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選拔和培養優秀人才,鼓勵和引導部分學習成績優良、相關學科成績突出的學生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2017年我校將繼續開展保送生招生工作,現將招生章程公佈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教育部規定具有保送生資格的以下兩類2017年應屆高中畢業生:
1.省級優秀學生;
2.外國語學校推薦保送生;
以上考生需符合2017年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條件,體檢結論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一)招生專業
普通類保送生可報考的專業,詳見附件列表。
外國語學校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可報考英語(涉外法商)、日語(涉外法商)、德語(涉外法商)或者翻譯(涉外法商)專業,其中英語、翻譯專業限招英語語種,日語專業限招日語或英語語種,德語專業限招德語或英語語種; 外語類保送生入學後不能轉到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
(二)招生計劃
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生源情況進行調整,擇優錄取。
三、報名及審核
(一)報名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需於2017年1月31日之前登陸我校招生網【網上報名】“註冊報名”,選擇“保送生”進行報名;
2.申請材料準備:用標準A4紙,按下列順序裝訂,無需另制封面。
a.《華東政法大學2017年保送生推薦表》,需所在中學加蓋公章(推薦表所粘照片應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
華東政法大學2017年保送生推薦表
b.高中三年學習成績原始記錄的複印件,需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c.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複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和優勢的資料;
遞交材料須知:
a.所有申請材料以EMS特快專遞寄送至我校招生辦公室且務必在寄送單上註明“2017年保送生”。截止時間:2017年2月17日(以當地寄出郵戳時間為準)
b.寄送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學園區龍源路555號華東政法大學明志樓A210招生辦公室,郵編201620,電話021-57090220(材料恕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二)審核
我校將於2017年2月28日前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學生參加我校組織的保送生水平測試。
四、水平測試
我校保送生水平測試分筆試和麪試,按筆試成績的.60%與面試成績的40%折算綜合分,總成績=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100/150)×60%。
筆試滿分150分(語文、數學、外語每科50分,若考生第一外語語種為德語,則外語筆試語種為德語,依次類推)。
面試滿分100分。外語類保送生主要考察外語朗讀、理解、表達等,面試語言為自己所學的第一外語語種;普通類保送生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能力等。
測試時間:2017年3月11日(週六),上午進行筆試,下午進行面試
有關測試的其他具體事項、准考證等將通過我校招生網進行公告。
五、錄取規則
(一)預錄取
考生經我校水平測試後,根據考生整體考試情況,按照水平測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予以預錄取。若無其他限制,我校原則上按照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志願予以錄取;外語類和非外語類將分開劃線。
(二)公示
預錄取的考生名單在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及我校招生網進行公示。
(三)錄取
公示期間無異議,且進入教育部高校學生信息網站保送生資格公示名單的考生,我校將按規定報送考生所在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辦理審批錄取手續,學校將在2017年7月正式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監督機制
考生應本着誠信原則,所有材料及填寫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有關學生的錄取資格,並向有關教育部門報告。
校招生工作監察小組監督招生工作並接受社會舉報。
監督電話:021-57090299;
郵箱:
七、聯繫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學園區龍源路555號明志樓A210,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01620
諮詢電話:021-57090220
電子郵箱:
華東政法大學本科招生網:
附件:華東政法大學2017年保送生招生專業目錄(普通類)
專業(類)名稱 | 備註 |
法學類 | 含法學(民商法律)、法學(刑事法律)、法學(經濟法)、法學(國際經濟法)。一年以後專業分流 |
社會學類 | 含社會學、社會學(社會管理)、社會工作。一年以後專業分流 |
文化與傳媒類 | 含新聞學(卓越人才實驗班)、新聞學(法制新聞)、漢語言文學(法商文祕)、文化產業管理。一年以後專業分流 |
政治學與公共管理類 | 含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政治學與行政學。一年以後專業分流 |
工商管理 | |
會計學 | |
經濟學 | |
金融學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