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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代理合同模板8篇

欄目: 合同協議 / 發佈於: / 人氣:6.23K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代理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必備】代理合同模板8篇

代理合同 篇1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委託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

密級: 種類: 編號:

鑑於乙方的演藝才能和欲求演藝界發展的需要,鑑於甲方的專業、權威演出資源和對乙方的認可,為了更有效地保證乙方在演藝界的發展,維護合作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友好磋商,並達成共識,乙方正式委託甲方作為其演出代理人。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委託代理內容

一、乙方授權確認,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內容:

1-1 演出活動

1-1-1 代理乙方選擇、安排,並最終決定乙方參與商業演出節目表演內容、角色、酬金和各項收益;

1-1-2 負責舞台演出活動的安排和角色(乙方聲明:下列地點或領域不適用本 );

1-1-3 負責有償宣傳推廣等事宜。

1-2 聲樂代理

1-2-1 甲方代理乙方所有聲樂方面的事務,乙方所有聲樂方面的表演、演出活動須得到甲方認可。

1-2-1-1 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的聲樂表演包括但不限於:

1-2-1-1-1 所有商業性或非商業性的表演;

1-2-1-1-2 所有商業或商業活動的展示,但純粹個人娛樂的活動除外;

1-2-1-1-3 正式表演前的彩排、訓練不包括在內。

1-2-2 乙方委託甲方代理的聲樂演出包括但不限於:

1-2-2-1 國內外商業演出;

1-2-2-2 國內外非商業演出;

1-2-2-3 甲方公司自己的演出事務和公司關聯個人、團體的非商業性演出;

1-2-3 乙方委託的聲樂活動包括但不限於:

1-2-3-2 乙方的公益活動;

1-2-3-3 配合唱片製作發行的宣傳推廣活動;

1-3-3-4 國際交流活動;

1-4 舞蹈表演

1-4-1 舞蹈表演包括但不限於:專業舞蹈表演,伴舞,非商務性舞蹈演出,其他演藝表演中包含的舞蹈表演等。

1-4-2 下列舞蹈表演不包含在內:舞蹈表演前彩排,甲方推廣宣傳活動的舞蹈表演,非商業性的推介乙方的舞蹈表演,甲方或相關聯機構的非商業性舞蹈表演。

1-5主持

1-5-1 主持包括但不限於:專業主持,組合主持,非商務性主持,其他演藝表演中包含的主持表演等。

1-6 法律事務代理

1-6-1 甲方代擬、代簽乙方所有演藝合同和與代理相關的合同,對簽訂的合同在甲、乙雙方協商的基礎上,甲方最後決定合同的內容;

1-6-2 甲方在代理範圍內依法簽訂的合同,乙方依據本合同必須完全履行。

1-7 行政事務代理

1-7-1 第1-6條行政事務代理是指:

1-7-1-1 乙方演出活動中甲方認為需要處理的乙方的各種行政事務;

1-7-1-2 協調乙方與媒體、公眾和經授權的乙方私人事務;

1-7-1-3 行政事務包括但不限於:公關、聯絡、後勤、服務等。

1-7-2 其他乙方認為可以委託和甲方認為必須代理的事項,可另籤補充合同。

1-7-3 一旦甲、乙雙方行政事務代理經約定委託代理關係的確立,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親屬、好友或其他關係人不得對甲方行使對乙方的行政事務管理進行干涉。

二、乙方對上述委託內容的確認和補充

2-1 乙方同意第一條所列全部演藝內容委託甲方為全權代理人。

2-2 乙方暫不委託甲方代理第一條內容中下列事項(乙方選擇第2-1條不用填寫下列內容)

2-3 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條所列內容,並補充如下授權代理事項:方同意在不委託甲方代理的各項事務中或合同執行結束前,在乙方選擇其他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選擇權。

2-4 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條所列內容,並補充如下授權代理事項:方同意在不委託甲方代理的各項事務中或合同執行結束前,在乙方選擇其他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選擇權。

2-5 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託授權時,甲、乙雙方將依據委託代理內容,就經濟收益和權益分配方面進行協商重新確認。

第二章 經濟收入分配

2-6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最低演出報價 (元)/場;

2-7 由甲方與活動方協商演出報價,乙方無權參與;

2-8 甲方向乙方支付其最低報價。

第三章 名稱 肖像和名譽權

三、名稱和肖像

3-1 為了演藝發展需要,甲方會依據乙方發展方向和目標為乙方確定對外的名稱,包括但不限於:

3-1-1 藝名或暱稱、宣傳口號或其他等;

3-1-2 對自己經紀代理公司的稱呼,根據不同需要,甲方可能會用甲方所有不同類型的公司作為乙方對外公佈的經紀公司。

3-1-3 乙方須按照甲方的統一策劃執行對外名稱和自己的稱呼。

3-2 肖像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可對乙方肖像進行盈利和非盈利性使用,如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而得利,乙方有權享有相應報酬(收益分配比例按照8-1-1中收益約定分配)

3-2-1 乙方必須將所有肖像(生活照片、藝術照片、廣告照片、各種媒體形象資料等)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一個月內陸續交甲方歸檔保管,甲方保證乙方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

