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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读书笔记(精选10篇)

栏目: 文学 / 发布于: / 人气:7.15K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写一份读书笔记,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七天》读书笔记(精选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七天》读书笔记(精选10篇)
  《第七天》读书笔记1

好久没看小说了,内容非常引人入胜,一种根本停不下来的感觉。

虽然是一本灵异小说,讲的是人死后7天所发生的事情,但是没有一点恐怖的感觉,觉得就是像现实生活一样。

书中的父子情几处都让人落泪,尤其是父亲把他丢弃后又去寻找这段,现在想起来眼泪仍然在眼中打转。作者始终都是用最普通的文字来叙述,但书中所流露出的感情确是最真挚的。

在看书的时候只是当小说在读,没有很深刻的去思考作者想表达的意思,只是感动一下过就过去了,后来在上班路上在想这本书的内容,突然觉得作者像要表达的感情和内容很深刻。

人走后的7天一直在找寻自己生前所经历的一切,人们爱是一直都没有消减,但恨却逐渐随着时间一点一点都会消散。

父亲对孩子深情的爱,父爱的那种执着着实让人心疼不已!

鼠妹在得知真相后的悔恨,男友对她真诚的爱,无怨无悔的付出甚至付出了生命,令人叹息!无知的人儿呀,只是活在了自己的想法里,轻易的就放弃的生命,当不知世界不会因此而停止,爱你的人终究还是爱你,为你的爱不会因此而停止,但……终究触碰不到了

珍爱生命,不要活在自己的意识里,爱一直围绕着你,唯独自己不知道而已!

  《第七天》读书笔记2

这本书就是一本特殊的书,通过死去的杨飞,回忆生前,与死去人的对话,看到另一个残酷,温暖的现实,一场心灵的颤动。作者对社会,对生活一个很真实的思考。死后与妻子,邻居,朋友,父亲的相见,注定了人生就是相遇,离别,再相遇。我们苦苦挽留的,我们终将失去的东西,都会在人生这辆火车咕噜咕噜中过去。

最另我感动的是杨飞的父亲(杨金彪)明明那个杨飞就不是他的责任,但是他却倾尽全部,而他的死之前给了那个抢他衣服的人最后的善良。也让我思考,一个好人终会有好报吗,一个人保持最善的自己会过的很好吗?他一生围在儿子的身边,生了病也要去他抛弃儿子的地方再看一眼,每次想起他的举动,我都会忍不住红眼睛,我不知道一个把全部的爱给一个人是多么大的一个赌注,但是这一生父母就把赌注压在我们的身上。其实我们生前能做,为什么死后才想起做,人生是不应该辜负的,或许将来你不会是一个大福大贵的人,但对父母,你可以做到尽自己的努力。

一个人最后的消失是活着的人对他的记忆,从前没觉得记住一个人有多重要,但是对于需要你记住人,是很重要的。

余华的书或许很残酷,但是我最喜欢的是他的残酷中有着对温暖的爱,最软的心,总给人不一样思考。对于我来说,他是一个很耿直的,很现实的作家。

  《第七天》读书笔记3

第一天,留恋人世

第二天,遇见爱人

第三天,回想亲人

第四天,抵达永生

第五天,发现妈妈

第六天,碰到熟人

第七天,找到父亲

活着,在冷漠的环境里靠爱取暖

死去,在善意的国度里因爱相遇

始终觉得余华笔下的主人公有种对生命的抽离感,不戚戚于命运的感觉,很郑重,但不苛求,会悲伤,但不感伤。就像知道了留不住妻子了,不缚住她;知道饭店起火了,不跑着逃离;知道自己死了没有墓地,只是起身走了……

也许杨飞在死无葬生之地经历的七天,听到的想到的在生时发生过的事真的每天以各种形式上演,但当时只是当报纸新闻来看,一个热度过了有下一个,谁也不关注背后,谁也不关心无名者,现在何尝不是呢?一边是残忍,势力,欺压,一边是无奈,遗憾,挣扎,幸好我们里边有善良,尽力,所爱。

