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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買賣合同範文彙總9篇

欄目: 合同協議 / 發佈於: / 人氣:2.52W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買賣合同範文彙總9篇

買賣合同 篇1

一、買賣合同成立的條件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訂約當事人,且當事人具有行為能力。

2、訂約當事人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

3、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4、合同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二、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

1、合同成立時間是由承諾實際生效的時間所決定的。

2、承諾在什麼時候生效,當事人就應當在什麼時候受合同關係的拘束,享受合同上的權利和承擔合同上的義務。

3、承諾生效的時間以承諾到達要約人的時間為準,即承諾何時到達於要約人,則承諾便在何時生效。

4、在確定承諾生效時間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合同法第29條規定: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該承諾有效。

(2)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如果要約人指定了特定系統接受數據電文的,則受要約人的承諾的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要約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3)以直接對話方式作出承諾,應以收到承諾通知的時間為承諾生效時間,如果承諾不需要通知的,則受要約人可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以行為的方式作出承諾,一旦實施承諾的行為,則應視為承諾的生效時間。

(4)合同法第33條規定: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5、合同法第34條規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6、承諾生效地就是合同成立地,由於合同的成立地有可能成為確定法院管轄權及選擇法律的適用等問題的重要因素,因此明確合同成立的地點十分重要。

7、承諾生效的地點就是合同成立的地點,但也要根據合同為不要式或要式而有所區別。

8、不要式合同應以承諾發生效力的地點為合同成立地點,而要式合同則應以完成法定或約定形式的地點為合同成立地點。

9、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合同法第35條)。

10、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11、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12、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三、合同成立的概念以及合同成立的要素

1、合同成立指訂約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

2、合同的本質是一種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達成合意。

3、合同法第25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4、合同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

5、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6、合同的成立一般分為:自動成立、確認成立和批准成立三種形式。

(1)自動成立

合同的自動成立,是指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就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的、完全的意思表示。

由當事人和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當事人授權的委託代表人簽字,合同既告成立。

它適用於當事人當面簽訂合同而又無須經批准的情況。

(2)確認成立

通過信件、電報、電傳達成協議,是我國對外貿易交往中習慣採用的協議方式。

(3)批准成立。

以上就是關於買賣合同是否成立的條件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您。在生活中我們建立買賣合同的時候有哪些注意事項呢?不同標的物的買賣合同是否不同?涉及買賣合同的問題還有很多,歡迎您諮詢我們的小編,我們隨時為您解答難題。

買賣合同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以此共同信守執行。

一、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 車庫;

二、價格:

車庫售價 元整,大寫: 。

三、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以現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價款。

四、 車庫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將該車庫交付乙方,交付後該車庫風險轉由乙方承擔。

五、車庫相關票據(原件)及合同(原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交付。

六、 關於產權過户登記的約定:

現由於開發商方問題,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時尚未能在房產登記部門辦理該車庫的產權手續,但甲方保證在可以辦理房產手續後為該車庫辦理房產手續,該車庫產權證書取得後甲方協助乙方在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户登記手續。因本車庫所有權轉移,過户所發生所有的税、費均由乙方承擔。

七、 特別約定

乙方保證在甲方未從開發商處退回裝修保證金人民幣1000元之前不得對車庫進行裝修,如因為乙方裝修導致甲方該裝修保證金不能退回,甲方應向乙方給付人民幣1000元作為賠償。

八、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車庫沒有產權糾紛,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車庫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氣、物業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由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車庫交付後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九、如甲、乙雙方任意一方違反合同約定,自願承擔違約金人民幣10,000.00元

十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該車庫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對甲、乙雙方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買受人(簡稱甲方)_________

出賣人(簡稱乙方)_________

為進一步推進和深化 “肉菜糧放心工程”,加快農業標準化和無公害蔬菜生產的產業化進程,大力推廣無公害蔬菜經營,實現無公害蔬菜的定點銷售,確保廣大消費者吃上“放心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商定,特簽訂無公害蔬菜買賣合同。

第一條 乙方供應的蔬菜名稱、品種、總數量、及分批交(提)貨的數量、時間:

1、乙方供應的蔬菜應符合無公害蔬菜的國家標準或江蘇省地方標準。

2、價格按交(提)貨日同品種蔬菜市場價格上浮______%執行。

第二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 。

第三條 檢驗方式及標準:按照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委託甲方所在市場開辦單位或法定檢測機構現場取樣,依照_________標準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報告。

