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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土地承包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欄目: 合同協議 / 發佈於: / 人氣:6.12K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土地承包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並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區域。

2、“總體規劃”指經政府批准的________________開發區域的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區域內各項建設的具體佈置和安排。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地塊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年。自頌發該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城市規劃行政部門同意後,經甲方批准,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税)。

第十二條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____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

第十六條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其他費用(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美元(港元等)與人民幣的比價,以合同簽定當天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值計算。

第十七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户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分行,帳户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户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八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它建設用地條件(或完成公用設施建設並建成了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面建築物,或投資額達到總額的_____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二十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後________________日內,應將經公證的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甲方,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照政府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費(税)。

第二十一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户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三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合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條二十四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和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權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後___________日內應將經公證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甲方,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後__________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二十九條依據第二十八條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並承擔本合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無償取得該地塊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________________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後,簽訂續期合同,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三十五條除國家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

本合同可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進行修改與補充,但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並經雙方協商簽字同意後執行。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負責向另一方賠償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因延期而造成的損失索賠,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辦理。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九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或連續兩年不投資開發建設,除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辦理外,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四十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少_______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第完成日期;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並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佔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佔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四十一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後,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年內未能招引並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加或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要求要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乙方:

法定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______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四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採用中__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定,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_份。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乙方:________________(章)

(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_______

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白海鎮空心磚廠,(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磚廠生產承包協議。

一, 承包範圍及時間

1.1磚廠地點;白海鎮陳家村奶站院內。

1.2磚廠承包範圍;空心磚各種規格生產。每月生產不少餘2700立方。每天90立方。

1.3時間從簽字日起20xx年年底止。

二.生產承包價:

三.承包費支付方式:

3.1打磚費用每月月底結算,次月10號前支付。

3.2甲方押乙方20天工費作為押金,工作不到20xx年年底不予返還押金。

3.3合同期滿甲方返還所有押金。

四.甲方責任與義務:

4.1甲方依據協議中規定的承包費支付方式,按時支付磚廠承包工費。

4.2甲方保證原材料的正常供給。

4.3若因甲方的原材料不能正常供給,或停電。乙方所定產量也做出相應調整。

4.4甲方負責及時供給乙方現場生產所需的各類材料、設備和工具。

五.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5.1乙方組織人員實施生產,承諾不向任何第三方轉包磚廠生產。

5.2現場的管理均由乙方親自管理,不得委託給任何第三方管理。

5.3乙方需堅守在磚廠上,每天生產工人不得低於7人。

5.4甲方每個月按時發放給乙方的承包費、乙方保證承包費將按時、足額發給每一個工人。

5.5乙方與乙方自行組織的工人必須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質量第一”的生產原則,遵守、服從甲方的現場和安全管理。

5.6乙方每月嚴格按照協議書完成生產任務。

5.7生產中材料的使用,乙方有責任節約使用,杜絕浪費,愛護設備。

5.8乙方如果不按甲方配料操作如造成空心磚出現質量問題,原材料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材料費、人工費、誤工費。

5.9乙方若違反上述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乙方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處罰。

5.10如乙方違規不正常操作磚機造成人員傷亡後果自負。本協議甲方簽字和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日期:日期: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十年不變,即從 年 月 日起至二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4

土地承包合同

發包方(甲方):

身份證;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土地承包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承包土地位於705基地謝磊土地,共 口水井,承包的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土地畝數為 畝,(以實際測量的畝數為準,(實際畝數: 另有林地 畝)。

二、種植林地的權屬:產權歸甲方所有,第一年由乙方出資進行種植,在生長期間,乙方負責進行澆水管理,水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有權監督澆水管理工作,並在甲方的指導下進行管理林帶的工作;如在乙方的日常管理中,(按照甲方的指導下)林帶的樹木不能成活的,甲方返還乙方對樹林的投入,在種植期間,乙方的費用由甲方確認(樹苗、樹坑)。

三、種植林帶費用的返還:乙方在第一年種植樹木成活後,第二年成活在80%的,甲方按照每棵樹木返還給乙方:第二年2元/棵、第三年2元/棵,第四年以後1元/棵。

四、土地承包期限:承包期限為10年(二零 年一月至二零 年一十二月、20 年1月至20 年12月)。

五、乙方承包費支付方式:自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交納水井的承包抵押金,共 口。每口井的抵押金為壹萬元整(10000.00元),如果乙方在冬季沒有進行冬灌的前期工作,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土地承包權利,並不返還乙方交納的水井承包抵押金。

六、土地承包費在每年十一月三十一日前一次性交清。

20xx年至20xx年免費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4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5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6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7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8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8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8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800元;

水費按每月20日前交納給甲方,如在每月20日前沒有繳納水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供應電力,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並承擔其它相應的法律責任;按照甲方安裝的現場電錶度,由甲乙雙方認可的數字度數為準,水電價格按照甲方總表收取的電費為準。

七、甲方權利及義務

1、指導乙方對土地的管理,包括林帶、毛渠、埂子、土地的平整規劃;

2、在承包期間,協調乙方的用電用水事宜;在水利設施交給乙方使用前,安裝完成水井的滴灌打水設備設施,在水井及滴灌打水設備使用前,由甲乙雙方共同對水井及地灌設備進行完好交接。