其实死后的人与人间的其乐融融如果现实中能达到最好,不能达到也没事,生活的样子还是有很多可爱之处的。被强拆房子的夫妻有一个懂事的女儿,幸福的家庭,死后诉说的询问的也是女儿的情况,甚至没有提到拆房公司……

生命与生计,认真与苟且,拧巴与放下,欲望与野心,厉害与宠爱,追逐与郑重,无奈与尽力,主动与被动,顺应与挣扎……

  《第七天》读书笔记4

对于一部作品,除了语言结构等基本功以外,我们经常使用的“好小说的标准”是:打动人的内心和作家的社会意识。用这样的标准衡量,《第七天》算是一部好小说。感伤悲苦是这部小说的根本,杨飞这样一个孤苦无依的魂魄,生前努力地存在,死后努力地寻找。在一个强势纷杂的外部世界中,小人物的挣扎努力无疑是令人同情的。作品营造的“死无葬身之地”里熙熙攘攘的无处安息的灵魂,更是给人荒凉之感。活在世上的小人物,生命是最终的底线,也是最慷慨的代价,任何一个看似偶然的小的变动,就能要了他们的命。突然被砸死的自己,自杀的前妻,因为一个山寨手机跳楼的鼠妹,车祸丧生的年轻人,被唤作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婴儿……反倒是父亲,因为癌症而死,稍微给这些死亡增添了一些伦常的必然。

对个体命运的关注,是余华一贯的坚持。《活着》是零度写历史,是个体在历史中的挣扎;《第七天》是零距离地写现实,是个体在社会中的挣扎。只是这一次,他站到现实中间来了。也许是因为太近了,满篇都是现实发生过的激烈事件,人们才会说他“用新闻串烧来弥补素材不足”。

在我看来却是作家在用他自己的方式,解读现实。当然,我们不能评价这部作品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也不能将余华比肩于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他不是那种可以用气势磅礴的宏大叙事来批判现实的作家,但他是余华,是用《活着》的艺术灵感来创作《第七天》的余华。他曾说:“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灵魂的诉说和新闻事件的密集,也许恰是对现实的一种荒诞表达。()以前的生活和时代都朴素而单一,现实往往没有作家想象出来的生活更新鲜精彩。但是近几年,社会的巨变让我们惊叹:生活早就超越了想象。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生活中处处都是突如其来的荒诞。

再说题材,小人物在现实中的挣扎,虽然并不新鲜,但却是传统写作最为关注、也是最容易上手的题材。同样的挣扎,在前几年的作品中,多少能让人看到些希望,比如福贵,虽然遭受了所有的灾难,他还活着。到了《第七天》,这些挣扎的尽头,都是绝望。杨飞,这个生不逢时、死亦不逢时的魂灵,在横向的社会层面遭遇、见证了所有极端的苦难。他遇到的所有人,都是草根,都生活在惶恐中。小说中最无争议的部分,是作者对父子感情的建构,这不仅是作品最大的情感支撑,也是被各方声音肯定的亮点。淋漓尽致地写父子情深,在历来的作品中,除了朱自清的《背影》,就数这对父子了。如果杨飞的生活中还有一点亮色,那就是父亲对他的爱。小说里满是对父子情深的各种描述,不经意间触动内心。“我乘坐的火车驶离车站时,他站在那里看着离去的火车挥手,虽然站台上有很多人在来去,可是我觉得他是孤单一人站在那里。”“第二天我父亲不辞而别,他走得无声无息,连一张纸条也没有留下,拖着自己所剩无几的生命离我远去。”

从对父子关系的建构上,也能看出余华不再是当年那个先锋派的旗手了,因为当年先锋创作中很重要的母题是:杀死父亲。如今几十年过去,父子讲和了。这些都显示了余华创作中温暖的内核,虽然满目疮痍,但坚信人性良善或者说是希望还在。