四、名譽

4-1 合同存續期間,經甲、乙雙方協商,甲、乙雙方的代理關係可對外不宣傳但如甲方認為需要,乙方對外必須承認甲方的代理關係;甲方對外不得否認與乙方的代理關係,並依據乙方的實際利益和狀況進行有利於乙方的宣傳。

4-2 甲、乙雙方都必須維護和捍衞自己和對方的名譽,不得出現任何有損對方名譽的言語和行為。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或因故無法實際履行或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損對方名譽的言語和行為。

4-3 當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譽受到損害時,甲、乙雙方都同意維護名譽為首要利益願同甘共苦,盡全力互相協助。

4-4 甲方承諾在代理乙方演藝活動過程中,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權代理活動的行使而給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譽的損害。乙方承諾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損害甲方名譽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業活動和僱員的名譽。

4-5 第4-4條甲方的其他商業活動和僱員的名譽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4-5-1 依據本合同和其他附則約定的關於商業保密的有關約定;

4-5-2 非本合同有關的甲方的業務活動和非甲方指定作為乙方經紀人的其他甲方工作人員。

4-5-3 出現法律糾紛,必須出示相關法律文件與法律糾紛有關的相關資料。

4-6 甲方承諾不因代理行為而給乙方造成名譽損害,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4-6-1 因使用乙方照片、圖片、劇照等圖形資料或影像資料對乙方名譽造成損失;

4-6-2 因披露乙方個人文字資料(簡歷、詳細個人資料等)給乙方造成損害;

4-6-3 甲方人為因素在經紀代理活動中給乙方名譽造成損失,或在違背法律的前提下,強迫乙方從事商業與非商業活動,從而為乙方帶來名譽損害的。

第四章税金及個人酬金

五、税金

5-1 所有酬金和税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執行。 5-2 下列情形,由甲方代扣税金:

5-2-1 以甲方名義簽訂合同,並由甲方出具正式税務發票或收據的;

5-2-2 商業演出或表演,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必須由甲方代理乙方代繳税金的; 5-2-3 代理乙方從事商業性廣告活動,涉及個人所得税應該由甲方代繳的;

5-2-4 其他必須納税的情況。

六 、個人酬金和所得收入結算期限和方式

6-1 一般經紀代理或部分授權經紀代理業務,甲方經紀代理乙方所取得的合法收入,採取按項目或每個演藝單元結束為結算期限,支付週期應該在十日內,即每個項目或演藝單元結束且甲方實際獲得因此形成的經濟收入,按約定應該支付乙方的收入,在十日內按照與乙方約定的方式支付乙方。

6-2 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下列形式支付其所得:(同意在 □ 打 √)

□ 6-2-1 現金支付;

□ 6-2-2 乙方指定賬號,甲方通過匯款支付薪金;

□6-2-3 乙方通過甲方購買物品或代理支付某些款項;

□ 6-2-4 其他合法支付形式 .

6-2-5 甲方的所有支付活動不另外扣取任何費用,但因協助乙方購買物品或代理制服有關費用,代理活動中本身的手續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章 權利和義務

七。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甲方的權利:

7-1-1 有權在委託範圍內獨立行使各種權利並獲得相應收益;

7-1-2 有權選派和指定專人對乙方進行整體形象策劃設計,對乙方不利於整體發展目標的言語和行為進行糾正和監督;

7-1-3 有權安排與演藝活動形象設計相關的各項活動和培訓;

7-1-4 有權瞭解乙方的心理、生理變化和各種社會關係並提出各種建議和相關安排;

7-1-5 合同期滿時,在相同條件下,甲方有與乙方續簽合同的優先權。

7-2 甲方的義務:

7-2-1 完全履行合同,並以優質服務兑現代理內容;

7-2-2 依法經營,保證經紀代理業務的合法性,並保證乙方的名譽和權益;

7-2-3 維護乙方正常從事演藝活動,並提供相應服務。

7-3 乙方的權利:

7-3-1 有權在甲方的製作的節目中優先表演和演出;

7-3-2 參與形象策劃和廣告宣傳,對經紀代理內容提出自身的合理要求和建議;

7-3-3 當甲方侵害乙方權益或甲方越權代理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7-4 乙方的義務:

7-4-1 遵守國家法律,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要求建議,服從甲方安排的各項活動的要求;

7-4-2 對甲方全權代理乙方對外簽訂的合同,在不損害乙方名譽並在法律允許範圍內,乙方必須完全履行;

7-4-3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與國內外任何演藝機構、組織或個人簽訂演出代理合同或相關類似合同;

7-3-4 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任何時候不得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利益;對甲方安排的各種盈利和非盈利活動,乙方須按要求參與。

八、關於經紀代理活動的其他約定

8-1 簽署本合同,為便於甲方對乙方廣告策劃宣傳,及時安排各類演藝活動,乙方必須提供如下相關資料:

8-1-1 身份證或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

8-1-2 準確居住地址(省、市、街道、住所門牌號等);

8-1-3 通訊、聯絡地址;

8-1-4 有關學歷證明或獲獎證明覆印件;

8-1-5 主要家庭成員詳細狀況;

8-1-6 其他認為必要的資料。

8-2 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如下情況:

8-2-1 社會關係和背景;

8-2-2 從藝經歷

8-2-3 演藝潛質和演藝特長;

