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语言 会计 互联网计算机 医学 学历 职场 文艺体育 范文
当前位置:学识谷 > 范文 > 作文

【热门】与为伴作文9篇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6.75K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与为伴作文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门】与为伴作文9篇

与为伴作文 篇1

什么事都不明白。

这样一个故事总是缭绕在我心间启发着我的人生,或许我做过很多的错事。我愿意改正,只想可以做个与山与水为伴的老翁。我不太老却想自己变老了,人生的太多事我不想面对。我总是逃避总是掩饰我的恐惧!鸟语花香,溪水绵绵。我所向往的生活是这么简单。

笑一笑,没什么事大不了。安慰自己的.方式是这么俗气。我们都是凡夫俗子太大的道理我们不明白,太多的事我们控制不了。也想通不了什么事情。我们都无能为力。我只想做个与山与水为伴的老翁。

我们还年轻?总是这样听到。我们不小了。将来长大要面对的事我们不知道。想的总是留住现在。停下来观赏旅途的风景。我们忘了该前进。总是害怕!林间树木在嘲笑。海间浪花在咆哮。要我们后退。要我们胆却。而我只想要避开这些东西我禁不起风雨的洗礼。我只想逃避在山间。没有世俗的凡尘。

与山与水的老翁不明白世间的疾苦,不明白面对挫折的勇气从何而来。

我甘愿做个与山与水为伴的老翁是因为我是懦夫。

过惯世间的凡尘。

从新认识自己的价值。在世间毫不起作用。只是浪花中的一点滴水。只是草原中的一棵小草。在世间是碍眼的。在人们的心中是多余的人。我们都没勇气面对所有的困难。我们只有接受命运的安排吧。

安心做个与山与水为伴的老翁吧。

与为伴作文 篇2

有一首歌唱道:“接受我的关怀,期待你的笑容,‘人’字的结构就是相互支撑……”关心、帮助如一首首心灵之歌,唱出了动听的爱的旋 律,唱出了人间的真情。

在我的生活中,几乎处处都是有温情的。你们想听吗?那就听本小姐给你们一一道来!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在辅导班里上课,天气一会儿阴一会儿晴,老天爷似乎在跟我作对似的。弄得我头昏眼花,不知东南西北。天渐 渐得阴沉了下来,过了一会儿狂风大作。忽然,雨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从天空中“掉”了下来。“同学们,今天的课就上到这儿!”老师温柔的说 。我便收拾好东西,然后飞奔出教室。“这天气真是活见鬼了,真是糟糕!连伞都没带!哎……”我对旁边的同学说。我急中生智,躲在了有天花 板的地方避雨。看着别人的父母来接自己的孩子,我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心里有些悲伤,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天都黑了,校园里的`人 断断续续的走光了。可是母亲还没有来接我。我心急如焚,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我实在等不下去了,连忙冲向雨中,朝家里的方向跑去。 大雨淋湿了我的衣服。忽然,鞋带开了,我连忙蹲下来去系鞋带。咦!雨怎么不下了,抬头一看,便是她——刘雨欣。我向她道了谢后,和她一起 回家。

在回家的过程中,虽然衣服被淋湿了,但心里却很温暖。这是怎么了?难道是雨欣乐于助人的品质打动了我,还是……

到了我家的楼梯口,我们互相说了声再见。她便拿起伞准备回家,走时,她叮嘱我快回家去吧!我坚决不听!我在楼梯口目送雨欣,她那矮小 的身影渐渐消失了,消失在那朦胧的雨中……

每个人都离不开朋友,与朋友为伴吧!

与为伴作文 篇3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很多人都喜欢狗,我也不例外。

记得我上大班时,爸爸妈妈给我养了一只小狗,我给它取名叫阿黄。它披着金黄色的、柔软细密的毛,像抹过油一样;圆圆的、乌黑的眼睛,像一对黑宝石一样闪闪发亮;一对灵敏的耳朵,能听到远处极细小的声音;金黄色的小爪像四朵小花;那条卷着的尾巴总是不停地摇摆着;锋利的牙齿能把坚硬的大骨头轻而易举地嚼碎。

阿黄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每次我放学回家,它就会疯一样地扑到我身上,把我的腿紧紧抱住,说什么也不松开。它还不停地舔我的手,咬我的衣角,弄得我满身都是狗毛。阿黄最可爱的特点就是能察言观色,当我闷闷不乐时,它总是小心翼翼地依偎在我身边,或躺在我的脚丫上,好像在安慰我似的。当我发怒时,它马上机灵地钻进桌子下面,把自己藏起来,防止我迁怒于它。当我伤心时,它又善解人意地踱步过来,用它的身子来蹭我,温柔地舔舔我的手,让我倍感亲切,好似我的知音。当我高兴时,它又放肆地在沙发上跳来跳去,逗我开心,或是直接跳到我身上,把身子反过来要我给他挠痒痒。

