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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辦公會例會制度

欄目: 職場 / 發佈於: / 人氣:5.89K

1、參加人員:學校正副校長、辦公室主任

校長辦公會例會制度

2、會議主持:學校校長或副校長

3、會議內容

①研究學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上級行政部門部署的工作,並制定實施方案。

②研究決定學校的發展規劃、辦學宗旨、培養目標、育人理念、管理模式和工作思路。

③討論決定學校內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修訂、完善和廢除。 ④討論決定學校行政管理機構的設置,學校中層幹部的人選推薦、教育教學管理、後勤服務、崗位設置及其相應的人事配備。

⑤研究各處室的工作。

⑥討論決定教育教學設施的改造與完善。

⑦討論研究學校重大財務開支。

⑧討論決定師生獎勵和師生違紀的處理。

⑨討論研究教師職稱評定,結構工資的分配方案。

⑩討論學年學期工作計劃,以及總結學校中隨時出現的重大問題。

4、會議要求

①做好會議準備,提請會議討論的重大問題,由相關處室準備材料,提前三天報校辦公室,凡需列席會議人員,由辦公室通知。

②會議一般每週一次(特殊情況例外),總結上週工作,安排本週工作,隨時研究解決出現的新問題,會後督促落實。

③做好會議記錄。

行政擴大會議制度

1、參加人員:學校正、副校長、各處室主任

2、會議主持:學校校長或副校長

3、會議內容

①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上級黨政和主管部門的重要會議精神和工作。

②研究討論學校的發展規劃、辦學宗旨、培養目標、育人理念、管理模式和學期工作計劃。

③研究討論學校內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④部署學校各項工作。

⑤聽取各處室工作彙報。

4、會議要求

①做好會議準備,提請會議討論的重大問題,應提前三天報學校辦公室,以便作好相關材料的準備。

②會議一般每兩週一次。

③作好會議記錄。

校長辦公會例會制度 [篇2]

為了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學校的議事決策制度,結合我校教育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議事決策會議為“校長辦公會”。校長辦公會參會人員為:校級領導,學校中層及根據工作需要由校長指定的臨時相關人員。

二、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由學校校務委員會管理全校教育。校長辦公會原則上每月初召開一次,來不及召開校長辦公會的,校長可臨時處置,事後向相關人員通報。

三、學校行政工作會由校長召集或由校長委託其他人員負責召集。學校行政工作會每一月召開一次。遇有緊急或重大事件也可隨時召開。學校行政會由學校全體行政人員參加,根據工作需要其他人員可以列席會議。

四、校務委員會由校長主持召開,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根據需要也可提前或延期舉行。校務委員會參會人員:學校全體行政人員,黨、團,工會主席,少先隊大隊輔導員。

五、校長辦公會負責決議以下事項:

1、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組織的指示、規定、決定的貫徹執行。

2、在教育局領導和指導下制定學校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3、對學校教育改革和發展、學校建設、教師隊伍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及其他涉及教育全局性的重大問題作出決定,討論制定重要決策措施。

4、聽取和審查學校各部門的工作意見,對學校各工作情況進行監督和評議。

5、對學校部門提請決定的問題做出決議。

6、醖釀需要提交教育局作出決定的重大問題,如學校領導幹部的任免、獎勵、處分,重大的.改革舉措,重要的發展戰略,年度工作計劃等。

7、按管理權限作出幹部考核、任命、管理和教師調配作出決定。

8、教育人事改革方案的制定,對教職工考核、聘任等作出決定。

9、學校經費預算、籌措、管理、支出作出決定。原則上在1000元以上的設備購置和校舍維修,獎金髮放方案。

10、局教學目標,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階段性目標和年度目標。聯繫目標建立獎懲制度。

11、其他必須由校長辦公會決定的重大問題。

六、校長辦公會的議題由校長提出,也可以由學校行政其他人員提出。學校行政人員所提議題由校長負責彙總審議後才可列入正式議題。辦公會召開的時間、議題,應在會議召開前由辦公室通知到各參會人員。

七、屬學校領導分工職責範圍內的事項,不需要再提交辦公會討論:

1、已經由校長辦公會決定的事項,雖在執行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但不需要改變原決定的,由分管人員處理。

2、上級對口布置的工作,不涉及全局性部署和協調的,由分管人員貫徹落實。

3、對涉及到幾個人員的工作問題,由主管該項的人員負責協調解決。

八、校長辦公會作出的決定,凡屬重要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所作決定 ,印發到學校各部門或年級組。重要決定 ,同時報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校長辦公會應由辦公室主任專人記錄。

九、校長辦公會的其本原則

1、民主集中、科學決策。

2、對重大問題的決策,要堅持集體討論,充分聽取每一個成員的意見。

3、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力求正確、及時,有可靠性、可操作性。

4、要保持相對的連續性、穩定性,不能隨意作大的變更,確需對決策作大調整或變更的,應集體研究決定。

十、校長辦公會的基本程序

1、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比較的方案。

2、提出初步方案後,徵求學校黨支部的意見,有的應聽取教育主管部門的意見,有的應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作出評估。有些重大事項如教職工考核方案、聘任方案等需教代會討論。

3、校長辦公會應充分討論,由議題的主要提出人就議題作簡要的説明;校長或與會者就議題發表意見;會議主持人歸納討論情況,並對議題進行議決。參加議事人員在討論重大問題時應表明自己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見,不提倡棄權。

4、明確責任人,定期檢查落實情況。

十一、執行校長辦公會的基本要求

1、校長辦公會作出的決定,按分工負責的原則,由分管人員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2、校長辦公會作出的決定,相關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貫徹落實,並向校長及時彙報。

3、對無故不執行決定 的,要追究責任,執行紀律。

4、要加強對重大問題的督辦,要擔負起信息反饋和督查任務。

5、校長辦公會作出的決定的執行情況要自覺接受教育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十二、校行政工作會議事內容:教師年度考核,教學、後勤人員工作安排,仟元以上的設備購置和校舍維修,討論校長辦公會議提出的工作意見,討論處理教育教學工作有關重大事情。

十三、校務委員會議事內容:涉及教職工利益的規章制度、調資晉級,萬元以上重大資金安排,學校發展規劃以及需要由校務委員會討論決定 的重大事情。

十四、與會人員的要求:與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會議中要認真做好筆記。與會人員在會議中要積極發表意見,當自己的意見被否決之後,必須服從集體的決議。與會人員要保密應保密的會議內容,除執行會議內容外,不外傳會議議事內容。

校長辦公會及行政例會制度

選煤街國小校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