8-2-4 生理、心理和性格特徵、素質;

8-2-5 個性特徵、愛好等。

8-3 乙方的聯絡、通訊、居所發生變化,應及時告訴甲方,保證甲方能在二十四小時之內聯繫上乙方。

第六章 保密和隱私保證約定

九、本合同甲、乙雙方約定之事項屬商業行為範疇,期間涉及甲、乙雙方商業祕密、商業利益、個人隱私、名譽,為維護甲、乙雙方權益,雙方同意就需要保密之內容進行約定。

十、甲、乙雙方簽署所有法律文件保密

10-1 本條所稱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於:

10-1-1 甲、乙雙方簽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約定的書面和口頭內容;

10-1-2 甲方與第三方簽署的所有與本合同約定經紀代理業務相關法律文件、甲方其他商業活動法律文件;

10-1-3 經甲方認可乙方與第三方簽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10-2 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第十六條第10-1款所指泛綠文件內容和約定。乙方必須對合同存續期間內甲方與乙方之間一切法律文件內容保守祕密。

10-3 乙方同意在任何時間、情況下,均不以任何方式向傳媒、廣告商及任何第三者透露任何有關甲、乙雙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

10-3-1 甲方的業務活動;

10-3-2 形象、廣告策劃創意及其實施方案、市場狀況和收益情況;

10-3-3 乙方對本條的承諾也包括甲方非演藝方面的各種商業和非商業業務。

10-4 甲方有權瞭解乙方個人的所有情況,但必須尊重乙方的個人隱私。在不損害乙方形象和名譽的前提下,甲方可對乙方的個人材料進行包裝、使用,本條所指個人材料包括但不限於:

10-4-1 個人簡歷資料,個人文字和圖畫、照片、劇照、攝像視聽材料;

10-4-2 已有的宣傳文字和圖像材料。

第七章 違約責任 合同修改和終止

十一。違約及違約金

17-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並可要求違約方支付賠償金。

11-1-1 違約金標準:以守約方自簽約之日起至另一違約時止,按每月實際薪金相加總額或實際投入資金的30%為依據作為違約金參考數。

11-1-2 部分違約,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繼續履行,違約方給對方造成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賠償金標準:以違約實際造成損失總額的3-4倍作為賠償金參考數。

11-1-3 完全違約,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賠償金標準:以違約實際造成的損害加合同未履行部分對守約方造成的潛在的經濟損失金額得3-4倍作為賠償金參數。即如果因一方違約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違約方除依據第十七條第17-1-2款標準賠償外,還應以違約時起至合同有效期滿止,剩餘時間天數累積計算應賠償的數額。

11-1-4 在執行本合同中如出現糾紛,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免責條款。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不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1 甲、乙雙方協商不承擔責任的情況:

11-2-2 因一方違約或過錯、沒有按照規定要求完全個人行為而造成的人身等其他方面的損害或傷害,對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11-2-3 享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的個人,非正常演出或表演活動中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傷害,由個人承擔。乙方個人非參加表演和演出而引起的任何健康、疾病、意外事故、傷亡等其他不可預知問題,由個人承擔,甲方協助乙方依法維護乙方應有權益。

十二、合同的修改

12-1 本合同在下列情況下可變更主要內容或部分條款:

12-1-1 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實際無法完全履行,經協商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但可以繼續履行的部分仍應履行;

12-1-2 因甲方或乙方建議,另一方同意,可對本合同內容和條款進行修改;

12-1-3 因甲、乙雙方都認為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應該修改,並協商達成共識,可進行修改。

12-2 本合同在下列情況下可終止:

12-2-1 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履行失去意義,或失去了合同旅行主體,合同可終止;

12-2-2 合同一方因觸犯法律,或被依法制裁,本合同自動終止,但應賠償另一方損失;

12-2-3 因合同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終止,但違約因依第十七條有關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12-3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同。

第八章 經紀代理期限

十三、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簽字之日起計算。本合同的有效期即甲方經紀代理的期限。

十四、 本合同有效期滿前六個月,甲、乙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續簽合同,如另一方同意,可延續本合同,期限另行協商,也可重新簽訂合同內容;如一方提出續簽,另一方明示終止合同,則合同到期自動失效;如一方提出續簽,另一方無續簽或終止合同的明確表示,則視為本合同自動延期。

十五、 依據第二十條所規定情況,當一方續簽合同時,承諾方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表現。

第九章 術語定義和界定

十六、甲、 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對本合同有關表述或條款的含義產生分歧,應及時提出,經協商以書面形式予以説明。

第十章 附 則

十七、 因甲方工作人員或指定負責乙方演藝事務人員干擾影響乙方正常演藝活動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換相關人員,因此對乙方造成傷害或損失的,乙方可以要求該人員承擔相應責任,甲方需協助乙方保障自己的權益。此條不包括乙方演藝活動之外的個人行為。

十八、 乙方下列行為視為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

18-1 乙方或乙方朋友、家人及相關人士對甲方的演藝活動干擾影響;

18-2 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因包裝、宣傳和發展需要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公開戀愛,結婚。不得因私人問題影響工作,也不得在公眾面前有有損形象的言行。