阿黄的警惕性非常高。它平时睡觉总是习惯性地把耳朵紧紧地贴在地上,眼睛半眯着,不时还睁开眼向外面看几眼,哪怕是一点点轻微的声音也能把它惊醒。它的辨别能力也很强,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家里人进进出出,它从不吭声。可是一听见陌生人的脚步,它就张开它的嘴巴,露出锋利的牙齿,举着它铁钩子般的爪子,瞪着它铜铃似的'眼睛,凶猛地狂犬。

阿黄有着灵敏的嗅觉,聪明的头脑,可以说是动物界的精英。一天,我带它去公园玩,它可高兴了!东奔西跑的。玩到一半它好像发现了什么似的,只见它低着头,用鼻子左闻闻右闻闻,我好奇地想它在做什么呢?我走过去看,原来它找到一块骨头了。咦,它的鼻子那么灵吗?嗯,试一试,于是我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笔给它闻了一下,然后我跑到它看不见的地方,把那支笔给藏在草丛里,让它找。它一路小跑,东嗅西嗅的,两分钟后它就找到了我藏在草丛里的那支笔。阿黄的嗅觉真的灵敏啊!为什么呢?我回家查了有关狗的资料,才知道狗的嗅觉大约是人的40倍。狗鼻子上的嗅觉细胞大约有20亿个,同时狗鼻子上有许多粘膜经常分泌出粘液来滋润嗅觉细胞,保持嗅觉的灵敏。

阿黄还是个吃货。一天,我正在画画。突然,从厨房里传来一阵哀伤的叫声,我跑到厨房里一看,阿黄正死死地盯着橱柜狂吠,两只耳朵耷拉着,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我把厨柜门打开,原来里面装着一根大大的牛骨头。我把骨头拿出来,扔到墙角。它肯定是饿坏了,猛地向墙角扑去。阿黄很快把骨头吃完了,它朝我眨着眼睛,摇着尾巴,汪汪地叫了两声,好像在感谢我呢,也好像在说:“下次一定要多给我点儿啊,我还没吃够呢!”

等我上了国小,爸爸妈妈怕养狗影响我的学习,就把它送给了别人。好怀念和阿黄度过的这一年的时光,它为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

与为伴作文 篇4

朋友,这个词,我们最熟悉不过。我们每个人都有朋友。当然,我也不例外。但是,我却有一位和你们的不一样的很特别的朋友。

她不在我身边,远在千里之外。今年暑假,我去姥姥家,见到一个小女孩。她机灵活泼,眼睛亮闪闪的,像是天上的夜晚的星星,又像是两汪清澈的山泉水。笑起来的声音像是悦耳的.铃声。就是头发很黄,加上她白白的皮肤,看起来像是个“小洋人”,我就叫她“金发女郎”,她并不介意,还格格地笑起来,反过来,说我是“黑发妞儿”。看,她还很开朗幽默吧,我们一下子就不陌生,感到亲切得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一会儿,就手牵手出去玩。

她不但是长相有特点,还有一个我们没想到的特点,就是——万物通。在农村那几天,她带着我到处玩儿,不管是树木,还是庄稼,蔬菜,她都知道,就连坡上开的小野花,长的小野草,她都能叫上名字来,还能分出哪些是小羊爱吃的,哪些是小猪爱吃的,哪些是小兔爱吃的,哪些人可以吃,哪些是可以做药材的……。,她简直是个小小“植物学家”,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她另外一个特别的地方就是——小大人。就是她不但懂道理,而且学习认真。根本不用父母追着写作业,像是一个“大学生”!我来这里以后,她每天中午都来找我,让我给她默写一百个汉字,有时我就忘,吃完饭就睡午觉。等我醒来,一抬头,发现她竟坐在桌旁,拿着笔等着,吓我一大跳,“天钰,你怎么不睡会儿觉,你在干什么?”我一脸的困意地说。

“我在等你教我写字啊,看你睡觉,就没有打扰你,你再睡会儿吧。”她一脸的笑容。

看,她多么懂事啊,我真有些不好意思呢。赶紧起来教她写字,帮她默写。

你们说,她是不是很特别呢?她其实是个农村小姑娘,只有五岁!可我觉得她是我的小老师,教我认识许多的自然界的植物,动物啊,还用实际行动教会我做事要认真的道理。所以,我非常喜欢我这个小朋友,一个有意思的很特别的朋友!虽然不能天天见面,但她一直都在我心里。希望寒假的时候能再见到她。