读《第七天》,让我总忍不住想到方方的《涂自强的个人悲伤》,作品弥漫的也是同样的悲伤、压抑而绝望。小说结尾处写着:涂自强从未松懈,却也从未得到。这句话不只点了方方自己小说的题,也点了《第七天》的题,更点中了这个时代小人物命运的题。

  《第七天》读书笔记5

“疲惫的思维躺下休息了,身体仍然向前行走,走在无边无际的混沌和无声无息的空虚里。”暑假马上要结束了,逛教辅的时候看到了《第七天》大大的蓝色海报,只一眼,就被完全吸引。

顾不得下午四点目眩的阳光,顾不得公交车上的颠簸,顾不得用手背揉揉微红的眼眶,在近一小时的返程中狠狠看到了“第三天”。从前年上高中就很少这样舍不得放下一本小说了,一开始只是忍不住动手撕开塑料封皮,在等一个信号时终于开始满足的沉迷于余华淡淡的叙述里,什么都不在乎了,单单还记得空出掌心不让汗水贴上书页的小心翼翼。

第一天?第二天?早不可划分开,早已被颠簸的车在脑海中糅合在一起,记住的,是一个个真实的、鲜活的人和属于他们的故事。他们又笑又哭,他们抱怨社会的无情残酷却又止不住对未来的憧憬,他们是城市的龙套是城市中记不住名字的路人甲,但他们依然挣扎在绝望中活着,努力想要长成一棵大树——站紧在那片土地上,同时为身边人洒下阴凉。

一个婴儿打破了铁道工的生活,从此父子俩相依为命,“我”完全占据杨金彪的生活,他们也互相抛弃过,却发现已习惯那份亦步亦随的温暖,父亲的倔强与柔情勾勒出最坚定的亲情,因此我在看到父亲死前悄悄去大青石时眼泪终于落下。父亲一直是内疚的,他后悔收养了“我”、让我过不上生母的好生活,他后悔为结婚抛弃了“我”,所以在生命终结时满脑子是看看大青石,纵使物是人非。而“我”视为母亲的杨月珍之死让我不解,只是车超速吗?她在贫瘠的年代用自己的健康换来了两条小生命的茁壮,在她终于要去女儿身边享福时,为什么让这样一个“母亲”死去呢?努力甩开残酷的猜测,我宁愿相信作者是为了有人去照顾那27个婴儿啊!鼠妹和伍超的故事无疑是最催泪的,他们是生存在城市底层最直接的代表,踏实肯干却处处被欺负,他们为生活争吵,又很快和好继续为想象中美好生活打拼,他们单纯的想让对方过得更好,哪怕只是一丁点儿的温暖也足以支持下去,却阴差阳错双双死亡,最后只能错过新娘最美的时刻。拆迁造成夫妻意外离世,年幼懂事的女儿只能毫不知情的坐在掩埋了父母的废墟旁等待,善良的夫妻不为身死而愤恨,只是放不下孩子,甚至还不断感谢减学费的“我”。即使只读了一遍,他们在我脑海中仍都留有鲜活温柔的印象,若以上是苦辣中透着柔和暖意的大餐,那下下的毫无章法的警察与“李先生”无疑是清凉有趣的小菜,十年前互相憎恶,十年后反而成了不忍分别的老友,世事难料建,连杀身之仇都一笑而过了,又还有什么怨恨放不下的呢?谭家菜一行人则是饭后的小水果一盘,用简简单单的一小块温暖带给“我”继续找寻下去的勇气。

听很多人说:最近的距离不是紧贴在一起,而是共同看着同一个月亮。因为大家都联系在一起,即使这带子无法触碰,也由心底散发出融融暖意。父亲、杨月珍、鼠妹…数不完的小人物相互穿插在一起,为彼此哪怕只是挡住几滴风雨,在寒冷中他们通过这张网相互偎依,分享着一丝丝的暖意。那一点一滴的温暖,就如同漫漫长夜中点亮了黑暗的星星之火,无数的光芒汇聚在一起,最终成为了一条光的长河,它在无尽的岁月里,一直缓缓流淌,带给努力生活的人希望。

