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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諮詢服務合同15篇

欄目: 合同協議 / 發佈於: / 人氣:2.92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諮詢服務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15篇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1

編號: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巖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內派遣_________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______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_______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_______個日曆日(包括_______個旅途日和_______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_____________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__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

A.___________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複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______天通過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税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2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乙方(諮詢人):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項目名稱:_________

2、服務類別:_________

二、諮詢服務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

參照有關部門的收費文件及本項工作的繁簡程度,雙方約定:

按中標價: (¥ _________元)計取,具體費用明細詳見附表(項目彙總表)

2、結算方式:

經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提交正式招標控制價預算書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服務費。

三、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四、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額度向乙方支付酬金。

五、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甲方提供完整資料後開始實施,於 10 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控制價預算書,與甲方交換意見並雙方進行核對,無異議後出具正式控制價預算書 三 份。

若甲方未能及時提供資料,乙方提交成果的時間相應順延,並於本項目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完成時終結。

六、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兩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持 貳 份。

委託人:_________(蓋章)諮詢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納税識別號: 納税識別號:_________

開户名稱: _________開户名稱:_________

開户銀行: 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  號: _________帳  號:_________

單位地址: 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 _________合同簽訂時間: _________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3

甲方:

乙方:

就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項目(以下簡稱"酒店項目")工程造價諮詢服務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20xx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等國家法律及工程造價政策法規,參照《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諮詢規程》(CECA/GC 4__20xx),本着公平、自願、互利原則,結合酒店項目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概述

1.1、工程名稱: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

1.2、工程地點:北京豐台區王佐鎮

1.3、工程規模: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工程建築面積約85647㎡,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約59345㎡,地下建築面積約26302㎡。

第二條 酒店項目造價諮詢服務階段

本合同約定,酒店項目造價諮詢服務為:全過程造價服務。具體分如下階段:

2.1、投資估算階段;

2.2、施工圖預算階段;

2.3、招投標服務階段;

2.4、施工過程造價控制階段;

2.5、竣工驗收決算階段;

2.6、施工圖紙審查和設計方案造價控制階段;

2.7、其他服務: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備案招標文件合同編制;

第三條 酒店項目造價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要求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造價諮詢服務階段約定,根據甲方提供的酒店項目用地紅線範圍內已完成及未來完成的施工設計圖紙內容,向甲方提供如下造價諮詢服務:

3.1、投資估算諮詢服務內容

參照《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審規程》(CECA/GC1__20xx)和施工圖設計圖紙,以及甲方具體要求編制酒店項目投資估算報告,包括主體結構、二次結構砌築抹灰、室內外精裝修、機電工程、特種設備(電梯、智能化控制設備等)、特種工程部位(游泳池、廚房、洗衣房等)、室外配套工程、園林綠化景觀工程、設備採購、酒店運營物品採購等酒店項目全部投資內容。上述投資估算報告在20xx年2月8日前完成。

3.2、施工圖預算諮詢服務內容

3.2.1、施工圖預算定額計價服務內容

甲方已與酒店項目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協議(詳見《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乙方根據上述施工協議約定和施工圖設計圖紙,編制施工圖預算。上述施工圖預算報告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並根據現場施工方案及價格確認及時完成施工圖預算的補充編制工作。酒店項目採用施工圖預算定額計價的,乙方應按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及時完成定額預算編制工作。

3.2.2、施工圖預算工程量清單計價服務內容

酒店項目採用施工圖預算工程量清單計價的,乙方應按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及時完成工程量清單預算編制工作。甲方在室內外精裝修、機電安裝、設備採購、酒店運營物品採購等計價上將更多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具體以甲方要求為準。

3.3、招投標諮詢服務內容

根據附件《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項目綜合計劃》(下稱"綜合計劃")計劃內容和時間要求,以及甲方的其他要求,按時完成招投標諮詢服務。具體完成時間參照綜合計劃要求,乙方承諾在人力、物力上資源充足,合理安排造價諮詢服務人員,確保滿足甲方總體招標、施工進度要求。

3.3.1、招標文件和合同編制

1、招標文件編制:乙方提出完整的招標文件和要求,乙方負責招標文件中經濟文件的編制,乙方負責彙總甲方或甲方委託的顧問公司編寫的技術管理文件,並負責將上述文件統一審核編制,形成完整合格包含技術、經濟、管理內容的招標文件報告,報甲方最終確認。

2、合同文件編制:乙方提出完整的合同文件和要求,乙方負責合同文件中經濟條款的編制,乙方負責彙總甲方或甲方委託的顧問公司編寫的技術管理條款,並負責將上述條款統一審核編制,形成完整合格包含技術、經濟、管理內容的合同文件,報甲方最終確認。

