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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學生的責任作文合集七篇

欄目: 作文 / 發佈於: / 人氣:1.36W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大家一定都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是一種言語活動,具有高度的綜合性和創造性。那麼你有了解過作文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生的責任作文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薦】學生的責任作文合集七篇

學生的責任作文 篇1

責任心就是對個人、家人、集體有一種責任感。力所能及的事情,要儘可能地去做。比如説:爸爸媽媽去單位工作,就是有責任心;老師為我們講課,就是有責任心;我們為班裏拿東西,也是有責任心。

開學初,爸爸媽媽讓我負責家裏的衞生打掃,我高興極了。高興得又蹦又跳,手舞足蹈,好像被一隻無形的手牽制着,無法停下。

下午放學回家,我一做完作業就認真地幹了起來。掃地時,我一手拿着簸箕,一手拿着掃把,兩樣物體似乎失去了它們原有的重量,在我手中被輕快地操縱着。拖地時,我兩手拿着拖把,大汗淋漓地拖着,拖着,頭上的汗珠一滴一滴落到地上來。

看着我身後一片片乾淨發亮的地板,我欣慰地笑了,感到無比的幸福,心裏像抹了蜜一樣甜。因為,被我打掃過的家簡直就是 “世外桃源”。爸爸媽媽看着我的勞動成果,眉開眼笑地説:“暘暘,你真棒!”我頓時感到爸爸媽媽承認了我的長大,也就是説,我是一個有責任心的孩子。

學生的責任作文 篇2

在這個美麗的地球上,人類的家園裏存在着一種偉大,艱難,神聖的東西,它就是——責任。

樹木的責任是遮風避雨,太陽的責任是灑下光芒,小溪的責任是滋潤土地,而一更蠟燭的責任也許不如太陽那樣光明,也許不如小溪那樣清涼,也許不如樹木那樣有價值,但它卻也在默默奉獻着它那份看似微弱的光芒。蠟燭的光芒可能遠遠比不上太陽,但在我心中它用一生去完成屬於自己的使命卻要比太陽還要偉大。一根小蠟燭竟能用一生去完成屬於自己的責任。難道我們就沒有一份能讓自己默默付出的責任嗎?

有的人曾把老師比作過大樹,有的人曾把老師比作過園丁,但在我心中老師永遠是那個燃燒了自己,照亮了他人的“蠟燭”如果你細心,就一定會發現在老師的講桌上擺放着一落落批改後滿是紅字的作業本。在孤燈下常會看見老師在備課的身影。每當我們睡眼朦朧的走進教室老師早已坐在講台上準備傳授我們知識了。每當我們走出教室老師總部忘回頭看看門是否鎖好。我們漸漸長大知識豐富,老師卻漸漸皺紋與白髮多了起來。如此的付出又能得到什麼回報呢?是學生成功後的感謝還是孩子長大後的探望?這就是作為一根蠟燭的責任更是作為一位老師的責任。這樣的責任你還會覺得它渺小嗎?在我心目中這樣的責任才是最神聖最偉大的責任!

我敬佩蠟燭的精神也同時明白老師的責任。小小蠟燭卻有如此神聖的責任——犧牲自己,照亮他人,無私奉獻,不求回報。這難道不該讓我們學校不該讓全人類學習嗎?這就是責任呀!現在的我們和那個從不惹人注目的小蠟燭相比,我們盡到的責任又有幾分?

學生的責任作文 篇3

責任心是一種財富,如果我們能將責任心發揮到極致那麼我們的生活會變得豐富多彩。

責任心,是彼此溝通的一種方式,也是人與人溝通不可缺少的東西,如果沒有了責任心,我們變的像個強盜一樣。我們會變的墮落,我們會失去溝通的信任感,會讓世界變的“破爛不堪”。

責任心是什麼呢?

責任心是你我之間的信賴,如果我把你借給我的東西弄壞了,毫不知情的扔到一邊。這樣,就失去了責任心,而下一次找你要借東西,你肯定不會在借給我,因為我沒有責任心。

如果我把你的東西弄壞了,我就要對這個東西付起責任。去接受懲罰,只有這樣,我才能保住責任心,下一次找你借東西,我想,也會很樂意的借給我。

如果有人拜託我幫他送東西給別人,我卻中途拿走自己用了。這樣我們會變的跟個強盜一樣,就沒人願意把東西交給別人代理。會多出很多麻煩。世界就失去了郵局這個地方。

如果沒有責任心,我們會失去溝通的方式,會失去朋友,會失去他人的信任,會帶來很多的不便。會讓人墮落。而有責任心,就多了一座溝通的橋樑,會帶來更多的朋友,得到他人的信任,多出很多的方便。

