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语言 会计 互联网计算机 医学 学历 职场 文艺体育 范文
当前位置:学识谷 > 范文 > 心得体会

《法的前门》读书心得体会

栏目: 心得体会 / 发布于: / 人气:9.44K

法律的基础是什么?我认为是怀疑。

《法的前门》读书心得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正义应该如何分配,但我想说的是正义似乎不能被分配分割。如果有一点的非正义判断,这个判断就不能视为正义。同时,在我看来,所有的正义都是相对的。

在《正义论》中,反复强调人们在践行正义时,总是受到“无知之幕”的限制,不可能超脱个体现存的状态,完成对整个事件纯粹意义上的.正义的把握。

这种相对的正义,表现在我们的判断总是要反映一定的个人好恶,即使可以扬弃人的好恶,促进一种精神上的超然,以完成对嫌疑人的有力辩护,那也不能据此断定人类本性中遵循天良行事的冲动。

英美判例法最大的问题在于,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或者说没有一个事件存在完全的普遍性。而人试图从这些特殊的经验中总结出一些经验,其本质却将现有的标准嫁接到对象上,达到一种超越经验的统一。

因此,认为司法过程中存在正义,首席法官通过几个案件的判决中存在公平,并不是一种理性的上诉。这不仅是对已经发生的事件的分析,而且更重要的是对我们的良知所遵从的善的判断。

在这里我一再强调良知的作用,也反对客观世界的真相。然而,所谓的良心也是特定区域文化和民族的产物。如果它脱离了实际的联系,沉溺于一种空洞的幻想,这个论点就站不住脚了。

我们生活在一个诉讼的时代。我们渴望通过法律来保护我们的权益,甚至实现一定程度的讹诈。因为我们认为依法仲裁是强制性的,是有约束力的,体现了这个时代对法律的忠诚。

如果不从诉讼的角度来评价“讼棍”的这种行为,我们可以发现,它仍然反映了法律在调节人际关系方面的缺失。由于法律的有限性与人的关系的无限性之间存在着矛盾。马克思认为,这一悖论是,当国家消亡时,法律也随之消亡。

我不得不对人类本性不能由生产力决定的观点持怀疑态度。社会越发展,社会矛盾非但没有减少,反而随着人与人之间广泛而密集的交往而增加。也许我低估了人类自我改造的能力,也许只有上帝才知道我们在皮囊下是什么样子。

毕竟,法的前门是你自己,当你老了,不能走路,不能走上正义的荣誉致敬时,就没有第二次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