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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栏目: 书信函 / 发布于: / 人气:1.56W

新年好!

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春节日渐临近,延吉市迎来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营造节日喜庆的氛围,但其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却加剧大气污染,严重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据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污染物浓度。其中pm2.5浓度的增加最为显著,如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加重雾霾程度,对空气质量产生影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为此,延吉市环保局向广大市民提出倡议:

1.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延吉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2.不在任何场所,特别是易燃易爆等规定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在相对允许的区域燃放,也要选择符合质量标准、污染较少的产品,尽量做到不燃放、少燃放。

3.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和劝导工作,以自己的积极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4.提倡文明祭祖,祭祖扫墓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用鲜花等方式替代焚烧纸钱等容易产生烟尘的祭祀用品,减少污染和火险隐患。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羊年春节,着力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为建设美丽延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2]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爱护市容环境,创建文明县城,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禁限放烟花爆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按照《万年县2015年春节期间在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从自己做起,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在指定的区域和指定的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禁放区域,行政企事业单位带头在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党员干部职工带头响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在春节期间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限放区域,做到在指定区域不燃放烟花,有序组织限放爆竹。

四、在禁放时段,禁限放区域不燃放烟花爆竹。做到在2015年2月15日—3月5日晚上22:00至凌晨6:00期间不放烟花爆竹;大年三十晚上至七年级晚上00:30—凌晨5:00不放烟花爆竹。

五、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遵守相关规定,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六、每个市民都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市民,以自己的点滴行动为建设幸福万年做出就有的贡献。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3]

尊敬的市民朋友:

锣鼓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群众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会释放出大量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影响城市环境,有悖于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市创建。为此,市环境保护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过低碳环保文明春节。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庆祝方式,尽量减少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污染。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早、晚等休息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建筑物内、楼房阳台以及草坪内燃放烟花爆竹,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用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三、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四、保护城市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厉行节约,不放“开门炮”、“喜庆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幸福年,为建设美丽钟祥贡献力量!

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钟祥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2月17日

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4]

全体市民朋友们:

新年好!

春节日渐临近,我市迎来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营造节日喜庆的氛围,但其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却加剧大气污染,严重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据历年环境监测数据表明,春节期间我市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空气质量急剧下降,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急剧增高。其中pm2.5浓度的增加最为显著,如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加重雾霾程度,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为此,上饶市环境保护局向广大市民提出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践行者。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遵守《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不放或在指定的区域和指定的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监督者。安全生产生活人人有责,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号召、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举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节日环境。

三、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的宣传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积极宣传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每个市民都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市容环境、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羊年春节,为建设美丽上饶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上饶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2月15日

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5]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来临,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将至。烟花爆竹燃放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硫化物,引起噪声污染,损害空气质量,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为此,按照省环保厅、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安监局和省公安厅等5厅局《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函》的要求,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春节期间不燃放、少燃放、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赣州的天更蓝、空气质量更好、环境更优美。倡议内容如下:

一、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和限制燃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不销售、燃放不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

二、允许燃放时间:2015年2月18日(除夕)和2月19日(正月七年级)全天,2月26日(正月初八)和3月5日(正月十五)7时至22时,可以在非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符合规定的部分品种烟花爆竹,除此之外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燃放区域、场所。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和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各党政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医疗机构、大中国小校、敬老院、主要街道、桥梁(包括浮桥)、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等区域,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及其周围。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节后上班时,厉行节约,不放“开门炮”,为保护环境做好表率。

五、节日期间多采用公交等绿色环保出行方式,尽量少开车不开车,减少废气排放。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少燃放、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春节,为建设美丽赣州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赣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赣州市委

赣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