与为伴作文 篇5

爸爸妈妈说,我是在温暖的阳光刚刚升起的时候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那天阳光灿烂,鸟语花香。因此,我的人生旅程都是带着快乐出发的。

小时候,每天只是盼望着可以出去与小伙伴一起痛痛快快德玩耍、打闹,等爸爸妈妈回来喊我回家吃饭时,大声与小伙伴打个招呼,便箭一样地飞奔回家去了……岁月匆匆,转眼间,我从一个顽皮的孩子变成立一个大男孩,蓦然回首,人生旅程中,我一路欢笑走来,至今,仍非常留恋儿时的快乐时光。

上学之后,快乐依然伴随着我。在紧张的学习中,老师会穿插着给我们将一些生动有趣的的故事来调节我们的氛围,朝夕相处的同学会和我一起在操场嬉戏玩耍,爸爸会和我一起听听音乐,妈妈会给我做可口的饭菜。有人说,学习的时光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我是带着快乐来得,快乐学习,才有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步入中学,青春的'朝气弥漫在校园中,到处是郎朗的读书声,到处都充满着欢声笑语。虽然身边没有了爸爸妈妈的陪伴,多彩的童话书也不见了,课桌上的课本如大山一般的厚重,但是一切似乎都挡不住我在快乐中一次又一次的出发。我已经长大了,心中早已有了梦想和希望,也学会了坚强面对困难和挑战,更学会了用真诚去沟通。

晴朗的天空,洁白的云朵,我沐浴着快乐的阳光,从来没有让他离开过我。

一个普通的男孩带着亲人给予的幸福与快乐出发,他渐渐长成了爸爸的模样,成了乐观开朗的男子汉。

一路有快乐,我深深地感谢生活之慷慨!

与为伴作文 篇6

快乐,可以使伤心的人不再伤心,让人们发现世界美好的一切;快乐,可以使人有一个好心情,让人们快快乐乐的过好每一天;快乐,还可以使人的生命变得更加完美,让人更加懂得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与快乐为伴,是件美好的事情。

渐渐地。对我来说,世界是一切都充满了快乐。无论干什么事,我都会感受到一种特有的快乐,这种快乐是需要用心去感受的。你要善于发现事物美的一面,就一定能拥有许许多多的`快乐。

与快乐为伴,我是幸福的。在快乐中,我渐渐懂得了不少的道理,也渐渐懂得了人生的真谛,在困难面前,我不在像以前一样只会退缩,而是坚强的去面对一切,成为一个勇敢的孩子。我同时也拥有了属于自己特有的一份感觉,还有那种属于自己的天空,自己的自由,我就像小鸟一样展翅风翔在蓝天之上,享受着,自由着,快乐着……然而这一切都是快乐赋予我的,快乐就是我最大的功臣。我要好好的去爱它,保护好它,让快乐永久。

与快乐为伴,我是自信的。在快乐中,我心中充满了自信,每一天,我都有一个快乐的心情。我坚信自己永远都是最棒的,我会努力让自己独立起来,不再让爸爸妈妈为自己操心,而让爸爸妈妈为我而骄傲。

与快乐为伴,我会生活的更加美好,让我们大家一起来拥抱快乐吧!一起与快乐为伴吧!

与为伴作文 篇7

五岁时,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一听到钢琴曲就被这种清脆明亮的声音所深深吸引。每一个琴音,每一个音符,就像一滴滴清泉,流入我的心田,又像一张张画,印入我的脑海。

在一个下午,清脆悦耳的声音又一次吸引着我到了琴行,我透着窗,里面有一架庞大的黑色钢琴,黑白的琴键相互映衬得很是显眼。一位十几岁的少年正在里面弹奏,他手指细长,技艺十分娴熟,每按下一个键就会出来刚劲有力的声音。那位少年半眯着眼睛,陶醉在其中,在他肢体语言的组织下,弹出了一曲有声有色的`《小夜曲》。在那个夜晚,特别宁静,听不到一点其它的声音,月亮越升越高,淡淡的月光像轻纱一样笼罩着大地,只能朦胧地看见一点绿色和蓝色……