3.3.2、工程量清單預算編制

根據招標文件的具體要求、《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編審規程》(CECA/GC 5__20xx)和甲方的要求,編制相應工程內容的工程量清單,該清單滿足招投標需要,在某些機電工程上因存在圖紙不夠完善或存在設計變更,故工程量計算儘量準確(結算時準確複核),某些項目在施工圖紙深度不夠的情況下應採用模擬清單。乙方在工程量清單編制後投標工作完成前,應向甲方密封提供該項工程的合理造價標底,在造價標底編制上要求材料設備單價、人工費、措施費、管理費、規費、利潤、税金等所有構成工程單價的內容要符合工程實際情況和市場合理價格水平,儘量不出現遺漏內容從而導致計價結算沒有依據。

3.3.3、招標答疑及回覆

對招投標過程中各投標單位提出的問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書面回覆意見。協助甲方進行資格預審。

3.3.4、評標、清標工作

對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進行合理性分析,特別是經濟文件投標內容,對主要材料、輔助材料、設備等用量較大的項目要嚴格審查,避免不平衡報價,確保總體價格合理,有效控制造價。乙方應向甲方及時提出評標、清標工作書面報告。

3.4、施工過程造價控制諮詢服務內容

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定、技術措施方案、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現場簽證等內容應及時審定(該類技術文件需由甲方提供書面資料),必要時進行現場核實(協助監理、甲方、施工單位共同進行)。確保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可能影響造價的所有內容和因素均有記錄和確認,形成文字、影像等相關資料,在竣工決算時均有據可查,有效進行施工過程造價控制。施工過程造價控制要求每半個月與甲方進行小結匯報一次,每個月彙總一次,

形成月度造價控制報告,對此甲乙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

3.5、竣工決算諮詢服務內容

參照《建設項目工程結算編審規程》(CECA/GC 3__20xx)和3.1至3.4形成的報告文件,進行分階段結算,要求乙方在該項目完成兩個月內完成分階段結算報告,項目竣工後三個月內完成竣工決算。在甲方與乙方完成階段性結算和竣工決算報告審核後,及時與施工方、材料設備供應方等進行核對、結算和決算工作。

3.6、施工圖紙審查和設計方案造價控制諮詢服務內容

3.6.1、施工圖紙審查

乙方根據造價經驗,在20xx年2月8日前配合監理、甲方完成施工圖紙審查,對不合理的設計和對造價影響較大的內容從造價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3.6.2、設計方案造價控制

對室內外精裝修、廚房、洗衣房、游泳池等尚未設計或需要深化設計的,乙方應在設計方案階段提出設計造價控制標準,在設計方案階段配合甲方與設計方進行研討以合理控制造價。

3.7、其他服務

為酒店項目在政府部門進行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招標備案,履行招投標手續,乙方根據招投標備案要求和甲方要求編制上述招標文件。

第四條 造價諮詢服務成果質量標準要求

4.1、投資估算質量標準要求

參照《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審規程》(CECA/GC1__20xx)、施工圖紙和甲方要求,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完成投資估算報告。要求土建、裝修、機電、配套等項目內容投資估算符合五星級酒店標準,材料、設備、系統配置等建議明確。編制過程中與甲方、設計單位、甲方委託機電顧問公司進行定期研討,以確保投資估算的質量,並據此進行項目投資控制。

4.2、招標文件質量標準要求

招標文件中技術要求、施工管理要求、經濟要求、工期要求等編制內容,要求條理清晰、文字描述準確,符合招投標法律規定,避免出現法律糾紛。

4.3、合同文件質量標準要求

合同文件體系完整,技術條款、經濟條款、管理條款、工期要求、質量要求、成品保護、安全管理、付款方式、違約條款等內容描述準確,避免出現經濟糾紛,切實保護甲方合同權益。甲方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中對分包單位施工管理、總包管理費等事項均進行了詳細約定,乙方應充分閲讀、瞭解、熟知上述協議內容,並將相關內容和約定與上述合同文件體系相結合。

4.4、施工圖預算質量標準要求

參照《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編審規程》(CECA/GC 5__20xx)和甲方的要求,編制施工圖預算,特別是材料、設備單價、人工費單價等要求準確。甲方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中各項計價費用的確定要嚴格進行現場確認、審核和控制。

4.5、工程量清單質量標準要求

根據工程量編制規範、北京市建築工程預算定額和甲方要求,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模擬清單。工程量清單中內容齊全,工程量計算準確、工程項目特徵描述清晰。根據酒店項目建設特點,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設計變更較多,對此乙方充分理解,在工程量計算過程中重複計量較多,乙方特此承諾設計變更引起的重複計量工作不再另行收取費用。

4.6、標底編制質量標準要求

在招投標文件編制後,乙方在招投標回標前向甲方提供招標工程標底,作為甲方選擇施工單位和確定價格的依據。因此,要求乙方編制的標底符合市場價格水平,特別是主要材料設備、人工費、措施費等。

