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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销售合作协议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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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书,签订了协议书就有了法律依靠。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销售合作协议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销售合作协议书4篇

销售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拥有茶油及相关产品的生产条件,乙方在电子商务渠道开拓有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双方就网络销售合作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信息、银行方面的完整印鉴移交给乙方。

3、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上电子商务活动的全面管理服务,包括:

(1)甲方公司的品牌网络推广;

(2)网络销售渠道的策划、建设、装修、陈列、上货,甲方须提供产品详细数据包,乙方安排1名全职员工;

(3)日常管理,乙方安排2名全职员工;

(4)店铺值守(7天×12小时挂号)、销售,乙方安排8名全职员工;

(5)网络销售推广,乙方安排4名全职员工;

(6)确保在三个月的淘宝试用期内,使淘宝商城店顺利通过淘宝测试。

4、甲方应配合的事项包括:

(1)在乙方销售人员通知甲方发货(以发货单为准)后,甲方应配备快递发货人员与乙方销售人员进行沟通,并根据发货单备货,按指定的快递或物流公司,按市场价(即2公斤/单,不超过10元的快递费标准)及按时(不超过24小时)发货,同时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开具正式发票随货同行,发货完毕后将快递单号回传至乙方销售人员。

(2)参考乙方对于产品包装提出的建议,重新设计制作包装,尤其是纠正其中明显的错误内容;

(3)在财务部门设置对账人员岗位(可兼职),以便在发货、对账、结算等方面与乙方对应人员对接。

(三) 收入结算

1、收入结算:甲方按网络代理价(见附表1)向乙方提供各种产品,乙方在合同期内产生销售并确认不会由于甲方的原因而产生退货的情况下,按网络代理价和甲方进行结算。

2、结算对象:每日(即“确认发货日”)所产生的累计销售金额。

3、结算时间:每日(即“确认发货日”)后的

甲方提供的账号。

5、对账: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双方的对账日,由双方指定人员进行账目核对,如果发生账目问题,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6、税费处理:在每一笔网店交易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开具正式发票,由甲方承担相关税务支出;乙方承担淘宝网的费用提成(5%)。

(四)成本费用

成本均由乙方承担,详见附表2。

(三) 乙方网上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制、仿制,不得向甲方的竞争对手透露商业机密。

(四) 乙方承诺对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上。

(五) 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任何产品、资金、资料、帐户做与网络销售无关的事宜。

(六) 如甲方的产品在托管后一年内出现产品销量过低等影响利润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分析后,如果双方认定是甲方的产品的原因,乙方有权更换托管店铺所销售的产品。

(七)乙方承诺在互联网上所有活动均以合法方式开展。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

(八)乙方可以指定自己的受益人主体,即接收销售提成的收款方可以是乙方指定的

4、乙方以各种方式破坏甲方品牌形象,导致在搜索引挚的搜索页面前五页中,对甲方不利的报道达到6条(由于甲方过失引起的不利报道除外)。

(二)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得到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以控制权发生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经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缺乏原材料等原因终止本合同,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全部履行本合同预期可得的利润)。

销售合作协议书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会员章程,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商品供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文件乙方必须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证明、食品卫生许可证、质检报告等有关证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第二条 专柜设立

1.甲方商场________________楼提供_________平方米的场地,经营品牌系列品种的商品;若乙方商品首次在甲方销售,须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的商品进场费。

2.乙方承担专柜设计、装修的费用,具体方式为:

1)乙方设计、装修

2)乙方设计、甲方装修

3)甲方设计、装修

4)改造甲方现有设施

3.合同期满后,专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 结算方式及要求

1.甲方每月按乙方销售额的_________%作为销售的利润提成;

2.为促进商品销售,乙方应积极因素配合甲方的各类促销活动,并每月按销售额的_________%提成作为广告促销费用;

3.甲方采用pop机销售商品,乙方须每月向甲方支付按销售额的_________%的条形码制作费;

4.乙方月度保底销售额、月度保底利润额(计算方式:当月保底利润额=当月保底销售额×[提成扣点+广告促销费扣点+条形码费扣点+电_________%扣点])如下表:……

1)当乙方_________个月实际销售额超过或等于保底销售额时,甲方按_________%提成;

2)当乙方_________个月实际销售额未达到保底销售额时,乙方应按保底利润额在_________个月内补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乙方商品的经营位置及面积;

