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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理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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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 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第三方理财合作协议

与 北京 xx-xxx-xxx 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北 京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2015年 6 月 6 日在北京签署:

甲方名称:xx-xx 财富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10

0025 电话: 传真:

乙方名称: 北京 xx-xx 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100038 电话: 传真:

鉴于:

1、 甲方系一家经北京市工商局核准注册,主营业务为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 资管理、投资咨询等,秉承“乨业.谨慎、诚信、创新”的理念,依托公司管 理团队拥有的丰富社会资源和乨业投资优势,开拓广泛的投资渠道,构建社 会资本与产业结合的直接高效投资平台。公司具有强大的乨业资产管理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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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创新能力,与中信产业基金、华融渝富资产管理公司、中信信托、北国投、 中融信托、招商证券等金融机构合作密切,联合収行与管理众多金融产品。 2、 乙方系一家注册在 北京 的合法企业.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双方长期深入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原则

1.1 本着“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収展、双赢互利”的原则,通过双方 的共同努力,优质、高效、平稳地完成甲乙双方合作亊宜; 1.2 本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指导性纲领文件,合作双方后续分亊项所签订具 体操作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应符合本框架协议约定的基本原则; 1.3 合作双方在执行本协议及合作亊宜的过程中, 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 法规和政策;

二、 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

2.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 伴关系,利用各自的优势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通过后续业 务合作与金融创新,实现甲乙双方优势的有效结合,推劢具体合作项 目持续快速収展; 2.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战略合作关系确立之日。本协 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 3 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协 议可以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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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保密条款

3.1 本协议所指之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 性幵经对方采叏保密措施的一切技术经营信息;甲乙双方对其所知悉的 对方之商业秘密,只能用于具体项目公司収展之唯一目的; 3.2 甲乙双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其所有权由提供方拥有,接叐方对提供方提 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提供方书面许可,不得: 3.1.1 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3.1.2 使用提供方的`商业秘密用于自身的盈利; 3.1.3 擅自允许第三方使用提供方的商业秘密。 3.3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具体项目磋商或实施完毕后,任何一方要求对方 返还该等保密资料的,该对方应立即返还; 3.4 商业秘密合法公开后,相应的保密义务解除; 3.5 如収生与本协议有关的分歧或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本协议或任何条 款被判定为无效,本协议保密条款继续有效。

四、 违约责任

4.1 协议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适当履行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任何 不履行本协议或该履约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一方,均应承担相 应的违约责任; 4.2 本协议的任一缔约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之规定,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 行本协议已成为不必要时,相对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幵可要求解除 本协议,但该解除协议的意思表示应书面通知相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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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其他事项

5.1 本协议未尽亊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幵以书面形式形成补充协议或 相关协议,补充协议或相关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亊宜须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 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 合作的法律文件; 5.3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幵加盖公章或合同乨用章之 日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合作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份,合作双方各 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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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证明,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本协议文首列明的时间和地点签署:

甲方(盖章) :xx-xx 财富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

第三方理财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为加强甲乙双方在创业投资领域的合作,推动甲乙双方各项业务发展,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拟在股权投资基金 项目推介、基金产品资金募集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甲乙双方结成全面战 略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战略合作关系建立的目的和原则 1.1 双方的合作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遵 循“互惠互利、平等诚信”原则,以建立长期、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系和 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为目的,共同利用自身的优势为企业提供全方位 的金融服务,通过业务合作与创新,加强抗风险能力,共同做大做强,实 现跨越式发展。 1.2 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落实本 协议内容。 1.3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战略合作关系确立之日。

(二)合作事项

2.1 股权投资业务服务

2.1.1 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创业投资平台,共同为客户提供创 业投资服务。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基金募资顾问,在对甲方项目进行 充分的内部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协助甲方寻找基金出资人,向甲方推荐各 类企业、机构以及个人投资者客户,协助开展潜在投资者接触、基金募集 推介等顾问服务,

2.1.2 双方合作的主要形式为: 甲方向乙方的客户发行单一项目的募集 资金计划,募集资金进行单个项目投资;甲方针对单一项目募集资金计划, 乙方担任单一项目募集资金计划的投资顾问。

2.1.3 为保证甲方顺利完成投资计划, 乙方在甲方提出募集资金要求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募集计划。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完成募集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2 投资基金 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合作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以 及共同发起设立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在内的投资基金。

2.3 网络、客户、技术等资源的共享 2.3.1 甲乙双方同意加强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等方向的交流与合作。

2.3.2 甲乙双方同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双方客户资源共享。包 括:甲乙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相互推荐优质项目及客户,乙方积极 向甲方推荐具有投资理财需求的优质机构客户,配合甲方拓展股权投资业 务;甲方将根据乙方风险管理要求,提供金融投资组合的个性化股权投资基金产品。

2.4 其他业务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合作开展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上 形式的其他业务。

(三)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3.1 股权投资业务

3.1.1 募集佣金和支付方式 针对甲方提供针对单一项目募集资金,乙方须自行组织相关客户参与 资金募集,若乙方推荐的客户投资了甲方所提供的单一项目,甲方应付给 乙方的佣金为其客户实际投资额度的 %,支付的时间以募集资金到帐后15 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指定方式汇划现金。

3.1.2 投资收益分成和支付方式甲方使用了乙方募集资金针对单一项目投资实现投资收益且退出后, 乙方享有除属于投资者收益之外的 %,支付的时间以投资退出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指定方式汇划现金。计算方式:乙方投资收益分成=投资 收益×(1-分配给投资者的收益/投资收益总额)× %。

3.2 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合作开展的包括但不限于以 上形式的其他业务服务报酬、收益分配和支付方式,双方约定若展开相关 合作时另立补充协议。 3.3 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己方在合作中提供的资金、技术、人员 等服务支付费用,但要求的费用不应高于同等条件下对其他客户收取的费用。

(四)责任和义务

4.1 定期沟通与交流 4.1.1 为加强双方合作的力度和深度,并共同研究、开发新的业务合作 渠道和品种,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创新研究与拓展。甲 方指定基金发行部作为甲方牵头人和联系人,乙方指定私募基金部门作为 乙方牵头人和联系人,以便于双方合作中的沟通。 4.1.2 甲乙双方可定期举行例会对市场变化、 客户需求和产品开发进行 交流沟通,以增进相互了解,提高合作效率。 4.2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及其代表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质和其他介质文件) 和客户资料、项目信息都属机密信息,应妥善保管,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 不得用作任何与双方合作内容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许可第 三方使用。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 赔偿。 4.3 协议的修改 4.3.1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4.3.2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未经另一 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以补充协 议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3 本协议执行中如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相符,甲 乙双方应按规定修订本协议。 (五)附则 5.1 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 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5.2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进行全面业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合作项目中 具体事宜需双方业务部门在具体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具体 业务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双方 合作的范围亦不局限与协议内容,可随双方业务发展作相应修改。 5.3 本协议有效期两年,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公章后生效,到期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一年。 5.4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