4.7、造價過程控制質量標準要求

施工過程中影響價格的變化因素均要形成確認文件,包括甲方、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均要聯合確認(轉籤手續由甲方負責),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資料提供自己的獨立意見供甲方參考以控制過程造價。

4.8、竣工結算質量標準要求

竣工結算應按專業分單位形成完整的竣工結算報告,乙方對報告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4.9、招標文件和合同的確定

為規範招投標和合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甲乙雙方應對乙方提供的標準文件進行充分討論,形成標準。該應根據工程特點如專業分包(土建、裝修、機電)、材料設備採購、酒店物品採購等分別編制討論。

4.10、各主要材料設備供應商的名錄

根據施工圖紙和甲方要求,乙方應編制各主要材料設備供應商名錄,如電梯、空調、智能化、精裝材料、管線等。要求該供應商儘量在北京周邊地區,每項材料設備列出3至5家供應商,該供應商提供的材料設備應近五年內在北京五星級酒店、高檔寫字樓、大型公共建築內均有使用,供應廠商產品質量優良、工藝有先進性、廠家具備一定規模,屬於同行業一流企業。上述工作應在20xx年2月8日前全部完成。

第五條 造價諮詢服務組織措施

酒店項目計劃於20xx年12月30日前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除甲方調整招投標進度外,乙方提供的全過程造價諮詢服務應滿足上述招標、施工、竣工計劃要求。

5.1、綜合計劃的實施

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內部編制的綜合計劃內容,對綜合計劃中涉及本合同約定中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乙方將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實現,確保綜合計劃的實施。在綜合計劃實施過程中,甲乙雙方要共同努力及時協商,計劃時間可能有局部調整,但綜合計劃的總體目標必須確保實現。

5.2、諮詢服務工作組織及保證措施

針對酒店項目招標內容繁多、工作量大、時間緊等特點,乙方有充分準備,將安排足夠的人力、物力予以支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期間將安排不少於15人的專業團隊專職從事本項目造價諮詢服務工作,公司領導親自掛帥,土建、機電專業負責人業務管理水平符合要求,專業技術人員精幹。乙方特此承諾從管理和人員組織上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

第六條 造價諮詢服務期限和服務費用

6.1、本合同服務期限: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全部完成之日止。

6.2、本合同項下造價諮詢服務費用為:本合同全過程造價諮詢服務費用按建築面積85647平方米和每平米 元進行測算為 元,經甲乙雙方協商最終確定本項目諮詢服務費用固定總額(即本合同總價)為 整。

6.3、乙方諮詢服務費用組成明細如下:

項目名稱 投資估算編制 招標文件及合同編制 招標工程量清單編制 定額預算編制 清單預算編制 鋼筋精確算量 工程實施階段造價控制 分階段結算及竣工結算 招標備案文件編制 其他 合計

第七條 造價諮詢服務費支付方式

7.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5%作為預付款;

7.2酒店項目完成總承包協議約定正負零,並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諮詢服務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諮詢服務費總額的10%;

7.3酒店項目主體結構施工圖預算完成,並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其他諮詢服務內容,甲取費項目基數(萬元) 建築安裝工程 建築安裝工程 建築安裝工程 主體結構工程 建築安裝工程 鋼筋總量 建築安裝工程(控制) 建築安裝工程 政府招標備案 建築安裝工程 費率 服務費(萬元) 按費率一欄計算的服務費用與服務費一欄約定的金額有衝突以服務費一欄金額為準。税金等相關費用均已包含。 備註方向乙方支付造價諮詢服務費總額的20%;

7.4酒店項目完成總承包協議約定主體結構封頂,並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諮詢服務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諮詢服務費總額的25%;

7.5酒店項目竣工驗收,並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諮詢服務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諮詢服務費總額的15%;

7.6乙方完成酒店項目內部竣工結算報告,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諮詢服務費總額的10%;

7.7酒店項目竣工驗收後三個月,並乙方配合甲方與施工單位完成相應竣工結算,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諮詢服務費總額的8%;

7.8酒店項目竣工驗收後六個月,並乙方配合甲方與施工單位完成全部竣工結算,甲方向乙方支付造價諮詢服務費總額的7%;甲方在付款前7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税務發票。

第八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8.1甲方對本合同履行中的重大問題享有決定權。

8.2甲方提供造價諮詢服務所需的設計圖紙、總承包施工協議、綜合計劃等相關資料。

8.3監督乙方的工作進度和質量,審查乙方提供的'諮詢成果。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執行,或諮詢成果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8.4甲方有權查閲、使用乙方的各階段的造價諮詢服務成果。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造價諮詢服務成果提出質疑,並要求其給予解答。

8.5乙方人員不能滿足諮詢服務的進度和質量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人員;有權要求乙方諮詢服務人員參與工程現場計量,乙方應積極配合。

