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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

栏目: 书信函 / 发布于: / 人气:3.06K

本人承诺在实习期间,遵守以下规定:

大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

1.遵守学校关于实习、实践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集体利益为重、团结同事、服从大局、服从实习单位安排,树立良好的“四川理工人”形象。

2.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指导老师布置的各项实践任务。

3.实习期间保持与班主任或辅导员的信息联系,若因本人原因出现遗误评优评奖、等级考试及各项正常考试等各种情况,责任自负。

4.服从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工作安排,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范和制度,对自己的一切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实习结束后,按时返校,并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到。

承诺人: (署名)

年 月 日

大学生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已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时学生与学生家长的责任,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时间:自 年 月 至 年 月

二、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间返校办理相关事务,必须严格遵守院系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喝酒、不整理内务等违纪行为,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三、若学校和系部需要学生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些活动,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试、就业信息情况统计等,应积极配合,不得缺席,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在外(包括从实习单位到学校往返途中)期间,出现学生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的,由学生、学生家长或责任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在外实习期间,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的;

(二) 在外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者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在外实习期间,因自身行为不慎引起学生本人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外实习期间,因他人行为引起学生人身伤亡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外实习期间,因往返校内外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和本人承担; (七)其他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西南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加强对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进一步帮助学生明确安全工作的规范要求,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学生的自防、自卫、自治、自救能力,确保社团校外活动安全完成,明确活动中出现的安全责任问题,从而保障社团活动参与人员的人身与财产安全。根据《西南大学学生守则》、《西南大学学生管理办法》、《西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等规定,我社团自愿组织会员到校外开展 活动,活动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相关的学校管理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不在危险地方开展活动,确保参与活动所有成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保证活动内容健康向上。对于活动中因违反上述内容发生的一切后果,我方自愿承担,并愿意接受校方的处理。

承诺人(社团名称):

社团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部)

大学生暑期留校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暑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落实我院《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及学生家长签字同意,且自愿签定如下安全责任承诺书:

一、暑期留校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二、无条件服从学院假期住宿统一安排,集中住宿,统一管理。

三、遵守校纪院规,定期向值班辅导员汇报自己的情况,若有事离校须事先向负责老师或辅导员请假。

四、注意防盗、防骗、防抢、防交通事故,保证人身财产安全,能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由自己承担保管责任。

五、遵守作息制度,不晚归,不得夜不归宿,不能留宿外人、异性。

大学生实践安全责任承诺书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已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外实践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时学生与学校的责任,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时间:自2015年7月29日至2015 年8月2日

二、实践期间,出发前或实践完毕学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间返校办理相关事务,必须严格遵守院系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喝酒、不整理内务等违纪行为,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三、学生在外(包括从实践单位到学校往返途中)期间,因未遵守团队规则出现学生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的,由学生个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在外实践期间,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的;

(二)在外实践期间,在实践单位,应遵守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学生本人或者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在外实践期间,因自身行为不慎引起学生本人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外实践期间,因他人行为引起学生人身伤亡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在外实践期间,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外实践期间,因往返校内外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七)其他实践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队员签名:

201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