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湖南泰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岳陽市岳陽樓區旌天電腦商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岳陽市泰和綠色菜園網直銷店、監控及報警系統
2、工程地點:岳陽市泰和集團公司中心機房及24個直銷店
3、工程範圍:中心機房控制室及所需軟件的配置及安裝 攝像機配置以及相應的線路安裝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本工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包和分包。
5、工程工期:
A、甲方書面通知施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工。
B、非因乙方原因,如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經甲方書面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二、合同價款:
本工程價款含設備及材料的價款和運費、安裝費、税金等,包乾價為人民幣(大寫)貳拾叁萬零伍佰捌拾捌元整(¥230588.00元)。
1、合同簽訂後,不論政策變化和市場材料價格調整等因素,都不再計取任何費用。
2、工程如有設計變更,增加的設備、材料附件價格明細表中有價格的按表中價格計算,表中無價格的按市場價計算;減少數量的`,按實際用量結算;安裝費及税金按本合同的比例計算。
三、付款方式:
1、乙方進入施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40%。
2、乙方安裝完成後甲方支付總工程款至80%。
3、工程驗收合格後留監控報警工程總造價的5%作為質保金,中心機房設備部分由產家提供兩年的免費質保,此部分(金額94050.00)元不扣質保金。其餘款項在設備運行正常壹個月內付清。質保金在保修期滿後,如無質量問題在30個工作日內付清。
4、質保期自驗收之日起壹年,到期後壹個月內付清質保金。
四、甲方職責:
1、甲方組織協調與其它相關專業施工隊伍的有關事宜。
2、甲方有權審核乙方調試施工原始記錄及報告。
3、甲方如有設計變更須出示書面通知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調試、施工電源的接點。
五、乙方職責:
1、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設計施工圖紙,並交甲方認可,方可依此圖施工。
2、乙方接到變更通知應及時處理。
3、乙方依據材料清單提供的設備、設施、材料,必須全部是全新產品且符合國家標準。所附設備材料清單中規定了型號、品牌的必須按清單中的規定安裝。
4、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現場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造成的各種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5、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否則導致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7、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工程不能按時完工,乙方應負一切責任。
8、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使用之前,乙方應負責對該工程的保護,發生損壞自費予以修復。
9、乙方在整個工程中食宿自理。
六、服務承諾:
1、監控必須保證畫面清晰流暢,報警系統反映靈敏。系統保修期一年,攝像機、錄像機保修二年(攝像機及中心機房設備由廠方提供保修貳年,乙方向甲方提供保修卡)。
2、範圍:乙方安裝的全部產品及線路。
3、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免費更換屬於正常使用損壞的設備和器材,保證正常使用。
4、保修期內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24小時之內解決問題。
5、保修期滿後,如有故障乙方必須維修,但應按市場行情由甲方支付費用。
七、驗收標準:
1、攝像機必須是超低照度,設備成像必須無干擾、無噪點。
2、設計合理,圖像清晰,保證錄像資料完整,錄像保存時間不少於30天。保證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標準和設計要求。
3、報警系統要有聲、光報警功能。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雙方蓋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十、本合同正文為打印文本,未經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均不能做文字增刪修改。
注:工程量見附件。附件3屬設備採購,不扣質保金,由廠家提供兩年的免費質保。
甲方:湖南泰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岳陽市岳陽樓區旌天電腦商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岳陽市巴陵中路 地址:岳陽圖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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