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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江门市会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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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考招生政策是每年会考结束后大家热议的话题,因为它是考生进入高中的关键,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广东江门2017年会考招生政策,希望能帮到你。

2017年广东省江门市会考政策解读

  2017年广东省江门市会考政策解读

继大学联考改革方案出台后,日前,教育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中学业水平考试将进行改革,会考考试科目及内容将发生改变;在招生录取方面,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基于国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值得注意的是,加分项目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那么,江门会考哪些考生可以加分?又有哪些照顾政策将被取消呢?

体育纳入计分科目

教育部公布的《意见》提出了会考改革的五大任务,包括推行国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加强考试招生管理。根据该意见,各地要推行国中学业水平考试。

根据《意见》,已经实行国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国中学业水平考试,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国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国中教育的基本质量。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全部科目都纳入考试范围,但并非所有科目均为录取计分科目,未来一些录取计分科目构成也将改革。

此次方案提出,试点地区要改革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从国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部分科目作为录取计分科目,除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外,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确定其他具体科目及数量,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此外,《意见》特别指出,要将体育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科学确定考试分值或等级要求,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

江门走在政策前面

《意见》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要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备受外界关注的会考加分项目也将大幅减少。《意见》提出,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从《江门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看到,体育、艺术等已经不是加分项目,江门在规范加分项目方面已经走在政策前面。

  2016年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教育

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

2.学校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3.社会资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

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国小生每生每天4元、国中生5元(寄宿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

4.营养改善计划

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学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支持地方试点,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1.政府资助

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奖补。

2.幼儿园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

3.社会资助

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2015昆明会考加分政策公布7类学生可享受

昨日,昆明市招生考试院发出《关于昆明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照顾的规定》,昆明市7类考生可享加分,最高加分可达20分。值得注意的是,照顾分数不得累加。考生条件同时符合几项者,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实行加分照顾,其他项不再计算。

据了解,昆明市招生考试院办理加分照顾审核手续的时间为6月1日一6月16日,对全市加分照顾的考生申报材料统一审核后,将把审核后的名单返回各县(市)区招办,全市加分照顾考生名单由市招考院在昆明教育信息港进行公示。体育加分照顾经测试认定的名单在测试地点再次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加分照顾项目。

昆明市教育局、昆明市招考院监督举报电话为0871-63102385、65311309。

以下为7类加分情形:

1.应届国中毕业生,国中阶段获省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加10分;获市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加5分。

2.应届国中毕业生,国中阶段获以下奖项(报体育学校专业的考生除外),并通过市级统一专项测试认定或体育网点生选拔测试的给予加分照顾:

参加重大国际比赛以及由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八名或获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加15分;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加10分。对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称号、参加市级以上政府组织的综合运动会、城市运动会或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正式体育竞赛获得省级前八名、市级前六名的考生,报考体育网点学校,依据升学考试成绩,结合体育竞赛成绩,参照网点生选拔测试结果,给予相应的降分录取照顾。

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籍考生照顾10分;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科技奖的'侨眷,其子女照顾10分。

4.烈士子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二级英模子女照顾20分。驻艰苦边远四类以上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驻艰苦边远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照顾15分、驻艰苦边远二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10分。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现役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荣立个人二等功的现役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照顾5分。

5.获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照顾20分;获州(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照顾15分;获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照顾10分。

6.户籍在民族自治县、其他县(市)区的民族乡并在当地国中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10分。

7.云南省内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符合报考本市一级高(完)中的,照顾10分;符合报考本市一级高(完)中以外的其他高中学校的,照顾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