第四條 結算方式(在下列方式後的括號內打radic;)

1、以交(提)貨日市場提供的該蔬菜品種單價上浮後,每批交(提)貨後的當日或 ______日內結算並支付菜款( )

2、以交(提)貨日市場提供的該蔬菜品種單價上浮後,在最後一批交(提)貨後的當日或______日內進行各批累計結算並支付菜款( )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在市場內設立的無公害蔬菜銷售區銷售,並設立和標明無公害蔬菜產品標誌(產品註明產地或生產菜農姓名),以方便消費者識別和購買;

2、甲方對乙方供應的蔬菜必須按第三條的約定及時委託檢驗。驗收合格後,不得任意壓低價格或拒收;

3、甲方對乙方供應的蔬菜驗收合格後,必須按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進行結算並支付菜款;

4、對乙方交售的.不合格的蔬菜,有權拒收,但必須出具法定檢測機構的檢驗報告。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農業標準化無公害蔬菜生產的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出售合格的蔬菜;

2、生產過程中要接受市(縣)農牧漁業行政管理機關農業標準化和無公害蔬菜生產技術指導部門或蔬菜專業指導所的技術指導,推廣優良品種,使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不得使用甲胺磷、氧化樂果等高毒、高殘留農藥,生產出售的蔬菜有毒有害物質殘留量控制在質量安全允許的範圍內,符合國家標準或江蘇省地方標準;

3、按照約定的品種、數量、時間、地點將無公害蔬菜供應給甲方;

4、乙方應對生產的無公害蔬菜的質量負全責,對經市場抽檢不合格的蔬菜,要自行退出市場,予以銷燬,不得再流入其它市場銷售。

第七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收購或故意壓低價格、造成損失的,除賠償損失外,應向乙方償付該批菜款______%的違約金。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結算或不按約定支付菜款的,乙方有權拒賣,甲方應向乙方償付該批菜款______%的違約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約定向甲方交售或部分交售的,應向甲方償付欠交蔬菜價款總額_____%的違約金。在未完成合同數量前,擅自出售的,每出售一百斤,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均不以違約論,雙方都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合同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 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方送交市場主辦單位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攤位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人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人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買方):

(蓋章)

地址:

電話:

聯繫人:

乙方(賣方):

(蓋章)

地址:

電話:

聯繫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貨物名稱、型號規格、基本配置、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及合同價見表1:(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號序

貨物名稱

型號規格

基本配置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元)

1

2

3

4

5

6

計:人民幣(大寫)

備註:

2.技術資料

乙方應隨貨物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2.1各系統的運用手冊

乙方應以書面或電子文檔形式提供給甲方。

3.交貨地點 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 或另見甲方書面通知。

4.售後服務:____________

4.保修期____________

5.驗收

5.1 本合同的驗收期為貨物正式運行後七天內。

5.2貨物驗收合格後,甲乙雙方在結算驗收證明書上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如甲方在貨物送達後無正當理由而拖延驗收或不驗收超過上述本合同5.1款所規定的驗收期的,則視為其已驗收通過。

6.付款(詳見雙方説明的其它事項)

6.1 本合同以人民幣付款。

6.2乙方所供貨物經甲方驗收合格並出具結算驗收證明書後,由區級財政國庫收付中心依據財政國庫部門審批出具的撥款通知書及其附件在七個工作日內付款。

7.質量保證

7.1 乙方應保證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並完全符合行業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最終交付驗收後不少於本合同4.1條表3的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產生的故障負責。

7.2 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數量、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或使用單位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3 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或使用單位通知後,在本合同4.1條的響應時間內,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7.4 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或使用單位通知後,在本合同4.1條的響應時間內,沒有彌補缺陷,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負擔,甲方根據合同規定對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力不受影響。

8.誤期賠償

8.1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甲方應從貨款中扣除誤期賠償費而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方法,賠償費按每週賠償遲交貨物的交貨價或延期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的百分之五(5%)。一週按七(7)天計算,不足七(7)天按一週計算。並且,買方可考慮終止合同。

9.合同轉讓和分包

9.1 乙方不得部分轉讓和分包或全部轉讓和分包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0.適用法律

10.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11.合同生效

11.1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11.2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書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報雨城區國庫科支付貨款,另一份報雨城區政府採購中心備案。

12.雙方需要説明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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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方: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蓋章) (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委託人: 或授權委託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結算驗收證明書

雨城區政府採購中心:

茲證明雨城政採___[ ]__號採購履行完畢(合同編號:

