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委託人沒有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無權終止委託協議。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委託書在處理事務上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相信寫委託書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證委託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證委託書 篇1____公證處:
茲委託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為我的代理人,代表我辦理《出生公證》事宜,代理人在其權限範圍內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我均予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委託人享有和承擔。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 委託人:__________(簽字)
委託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委託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證委託書 篇2茲委託 **** 身份證號碼 61043119851207**** 為我的代理人,代表我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和《畢業證書》公證事宜,代理人在其權限範圍內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我均予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委託人享有和承擔。
委 託 代 理 人: (簽字) 委 託 人: (簽字) 委託人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公證委託書 篇3男方,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
女方,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二人於×年×月×日登記結婚,在××地點登記結婚,現因結婚證丟失,需要補領結婚證,二人現為合法夫妻,
特此證明。
單位(社區)公章 民政局公章
年 月 日
(此證明一個月內有效)
公證委託書 篇4申請與受理
1、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
公證申請表應證明下列內容:
①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址等;申請人為法人的,應證明法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
②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請的時間及其它需要説明的問題。
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最新公證委託書樣本最新公證委託書樣本。
2、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②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或其它有代理權資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證明;
③需公證的文書,如合同、遺囑、畢業證等;
④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⑤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3、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
①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係;
②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③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公證處的業務範圍;
④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本公證處管轄。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作出不予受理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4、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進行分類登記
登記事項包括,公證類別(如繼承、收養、借款合同等)、當事人姓名(名稱)、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辦人、審批人、辦結日期、結案方式、公證書編號等。
5、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按規定標準向當事人收取公證費最新公證委託書樣本合同範本。公證辦結後,經核定的公證費數額與預收數額不一致的,應當辦理退還或補收手續。當事人交納公證費有困難,應提出書面申請,由公證處主任或副主任決定是否減、免。
1、公證審查,是公證處在受理當事人的公證申請後,出具公證以前,對當事人申請公證業務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規定,公證處的業務範圍如下[有*號的為常用出國公證]:
證明合同(契約)、委託、遺囑;
證明繼承權;
證明財產贈與、分割;
證明收養關係;
*證明親屬關係:如:親屬關係證明、家庭成員證明
公證委託書 篇5委託人:XX,性別XX,身份證號碼XX
委託人:XX,性別XX,身份證號碼XX
受託人:XX,性別XX,身份證號碼XX
上述委託人因購買彭州市z朋城遠界X棟X單元X樓X號住房並向銀行申請貸款,現就以下事項授權受託人代為辦理:
一、以委託人的名義與上述房屋的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附件、交付房款等、交付住房等手續,與指定的按揭銀行簽訂貸款申請、扣款協議、提前還款及相關事宜;授權按揭貸款銀行查詢委託人的相關資信;同意將上述房屋抵押給該房屋的按揭貸款銀行;
二、以委託人的.名義簽訂與成都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簽訂相關擔保與抵押登記等文件或合同;與相關公證部門辦理上述房屋貸款所需的一切公證事宜;
三、根據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備案信息變更申請表的內容到房管局修改、變更上述房屋的備案登記信息;
四、根據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註銷備案申請表的內容到房管局註銷上述房屋的備案登記信息;
五、到房屋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註銷上述房屋的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手續等有關事宜,並領取相關證明文件;
六、辦理上述房屋的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手續及其相關的一切事宜;
七、辦理並領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共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及《房屋他項權證書》,並辦理相關的抵押登記的一切事宜;
八、辦理抵押登記的變更、註銷、設立新的抵押登記及與其相關的一切事宜;
九、辦理抵押權人的設立、變更及與其相關的一切事宜,並領取已登記了抵押事項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共有權證書》及《房屋他項權證書》;
十、將《房屋他項權證》或抵押登記證明文件交付抵押權人收執;
十一、以及與辦理上述房屋產權及抵押登記相關的全部事宜;
十二、上述房屋相關的還貸催收通知書、交房通知書等相關文件送達至受託人,視為委託人收到;
十三、簽署、簽收因辦理上述各類事項所需的全部文件;受託人辦理上述委託事項所簽署的文件及發生的全部費用,委託人均予以承認並同意承擔;
公 證 員
二○xx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