18-3 乙方的個人非本合同約定要求行為嚴重影響本合同完整實施的。

十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成年人或非獨立民事行為人應有合法監護人共同簽字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因乙方違約或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監護人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責任。

二十、未經甲方許可,乙方與任何第三者個人或組織簽定協議,影響本合同完全履行的,乙方承諾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並追究該第三方的連帶責任。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為憑。一份保存甲方作為副本,以備查用。本合同三份內容條款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關聯公司指甲方直接控股和參股的相關公司,為便於乙方演藝事務。相關聯公司在對乙方使用時可按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本合同條款內容行使相關權利。相關聯公司包括:XXXXX

合同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代表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章: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聯繫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代表署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

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監護人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護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甲方授權乙方在---------------(省,市)範圍內,經營本公司產品,乙方為甲方在----------------(省,市)的區域代理商,雙方在平等原則下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一、代理商基本資格。

1、提供公司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

2、代理商有一定的經銷電子產品經歷(13)年,銷售業績與信譽良好。

3、恪守治拓科技的經營宗旨與經營理念。

4、合法經營,具有良好的市場形象。

二、關於同業競爭問題。

1、同一代理商,不得同時經銷其他品牌相似的安防產品。

2、經銷產品不得超出代理區域外。

 三、經銷內容。

1、本產品的正常經銷業務。

2、本產品的安裝與售後維修。

3、人員培訓由總部負責。

4、商標等終端形象建設,由總部免費統一策劃授權使用,代理商負責日常維護。費用代理商自理。

 四、經營與結算。

1、簽署代理協議,繳總部20萬元服務質量保證金(無利息),()首次訂貨不低於80萬元人民幣,協議簽訂一個月內)。

2、該產品的出廠價5400元/台,市場參考零售價6500元/台。

3、協議簽訂後,將有關市場推廣人員送總部培訓。以及在總部策劃下的終端建設。

4、每次訂貨以傳真為準,提前一週,款到發貨。每次訂貨量不低於100台。

  五、權利與義務。

1、根據區域分佈,簽訂相關區域代理商。(以省劃分)

2、有權對代理商及其所轄區域經銷商的經銷產品行為進行監督,並根據雙方所訂協議進行處罰,直至取消其資格。(具體協議另定)

3、有義務對代理商相關市場推廣人員進行統一培訓。

4、根據該區域實際經銷情況,有義務進行一定的市場推廣工作(包括廣告)。

5、對於涉及到公司商標的終端建設,由總部統一策劃。

六。公司承諾:在代理商區域內,公司不直接經營批、零售業務。銷量及返利歸代理商。

七。業績與考核。

1、基本銷售1000台/年。 如果代理商一年內達不到,視市場情況降為該區域分銷商,劃歸代理商管理,直至取消經銷資格。

銷量(台) 單台返利(元/台) 最高返利(萬元)

2、1001~3000 100 20

3、3001~5000 150 20+30=50

4、5001~7000 200 50+40=90

5、7001~10000 250 90=75=165

6、10001~以上 300

供方

單位名稱:

地 址: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需方

單位名稱:

地 址: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

開户銀行:

帳 號: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深圳市雄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商標註冊申請事宜,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代理期間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此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請商標所需的詳細資料,包括:申請人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申請商標的圖樣(每個商標十一張、如需指定保護色彩,提供彩色圖樣10張)、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並在《商標代理委託書》上加蓋公司章。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單位代碼/身證: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請所需費用:

1、檢索費:¥ 元 (查詢時已付並開據發票)

2、註冊費:¥ 元 大寫:人民幣 仟 佰 拾 元整

(注:註冊費包括申請官費、自申請至初審公告之前的代理費用 )

3、附加費用:指定商品超出10項,每增加一項加收100元官費

超出商品:共 項,共加收 :¥ 元

合計(大寫):人民幣 仟 佰 拾 元 角整

三、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請商標所需的詳細資料及加蓋公章的《商標代理委託書》,並確定上述費用到位後,開始申請程序。

四、 在商標申請過程中,如果出現:“官方申請意見”或者“駁回”等有時限要求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電話及傳真件為據)。若因乙方工作失誤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導致申請失效,乙方應退還甲方申請商標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

五、甲方未在期限內回覆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請失敗時,乙方對此不負責任。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深圳市雄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系統帳號:

乙方:

甲乙雙方合作開展internet使用和推廣應用,甲方作為乙方該項業務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域名註冊、虛擬主機、企業郵局及其它網絡軟件相關業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並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成為代理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瞭解互聯網、計算機相關服務,具備提供相關服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並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乙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應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證件,法人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個人提交身分證複印件,機構或團體提交相應有效證件。

2.2甲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產品和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户,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3甲方保證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4甲方須詳細閲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發佈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並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託業務時,完全按照乙方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數據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瞭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5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6甲方在註冊各類域名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有關的域名註冊協議的各項規定,在租用虛擬主機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虛擬主機租用合同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它收費服務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2.7甲方通過其在乙方申請的會員帳號管理其代客户註冊的域名,同時甲方認同,客户有權利自主選擇代理商或管理人,鑑於域名管理的特殊性,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將其域名的管理權轉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會員帳號下,只要域名註冊人按乙方的操作規則提供完備的申請轉移會員帳號所需的證明文件及履行相關手續,乙方即會提供此項服務,甲方不應因此種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動向乙方提出任何異議。