3)如乙方连续_________个月未完成计划保底利润额或在同类商品销售中排名后_________位,甲有权提前终止协议。中途停止经营的按实际经营月度结算;

5.乙方累计销售商品达到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时,乙方给甲方年终返利,返利额为累计销售额的_________%;

6.甲方在扣除提成及相关费用后,凭乙方_________%的增值税发票,在_________日内将剩余销售款支付给乙方。

7.甲、乙双方的交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不得借用、冒用第三者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违反本条款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以甲方电脑实际销售数量和销售额作为结算依据,订单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 供货方式及要求

1.乙方所代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等均以甲方的商品订货单为准,乙方在接到甲方订货单后,须在_______天内将所订商品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的订货单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须延期供货或不能供货,应在收至订单后两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若乙方七日内仍不能将商品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将视为乙方无故不能供货,甲方有权从乙方当月销售货款中扣除不能供货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 经营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协议期满,乙方如想续约,须在协议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签订新的协议,若未于期限内提出续约申请,则协议自行终止。

3.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撤柜。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撤而擅自撤柜或终止协议,须自撤柜或终止本协议之日起到本协议期满之日,按本协议规定的保底利润分成方法赔偿甲方。

(四)商场管理

1.乙方须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除甲方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在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

2.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在商场或专柜内随意展示任何广告、布告;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商品,乙方承担商品在商场的一切风险。对于该商品非因甲方员工的故意过失行为等引起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5.协议有效期内,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停止营业,不得擅自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或专柜转让转租于第三者,或与第三者合作经营该专柜以及参与其它有损甲方权益的事宜,违反此规定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收银,截留销货款或将批发移至甲方商场外进行,甲方可处以十至百倍的罚款,乙方应承担5000元---10000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超出乙方及甲方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及利用专柜进行非法或违规经营,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如因乙方提供的商品发生变质或包装不良及其它原因造成商品滞销,乙方应当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要求,退货款及退货费用从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抵扣的,乙方应补齐不足部分,如有发生其它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9.如因乙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的行为造成甲方商场结构、设备及其它有关财务或商场其它专柜蒙受损失时,乙方应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10.乙方应服从甲方因商场经营结构和布局的变动所所作的一切调整;

第八条 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除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协议有关条款经双方协议无效,将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2.凡因执行本合同或本合员有关事宜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为了维护供应商的权益,乙方不得请甲方员工吃饭或娱乐,也不得给予甲方员工任何形式的馈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人员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乙方借钱、借物或在商场间调货,如有发生,视为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销售合作协议书 篇3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事务。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3、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

销售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xxx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上列各方于鉴于:

1、XX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XX产品(或服务)供应商。

2、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销售磁条卡、智能卡、智能卡终端接口产品、校园系统集成、发卡系统及设备、安全认证产品等,向顾客提供该产品最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决方案,业务涉及金融、公交、社保、校园、电子政务、高速公路等领域。

3、双方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通路和客户资源,双方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

故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规则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网络和业务特点,在业务捆绑、市场营销、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延伸和发展。第二条合作领域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产品或服务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

2、

第三条合作内容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产品或服务领域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与支持、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转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共同开拓市场。

1、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新和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同意将对方的公司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渠道,如展会、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3、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某公司向xx公司提供xx公司所需要的xx公司向某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产品(或服务),;。年月日在市订立。

4、双方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双方的产品或服务设计成丰富的捆绑组合,并通过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对方新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5、双方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一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另一方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虑跟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对各自获知的招标项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战略合作伙伴的产品或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以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的方式共同投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以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

6、一方对于从市场或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及时的反馈,互相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良。7、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第四条沟通渠道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l协调小组的组成:l协调小组的职责:

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双方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双方均以各自的名义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对各自的产品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知识产权

1、双方对各自持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权与使用权,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导致上述知识产权的共享。未经一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认为基于本合作协议而对另一方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益。

2、相互协作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合作。一方获悉的任何侵犯战略合作伙伴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适时告知另一方。

第七条保密

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于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未成为公众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作期限

1、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协议,直至协议或协议履行完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无自身过错的情况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尽一切努力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对方并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法律适用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合作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陈述和保证

12.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2.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集团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补充与变更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协议附件

15.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5.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15.1.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5.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权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七条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

通知

18.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8.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8.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协议的解释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条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xx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xx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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