又一次这么深刻的体会到,死亡,是这样让人不甘,却只能学习微笑着接受。上一次,是七年级时爷爷去世,我甚至还没为小时候糟蹋了他的心意而道歉,还没来及把年级第一的奖品展示给他,还没来及长大,他便急匆匆因肺癌离我们而去。从此只能怀念,怀念老房子里调皮的猫,怀念冰箱里不时塞满的肉排,怀念那双让我有些畏惧的眼。从此只能对着照片哭泣,爷爷却夜夜都不肯来我的梦里。

日子一天天累积,走在生活的路上,一定会失去些什么。因为我知道有些东西注定会失去,所以我屈从于现实拥有的温暖,慢慢学会珍惜,珍惜拥有的点点滴滴的记忆,这样才不会在某天失去时措手不及,只能在万籁俱寂的晚上怀念手心中曾握紧的温度。

饭后沿河堤跑步,回头时,远远跑过的桥头已只见明明灭灭的车灯,我的路依然在黑暗中等待着我,没有星空,却有一盏盏的灯光从后方呼啸而过,用一片片温柔的橙黄照亮了前方的阴暗与坎坷。

奔跑在无尽又短暂的旅途上,掌心握紧的暖意带给我让我一直跑下去的力量,坚信终到达“树枝上结满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摸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那般阳光盖在身上的温暖彼方。

  《第七天》读书笔记6

一个人死后的七天里,就像重新回顾了自己的一生一般,每个曾在生命里出现的人像是设计好一般一个个陆续登场,一个人的社交圈子也不过就是个小社会,不论在哪个社会里,生前或者死后,贫富的差距、小人物的心酸、现实的残酷都是会存在的,然而结局告诉了我们有一个美好的地方,那儿没有贫富贵贱,没有悲伤疼痛,没有仇与恨,人人生活的如同在世外桃源一般,但人人也死而平等,那个地方叫——死无葬身之地。

看到结局反而会轻笑出声,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讽刺?幽默?反讽?细想起来怎么会觉得无比正确呢?余华的文字很写实,在我看来有些文字可以说是流水账也不为过,但就是这些描述一个个故事的流水账,反而更会有一种:“啊对啊我们身边就是有这种现象啊”的强烈同感,文中的许多情节是作者虚构的,但衔接的也挺自然,在多个讽刺现实的故事中,反而那些暖心的情节更能引人注目,如杨飞的养父为了抚养他终生未娶却因为有过一次想要抛弃他的念头一生心里愧疚;鼠妹和伍超这对情侣一起吃苦打拼好几年不离不弃,结局却令人唏嘘,鼠妹自杀伍超错过了见她的机会,而在伍超死了来找鼠妹的那一天鼠妹去往墓地火化安息了,两人一直在生与死的边界擦肩而过。

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小人物,从小视角去看这个社会能看到更多的黑暗面,故事的主人公们大部分都是本本分分生活的小市民,不论是偶然的正义挺身还是想维护自身的利益都没落得个好下场。这个故事往小了说有亲情、爱情、友情的生活情感,往大了说也有社会现实、生存与死亡的深刻思想,而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刻:有墓地的得到安息,没墓地的得到永生,到底哪个更好呢?

  《第七天》读书笔记7

拿到书,迫不及待打开读,因为之前的《活着》让我特别喜欢余华这位作者,他的文字总是让人忍不住落泪。可能这本书存在着争议,有人说余华江郎才尽。于我而言,这本书依旧能感动我,就是一本好书。

书中的情节尽管荒诞,却又令我感到无比真实,也许是因为其中影射出的现实社会问题,如官场腐败、城市鼠族等等。但更大一部分原因应该是生活之于我们的遭遇比书中描写的更加荒唐。读到一半的时候,我沉浸在主角父亲的故事中,我相信世上有同杨金彪一样善良至极的老实人,同时为他的遭遇感到深深的无力。这种无力感在我读到鼠妹自sha前写日志的那一段更甚,对于一个女孩子宣称要自sha的言论,不但无一人劝阻,甚至为她出谋划策怎样死在哪里死,“键盘侠”这个词不禁在我脑中浮现出来。

这七天像是在追朔过去,也像是追寻自我,也许只有明白且淡然地活完了一生,才能安静的离去吧!