2.8甲方應執行乙方規定的統一資費及服務標準(資費及服務標準以乙方網站上公佈的信息為準),不得擅自進行更動。

2.9甲方有義務嚴格保密並妥善管理自己的會員帳號和密碼,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會員帳號和密碼泄露或由於第三方盜用而進行各種操作或因甲方授權他人管理而在終止授權時未及時收回管理權及更改密碼,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發生其它損失或糾紛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2.10甲方應按乙方制定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並及時為所代理的產品和服務續費,乙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甲方未按時付款或未及時續費所造成的服務被停止或數據被刪除等損失,皆由甲方自行負責。

2.11甲方應對乙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2.12甲方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產品發佈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為甲方提供規範的產品和服務體系,併為甲方提供有效的業務購買、管理和售後支持。

3.2乙方盡力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各項產品的售後服務由相應產品的服務合同規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非特殊情況下,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產品服務體系、價格體系和代理制度,調整信息以網站公佈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乙方應對甲方的會員帳號和密碼及其它甲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3.6必要時乙方為甲方及其發展的用户提供培訓,發生費用時視情況予以商定。

3.7乙方提供自動查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網站上查詢其業務信息和帳款信息。

3.8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9對於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户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其客户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其客户的任何損失負責。

3.10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請甲方參加各類代理商年會、產品發佈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違約責任

4.1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2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註冊

成功的域名丟失或被刪除,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為該域名支付的域名註冊費。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註冊成功的域名丟失或被刪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3虛擬主機:甲方向乙方租用虛擬主機期間,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網站無法訪問,乙方承諾補償甲方以宕機時間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關時段費用的賠款。由於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支付的該空間租用費。由於甲方或甲方客户違反規定使用虛擬主機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4其他收費服務: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製的其他收費服務的,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為該收費服務支付的費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該收費服務無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5除乙方認可或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託的業務並有權停止甲方相應產品和服務的使用權,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資格。乙方違反其他依據本合同應當承擔的義務,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5.免責條件

5.1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2因電信部門檢修或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

6.付款/結算方式

6.1甲方成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代理金額是1200元人民幣,甲方在向乙方委託首次業務之前,須將至少1000元人民幣以有效方式匯至乙方在網站上指定的銀行帳號,之後發生的業務逐筆從其中扣除。

6.2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將發票寄出給甲方,並做相應的預付款確認以保證甲方正常的後續服務工作。該預付款供產和品服務消費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還。

6.3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並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户分別開票等),須以書面方式詳細説明。

7.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7.4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附則

8.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網站供甲方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8.3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4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籤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8.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合同附件

9.1代理價格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單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

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簽名(個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個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

聯繫電話:

傳真:

蓋章:

地址/郵編: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

代理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在履行協議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約應按合同約定賠償對方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簽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 月____日,其中前____個月為試銷期。

2.合同到期後,另確定新的經銷條件,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經銷產品及區域

1.甲方授權乙方經銷甲方 _________產品。

2.甲方授予乙方______產品的.銷售區域僅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產品價格

1.價格按全國統一價執行 ( 價格表附合同 ) 。

2.乙方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產品銷售價格體系,不能低於或高於合同約定價格銷售。否則,甲方不予兑現銷售獎勵。

3.甲方保留統一調整產品價格的權力,調價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結算方式

1.經甲方財務部門確認,乙方貨款到帳後,甲方組織發貨。

2.如甲方更改帳號,以甲方財務部簽章後的書面通知為準。

3.在未得到甲方財務部簽章的書面通知,乙方不得將貨款(或借款)交給或借給甲方業務人員或匯入其他帳户,否則,乙方承擔責任。

五、合作保證

1.乙方首批貨款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十日內全額匯入甲方指定帳户。否則,視乙方違約,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萬元的合同保證金,否則視乙方自動放棄合同。合同保證金利息按照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六、市場操作要求

1.乙方應建立起本區域完整的銷售網絡,保證經銷甲方的產品在經銷區域內終端鋪貨達到:商超_________ 家,酒店______家,酒樓______家 ( 附終端明細目錄 ) ,產品進入所有終端網點鋪貨覆蓋率第一個月應達到______% ,第二個月以後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設堆頭、端架的商超數量應保持在商超總數量的_____%以上,經甲方確認。

2.乙方在經銷期內必須完成銷售任務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按實際回款額計算),其中首批迴款____________萬元,月度銷售比例及任務如下:

3.經銷期(包括試銷期和正式經銷期)內乙方保證完成月度銷售任務 ,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建設商超堆頭、端架。若在合約期內乙方連續累計無法完成兩個月度銷售任務,或不能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數量和商超堆頭、端架建設數量,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4.在試銷期內, 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月度任務、終端鋪貨率、商超堆頭建設數量,則轉為正式經銷商,甲方發經銷商確認通知函

5.乙方保證合同指定產品均在限定區域內銷售,如竄區域銷售,甲方不予兑現銷售獎勵,並根據數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件-- _______元/件的違約金,或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6.乙方做好售後服務並積極維護品牌形象,同時負責做好產品包裝物的回收處理工作。