學生的責任作文 篇4

星期天,媽媽叫我去附近的超市買牛奶,我拿了錢就去了。

我到了超市,看了幾圈,都沒有找到牛奶,我又問了問旁邊的售貨員阿姨,她也找不到,便抱歉的對我説“對不起,小朋友,牛奶可能賣完了,你就等明天吧。”我歎了口氣,想:如果我就這樣空手回去,媽媽肯定會説我的。咦?要麼,我就買兩瓶豆奶回去作為替代吧!於是,我看了看豆奶的日期,從中挑選出了兩瓶最新鮮的。出了超市的門,我一邊想着我一進門媽媽會怎麼説,一邊快步往前走。

“叮咚!叮咚!”我按了門鈴,走進門,抱歉的對媽媽説:“對不起,媽媽我在超市裏看了好幾圈,也沒找着一瓶牛奶,所以,我只能用豆奶作為替代了。”我的眼睛簡直不敢看她,沒想到,媽媽不但沒有罵我,而是臉上顯露出驚喜的表情,説: “你真聰明,知道用替代的方法了。真是長大了,有責任心了,以後我還有什麼事情都讓你去辦。” 我聽了,覺得自己真是長大了。我以後要為媽媽,為我的家做更多的事情。

學生的責任作文 篇5

發揚五四傳統,爭做時代青年

歷史長河大浪淘沙,送走過多少歲月;時代畫卷波瀾壯闊,記載了無數英傑。

憶往昔,按卷沉思,竟難忘那燕園的紅牆;竟難忘那十月的潮思;竟難忘“還我青島,還我中華”的競相奔走,擊博耳鼓的陣陣呼聲。風雲為之含悲,草木為之變色,泰山為之震動。

80年後的今天,我們又一次站在五四運動的紀念碑前。回望那個壯懷激烈的年代,那些站在時代潮頭的年輕的身影,是他們用青春和熱血,激活了一個時代,激活了一個民族,他們的精神激勵着五四以後一代代青年高舉着愛國、進步、民主、科學的旗幟,努力探索、不斷創新。為中華民族的解放和振興貢獻着自己的青春、智慧和力量。

時光白駒過隙,靜聽時代的脈搏,五四精神的熊熊烈火仍在中國一代代青年的心中燃燒着、噴薄着。前仆後繼的中國青年踏着時代的鼓點,緊追着時代的步伐,昂首向前、英雄倍出。昨天的雷峯、李向羣,今天的邵雲環、許興虎、朱穎,他們都是懷着對祖國、對人民滿腔的情和愛,獻出了自己寶貴的生命,這不正是“五四”精神在新時期的具體體現嗎?

二十一世紀的鐘聲即將敲響,眺望未來世紀曙光的時候,我們看到的是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經濟全球化的逐步呈現,資源競爭、市場競爭和綜合國力的競爭日益激烈。可見,中國跨世紀的一代青年所處的環境不亞於五四時期青年們所處的境遇。尤其是在5月8日,以美國為首的北約對我國駐南聯盟大使館的野蠻轟炸再次證明,美帝國主義仍如豺狼虎豹般無時不在打着中國的主意。近十天來,我國各族人民高舉着五四的光榮傳統,搖旗吶喊、義憤填膺。中國人民是不可欺的,中國人民是不可戰勝的!

學生的責任作文 篇6

人活在世上,不免要承擔各種責任,小至對家庭、親戚、朋友,大至對國家和社會。這些責任多半是應該承擔的。此外,還有一項根本的責任,便是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每個人在世上都只有活一次的機會,沒有任何人能夠代替他重新活一次。如果這惟一的人生虛度了,也沒有任何人能夠真正安慰他。

認識到這一點,對自己的人生怎麼能不產生強烈的責任心呢?在某種意義上,人世間各種其它的責任都是可以分擔或轉讓的,惟有對自己的人生的責任,每個人都只能完全由自己來承擔,絲毫依靠不了別人。 不止於此,我還要説,對自己人生的責任心是其餘一切責任心的根源。

惟有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建立了真正屬於自己的人生目標和生活信念,他才可能由此出發,自覺地選擇和承擔起對他人和社會的.責任。正如歌德所説:“責任就是對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種愛。”因為這種愛,所以負責本身就成了生命意義的一種實現,就能從中獲得心靈的滿足。