3、在承包期間,提供給乙方 住房,乙方在居住期間不得損壞由甲方提供的住房設施,如有損壞由乙方全部負責承擔,由此造成的民事責任及經濟糾紛所帶來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在乙方承包土地期間內,不能擅自提高承包費用及無故收回乙方的土地使用權(除國家政府徵用外)。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所承包土地上全部種植農產品,不得棄荒,如有棄荒現象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期內的所有土地。

2、在承包期內地面上水利配套設施及附屬設施(井房)由乙方負責使用維護,在承包期間,水利配套設施及附屬設施的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水利設施包括:水井、潛水泵及電纜、配電設施、滴水灌溉設施、變壓器及引線、水利設施附件)註明: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如國家徵收地下水自然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水利配套設施由甲方安裝。

3、承包期內,乙方承擔所有的耕種費用;水費按甲方實際現場安裝的電度表度數為準,在每月的20日前繳納給甲方;

4、在乙方承包期內,僱傭的工人應遵循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法規,在此期間所造成的法律及民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承包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6、乙方在簽訂承包土地合同3年之內,如水井壞了由甲方維修,3年以後水井出現問題,由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七、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承包期內,觸犯國家法律法規造成後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間收集整理棄荒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事項的。

八、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違約方自願按照承包當年約定的承包費30%一次性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對方的損失。

九、爭議解決方式: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條件:自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

十一、附則:本協議共三頁,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承包土地的滴灌、林業補貼歸甲方所有。其它的農業補貼歸乙方所有(包括甘草、小麥、棉花等)。

甲方(發包方):

年 月 日

乙方(承包方):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5

一、土地承包期限的法律規定

我國《農村土地法》第20條根據我國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實際情況對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草地的承包期為30 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這一法律規定做出這種區分,主要是依據不同性質土地的投資收益期限的差別,更有利於保護土地承包經營權。

二、耕地的承包期

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稱天水田)、水澆地、旱地等。我國耕地總面積約為18.4億畝,人均1.4畝。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耕地一直佔耕地總面積的97%左右。

在我國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初,承包期一般都比較短。承包期限過短,難以調動承包人增加投入、合理開發土地的積極性,甚至可能導致短期行為和對土地的掠奪式經營。這樣,國家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就失去了積極意義。因此,1984年,國家有關政策要求土地承包期應當適當延長,一般應在15 年以上。1993年,一些較早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地方,第一輪土地承包即將到期。為了及時指導,國家提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後,再延長30年不變。此後,1998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30年。20xx年頒佈的農村土地承包法進一步明確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

土地承包期限的長短,應考慮到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根據農業生產經營的特點和農業經濟的發展趨勢等因素確定。如果期限過短,不利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穩定和農業的發展。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的規定,符合農村耕地承包的現實要求。

三、草地、林地的承包期

草地是指以生長草本植物為主,用於畜牧業的土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草原是草地的主體。從1984年開始,在全國推廣草原承包工作。一些地方對草地實行50年的承包期。

林地是指生長喬木、竹類、灌木、沿海紅樹林的土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以及跡地和苗圃等。在農村土地承包法頒佈之前,實踐中林地的承包期一般確定為30-50年。

對於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國法律的規定有一個發展過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30年。國家政策曾原則要求,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營造林地和“四荒”地等開發性生產的承包期可以更長。農村土地承包法根據草地和林地承包的特殊性,明確規定,草地的承包期為30-50 年。林地的承包期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xx村九組

乙方:xx村十二組村民李xx

xx合作社於19xx年搬遷到九組,該址對換給九組集體所有,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27.3米,南北長38.5米,面積為1.57畝,現有破瓦房11間,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xx元,乙方必須在使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20xx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為19xx年1月1日一20xx年1月1日,為期xx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所有,()機器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xx村九組 乙方:xx村十二組村民李xx

代表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土地承包合同書(三)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土地承包合同 篇7

一、什麼是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是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達成的,關於土地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我國《農村土地法》第20條根據我國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實際情況對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草地的承包期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這一法律規定做出這種區分,主要是依據不同性質土地的投資收益期限的差別,更有利於保護土地承包經營權。

二、土地承包的流程是什麼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條規定,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的承包工作小組。

(2)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

(3)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4)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5)簽訂承包合同。

根據土地承包原則和這一條的規定以及各地實踐,土地承包一般應當遵循下述程序:

一是選舉承包工作小組。承包工作小組一般由村黨支部、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的部分成員和一定數量的村民代表組成,由村民選舉產生,成員候選人的具體推選辦法,各地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和農民羣眾的意見確定。

二是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組產生後,主要任務就是擬訂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組應當認真學習《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並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擬訂承包方案,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予以公佈,使全體村民瞭解承包方案。承包方案不能違背法律法規,不能以村規民約代替法律規定。

三是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承包方案公佈後,一定時間,應當召開本集體經濟經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過。

四是組織實施承包方案。按照承包方案規定的原則、方法和要求,將土地承包到每一個農户家庭。

五是簽訂承包合同。按照承包方案承包土地後,應當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承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完成整個承包工作。承包的具體工作由承包工作小組承擔,但簽訂合同的應當是發包主,通常是集體經濟經織。發包方的代表通常是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有的地方是村民委員會主任),承包方的代表是承包土地的農户户主。承包合同一般要求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主各一份,農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門存檔一份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