他没有墓地,也许会像此地每个死去的生命一样,最终变成一具骷髅,再无皮肉之躯,看着这个世界的来来往往,听来的人一遍遍诉说他们的恩怨情缘,悲欢离合,只不过这些情感的感知终会因在这个世界时间的消逝而麻木和遗忘,最终彻底失去在那个世界活过的痕迹。

这里的人们永远也去不到的地方――死无葬身之地。

直到我读完整本书,他在书中构建的“死无葬身之地”,在那个超脱的世界,人人“死”而平等,人们仅存的一点欲望也变得单纯简单。那里脱离现实社会的冷酷残忍,死后反倒比活着更加温暖,虽然讽刺,却让我感受到对美好社会的期许。

余华真的是把小人物的悲哀与善良写绝了,每一个渺小且平凡的人,都能在他笔下找到自我的缩影,这就是余华的魅力所在!

  《第七天》读书笔记8

从看过《活着》以后,就开始喜欢余华,只是单纯的喜欢,却没有更多的去了解他。我想,我可以借用钱鍾书老先生的话来开脱,即使我觉得今天学校的煮鸡蛋味道鲜美,也没有必要非得去见一见下蛋的母鸡。

中学的时候再一本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我们为什么要读名著》,这篇文章的作者指出,名著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每一次读你都将会有更多的收获和体会。在读《红楼梦》的时候,我对此感触特别深,虽然至今都没有将《红楼梦》完整的读过一遍,甚至一直还在上篇徘徊。我重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很怪的习惯,我喜欢随便翻一页,从中间读,读的高兴了觉得有必要看看前面,才会翻到第一页开始读。啊,扯得有点远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除了男友,我没有想要将它推荐给别人读。我想,大概《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类的岁月静好般的文章才适合向广大人民群众推荐吧,诸如《海贼王》这样才的漫画、《活着》这样满满艰辛与辛酸的文字,只适合喜欢同一口味的人吧。这让我想起,向别人推荐介绍中医学的情形,呵呵,我还太年青,现在才意识到自己与身边的同学的想法原来是不同的……所以说无论是什么,无论它怎么好怎么优秀,都只适合推荐给相信它的人。啊,扯得更远了~

第一天:杨飞死的第一天,他是被砸死的,脸已经变形了。这一天,他去了殡仪馆,在殡仪馆,遇到很多侯烧者。这些侯烧者讨论着自己的寿衣、骨灰盒还有墓地,富人区和普通区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想法,活生生的勾画出了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中的两个阶层之间的鸿沟。可是,杨飞他没有骨灰盒,也没有墓地,他只有离开殡仪馆。他想起了他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天的遭遇和他的死因(此处是后面的一个很重要的铺垫)

第二天:杨飞遇见了自己前妻,李青。并回忆了两人相知相恋到相濡以沫再到劳燕双飞,再讲到两人分开以后的各自的生活。在这段回忆里,我看到了同事之间的冷漠,美丽背后的痛苦,还有爱情。

第三天:讲了他的父亲收养他的过程。读这一段,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思考。感动于养父子之间深厚的感情,感动于李月珍夫妇的善良,思考着杨飞生母一家的生活和杨金彪的生活。这一天,也讲到了李月珍的死。

