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
凡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於做好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中規定的報名條件、擬報考美術類專業的統考考生和單考考生均需參加北京市美術統考,考生須在大學聯考報名時選擇“參加美術統考”。
二、考試
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
1、文化考試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北京市高職單考單招考試。
2、專業考試分兩種:美術統考和校考。
美術統考是北京市統一組織的美術類專業考試;校考是招生院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參加美術類專業錄取的考生須首先取得美術統考合格成績,如所報考院校按規定組織校考,考生還須取得校考合格成績。
三、美術統考安排
1、考試時間、地點
(1)各科目的.具體考試時間見下表: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
8:30—11:30 | 13:00—13:30 | 13:50—16:50 | |
2016年1月3日 | 色 彩 | 速 寫 | 素 描 |
(2)考試地點:考生參加考試的具體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2、考試科目、分值及考試範圍
考試科目為:色彩、速寫、素描。
色彩: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考試範圍:靜物臨摹、默寫或寫生(限於水粉或水彩)。
速寫:滿分100分,考試時間30分鐘。考試範圍:人物靜態或動態動作臨摹、默寫或寫生。
素描: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考試範圍:人物頭像臨摹、默寫或寫生。
注:所有科目的試卷紙均為8開。
3、准考證打印
報名參加北京市美術統考的考生在經過報名資格確認之後,應於2015年12月25日開始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 )自行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6年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准考證》。考生應仔細閲讀參加考試的時間、地點、考場號、考試科目及考生應試守則等,按時參加考試。
四、美術統考成績發佈
2016年1月15日開始,考生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 )查詢本人的美術統考成績,本科、高職(專科)、高職單考單招合格分數線將適時公佈。美術統考成績通知單由大學聯考報名單位發至考生本人。
五、填報志願
取得美術類專業考試相應合格成績的考生須與其他考生同步參加普通高校志願填報。
六、錄取
考生的文化課考試成績和美術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時,由招生學校按照各專業向社會公佈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七、其他
考生在考試中發生違規行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及相關法規處理,違規事實記入考生大學聯考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