7.乙方不得經銷與甲方產品名稱、包裝、風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類產品。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監督並杜絕竄貨現象的發生,以確保乙方在銷售區域內的合法權益。

2.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所發生的廣告媒體宣傳、宣傳品、促銷品、推廣活動等事宜,乙方應提出計劃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後,乙方即可安排實施。

3.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產品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

4.保證提供乙方所需的貨源,負責做好市場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提供電視、軟性文章等宣傳媒體資料及終端培訓。

5.及時兑現合同約定的政策支持。

6.負責將產品運至乙方市場,運費由甲方承擔。

八、產品驗貨約定 甲方貨到乙方市場當日清點核實品種、規格、數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貨運回執單上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產品驗收生效,運送的產品、宣傳品、促銷品等物品如出現短缺或破損,乙方應在貨運回執單上註明。否則,出現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獎勵政策 參與公司經銷商級別評定,兑現獎勵。

十、產品調劑約定 本合同產品在發貨三個月內如滯銷可提出調劑,調劑產品的來回運費,運送損失及內外包裝材料損失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所有調換產品必須保證包裝無開封、髒、損現象,不影響二次銷售,否則不予退換。

十一、雙方合作前特別約定

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工商、税務等有關政策、法令、法規進行商業活動,如有違反,屬乙方個人行為,概與甲方無關,因此衍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2.乙方向甲方彙報每月庫存、銷貨情況及下期要貨計劃、市場信息,乙方每次上貨金額應在______________萬元以上。

3.甲方每月對乙方的考核截止日為當月的_____日。

4.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完整、準確、真實的終端明細目錄,由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如出現虛報、錯報、漏報現象,經甲方核實後,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家的違約金。

5.屬甲方投入進店費的終端網點,進店所有權應歸甲方。

十二、解約手續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達到雙方合同約定條款其中一條,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以甲方經銷商確認通知函為準。

2.在解約時乙方應將經銷區域內的銷售網點無條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雙方解約,乙方市場完好無損仍有銷售價值的產品,甲方按乙方進貨價________%的價格回收,與甲方有關並由甲方提供的資料,乙方應無條件交回甲方。

4.解約手續辦理完畢,甲方退還乙方合同保證金。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議補充,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聘用單位): 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人才中心):______________(蓋章)

茲因甲方工作需要,決定採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乙方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

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工作崗位:____________。

(2)職責及要求:按甲方規定執行。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職業道德、技能及勞動安全教育,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確保安全、高效地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工資卡轉帳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採取(月、周、日、定額)工資制,(月、周、日、定額)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元。此外,誤餐費(______元/月)、住房補貼(______元/月)、校內津貼等視出勤及工作量完成情況根據甲方規定發放。

2.甲方按當地標準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保險方面):養老保險金______元/月,失業保險金______元/月,醫療保險金______元/月,公積金______元/月。甲方與乙方各負擔相應部分,由甲方一併交丙方到社會保險部門辦理。

  四、聘期管理

1.甲、乙、丙三方執行均應執行本(人事代理聘用合同書)的有關規定。

甲方負責管理的事項

(1)與人才交流中心(丙方)簽定人事代理協議,

(2)負責人事代理人員(乙方)聘用前的審核及報到手續;

(3)負責與人事代理人員(乙方)合同的簽定、管理;

(4)按照有關規定核定乙方各項保險、住房公積金的基數,並通知有關部門向中心繳納及時撥付;

(5)負責與人才交流中心的聯繫、協調,並協助人事代理人員辦理相關手續;

(6)核定、收取聘用合同規定的違約金;

(7)按照有關規定協助人事代理人員評定職稱,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8)負責人事代理人員在校臨時檔案的建立,負責將人事代理人員在校表現、職務職稱聘任等檔案材料收集整理後向中心轉遞;

(9)負責將用人單位與人事代理人員解除工作關係、終止合同等的事宜書面通知人才中心;

乙方(人事代理人員)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的工作關係、黨團關係、工會關係在甲方,人事及檔案關係在丙方;

(2)乙方人員的工資福利(含社會保險、公積金等)支付標準及方式按照合同中的約定發放,原則上從事教學工作的教師、教輔及行政管理人員工資、津(補貼)按校內同類人員標準執行;

(3)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校規校紀,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聘用期內,人事代理人員參加學校舉行的評優、考核和獎勵等工作。今後在有編制及上級下達接收指標的情況下,被聘人員工作1年以上成績特別突出,本人申請經學院批准可辦理正式接收或調入手續。如有違反合同、校規校紀或考核不合格等,學校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者,受聘人須五日內辦理離校手續,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4)聘用期內,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脱崗、脱產學習、出國(境)等。乙方如有違反合同、校規校紀或考核不合格等,甲方可以沒收違約金、解除合同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行政和紀律處理。解除合同者,受聘人須五日內辦理離校手續,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5)人事代理費由乙方交納。乙方受聘時還須繳納違約押金(不少於______元)。解除及不續簽合同的人事代理人員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離校手續後,學院退還其違約押金。對不按期辦理手續或給由於其他原因給學院造成損失的,學院不但沒收其違約金,還要追究其賠償責任。

(6)聘期結束前一個月內,學院和人事代理人員根據工作情況,可以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合同;不續簽合同者,按上述解除合同的有關規定辦理;