8.6甲方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和具體要求移交和通知乙方。

8.8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費用。

8.9採取保密措施遵守保密約定。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9.1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完成諮詢服務工作所必須的各種資料、圖紙、紀要等文件。

9.2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約定協調乙方與施工承包商、設計方、監理方以及甲方內部各部門的工作關係。

9.3 乙方按合同約定完成甲方委託的造價諮詢服務工作,保證服務質量。

9.4 乙方在造價諮詢服務過程中遇有疑問,應及時以書面形式與甲方人員溝通,因擅自理解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9.5 乙方應為本合同的履行組織造價諮詢團隊,配備全職造價諮詢人員(造價諮詢團隊詳見附件)。

9.6 乙方授權本項目總負責人處理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業務,代表乙方簽署相關文件。

9.7 乙方應認真清點並保管好甲方提供的造價資料。

9.8 乙方對提供的諮詢成果(包括書面及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所有重要文件,諸如成本預算、招標報告書、工程量清單、分期結算單和最終結算書均由乙方總負責人審閲確認。

9.9 對甲方提出有關造價諮詢服務成果疑問,有義務給予甲方及時、細緻、合理的解答。

9.10遵守協議之保密要求,並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以防泄露造價諮詢服務成果。如標底泄露給第三方,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

10.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造價諮詢服務費用,未按時支付造價諮詢服務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完成各項造價諮詢服務,造價諮詢服務完成時間和造價諮詢服務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不超過造價諮詢服務費總額的50%。

10.4、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之保密要求,並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以防泄露造價諮詢服務成果。乙方如未遵守保密義務,擅自向第三方透露與本委託業務有關的信息,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於20xx年1月16日在北京市豐台區簽署。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出現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3、除本合同約定外,《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諮詢規程》(CECA/GC 4__20xx)等國家及行業造價諮詢相關法規、規定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4、甲方與總承包施工單位簽訂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施工總承包協議書》、施工設計圖紙和甲方造價諮詢服務要求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1.5、甲方制定的《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項目綜合計劃》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1.6、合同附件:

A. 《北京青龍湖國際會展酒店項目招標計劃表》

B. 《20xx年春節前招標計劃表》

C. 《乙方諮詢服務團隊》

D. 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E. 乙方營業執照及造價諮詢資質文件複印件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4

委託方(甲方):--------有限公司

被委託方(乙方):------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情況概述

工程名稱:-----基礎工程結算

工程地點:重慶市----組團

結構類型:鋼筋砼框架剪力牆結構

第二條委託範圍及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對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基礎工程結算。

服務類別:結算審核

乙方須:

1、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甲方對結算的具體要求對本工程的工程量計算、材料結算價按甲方審核確定後執行,定額套用、取費計算等全部項目分別按甲方要求進行編審。

2、乙方初審完成後報甲方,根據甲方安排與施工單位對數。

3、對數完成後一式四份提供審核報告,同時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經濟指標分表。

第三條審核時間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審價資料起40日內(包括國家規定節假日)交出審價報告,其中編制結算初稿25日,與施工單位核對工程量及出具結算報告為15日。如甲方提供資料時間延長則審核時間順延,如對數時施工單位不配合,時間可順延。

第四條甲方責任

1、及時為乙方的審核工作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資料,包括承發包合同主要條款、竣工圖、圖紙會審記錄、隱蔽驗收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現場簽證等。

2、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審核費用。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再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核業務、出具審核報告,分專業並按甲方要求計算工程造價,並附工程量計算書,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

2、在執行業務過程中,乙方須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嚴加保密。除非經甲方同意,否則,乙方不得將其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一經發現,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六條特別規定

乙方編制完成提交審核初稿經甲方認可後由甲方組織乙方與施工單位對數,對數須在甲方辦公樓內甲方指定的地點進行,每次對數乙方參加人員不少於二人,乙方不得與施工單位單獨或私下接觸。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審核報告後甲方另行對本工程結算進行二次審核,二審與乙方一審結算結果誤差在2%內為乙方工作的合理誤差。

第七條審核收費

本結算審核收費:基本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作為計費基礎乘以相應費率)+成果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與結算審定額之差值作為計費基礎乘以成果費率),其中相應費率分別為:

1、基本費用=送審金額×1.0‰;

2、成果費用=(送審金額-審定金額)×2.0%。

甲方於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正式審核報告後十四天內支付審核造價部分諮詢費的70%,餘下30%暫時扣留待二審結算完成後視以下情況決定是否支付:若二審核減額低於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範圍內,則餘下30%款項在二審結算完成後十四天內支付給乙方;若二審核減額超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範圍,則剩下30%款項不付,此合同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提交審計報告的,逾期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違約金,超過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計計算,累計違約金不超過諮詢服務費總額。

