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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

欄目: 合同協議 / 發佈於: / 人氣:3.15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1

xxx:

鑑於你已嚴重違反我公司的'規章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我公司研究決定解除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因我公司通過各種途徑均無法與你取得聯繫,無法當面向你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現特向你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我公司與你之間的勞動合同正式解除。

特此公告。

xx燃氣有限公司

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2

你與本單位 年 月 日簽訂的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將於 年月 日期限屆滿。因生產(工作)需要,本單位擬與你續訂勞動合同,請於7日內將是否續訂勞動合同的意見反饋給勞資部門,逾期者,視為本人不再續訂勞動合同。

續訂勞動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續訂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年 月 日終止。

勞資部門: (簽章) 經 辦 人: (簽章)

年 月 日

字第 號 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回執單

字 號《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已收到,本人意見如下: 1、續訂勞動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2、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現將回執退回 送達記錄

受 送 人:

送達時間:年月日 送 達 人: 、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字第號

你與本單位 年 月 日所籤《勞動合同》,因下列第款的原因解除(終止),現通知如下:

(1)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2) 勞動合同 終止條件出現;

(3)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滿意,請在日內答覆,若本通知送達日內不答覆,視為同意;

(4)根據《勞動法》第 條或勞動合同 條規定解除; 對上述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無疑議的,請於接到本通知之日起 日內辦理如下手續:

(1) 月 日前完成工作及業務交接等事宜;(2) 月 日前領取工資、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3)檔案處理意見: ;(4)其他。 特此通知

勞資部門(印章) 年 月 日 字第 號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回執單

字號《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已收到,現將回執退回。 送達記錄

受 送 人:

送達時間:年月日 送 達 人: 、收件人簽字: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

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為 方。

原勞動合同終止期限為 年 月 日。

(1) 由職工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給予補償。 (2) 由企業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給予經濟補償。經濟

補償金為

元。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注: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原用人單位、檔案接收部門及本人各一份。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姓 名:性 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該職工與單位 年 月 日所籤的勞動合同於 年

月 日解除(終止),並已辦理一切相關手續,現出具證明如下:

1、該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時間為 年 月日至 年月日;

2、在本單位擔任 工作,任職務; 3、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的工資 ; 4、社會保險費繳至 ; 5、其他需要證明的情況。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 (蓋章) 法人代表 (簽字)

年 月 日

注: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原用人單位、檔案接收部門及本人各一份。

表5 編號: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備案登記表

單位名稱:經濟類型:社會保險代碼:

注:此表一式四份,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職工(裝入職工檔案)各一份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由於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尚未期滿,現乙方因個人原因於 _____年 _____月

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共同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同意於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時截止。

2、乙方保證在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一週之內,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全部的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項目的移交,資產的回收,工作的彙報,轉單的籤返,付清對甲方的應付款項,提供客户信息等,與此同時,雙方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

3、因乙方在職期間曾擔任二級公司的總經理,為保障甲方的權益,乙方保證在離職後遵守如下約定:

(1)繼續遵守和甲方簽訂的保密協議,不外泄在職期間從甲方獲悉的任何商業祕密;

(2)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與二級公司主營業務相沖突的商業活動。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損於甲方與客户的合作關係的.行為。

5、乙方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後,甲方將在勞動合同解除後的第一個發薪日,將50%的補償金直接劃到乙方的工資卡上。

6、如果乙方嚴格遵守第3條中的約定,甲方將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後將剩餘的50%的補償金支付給乙方;如果乙方出現了違反約定的行為,甲方可以不支付該50%的補償金。

7、乙方承諾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繼續承擔的其他義務。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除本協議內容以外,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向對方支付 ________元。

10、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由於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尚未期滿,現乙方因個人原因於 _____年 _____月

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共同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同意於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時截止。

2、乙方保證在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一週之內,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全部的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項目的移交,資產的回收,工作的彙報,轉單的籤返,付清對甲方的應付款項,提供客户信息等,與此同時,雙方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

3、因乙方在職期間曾擔任二級公司的總經理,為保障甲方的權益,乙方保證在離職後遵守如下約定:

(1)繼續遵守和甲方簽訂的保密協議,不外泄在職期間從甲方獲悉的任何商業祕密;

(2)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與二級公司主營業務相沖突的'商業活動。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損於甲方與客户的合作關係的行為。

4、為彌補乙方因上述約定而有可能出現的損失,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補償金 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税後)

5、乙方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後,甲方將在勞動合同解除後的第一個發薪日,將50%的補償金直接劃到乙方的工資卡上。

6、如果乙方嚴格遵守第3條中的約定,甲方將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後將剩餘的50%的補償金支付給乙方;如果乙方出現了違反約定的行為,甲方可以不支付該50%的補償金。

7、乙方承諾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繼續承擔的其他義務。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除本協議內容以外,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向對方支付 ________元。

10、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5

編號:

你與我單位訂立了 (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內從事 工作,在本單位工作年限 年。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 條 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係):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單位(章): 勞動者(簽名):

送達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注:《證明書》一式四聯,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6

簽了離職補償協議還可以仲裁嗎

【法律分析】

簽了離職協議還可以仲裁。如果已經就離職補償達成一致,且明確表示放棄其他權利,雙方再無其他爭議的,雖然可以申請仲裁,但仲裁會面臨敗訴的風險。即程序上的權利還是有的,但是實體上的權利視為雙方已經達成一致了,勞動者不能反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離職簽了協議後還能仲裁賠償嗎

