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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月考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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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高中月考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進一步強化學校和教師的質量意識,抓好教學過程管理,客觀、公正、全面地反映教師的教學效果,實現對教師的有效評價,進一步加強教風、學風、考風建設,真正達到以考促教、以考促學,促進我校教學質量的整體提高,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龍場中學2017—2017學年度第一學期月考實施方案。

二、組織機構

根據工作需要,現成立月考考務領導小組。

組 長:崔豪

副組長:姜海 李興洪

成 員: 劉雲華 馮瑞權 李金鑫 譚福瑞 劉志才 李文森

考務職責:

1、崔豪校長統籌指導全面考務工作;

2、李興洪負責考務工作,具體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4、學校組織考試巡視負責考試時的巡視工作

三、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為:2017年11月第一週(11月6日—11月8日);12月第一週和2017年元月第一週(星期三至星期四)

2、考務辦公室設在教導處。領取試卷和交回試卷都在考務辦公室。

3、本次考試學生以考號為標準,一名學生一個獨立的考號,考號為四位數的阿拉伯數

字,學生的考號開頭一位數字為該學生年級第二位數字為該生的班級,後兩位為個人的學號。

4、本次月考實行單人雙桌的方式。各班主任把該班學生人數按學號交電子文檔到教導處以便安排考場。

5、考試科目:採用抽考形式,第一次考試科目為:

七年級:語文 數學 英語 地理 生物

八年級:語文 數學 英語 物理 生物

九年級:語文 數學 英語 物理 化學 政史

以後考試科目臨時再確定。

6、試卷由教導處和個教研組組長共同負責。

四 監考安排

全體教師參與,教導處按考試次數和教師總人數算出監考平均次數安排監考。監考人員守則及注意事項如下:

1、監考員每場開考前10分鐘到考務辦公室領取試卷後立即進入試室,對考生進行考風考紀教育,宣佈考試注意事項。

2、試卷分發後應及時督促、指導考生將考號正確填寫在試卷規定的`地方,監督、指導考生按規定答卷,制止違紀舞弊行為,並按規定做好相關工作,考試時間到後,提醒考生開始答卷。

3、維護考場秩序,制止考生的違紀行為,並做好相應記錄。

4、監考人員對試題內容不做任何解釋,更不能給考生指點。但考生對試題印刷文字不清之處舉手詢問時,應予以當眾答覆。

5、監考人員在考場內要嚴肅認真,不準吸煙、閲讀報紙,不準接打手機,批改作業,備課等與考試無關的事情;不允許監考教師離開考場,不得督催考生提前交卷。

6、每場結束後,監考人員要核查學生是否將個人信息漏寫,收卷時依據考生座位按照由前到後的順序收取,不能有倒裝、漏裝現象,確認無誤後將試卷拿回考務辦裝訂並密封,由教務處保管。

7、監考人員不得擅離職守,不得自行決定提前、延長或縮短考試時間。在監考進行中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須經考試督導員同意,並在接替人到達後,才能離開考場。

8、制止非本考場考生、巡視人員以外的任何人進入考場。

五、評卷安排及要求

1、全校教師參與評卷,教導處統一安排,無特殊情況不能請假,如有請假或缺曠按7節課計入考勤。

2、評卷時間:第一次月考評卷時間為2017年11月9日。全體教師11月9日上午8:00在學校集中,不能遲到。以後每次評卷時間臨時確定。

3、評卷實行科組長負責制,進行流水作業,個教師要服從組長的安排,要客觀、公正、公平的評卷

5、各組評卷結束後要進行統分工作,算出總分、平均分後叫電子文檔到教導處。若沒有將分統結束就離開的教師算為缺曠。

龍場中學教導處

2017年10月21日

高中月考工作實施方案 [篇2]

一、月考科目: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化學。二、考試範圍:9月26日之前所學的知識。

三、月考時間:9月28、29日

四、分值:七年級、二卷面100分,九年級按照會考要求。

五、工作安排:

1、組考、成績彙總:由級組長負責。以年級組為單位,由年級組長具體組織學生的座位佈置,以及對本級組月考情況的彙總。

2、出卷、改卷:由科組長負責。學科組長安排具體命題人員,確定命題難度係數,組織本科組人員閲卷,登分並做好質量分析。

3、以年級組為單位,開好總結大會,做好質量分析。

六、具體要求:

1、試室編排:以年級為單位,打亂班級,座位佈置七年級級和九年級級按原班人數佈置,八年級按7×6五個試室(第五試室在報告廳)。考室的桌口朝前。要求在9月26日週五第8節班會課後完成試室佈置,座位表張貼在班級門口,教導處將於當天17:30分檢查。

2、出卷:出卷老師根據學科組長的命題要求,9月24日(星期三)17:00前科組長統一交紙質卷和電子版給教學處鍾老師,由教學處統一印製。

3、閲卷:同一級組有兩位或多位任課老師,必須統一標準,採用流水作業,力求公平。

4、登分:閲卷老師按級組給的學生名單,按順序登分。

5、級組把各科成績彙總後,按總分排名,交一份電子版給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