2、乙方有任何與施工單位惡意竄通的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簽約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5

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巖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 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XX商業發票正本一份、複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XX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XXX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税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地址:

電話: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巖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月份內派遣____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____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____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____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美元整)。

2、為乙方____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____%,計____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____天內通過____中國銀行和____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3、本協議總金額____%,計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____天通過____中國銀行和____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税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7

委託單位名稱(甲方):

諮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xxx大酒店工程委託乙方xx公司,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的範圍及技術要求:

1、範圍:

(1)土建二次結構工程

(2)室內裝飾裝修工程

(3)室外裝飾裝修工程

(4)水、暖、電、通風、空調設備安裝工程

(5)維修工程

(6)附屬工程(園林綠化、市政、景觀等)

2、技術要求:全過程造價諮詢服務

3、負責施工單位對甲方的結算工作,不負責與紀檢委的結算工作。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文件(安裝工程圖紙按比例出圖);(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鑑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

(4)招標書及招標答疑;

(5)施工合同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誌、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繫和協調。

3、配合進行現場勘察。

4、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諮詢服務費。

三、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諮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諮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範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繫、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係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諮詢服務費。

7、不得收取各施工單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禮金。

四、合同實施期限:

乙方負責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現場跟蹤諮詢業務。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2‰(不含税)計取諮詢服務費,乙方負責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現場跟蹤諮詢業務。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順延,增加2萬元/月(不含税)的諮詢服務費。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萬元的諮詢服務費,餘款於__年__月__日前結清。

六、技術成果的分享:

按節約投資額或核減結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並由甲方結算對一併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合同內容履行完畢,款項付清之日終止。

十、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委託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受委託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工程造價諮詢服務合同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甲方開發的項目工程造價諮詢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詞語定義及説明

1、一審:對委託方委託的、未經其審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進行審核。

2、二審:對委託方委託的、且經其審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進行審核。

3、送審額:

①、委託方委託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的總價值。

②、委託方委託的、已經審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的總價值。

4、核定額:經受託方完成編制或審核完成,並經委託方確認合格的標底、預(結)算的總值。

5、審減額:上述的送審額與核定額之差。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開發的項目一(二)審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包括編制標底、抽取鋼筋、審核預(結)算等相關事宜。

第二條 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的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類別分為5類,成果名稱、相應的成果內容見下表: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應加蓋單位公章、負責項目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註冊造價工程師的執業章及其簽名。

2、成果的詳細程度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應詳實、細緻、完整。甲方將在乙方諮詢服務時,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向乙方提交具體要求。

3、提交成果的時限:在甲方考慮任務量大孝項目具體特徵等因素下,酌情確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有關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務通知單”內提出。

4、成果的質量要求:預算誤差率在 3 %內,鋼筋誤差率在 3 %內,一審結算誤差率在3 %內,二審結算誤差在1%以內。前述誤差率均為乙方提交的成果與甲方確認、驗收後的成果之間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數值的比率。

第三條 成果驗收

甲方將及時組織專業人員,對成果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全面確認、驗收。對於驗收中甲乙雙方的分歧,雙方將以北京市造價處的諮詢結果進行確定。

第四條 質量控制

1、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託工作過程中,應建立嚴格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確保諮詢成果的準確。

2、甲方將不定期對乙方的質量控制體系、架構提出合理化建議,乙方須充分、及時整改。

第五條 計價與支付

1、計價

按成果類別計價,乙方諮詢的服務費計價原則見下表:

2、支付

原則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務、工作成果文件經甲方驗收合格並書面確認後15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該次諮詢服務通知單涉及的諮詢服務之全部服務費。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依據甲方項目進展的需要,向乙方委派工程造價諮詢項目。

2、提供乙方審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資料(不含標準圖集、定額、各種手冊等通用文件、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3、協調乙方獲取現場資料。在乙方要求下,經甲方確認確屬必要的情況下,組織乙方人員考察項目工地現場,並可負責召集、組織監理單位、甲方工程部有關人員參加相關的審核協調會議。

4、負責協調諮詢工作中與預(結)算報審單位的溝通。

5、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款項。

6、除非另有説明,甲方享有服務、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確有完成相應諮詢服務任務的資質、人員、辦工條件、辦公設備等到必備條件,合同簽訂後5日內,乙方應提交服務於本項目的人員名單並作為合同附件。

2、接受甲方的委託、要求,接受工作任務並按甲方的要求認真、負責、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造價諮詢任務。

3、按約定時間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並對服務工作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4、在諮詢服務過程中,如項目實際需要或甲方認為確屬必要時,乙方應參加有關現場會議、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核量。

5、乙方在諮詢工作中應遵守以下約定:

(1)未經甲方允許,不能與施工方單獨溝通。如工作需要,必須在甲方監控下進行溝通。

(2)遵守甲方發出的工作指令,及時安排有關工作。

(3)工作成果的格式、詳細程度等要求應符合甲方要求。

(4)工作過程中遵守造價人員職業道德,保持廉潔自律,不能損害甲方利益。

第八條 延伸服務

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務。該等服務由甲方提出內容、時間、地點、人員資格等相關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免費對甲方進行如下針對性的相關服務:

1、法律諮詢:在完成合同約定服務的同時,隨時為甲方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諮詢內容的法律、法規諮詢。

2、工程諮詢:在工程實施過程中,乙方可為甲方提供有關工程洽商管理、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索賠處理、工程結算等工作流程的諮詢及建議。

3、諮詢熱線:為保證乙方的延伸服務得到充分的落實,甲方除與乙方項目人員進行諮詢外,還可隨時撥打諮詢熱線進行相關諮詢。

4、工程總結:成果完成後向甲方提供專業工作總結。

5、人員保證:項目直接負責人為總工程師,同時各專業負責人均配備具有豐富經驗的註冊造價工程師或具有中高級職稱的人,並確保人員到位。

6、對接保證: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如出現需協調和解決的問題及甲方有特殊要求時,由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人直接與甲方見面和溝通並加以處理,保證為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0.1%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質量要求完成諮詢服務工作,提交成果誤差超出合同約定誤差率,每超出1個百分點(結算二審每超過0.5%),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在諮詢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更換主要業務、技術負責人的,需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當次總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後,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並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向合同其他方支付相當於服務費累計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終止合同。

4、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為已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法定解除條件,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經甲方書面通知後在10天內乙方工作仍無實質性改進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因乙方上述違約致使甲方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終止。

合同解除後,不妨礙甲方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暫定為二年。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貳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簽訂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8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方)為一方,(以下簡稱為服務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內容

1.1委託方希望獲得服務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服務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招標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監理合同、進度款支付、材料採購合同等審核;設計變更、現場洽商記錄、材料採購等協助建設方提出主導意見;施工現場其它技術服務。

1.3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項目實施全過程。

1.4根據工程進度按委託方要求及時提供技術諮詢報告,向委託方及時通報工程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為委託方全面掌握工程情況和下一步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第二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並給予服務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並指定一名總代表隨時聯繫。

2.2服務方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3服務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數據資料。

2.4服務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服務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服務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方式

3.1本項目服務費以工程造價為計取基數,500萬元以內按8‰計取,

500—3000萬元按按7‰計取,3000—5000萬元按6‰計取,5000—10000萬元按4.5‰計取,超過10000萬元按3‰計取。

3.2合同簽訂後預付30%,工程施工到一半付30%,竣工前再付30%,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付清10%餘款。

第四條保密

4.1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服務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服務方。

4.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條保證

5.1服務方保證委派有施工經驗和協調能力的工程技術人員到現場開展技術諮詢服務工作,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任務。

5.2如果服務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委託方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服務方,服務方7天之內必須改正或彌補。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包頭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7.1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服務費支付完畢後自動失效。

7.2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委託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聯繫人:住所:電話:開户銀行:帳號:郵編:_

服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聯繫人:住所:電話:開户銀行:

帳號:郵編: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9

委託方:

受託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以下簡稱"委託方")和 (以下簡稱"受託方")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委託方委託受託方進行委託方 項目工程造價諮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 委託的範圍和內容

工程量清單、控制價、結算編制審核等造價諮詢,工程監理、跟蹤審計、可行性研究等服務。

2. 成果要求

2.1. 提交成果的內容:

成果文件必須符合:

1. 符合合同協議書的規定;

2. 符合造價主管部門發佈的有關計價規定;

3. 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諮詢工作規程CECA GC 4_20 ;

4. 建設項目工程結算編審規程CECA/GC3_20 等等相關規定;

5. 監理規範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50319_20 ;

3. 質量控制

受託方在接受、完成委託方的委託工作過程中,應建立嚴格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確保諮詢成果的準確。

委託方將不定期對受託方的質量控制體系、架構提出合理化建議,受託方須充分、及時整改。

4. 計價與支付

4.1計價

委託方在受託方正式提供諮詢服務結論時依據省物價局有關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 ‰(_____ __元包乾)用現金或轉帳形式付清全部諮詢服務費,並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時預付__________元,結算時多退少補。

4.2.支付

受託方向委託方提交的服務、工作成果文件經委託方驗收合格並書面確認後10工作日內,委託方向受託方一次性支付,該次諮詢服務涉及的諮詢服務之全部服務費。

5. 委託方權利與義務

5.1. 按相關規定提供受託方諮詢審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5.2. 協調受託方獲取現場資料。在受託方要求下,委託方組織受託方人員考察項目工地現場,並負責召集、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委託方有關人員參加相關的諮詢審核協調會議。

