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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淀区大学联考加分(部分照顾对象)考生名单

栏目: 大学联考 / 发布于: / 人气:2.71W

导读:5月2日,海淀区考试中心将2017海淀区大学联考加分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2017海淀区大学联考加分(部分照顾对象)考生名单

共有53人获得大学联考加分政策,其中,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35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4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5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4人;台湾籍考生1人;全国相关赛事获奖学生3人;烈士子女1人。以上考生将获得20分、10分、5分的.加分政策。

根据2017年大学联考加分政策规定,以下考生可以大学联考加分。

1.下列考生,在大学联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下列考生,在大学联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4.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有关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大学联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省级优秀学生;

(2)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10项)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

(3)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秩序册、成绩单册);

(4)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含获得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的考生);

(5)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国小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同时符合多项大学联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2017 年大学联考照顾对象名册(海淀区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017 年大学联考照顾对象名册(海淀区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017 年大学联考照顾对象名册(海淀区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017 年大学联考照顾对象名册(海淀区 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2017 年大学联考照顾对象名册(海淀区 台湾省籍考生)

  2017 年大学联考照顾对象名册(海淀区 全国相关赛事获奖学生)

  2017 年大学联考照顾对象名册(海淀区 烈士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