相反,一個不愛人生的人怎麼會愛他人和事業?一個在人生中隨波逐流的人怎麼會堅定地負起生活中的責任?這樣的人往往是把責任看作強加給他的負擔,看作個人純粹的付出而索求回報。 一個不知對自己的人生負有什麼責任的人,甚至無法弄清他在世界上的責任是什麼。

有一位小姐向托爾斯泰請教,為了盡到對人類的責任,她應該做些什麼,托爾斯泰聽了非常反感。因此想到:人們為之受苦的巨大災難就在於沒有自己的信念,卻偏要做出按照某種信念生活的樣子。當然,這樣的信念只能是空洞的。更常見的情況是,許多人對責任的理解確實是完全被動的,他們之所以把一些做法視為自己的責任,不是出於自覺的選擇,而是由於習慣、時尚、輿論等原因。

譬如説,有的人把偶然卻又長期從事的某一職業當作了自己的責任,從不嘗試去擁有真正適合自己本性的事業。有的人看見別人發財和揮霍,便覺得自己也有責任拼命掙錢花錢。有的人十分看重別人尤其上司對自己的評價,謹小慎微地為這種評價而活着。

由於他們不曾認真地想過自己的人生究竟是什麼,在責任問題上也就是盲目的了。 所以,人活在世上,必須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麼。一個人認清了他在這世界上要做的事情,並且在認真地做着這些事情,他就會獲得一種內在的平靜和充實。他知道自己的責任所在,因而關於責任的種種虛假觀念都不能使他動搖了。

我還相信,如果一個人能對自己的人生負責,那麼,在包括婚姻和家庭在內的一切社會關係上,他對自己的行為都會有一種負責的態度。如果一個社會是由這樣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的成員組成的,這個社會就必定是高質量的、有效率的社會。

學生的責任作文 篇7

兩年前的元旦,我和父母到祖母家去拜年,那時爸爸還沒有買車,所以我們要乘公交車。

因為兩年前公交卡還沒有呢,車上還是有售票員來售票。

我們上了車後,一名亭亭玉立、面帶笑容的女售票員過來收錢。“惠民,總共5元。”爸爸沒帶零錢,便遞上了一張50元。售票員遲疑了一下,不好意思地説:“對不起,現在找不開,要不等我賣完票,再找給您?”“可以。”爸爸也無所謂。

爸爸在車上睡覺,媽媽在讀電子書,只有我看着那售票員一位客人一位客人地售票。終於,她售完了票。我本想她能來找錢給我爸的。可誰知她接了個電話馬上就走了。

我忙推醒爸爸,喊了聲媽媽,她們也正好看到那個售票員下車。車門已經關上了,又換了一個男售票員。於是爸爸上去溝通:

“剛才那個售票員有沒有説她還欠車上的人45塊錢哪?”“沒有啊,她只説讓我來代班啊!”“那你能不能還我們45塊啊?”“這恐怕不行吧?”“那你有她電話嗎?打一個唄?”

“額…她在開會,應該不能打。”

唉,不要難為人家了。人家哪能那麼輕易就給你45塊呢?溝通以失敗告終。

一路上,爸爸媽媽一肚子的氣。“原來人家上路要帶零錢就是以防被騙哪,我以為沒事的,結果被騙了45塊嘞,唉,以後得長點記性嘍!”

在祖母家拜完年後,已是晚上7點半了。我們下了車,在車站門口要回家的時候,我們看見了一個身影。晚風吹着她的頭髮,大衣也被吹了起來,她的手插在衣袋裏,在門口來回踱着步。這身影好熟悉。

她轉過身,見了我們,向我們跑來。她就是那個女售票員!她的雙臉凍得通紅,身體也冷得發抖。她應該在這裏等了好些時候了。

“你們終於來了,我還怕你們在那過夜呢。”她依然笑着,又從袋子裏掏出2張20元和1張5元,“瞧我這記性,一通電話什麼都忘了,真對不起。”“沒事的,這錢你拿着吧,不就45塊嘛。”

“不,你不能這麼説!”售票員立刻嚴肅了起來,“這不只是錢,這也是我作為售票員的職責、責任!”

之後,她把錢塞給了媽媽,頭也不回地走了。

“這也是我作為售票員的職責、責任!”多麼鏗鏘有力的話語!這45元錢不一定能改變人生,可這份責任,比山還重!別看售票員職責小,那假如沒有他們,或他們沒有盡到責任,那會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