第四天:讲了生活在这个社会底层的鼠族刘梅和张超的爱情故事,也引出了张刚与李姓男子之间的恩恩怨怨。

后面两天没有讲什么新鲜事儿,只是把前面所有事情的原因、内幕都揭开了,为所有的事情画上一个句号。

首先,说说作者的写作方法吧,个人觉得非常的巧妙,所有的事情都得到了合理的解答,也就说前面埋下的所有铺垫,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解释的一清二楚,于人物形象来说,这样的叙述显示出了主人公杨飞最后对所有事都已经看透,于故事情节来讲,将整个故事都显得饱满起来,而且不拖沓,没有矫揉造作的痕迹。我喜欢余华的小说,因为在他的小说里面,没有那些伪装的痕迹,没有为了感动而感动,没有为了绝望而绝望,没有那种“装”的感觉;喜欢他的故事里的每一个饱满的人物形象,更喜欢他的这本小说中,冥冥中带有希冀的感觉。

其实,我也很喜欢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设计,掀开最外面的包装,里面是质朴的,是粗糙的,是厚重的硬面书皮。我喜欢这种简单的书,特别是这种,看着简单质朴,细细一看很有料,读起来更有料的书。

书名第七天,在扉页也写的是《创世纪旧约》中的第七天,但是,内容却是中国的传统中的“头七”。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何在?

在殡仪馆,看到的`掌权者、富人和一般人的区别,让我觉得嘲讽,人死了,也还是这样么?人的攀比,自视清高在死亡来临了的时候都没有减少一点点,和殡仪馆相比,死无葬身之处的人们的互助互爱则显得更加的可爱,可是偏偏,他们是死无葬身之处的可怜人……

文中有一处,一位富人谈论自己穿着的寿衣是狐裘,买的墓地如何如何,这些话被普通区的一个人听到后,不住说他不懂,并议论富人的寿衣没买对,墓地也没选好。这不正是阿Q一样的精神?或者说是,一种由于嫉妒而生的恶语中伤?或许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吧?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极度渴望知道,人性的本性是如何的。到现在,我才慢慢明白,知道面对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才是正确的最重要。读小说有什么意义呢?我绝不认为,读一本小说就是为了掠奇。那么读小说,给我们的新的启示,新的收获又是什么呢?

文中,讲了两类人的爱情。

一对是年轻的鼠族,张超和刘梅。刘梅既漂亮又聪明,张超也是一个勤劳肯干的少年,可是他们却走向了最悲惨的结局——刘梅自杀了,张超为了给刘梅买墓地,后大病了一场死了。是什么造成了他们的悲剧?我简单的分析一下,第一,因为刘梅吃醋,在发廊与人大吵了一架而将工作吵没了。在这个地方,如果说主观的原因的话,是刘梅她对张超的不信任所造成的。第二,因为刘梅在做服务员时被占便宜,张超与人打架,两人均被开除。这个,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姑且算是社会的黑暗吧。第三,在发廊和饭店之外的地方,两人再没有找到其他的工作,更是很有“骨气”的表示不去那样的地方上班,说明两人文化水平不高和心理的不成熟。第四,刘梅因为张超送给他的iPhone是高仿机而不满于张超骗了她,最终走向了极端。其实,当刘梅这样理解的时候,她就已经错了,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的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该有的信任却没有建立起来?还是这信任败在了这一时的冲动上去?张超由于照顾重病的父亲,而没有及时看到刘梅的留言,刘梅的神展开就开始了,她固执的认为张超已经看到了她的日志却像一个缩头乌龟一样不承认。这……我,真的无话可说。说实话,这里给我的震撼是最大的。因为,我常常会为了一件小事,和男友吵起来。而吵起来的原因,我会说,我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生气,而是这代表了你骗我。其实,不是那样的是吗?在这里,我想向我的男友说一声,对不起。我会好好改改自己这个坏毛病了。我高中老师说,为什么读小说很有意义呢?因为在小说里,你看到了某些人的影子。看到了别人的影子,让你更懂人情世故,看到自己的影子,让你警醒自己的缺点。

