履约且工程结清完毕后支付。

4、乙方负责催讨第三方工程款,并对工程款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九、质量问题

乙方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自提货之日或收到货物之日起48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质量异议。

十、优惠政策

十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2、乙方在经销期内,甲方将给予乙方新产品的优先经销代理权。

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甲方将给予乙方有限技术支持和推广支持。

4、乙方在经销期间,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销售推广培训、以及行业发展、技术升级等方面的服务。

5、本合同终止之日,乙方不再续约,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市场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十二、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墙体______材料在该经销地区市场拓展、品牌维护、新产品推广、销售或甲方授权开拓下一级经销商(代理商)等工作。定期将业务信息反馈给甲方予以备案。在销售过程中不得超过双方约定的地区销售(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不得扰乱其它市场的正常销售。

2、乙方经甲方授权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类似的产品。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品牌、包装及其它资质、资格、证书、报告等自行组织生产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关于产品销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代理期间,甲方有权安排______名专职人员常驻乙方,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乙方的统一管理。常驻人员工资由乙方按______元/天计算(直接汇入甲方账户,由甲方统一支付),同时负责安排食宿。

5、乙方在代理经销甲方产品期间凡出现违反本协议条款或内容即认定构成违约,则甲方则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代理经销或合作资格。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若甲方的损失不易确定,则赔偿数额不低于______万元人民币。

十三、合同期限

合同的续签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前完成,合同终止之日前未续签则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自动作废。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市场营销活动。

十四、其它事项

1、乙方与甲方在本协议中产品价格均不含发票税点,乙方如需发票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开具发票时税点均为20%,税点部分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中的“合同”及“协议”在本协议或合同中均表示同一意思。

3、本协议的变更、解除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并达成书面协议。除本协议规定可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受损失方的一切损失。

4、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须向对方出具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的证明。

5、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本区域内的优先代理经销权,本协议的任何终止,不影响双方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债务人应继续偿付未了债务,直至偿清债权人的全部债务为止。

7、本协议分基本协议和附件,附件是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保密。此合同属保密合同,乙方不得向其它组织或个人泄露此合同的内容和模式(司法及必要的监管部门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样块及相关技术资料参数属甲方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视为违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代理合同 13

委托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 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20xx年 2 月 28 日在成都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光大银行成都分行

2、项目名称: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3、建设地点: 成都市小天竺街7号

4、招标范围: 室内装饰装修

5、招标规模:900平方米

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7、指定联系人:

姓名: 路杰 职务: 技术职称: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刘华娟 技术职称: 工程师

身份证号:

(2)姓名: 金文技术职称: 工程师

身份证号:

(3)姓名: 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工程的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中划√者:

其他事项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8%取费。

2、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预付合同价的 5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 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 15 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金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金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代理合同 14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招标范围: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为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工作内容以委托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三、合同价款

1.代理报酬费用为。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xx年x月x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此下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号: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技术职称、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其它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中标单位支付。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甲方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甲方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甲方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其中:委托人肆份,受托人贰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执行通用条款第2.1条,但2.1条文件如内容存在冲突的,以签订时间在后的为准,如无法确定签署时间的,以2.1条所列文件排序在前的为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中文

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津政令第3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与招标投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天津市相关规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委托人的义务

3.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3.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无约定;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无约定;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无约定;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无约定;

(7)应尽的其他义务:无约定;

4、受托人的义务

4.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电话号码:

4.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照委托人认可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招标工作。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同时下列服务由受托人组织实施:

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招标程序;

2、发布招标公告;出售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收取投标保证金;

3、组织踏勘现场、召开答疑会议和编写答疑纪要,完成备案及发放工作;

4、按照《招标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5、接收投标文件、主持开标会议;

6、组织评标会议,编写招标情况报告;

7、刊登中标公示,填写、发放中标通知书;

(3)应尽的其他义务:。

5、委托人的权利

5.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利确定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等招标过程文件中的全部条款,如项目名称、工程承包方式、标段划分;委托人指定分包的项目;项目的开竣工时间和工期;图纸押金金额及返还时间;评标办法的确定;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及时间,保修金数额;结算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函的金额;工期奖罚规定;招标组织机构成员组成,评标专家的确定等。

(2)委托人有权利要求受托人在招标代理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

①招标工作的组织;

②招标工作的人员安排;

③招标工作的进度安排;

④招标工作阶段性会议、向委托人应作的阶段性汇报以及里程碑时点的安排;

⑤招标工作的风险管理等等,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3)委托人有权利要求受托人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及时向委托人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等。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第6.1条第(1)款至第(7)款的约定。

5.2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无约定。

6、受托人的权利

6.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执行通用条款第7.1条第(1)款至第(6)款。

6.2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受托人可向投标人收取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则不得再要求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受托人收取工本费的,应向投标人开具相应收据或发票。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7、委托代理报酬

7.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服务费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人民币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完毕后三十日内由中标单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报酬。

8、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8.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为x/元整

8.2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双方无约定。

8.3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双方无约定。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9、违约

9.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约定;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约定;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无约定;

9.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招标咨询服务有误而造成委托人损失,并支付代理报酬的30%作为违约责任赔偿金;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受托人须承担因未告知委托人其经营的或参与经营的咨询公司或者下属咨询公司,委托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委托该咨询公司承担相关咨询业务造成的相关责任,均由受托人全部承担,并支付代理报酬的30%作为违约责任赔偿金;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应支付代理报酬的70%作为违约责任赔偿金,且承担委托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受托人未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本协议项下相关代理工作,造成招标工作中断、暂停、终止,或者因受托人过错,造成本工程招标工作出现瑕疵,受托人应赔偿委托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受托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包括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不能按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托人应承担责任,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由于受托人不当代理或无权代理而使委托人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当予以赔偿;

4、受托人因违反国家及天津市相关规定超额收取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图纸押金等费用造成的投诉、违规等损失,受托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其他受托方违约责任,受托方应赔偿委托人相应损失的情形。

10、争议

10.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1、合同份数

11.1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其中:委托人肆份,受托人贰份。

12、补充条款:

12.1该项目招标代理期间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的招标工程师,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如连续两次不能及时响应委托人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更换招标代理公司。

12.2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委托人:

受托人:

签约日期:

项目代理合同 15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管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地点:

签订日期:

委托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与项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总投资: 1,256万元人民币

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_)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暂估)1256 万元,管理费费率 3%,管理费用为37.68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陆千捌佰元)。若建安工程造价出现调整(上下浮动超过20%的,则增减部分的项目管理费用及费率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管理费率最高不得超过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