5.3. 負責協調諮詢工作中與預(結)算報審單位的溝通。

5.4. 按合同約定向受託方支付款項。

5.5. 除非另有説明,委託方享有服務、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

6. 受託方權利與義務

6.1. 受託方應確保能勝任相應諮詢服務任務,有資質的人員提供諮詢服務,合同簽訂後5日內,受託方應提交服務於本項目的'人員名單並作為合同附件。

6.2. 按約定時間完成委託方委託的諮詢服務,並對服務工作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6.3. 在諮詢服務過程中,如項目實際需要或委託方認為確屬必要時,受託方應參加有關現場會議、參加委託方組織的現場核量。

6.4. 受託方在諮詢工作中應遵守以下約定:

遵守委託方發出的工作指令,及時安排有關工作。 工作成果的格式、詳細程度等要求應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工作過程中遵守諮詢審核人員職業道德,保持廉潔自律,不能損害委託方利益。

7. 違約責任

7.1. 受託方未在委託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內向委託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應向委託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0.1%的違約金。

7.2. 受託方在諮詢過程中,未經委託方同意更換主要業務、技術負責人的,需提前5日書面通知委託方。否則,應向委託方支付當次總服務費的10%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

7.3. 委託方未能按合同及時支付全部服務費,應自應支付之日起,支付未支付款額另加同期銀行貸款利息+3%年利息即(未支付額x(r+3%)n)。

8. 保密條款

8.1. 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後,未經合同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並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除外。

8.2. 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向合同另一方支付相當於服務費累計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另一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另一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8.3. 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9. 爭議解決

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10. 合同終止

10.1. 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10.2.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10.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相關規定終止合同。

11. 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 受託人:

單位名稱(簽章): 單位名稱(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10

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巖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複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甲方支付。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支付。

3.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税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 ×國 公司

附件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

關於貴公司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總金額為 美元的第 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

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為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 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 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11

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客户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列委託服務內容)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文件。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1、委託函或中標函;

2、工程諮詢服務協議通用條件;

3、工程諮詢服務協議專用條件;

4、附則,即

附則A—委託工程諮詢服務範圍;

附則B—客户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服務;

附則C—報酬和支付;

5、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四、鑑於客户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承擔附則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户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本協議約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客户(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諮詢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12

合同類型: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託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客户)

受 託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諮詢單位)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資格證書級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受託方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諮詢行業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根據委託方的委託要求,受託方應根據國家、地區及行業的有關政策、法規及規範要求,按時向委託方提交諮詢成果。

第一條 委託項目名稱及合同類型

(一)委託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類型

編號類型選擇備註

1規劃諮詢□

2編制項目建議書□

3-1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3-2項目申請報告□

3-3資金申請報告□

4評估諮詢□

5工程項目管理

6項目後評價報告□

7-1其他諮詢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

7-2編制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

7-3實施方案□

7-4初步設計評估諮詢□

7-5工程項目概預決算審查□

7-6其他□具體是:

第二條 諮詢項目概況

(一)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項目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諮詢服務的期限、地點及進度要求

(一)諮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諮詢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進度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協作事項

為保證受託方有效進行技術諮詢工作,委託方應當向受託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如:□技術背景資料,□技術標準和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可行性論證報告,□技術評價報告等。(其他具體內容) 。

2、提供工作條件: 。

3、委託方提供上述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4、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 。

5、其它: 。

第五條 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編制本項目報告所需要的基礎數據和技術資料,並協助受託方收集其他有關資料。

(二)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項目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彙總後的所有信息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受託方,必要時可吸收受託方編制人員參加。造成費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時間延誤的,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執行。

(三)委託方按照約定及時向受託方支付本合同費用。

(四)委託方在合同期內項目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受託方。

(五)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報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另行商定,同時,提交成果的時間相應調整,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在合同期內項目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受託方。

(六)受託方提交的諮詢成果,委託方不得擅自修改、轉讓或轉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委託方承擔。

第六條 受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受託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諮詢報告,使本報告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

(二)受託方提供的諮詢成果達不到合同規定要求的,受託方應無條件完善、修改。

(三)受託方應對委託方提供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四)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擅自將諮詢成果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受託方承擔。

(五)受託方應按合同約定向委託方提供諮詢報告 份。若委託方要求增加諮詢報告份數,受託方將按本單位規定收取諮詢報告的文印工本費。

第七條 合同金額與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一次總付

在委託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全額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支付諮詢費用總價 %,即人民幣 元整(¥ )的定金;

(2)(按照進度支付);

(3)委託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支付諮詢費用的剩餘款,即人民幣 元整(¥ )。

3、其他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交付與驗收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和方式對受託方提交的諮詢成果進行驗收:

(一)交付內容

受託方提交諮詢成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付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

以書面諮詢報告作為諮詢成果,則書面諮詢成果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為:

書面諮詢報告(一式 份),電子資料 。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成果驗收

委託方按 方式(評審、審查或其他)對受託方完成的諮詢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書面的諮詢成果完成證明。

(1)諮詢成果的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諮詢成果的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約定的驗收期內仍不具備驗收條件的或驗收不合格的,經委託方同意可以給予受託方 日的寬限期進行完善和修正。在寬限期內驗收合格的,不視為違約;寬限期滿仍不具備驗收條件或驗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條“違約則責任”處理。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1、委託方違反約定,不能按時提供技術資料或工作條件或提供技術資料不準確,導致受託方無法按期完成並提交諮詢成果的,受託方有權按延誤的時間予以順延;造成諮詢成果返工或修改時,委託方應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委託方因故要求中途終止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受託方。受託方不退還委託方支付的定金。若受託方已開展工作,委託方應按受託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的諮詢費。

3、委託方未在約定時間內支付本合同諮詢費用的,從應付諮詢費用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受託方按應付費用的____%(例如2%)支付違約金。

(二)受託方的違約責任

1、受託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交諮詢成果時,受託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委託方賠償應收合同金額的____%(例如2%),作為違約金。

2、受託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提供錯誤或不合格信息而導致委託方損失的,受託方有責任採取補救措施,並按實際情況賠償委託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損失,同時,向委託方賠償該合同金額的____%(例如10%),作為違約金。

3、受託方惡意違反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提交諮詢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託方應返還已收取的諮詢費用,並另行支付已收取諮詢費用的____%(例如100%)的違約金。

第十條 通知與送達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應是書面的(可用電子郵件預送達),並親自送達或以傳真、掛號郵寄、特快專遞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項目聯繫人。

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特快專遞的通知送達時生效,傳真發送後在收到對方確認函時生效。任何一方變更本合同所示的項目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雙方均不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且在隨後的15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造成的影響。

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託方和受託方各執 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義務後自動終止。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委託方和受託方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衝突時,以合同正文條款為準。本合同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

委託方(蓋章): 受託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開 户 名: 開 户 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13

合同編號:

出租方:

代理方: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為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本,供出租方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簽約前當事人應仔細閲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出租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權屬證明;

(二)身份證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四)將房屋出租給境外人員及外資機構的,還應具備涉外安全審查批准文件。

三、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三)房地產經紀人員從業資格證明;

(四)交納租賃代理保證金的有關憑證。

四、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出租方可通過登錄“北京房地產交易信息網()”查詢房地產經紀機構租賃代理保證金情況。

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衞,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為:(□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五條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為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户。

4、乙方自年月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第七條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乙方負責。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

5、▁▁▁▁▁▁▁▁▁▁▁▁▁▁▁▁▁▁▁▁▁▁▁▁▁▁▁▁▁▁。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

4、▁▁▁▁▁▁▁▁▁▁▁▁▁▁▁▁▁▁▁▁▁▁▁▁▁▁▁▁▁▁;

5、▁▁▁▁▁▁▁▁▁▁▁▁▁▁▁▁▁▁▁▁▁▁▁▁▁▁▁▁▁▁。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

(六)。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銀行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住所:

證件號碼: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證件號碼: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附件一:《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並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並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附在本頁。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提供顧問諮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2、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

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3、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4、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5、合同費用

5.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上述費用已含乙方為履行本合同約定工作內容中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諮詢服務費、勞務費、人工成本、複印費、文件製作費、通訊費、交通費、協議差旅費、保險費、税金等)。

5.2支付方式

以上費用以人民幣為計價單位並以人民幣支付,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開始為甲方做合同約定的事項。在完成合同約定事項後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6、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7、合同終止

7.1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7.2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8、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9、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0、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0.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0.2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約定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0.3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後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0.4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説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0.5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1.2乙方應按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1.3合同生效後,d除不可抗原因,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1.4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免責約定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3、知識產權

13.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諮詢成果的版權,在甲方按附件一約定付清諮詢服務費用後,由甲乙雙方共有。

13.2未經一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最終諮詢成果用於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項目,但在不損害對方利益前提下雙方均可用於企業推廣、廣告宣傳等。

14、保密約定

雙方承諾,雙方之間進行的與本合同相關的交流信息都應當由接收方嚴格保密,除非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從對方獲知的任何商務、技術、操作、工藝流程、市場信息等商業祕密,但下列情況除外:

a)對方書面同意;

b)有關信息已為公眾所知;

c)一方在對方提供之前已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該信息。

15、適用法律及爭端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和爭端解決等事項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不成的,則任何一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6、附則

本合同項目服務期限:____年6月10日————____年8月30日止。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工程諮詢服務合同15

中國××××公司和××國××××公司關於××××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協議書

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巖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複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費

1.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甲方支付。

2.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税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附件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 公司

198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