还有一对,是杨飞和李青。李青很漂亮很聪明。其实我在刘梅和李青上都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过都限于性格方面的,因为,我实在不是一个漂亮聪明的女孩儿。李青选择了杨飞,因为他的独特,他的善良,他的朴素,他的诚实可靠,还有他无微不至的爱和关心。而突然有一天,有一个男人出现了,这个人撬开了李青追求向上飞的野心,所以李青离开了杨飞。虽然,李青最后的结局是不好的是残酷的,但是,我不敢保证,有一天面对那样一个令人垂涎机会的时候,我的选择会是留下。直到看完以后,很久,我都在想,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李青她到底应不应该留下?虽然,她确定自己是爱杨飞的。但是,李青也曾经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她也曾闪耀过,不是吗?可是,如果,她跟着杨飞,他们会有一个孩子,或许已经上高中了,一家过着虽然拮据但是幸福安康的生活。这,算是在爱情,家庭和梦想之间的博弈吗?

杨飞是杨金彪在扳铁路叉道德时候捡到的。读罢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说,杨金彪是个好人,是个好父亲。除此之外,我真的找不到其他的语言去形容了。还有杨飞生父生母……我也不是自己父母亲生的,但是,我和杨飞一样幸运,得到了好人的照顾,我比杨飞更幸运的是,我不仅仅有父亲还有母亲。文中的杨飞,像是一个儿子一样照顾着自己的父亲,他真的很孝顺,也几乎做到了他所能做的所有,但是我仍然觉得远远不够,远远不够。我觉得,无论怎样,杨飞是报答不完父亲对他的爱,而我又何尝不是呢?天下又有几人能报答完自己父母的恩情呢?

而杨飞生父母一家的情况,习以为常的争吵,莫名其妙的大闹,让杨飞,让我们这些读者,好好的冷眼看了把戏。是的,是戏,那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吵架,那样无聊的吵架,真真是,一点意义都没有,白白被人笑话了去。

在这本书里,勾画了世界百态图,让人忧让人喜让人怜,却又因杨飞已是私人之身的身份而变得遥远,真真的如同,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的遥远的距离。因为遥远,而变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就像所有在死无葬身之处的人,那样荒诞,那样无奈,那样毫无意义的度过每一天。然而,最干净的也是死无葬身之处,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已经抛开了那些矛盾与仇恨,成了互助互爱的群体。

在那死无葬身之处的一棵树下,有两架骨骼在“下棋”。生前,一个被另一个人所杀,杀人者又因杀人而被判死刑。然而,就是这样有着深仇大恨之人,在死后,却互相陪伴,互相安慰。突发奇想,不是有点像《天龙八部》里乔峰他爹和慕容复他爹在被扫地僧先杀后救活之后一样么?或许,在死亡面前,在生命面前,所有的仇恨都显得那么不值钱那么不值一提了吧?

我不知道怎么来结这篇读书笔记的尾,那,就像一个国小生一样,抄上一句余华自己对这本书的评论吧——“与显示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我想,我应该再多读读这本书。

  《第七天》读书笔记9

我与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不太相同,我不认为这是一本非常优秀的书,只是一部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书。

事实上,是大家对余华这部小说的期望值过高。通篇环境是在光怪陆离的死后世界,一如余华往日的荒诞,只是这次的荒诞,实在是让人提不起来探究的兴趣,基本上是社会负面新闻的缩影杂糅,叙事也平淡无奇,尤其是第五日的内容,索然无味,几乎是硬着头皮读下去,但余华将几个故事之间的联系安排的很巧妙,这是值得称赞的地方。

余华本就属于大师,而这篇作品几乎让读者觉得为了悲观而悲观,经常也有读者跳出来捂着胸口,我好悲,我好悲。然而,我觉得是一种无病呻吟,强行赋愁,对于很多悲剧,也没有给出合理的应对方法。