(7)甲方不提供住房。

丙方(人才交流中心)受甲方委託實行人事代理的具體內容為

(1)辦理人事代理人員的流動等相關手續;

(2)辦理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簽證;

(3)辦理乙方的檔案保管、利用和轉遞等檔案管理工作,並保留人事代理人員的原身份;

(4)經甲方書面同意,為乙方出具結婚、計劃生育、公證證明、進修證明和辦理出國(境)等手續;

(5)按照有關規定為人事代理人員代繳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

(6)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人事代理人員的職稱評審;

(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核定、調整人事代理人員的檔案工資;

(8)按照有關規定為人事代理人員辦理集體户口的落户手續;

(9)三方協商同意的其他人事代理內容。

2.聘用期間,乙方人事檔案、人事關係由丙方代理,所需代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聘,續聘合同另行簽訂。

  五、在聘期內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但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各方。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消崗位的,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補償金後可以解聘;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5.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6.按照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可以解除聘用關係的。

六、甲、乙雙方聘用關係解除或終止後,乙方自謀職業,乙方人事檔案、人事關係由丙方管理。

七、甲、乙雙方協商的其他條款

合同終止不再續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須按協議規定辦理離校手續。

 八、本合同在執行期間產生的爭議,由丙方負責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請上級人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按甲方人事代理聘用人員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其他未明確的,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籤(章)後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聘用關係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用人單位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受聘人籤):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人才交流中心蓋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茲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記賬,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業務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即日起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是: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税費。

甲方的義務是:

(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填制或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配備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並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額相核對;

(3)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負責向乙方提供原始憑證授權簽字人名單;

(5)及時向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經手人及授權簽字人籤批的原始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並對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6)對於甲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統一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7)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8)為乙方提供記賬、理賬所需要了解的生產、經營等管理資料。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的責任是:按照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其他會計法規要求為甲方代理記賬,保證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義務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指導甲方設計相應的會計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照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辦理甲方各項納税事宜;

(6)解釋説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財税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7)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8)為甲方提供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的建議;

四、收費標準 經協商,乙方代理記賬收費標準為人民幣每月 元。甲方在合同生效後每月在收到會計報表時,支付當期的費用。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履行其責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導致税收方面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失誤,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4.關於會計賬務出現的問題,辦理交接手續以前的由甲方負責,辦理交接手續以後的由乙方負責。

六、爭論解決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爭論,雙方應通過平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決。

七、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未盡事宜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並簽署書面文件確定。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代理合同 篇8

甲方為處理與公司(以下簡稱債務人)合同債務糾紛事宜,委託乙方進行相關工作。現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為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事項包括:通過發律師函向債務人主張債權、與債務人談判和解、申請並參加調解、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代理法院民事一審階段訴訟、代理法院二審階段訴訟、代理申請強制執行、代理執行和解、代理執行調解、代為簽收相關款項等程序,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合法收回相應款項的事項。

三、代理權限:特別授權代理,詳見雙方簽署的委託書。

四、承辦律師在代理過程中,應遵守律師道德規範和執業標準,勤勉盡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併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五、乙方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規範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六、乙方或者是承辦律師非法使用或者非法披露在代理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機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該損失。

七、乙方在代理案件過程中,如果發現與案件有關的情況發生變化,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但是甲方已經明確乙方全權代理且不須通知甲方的除外。

八、承辦律師因客觀原因不能代理的,乙方應指定其他律師接替,並應於事前或事後徵得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指派其他律師或者是律師助理處理文件送達、調查、文件製作、文件複印、相關法律調研等程序性工作或者是一般工作不需要徵得甲方同意,也無需通知甲方。

九、因情況緊急,為維護甲方利益,乙方指定其他律師接替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後需及時通知甲方。

這裏的緊急情況,是指因為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疾病、交通或者通訊中斷客觀原因等導致乙方無法處理相關業務,而不處理該相關業務會可能影響整個案件的最後結果的情形。

緊急情況消除的,乙方根據具體情況,既可以指定原來的承辦律師恢復代理,也可以指定新承辦律師繼續代理。

十、乙方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案件,其他律師為新承辦律師。乙方應及時將新承辦律師聯繫方式通知甲方。

十一、乙方指派其他律師承辦案件,不影響約定的律師費。

十二、為維護甲方利益,在徵得甲方同意以後,乙方或者承辦律師可以將案件轉委託為他人辦理。

除甲方同意以外,轉委託不得加重甲方的負擔。

十三、因情況緊急,為維護甲方利益,乙方或者承辦律師律師將案件轉委託為他人辦理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後需及時通知甲方。

這裏的緊急情況,同第九條約定含義一致。緊急情況解除的,乙方應該及時解除轉委託,或者取得甲方同意後繼續轉委託。

十四、因緊急情況轉委託則由甲方承擔費用。

甲方承擔費用過於不合理的,則乙方也可以承擔部分費用,但是乙方承擔的部分費用不得超過總轉委託費用的30%,也不得高於乙方最後律師費的總額。

十五、甲方須真實地向承辦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本案所涉及的相關資料。

對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線索而導致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要承擔該賠償責任。

