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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篇文章700字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1.79W

关于我喜欢的一篇文章有哪些呢?书是顾问——凯勃斯说:“书是随时在你近旁的顾问,随时都可以供给你所需要的知识,而且可以按照你的心意,重复这个顾问的次数。”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我喜欢的一篇文章700字,欢迎阅读参考!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700字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篇一

前不久,我们学习了一篇新文章《少年王冕》,让我记忆深刻,感触很深。是我非常喜欢的一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王冕7岁时,就丧失了父亲,靠母亲做些针线活供他读书。王冕10岁时,母亲挣得这点儿钱实在供不起他读书了,王冕非常体谅母亲,到隔壁秦家放牛。秦家煮些好东西,他就用荷叶包了孝敬母亲。给的点心钱,他总是积攒一两个月,偷空到书贩子那儿买几本旧书,放牛时读。三四年后的一天,下了一阵大雨,王冕看着身旁美丽的景色,想学画荷花。起初画得不好,几个月之后,荷花便栩栩如生。乡里人纷纷拿钱来买,王冕成了画荷花的高手。他有了钱就买些东西孝敬母亲。王冕十七八岁,离开了秦家,他每天画画,读诗文。天气好,他用牛车载母亲到湖边走走。母亲很高兴。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时,思绪万千。相比之下,深感惭愧。我非常爱我的学校,我的班级,如果爸妈真的供不起我读书了,不让我再上学了,我可能做不到体谅父母,而是大发脾气,不肯原谅。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多好,父母为我们买充足的学习用具,做可口的饭菜,每天都能幸福地跨进学校大门,和亲爱的同学们一起过着快乐的校园生活。春天,阳光明媚,学校为我们装上窗帘遮挡;夏天,教室炎热,电风扇让我们安心学习;秋天,凉风瑟瑟,玻璃窗挡风避雨;冬天,一切成了雪的世界,地冻天寒,我们好冷啊!这时,电暖气、煤球炉又送来暖气,驱散阴凉。就连阴天,还有电灯为我们照亮,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学习多幸福啊!可王冕,他没有钱再上学堂,就自己创造条件刻苦努力。相比之下,我们如今的学习条件,要是不努力,就太对不起把我们养育成人,为我们成才做出巨大牺牲的父母了。学了这篇文章,我学会了在家里,要学着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多体谅父母的辛苦,做个孝顺的孩子。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因为这篇文章不仅激励我要勤奋学习,立志成材,更重要的是它教育我不能遇事自己不努力而去怨天尤人,责难父母,而要学会知恩图报,让辛辛苦苦把我们拉扯大的父母笑口常开。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篇二

《古井》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它主要描写了生活在古井周围的乡亲们,在古井风格陶冶下,长年不断地帮助两位孤寡老人挑水的事,赞扬了乡亲们无私地奉献而对别人一无所求的美好品德,读完文章后,我不禁想起了我们邻里之间那种融洽的关系。

殷爷爷是我家的邻居,他很早就参加革命,右腿负过好几次伤,走路很不方便。我们两家之间有两个垃圾桶,每天早晨,殷爷爷去倒垃圾,总是顺便把我家的垃圾也一起倒了。

有一天早晨,我被门外的争执声吵醒了,就下床走出卧室。原来是我家爷爷和殷爷爷在争着去倒垃圾。从他们口中,我得知,我爷爷每天早晨起床后,总发现垃圾不见了,感到很奇怪。有一天,他起了个早,发现是殷爷爷帮我家倒垃圾,心里很过意不去,就抢在殷爷爷前面,连同他家的垃圾也一起倒了。从此以后,两个爷爷就经常为这件事像讨论一个疑难问题似的,争得面红耳赤。今天早晨又为这件事争执起来。

我听了他们的话后,一把抢过垃圾,对爷爷和殷爷爷说“爷爷,殷爷爷,你们别争了,应该我去倒!”没等两位老人反应过来,我已经飞快地跑下了楼梯。

从这以后,楼梯口再也听不到这两位老人的争执声了。每天,当晨光熹微的时候,在花园旁边的小道上,总有一个剪着运动头的小姑娘,拎着两袋垃圾向清洁箱走去。那是谁?我不说,你们也知道。

事后,我没有多想什么。读了《古井》这篇文章,我掩卷沉思,如果我们的邻里之间,都这么和谐友好,每一个人都能尽力为他人做好事,热情地向他人奉献自己的一切,却不计报酬,我们的社会将会多么美好!