我被这梦幻般的声音惊住了,这声音时而短促跳跃,时而缓慢悠长,这声音宛如天籁怡人心脾!这声音,一袅袅,一缕缕,如梦里的声音,又似花瓣飘落的声音。

回想起以前,又看看现在,钢琴已经学了六年的我,技艺大有长进,一边弹奏,一边自我陶醉,有时听着自己弹的曲子,也有点像模像样,甚至有时觉得自己就像大师郎朗一样。

学了六年钢琴,我不感到后悔,而是无比的骄傲和自豪,虽然为此花费了大量时间,少了许多玩耍的乐趣,但我仍感到无比快乐。

有钢琴陪伴,我的生活更多彩。

与为伴作文 篇8

我的朋友刘xx有着一双乌黑得闪闪发亮的眼睛,长长的头发也是乌黑乌黑的,衬托出她的脸蛋格外的雪白。她非常喜欢笑,一笑起来就露出两个小酒涡,越发得逗人喜爱了。

有一次,老师让同学们每人做一张小书签去参加比赛。星期六,我正在家里做着书签,xx来我家玩。忽然,我发现自己做错了,正那着一块碎布准备粘上去掩饰。她看见了,说:“漪琳,你在粘什么呢?在这个地方只要画上一个人物不就成了吗?”是啊,我怎么没想到呢!xx是个画画高手,她自告奋勇地帮我画上了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然后指导我怎样给小姑娘涂颜色。

到了交书签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书签是最精致的,在班级里评得了一等奖。

xx常常发挥她的长处帮助我,我也会为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有一次,xx正在做一件小制作,她想做一朵漂亮的花来做装饰,可是她不会做花,做了几次都失败了。我问她:“你要做手工的花吗?”她点点头。

我连忙拿来材料,把我想像中最美的绢花做出来。xx看了说:“真美丽,漪琳,谢谢你。”我说不用谢,朋友之间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在班级小制作评比的`时候,xx的作品是最美的,老师也夸奖她说:“xx,你做的真棒!”xx转过头冲我微笑着,我从她的笑容感受到我们之间浓厚的情谊。

我和xx就是在互相帮助下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的。

与为伴作文 篇9

如果诗歌也有味道,那会是怎样的呢?也许有人嫌它,认为它苦;也许有人爱它,觉得它甜。实际上,在成长的路途中,诗如风景,在不同的时光里会有不同的味道。

年幼时,诗歌是山林间的雾气,尽管看不真切,却可以感觉到它满身的花香。

妈妈并不懂诗,只是从心底认为它是“好的”。于是,一本简单的诗歌选本,开始了我与诗的初识。妈妈偶尔会为我念,更多时候还是我自己读。懵懂中,什么“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什么“几行红叶树,无数夕阳山”,什么“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很多我连字面意思都说不清楚,更不用说理解藏在诗句背后的丰富含意了。然而读得多了,便也觉得有了神秘的味道,诗的音律大多和谐悦耳,像清晨山涧的鸟鸣。日子久了,对诗自然有了不少好感。

可谁承想,日后了解的诗歌,全然不似这般美好。

上学后,诗歌是一剂草药,放在砂锅中熬了又熬,生命的清香在煎熬中逝去,只留下一片苦涩的印记。

还记得那时的语文老师姓周,他极爱诗,也会写诗,灵魂有趣、心思细腻,与他又高又壮的外表相差甚远。那时的'时光还很慢,日子总是很长,因而他常用空余时间为我们讲诗歌。讲王昌龄“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豪情壮志,讲苏轼“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的旷达胸襟,讲杜甫“欲填沟壑唯疏放,自笑狂夫老更狂”的苍凉和倔强……诗歌的大门因此打开。可进门是有条件的——所有的诗必须会背,一周一首,无论长短。背不会?自然是要挨罚的。美好的事物有了枷锁,也会变得暗淡无光甚至面目狰狞,诗亦然。死记硬背的滋味并不好受,因而那几年,一提到诗,我浑身上下仿佛都充满苦涩和无奈。

那时的我不会想到,这一首首死记硬背下来的诗,对我的未来有多大的意义。

中学时,诗是秋收之果,沉甸甸地挂在枝头,浸满了幸福的香甜。

也许是因为曾经背下的诗,悄无声息地丰富了我的语言,班主任说看到了我作文背后的故事,她认为我对作文是真爱,鼓励我长久地写下去。第一次得到夸奖,我自然愿意写给她看。一来二去,我稚拙的文字渐渐有了光彩,也得到了她的特别眷顾。当我累的时候,她会说:“‘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坚持下去,便有希望。”当我贪玩时,她会说:“‘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时间一定要用在重要的事情上。”当我觉得学习苦时,她会说:“‘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我始终相信你。”如此,即使是最平凡的生活也便有了诗意,而诗歌,正是这无数幸事的缘起。

如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的诗更多了,理解得也更深了,可诗的味道再难说清。“少年心事当拿云”,诗歌滋养了少年的豪情。轻轻吟诵一首首诗歌,像与故友倾谈,似品一杯清茶。难忘诗歌伴我走过的无数个日夜,于我而言,诗歌早就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是我无法割舍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