簽了離職協議還可以仲裁。如果已經就離職補償達成一致,且明確表示放棄其他權利,雙方再無其他爭議的,雖然可以申請仲裁,但仲裁會面臨敗訴的風險。即程序上的`權利還是有的,但是實體上的權利視為雙方已經達成一致了,勞動者不能反悔。如單位涉嫌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承擔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支付工資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達成的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當認定有效。前款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情形,當事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已籤解除勞動合同協議還能再仲裁賠償嗎

法律主觀:

簽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還能仲裁。簽了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只是證明勞動者收到通知,不能證明勞動者同意解除理由,不影響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該文書還可以作為證據提交。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客觀: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補償金不合理已簽字能仲裁嗎

解除賠償金一旦簽字再去仲裁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因為有些情況之下,仲裁機構不會支持自己的主張。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下列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必須要對勞動者給予經濟補償:一是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二是非過失性辭退勞動者,包括三種情況: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三是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_____(方)因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_(方)的勞動合同。

經協商,自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

乙方獎金為_____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___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_元。

(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風險提示: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_____年支付_____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_____個月以上不滿_____年的,按_____年計算;

不滿_____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_____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_____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_____年。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 _____ 年_____  月 _____ 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_____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_____ 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

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______

(簽字或簽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8

同志:

本單位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因原因,依據,決定於20xx年XX月XX日與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請你於即日起,60日內到各鄉鎮勞動和社會事務管理服務站失業保險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注:該同志:本單位工作時間為X年個月;連續工齡年個月。領取(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安置費)計X元。

  單位(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9

公司與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何種情況解除、中止勞動關係

“停薪留職”:單位沒有崗位或者無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但“停薪留職”期間可不作為計發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放長假”:因單位原因放長假的職工,沒有崗位或無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放長假”期間作為計發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長期病號”:請長期病假的職工,醫療期滿回原崗位工作的,用人單位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既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哺乳期”:哺乳期內請長假的,因本人原因逾期不到崗,逾期時間不作為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掛名、掛靠”:這類人員沒有為單位提供正常勞動且單位未支付的,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脱產學習”:經單位同意脱產學習的,學習期滿不回單位,逾期時間不作為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

“因私出境”:歸僑、歸眷職工因私出境,可申請事假。去港澳地區的,假期不得超過3個月;出國的,假期不得超過6個月,續假期限一般不超過1個月。假期從離開工作崗位之日起計算,超過所限假期不歸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出境定居”:因獲批准出境定居而中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可憑有關證明,將個人賬户中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費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並終止養老保險關係。

“協議保留關係”:與單位協議保留勞動關係的員工,用人單位應當限期召回或者依法與其,協議保留勞動關係期間不計算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限期內不回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擅自離崗”:由於個人原因擅自離崗的職工,用人單位應按曠工處理。對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15天、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用人單位應除名,解除勞動關係,並且不支付經濟補償。

何種情況解除、中止勞動關係

“停薪留職”:單位沒有崗位或者無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但“停薪留職”期間可不作為計發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放長假”:因單位原因放長假的職工,沒有崗位或無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放長假”期間作為計發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長期病號”:請長期病假的職工,醫療期滿回原崗位工作的,用人單位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既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哺乳期”:哺乳期內請長假的.,因本人原因逾期不到崗,逾期時間不作為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掛名、掛靠”:這類人員沒有為單位提供正常勞動且單位未支付的,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脱產學習”:經單位同意脱產學習的,學習期滿不回單位,逾期時間不作為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

“因私出境”:歸僑、歸眷職工因私出境,可申請事假。去港澳地區的,假期不得超過3個月;出國的,假期不得超過6個月,續假期限一般不超過1個月。假期從離開工作崗位之日起計算,超過所限假期不歸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出境定居”:因獲批准出境定居而中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可憑有關證明,將個人賬户中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費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並終止養老保險關係。

“協議保留關係”:與單位協議保留勞動關係的員工,用人單位應當限期召回或者依法與其,協議保留勞動關係期間不計算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限期內不回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擅自離崗”:由於個人原因擅自離崗的職工,用人單位應按曠工處理。對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15天、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用人單位應除名,解除勞動關係,並且不支付經濟補償。

這個得分合法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合法: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違法的,怎麼弄都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10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領取失業金的解除勞動根據《勞動法》第___________條第__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員工工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_________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___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20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0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終止達成如下協議:

一、原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乙雙方同意,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終止勞動關係。

三、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同補償金為_____個月工資(按當事人上年度月年均工資計算)合計(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

四、本協議自簽字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市社保局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1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為期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自願申請,要求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並就解除雙方勞動合同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於 年 月 日解除雙方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因乙方主動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之規定,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及賠償金等。乙方已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及賠償金等費用。

三、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相應義務。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雙方已全部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五、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字後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後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並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的,仍應遵守原協議的約定。

七、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乙方應於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到甲方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八、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譭、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處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14

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職工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正式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乙方與甲方脱離一切關係。

二、乙方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前,應向甲方辦理工作交接,結清個人與本單位的經濟往來手續。

三、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任何社會及經濟活動,如違反,甲方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出具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一式叁份,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送甲方、乙方本人。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六、本協議一式叁份,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送甲方、乙方本人各執一份。

七、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即產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認真履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15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1、除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外,通常情況下,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便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相比之下,用人單位的解除權受到嚴格限制,法律這樣規定無疑是出於對勞動者的保護。

2、勞動者無須提前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5)勞動合同無效的;(6)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7)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3、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用人單位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後,方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5、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二、勞動合同的終止

出現下列情形時,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的';(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必須指出的是,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三、約定違約金

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法律只規定了兩種情況下,除此之外均不能約定違約金:

(1)在培訓服務期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在競業限制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