这篇读后感没有太多地重复文章的内容,也没有一般化地空谈感想,作者联系实际,有体会、有叙事,具体而充实。

有些学生写读后感,往往落入俗套,要么自己过去有什么不足之处,读了文章或课外读物受到教育,很快改正,好像读一篇文章就有了不起的作用;要么读了一篇文章受启发,学者文章中人物的样子去做好事。这样写都让人觉得不够真实。这篇读后感,是先有事实,后有感想,就显得实在。

文章中间叙事的几个自然段,写得合情合理。第五自然段写得尤其别具匠心,巧妙地说出了作者自己的行动,给读者留下了回味的余地。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篇三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当然非《厄运打不垮的信念》莫属了,因为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难免有崎岖和坎坷,但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明末清初的史学家——谈迁,他从小就刻苦好学、博览群书,尤其喜爱历史,立志要编写一部翔实可信的明史,有时他为了抄一点史料,竟带着干粮走了一百多里路。经过20多年的奋斗,6次修改,谈迁终于在50多岁时完成了一部400多万字的明朝编年史——《国榷》。可是在书稿付印前,《国榷》被盗。他茶饭不思,夜难安寝,要知道,此时的谈迁已经是体弱多病的老人了。但是厄运并没有打垮谈迁,很快,他很快从痛苦中挣脱出来,又回到了书桌旁,下决心从头撰写这部史书。四年后,他完成了新书的初稿。为了使这部书更加完备、准确,59岁的谈迁携带着书稿,特地到了明代的都城北京。在北京的那段时间,他四处寻访,广泛搜集前朝的逸闻,并亲自到郊外去考察历史的遗迹,他一袭破衫,终日奔波在扑面而来的风沙中。他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病、不怕孤终于写成了这部史书,谈迁也因此名垂青史。

现代歌唱家周杰伦也是如此。1996年6月,高中毕业后的周杰伦应聘到一家餐馆做了一个服务生。1997年9月,周杰伦参加了当地的一家电视台的名叫《超级新人王》的'娱乐节目。当时,该节目的主持人吴宗宪也是阿尔法音乐公司的老板。他安排周杰伦表演钢琴伴奏,并允许他带一位歌手演唱。表演并不顺利,但是吴宗宪无意中看到他写的曲,觉得他很会写歌就邀请他来自己的公司写歌,他欣然同意。刚进音乐公司的时候,周杰伦的工作是音乐制作助理,很多时候是帮别人跑腿做些杂活。不久吴宗宪认为这个年轻人做事踏实,不怕吃苦,于是他安排了一间小办公室给周杰伦,并起了个名字就叫阿尔法音乐工作室。由于周杰伦从小音乐功底深厚,而且有着极高的创作热情和精力,他很快写出了很多好歌,但是,音乐圈里没有一个人喜欢他的歌。1998年2月,周杰伦又写了一首名为《眼泪知道》的歌,吴宗宪将这首歌推荐给天王刘德华来唱,可是不欣赏这首歌的歌词的刘德华就这拒绝了这首歌。之后周杰伦又为当时火爆华语乐坛的张惠妹写了一首——《双节棍》可是张惠妹也拒绝了唱他的歌。吴宗宪决定尝试让他自己唱自己写的歌。于是1999年12月的一天,吴宗宪和周杰伦约定十天时间,如果他能写出50首歌,而自己可以从中选出10首,那么就帮周杰伦出唱片。周杰伦马上夜以继日的创作,十天时间,周杰伦拿出了五十首歌,而且每一首都写的漂漂亮亮,谱的工工整整。这时,我又想到了我们,,一个个都是家里的掌里宝、手中玉、小皇帝、小公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一点坎坷也受不了。有一次,我去风雨教室练直升机,图书馆去不了,前台工作被撤,就赌气,不去!那时,我被“厄运”打垮了,不过,现在,我已经重振旗鼓,又重新“站”了起来,勤奋的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

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难免有崎岖和坎坷,如果遇到崎岖和坎坷,便害怕、退缩看到的便是绝望之云,但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顽强拼搏,孜孜以求,希望之光就在眼前,事业成败的关键,就在于能不能坚持不懈的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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