先锋文学的最大特点就是用叙述话语本身言说叙事本身,但本篇作品多处叙述重复多余,多处雪雾的象征性描写也刻意重复,倒是显得做作。

文章的主题大体上是对爱的追寻和歌颂:杨飞与杨金彪的父子情,杨飞与李青的爱情,张李二人整日吵闹的友情,鼠妹与伍超的爱情等等。社会一定存在很多黑暗和不公,但是我们依旧要相信,这些爱情亲情友情还是可以信任,还是需要穷其一生去追寻。

正是站在死者以后的视角去写作品,才更能让我们珍惜活着的每一天,珍惜相遇的每一个人,认真对待每一个选择;也正是那些喜悦,哭泣,悲伤,无奈,痛苦,后悔,才真正构成我们鲜活的人生。

  《第七天》读书笔记10

如果问我现代中国写小说的,我喜欢谁。在我18岁的时候,我会说我喜欢梁晓声,那时候我渴望长大,渴望了解那些我不曾经历的岁月。如今,我想起两个人的名字。拧巴的刘震云能让人笑,平和的余华能让人哭。不到两日,无需通宵落夜,用闲时看完了购于网络的余华新作《第七天》。

按我平日阅读的速度,13万字的文字一天就能读完。也许是出于好吃的糕点要放一放不舍得一口吃完的心态,我读得比较慢。尽管读得比较慢,两天也读完了。是的,对于识字的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部读得进去的小说。甚至对于有点文字功底的人而言,会夸言说,这样的小说我也可以写得出来。他的自信可能来源于小说所涉及到的人物故事,你几乎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一对应的素材。比如孤儿千里寻亲,比如女朋友卖淫男朋友负责交易,等等不一而足。唯一体现小说家艺术技巧的可能就是,用“七天”的叙述结构,用死者的视角,描述了一个活着的世界。也许,你可以偷取作家的灵感,复制出比《第七天》更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你无法复制出余华一贯而有的描述灰色现实天生具有的审慎情怀,只是这一次,异于先前的作品,也许是基于主角为死去的人的叙述需要,语言颇为冷静、情感相对克制。余华在一次文字采访中说,这是他最接近于现实的一次写作,以后再有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很庆幸,作家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去嵌入现实,让我们读到了这样的作品。在阅读刘震云描写的那个我不了解的农村生活时,我会发出是这样么的质疑,而对于《第七天》而言,我会自信的说,是哦,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你可以认为,小说应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但我想说,也许余华有这样的野心,这部小说是留给后世的人阅读的。在那个时候,包括弃婴行为、冤假错案、社会等级深严等小说涉及到的类似见闻,都会让当事人背上沉重的道德枷锁,他们可以通过小说了解前世现实,让人明白时间流过的痕迹。

诚如,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加勒比海沿岸一个家族七代人密集生活的场景。《第七天》会让我想起,也许,在我们未来故去而前往的地方,有鲜花、有温情,尽管它的名字叫死无葬身之地。作者将死后没有墓地、没有亲人关怀的死者归去地,命名为死无葬身之地。不得不说,是故意曲解了中国人一句骂人的话的字面意思,极具反讽意味。而事实是,难道它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写实现今么?这不禁让我想起一则亲身经历。70岁的老母去探望他病重中的教友。寥寥几语,病榻上已经不会说话的朋友已经眼角渗泪。医生宣布最后通牒,在医院靠注液多则7日,回家多则一日。据说,在第三人见证下清醒地分配了她几百万的财产之后,她的儿女们当日就将她接出医院,可她硬是不吃不喝熬过三日才身故。听后我不禁唏嘘,让老年人优雅的老去,难道不是儿女的一种责任么?她会在那个死无葬身之地得到属于她的温情么?似乎从这一点而言,好的小说能让人离死亡更近。

昨晚睡前,在一本散文集里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摘录如下: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瞠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四十岁时该做什么,五十岁、六十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也许,这是作为中年人的我,看完《第七天》后,留下的用别人的话描述的一个注脚。仅做结尾。一千余字,比起小说凝练的文字,读后感已显啰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