如果與案件有關的情況發生變化,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在本案件代理期內變更聯繫方式,必須及時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案件不能按時辦理或者是轉交款項的的,乙方不能擔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要承擔該賠償責任。

十六、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發現甲方弄虛作假,捏造事實,隱瞞情況,提供偽證,則有權解除本合同終止代理,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如果甲方弄虛作假,捏造事實,隱瞞情況,提供偽證,導致案件敗訴的,則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十七、甲方已得到乙方明確提醒:乙方不能保證談判後債務人付款、到法院起訴可能敗訴、即使勝訴也可能執行階段不能令甲方滿意。

承辦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意見,均不代表承辦律師就案件做出了成功或者是勝訴的保證。

十八、乙方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按照案的實際情況建議甲方採取適當的措施,建議甲方及時起訴或者申請仲裁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證債權的實現。

如果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內甲方拒絕採用起訴或者仲裁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保障權利的實現,則視為乙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須得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甲方未及時繳納訴訟費等有關費用為拒絕採用合理的方式實現權利的表現之一。

十九、非歸於甲方或者乙方主觀原因導致債權無法最後實現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喪失債權,乙方喪失律師費。

非歸於甲方或者是乙方主觀原因導致的債權無法最後實現,包括但是不限於:債務人無支付能力、債務人破產且無剩餘財產、法院的判決、債務已過訴訟時效、無法找到債務人、債務人被註銷、債務人移居境外等等。

但是因為甲方或者乙方的主觀原因導致上述結果的,按照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處理。

二十、經向甲方介紹XX市有關律師服務收費的規定後,甲方選擇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按風險代理的方式收取,具體收費比例、繳費時間等按照第二十一到二十六條約定辦理。

二十一、甲方同意簽約當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幣叁仟元整,作為乙方承辦律師來往的交通、差旅費用包乾。

二十二、如果甲方收到債務人的相應款項,在收到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30%給乙方作為律師服務費。

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的,則每日按照未付律師費的0.5%支付違約金。

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將相關款項轉交的,甲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後甲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十三、如果乙方代為收取相應款項,在收到後三個工作日內,在扣除30%作為律師費以後,將剩餘款項及時轉交甲方。

乙方未按照約定及時轉交的,則每日按照未付款項的0.5%支付違約金。

乙方也可根據客觀需要,可以直接將全部款項轉交甲方,甲方按照前項的規定支付律師費。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將相關款項轉交的,乙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後乙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十四、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外,承辦律師在代理過程中所支出由司法部門、行政機關和其他專業機構收取的訴訟費(包括但是不限於案件受理費、保全費、保全保證金、執行費)、申請費、查詢費、資料複印費、材料打印費、鑑定費、公證費等辦案費用,由甲方負擔。

若乙方墊付的,由乙方憑票據向甲方據實結算。甲方拒絕結算的,自拒絕之次日起,每日按照未結算總額的0.5%支付違約金。

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及時結算轉交的,甲方可以將相應款項提存;提存後甲方不再承擔責任;提存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代為收取相應款項的,可以按照前項的規定扣除相應費用後再將剩餘款項轉交甲方。

二十五、除前項規定的費用以外,乙方在本案代理過程中,無論通過何種方式解決本案,只要是乙方指派的律師或者乙方的其他人員所做的工作和勞動,都不再增加或者是減少收費。

二十六、因客觀或者主觀原因導致以非貨幣財物抵債的,則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條約定的日期為甲方取得財物所有權之日。

上述財物通過拍賣等方式變現的,則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條約定的日期為財物變現之日。

二十七、如甲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返還;如乙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律師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

二十八、鑑於甲乙雙方之間採用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該案件,因此,乙方也承擔了更大的風險。為了公平起見,在整個案件辦理結束之前,甲方不能變更代理人。

如果甲方變更代理人,則推定為乙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必須按請求的標的額和合同約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費。

但是乙方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是律師職業道德的情形的,甲方有權更換代理人並不支付費用;乙方已收的代理費必須予以返還。

二十九、鑑於甲乙雙方之間採用風險代理的方式代理該案件,因此,雙方也承擔了更大的風險。為了維護雙方的利益,甲乙雙方必須按照雙方一致同意的原則處理該案件。

甲方未經過乙方同意而私自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放棄或者部分放棄標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該債權的。應該按照請求的標的額及合同約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費用。

乙方未經過甲方同意而私自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放棄或者部分放棄標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該債權的。應該按照請求的標的額及合同約定的比例,向乙方賠償損失。

在甲方授權的範圍內,乙方與對方達成的調解協議或者和解協議,為雙方一致同意;甲乙雙方在調解協議或者是和解協議上共同簽字的,為雙方一致同意;在律師的書面建議書建議的範圍內,當事人和對方當事人達成調解或者和解的,為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或者是乙方通過電話、手機短信息、電子郵件、傳真、信件等方式與對方協商並得到同意以後,為雙方一致同意;甲乙雙方通過會談協商等方式達成一致並簽署的,為為雙方一致同意;其他能證明雙方意思一致的,為一致同意。

三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相應款項執行到位之日止。

三十一、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之間正式合同,取代之前雙方之間作出的口頭或者書面的約定。

三十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或者補充。

本合同如有任何附件,除非另有約定,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十三、雙方因委託代理或相關事宜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XX市律師協會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十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