YCZC[ ]_ 號),供應商所提供的貨物(工程、服務)經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驗收合格,請將貨物(工程、服務)款¥: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___ 佰_拾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支付給:____________。

收款單位:

開户行:

帳號:

購貨單位:

供應商:(簽字、蓋章) 採購中心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物品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物品基本情況

名稱:和田玉白玉龍行天下

品種: 青白玉

產狀: 其他

商品形態: 掛件

外觀造型: 十二生肖

題材:和田玉 青白玉

玉質:和田玉(玉質油潤、細膩)

工藝:蘇州手工

品相:全品

圖飾:龍

尺寸:68*40*8MM左右,重約53g

物品數量:1

成交價格(元):大寫:

二、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乙方應於本協議簽署後的 15 日內,自行或委託第三方將貨款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

賬户名:

賬户號:

開户行:

三、交付和驗收

1、交付時間:甲方應於收到全部款項後的同時將物品交付給乙方。

2、交付地點:由雙方另行確定

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物品,雙方應於物品交付的同時進行驗收,乙方接收甲方交付的物品後發生的風險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逾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成交價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方實際履行義務之日止。

2、若甲方交付的物品不符合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乙方有權拒絕接收物品,同時甲方應按照成交價格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五、 其他約定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買賣合同 篇6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

二、產品質量

1、質量標準:

2、乙方對產品質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對產品包裝的特殊要求:

4、乙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產品後五日內提出確有證據的書面異議並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產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視為甲方產品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三、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與總價:

上述貨物的含税價為: 總價款為: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保險費用及交付時的上下列支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甲方產品的包裝物由 提供,包裝費用由 承擔。

甲主產品的運輸由 辦理,運輸費用由 承擔。

甲方產品的保險由 辦理,保險費用由 承擔。

甲方產品交付時的上下力支費用由 承擔。

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乙方應當在甲方交貨前一次性給付甲方。

四、產品交付

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託運。

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後 天,若乙方對甲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供相關確認文件後 天內交貨。但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貨,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文件的,甲方有權延期交貨。

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交付後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價款結算

乙方應在本合同書籤訂 日內向甲方預付貨款 元,甲方交付前給付價款 元,餘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 天內付清。

乙方應當以現金、支票或即期銀行承兑匯票方式支付甲方價款。

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價款之前,甲方產品的所有權仍屬於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商業祕密

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均為甲方的商業祕密。

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 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於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並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繫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繫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繫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繫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閲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願意簽訂並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 :乙 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 話:電 話:

傳 真:傳 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7

訂立銷售買賣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銷售買賣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銷售買賣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銷售買賣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銷售買賣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銷售買賣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銷售買賣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銷售買賣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銷售買賣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銷售買賣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銷售買賣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銷售買賣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銷售買賣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銷售買賣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銷售買賣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銷售買賣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銷售買賣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

(銷售買賣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銷售買賣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説明銷售買賣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説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説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銷售買賣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銷售買賣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銷售買賣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銷售買賣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銷售買賣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銷售買賣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銷售買賣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銷售買賣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銷售買賣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銷售買賣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_______.

按本銷售買賣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銷售買賣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銷售買賣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銷售買賣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銷售買賣合同。銷售買賣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銷售買賣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銷售買賣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銷售買賣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8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 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幣)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

出賣人(甲方):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現將長期出讓一幢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房屋位於邱縣邱城鎮 街第 棟第 號,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轉讓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房屋平面圖、四至範圍情況及交房標準(詳見附件)。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屋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三條 付款方式分為一次性付清和分期付款。可供乙方選擇。

一次性付清優惠 %優惠價為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分期付款首付定金元;一層封頂付總價格30%,為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主體

封頂付總價格30%,為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交房時付清餘款,為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四條 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 款辦理。 ( 一) 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可以不 辦理】【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 年 月 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 】為房屋轉移佔有的標誌。

第五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

【價值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 日內,

【甲乙雙方共同】【委託甲方】【委託乙方】【委託 】向房地產

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户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 【市】【區】【縣】

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户申請之日為準,但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户決定的除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託他人辦理轉讓過户時,積極給予協助。 由於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 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 定繳納税、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 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後該房地產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 下列第 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違約 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 告之日起的 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 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

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包括

房地產交接及房地產權利轉移)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 %的違約金,合 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 書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 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內甲方未提 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向 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 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 公證處公證】【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 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願意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請將此條款劃去)。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和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