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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衞執業醫師考點:乙腦後遺症

欄目: 公衞執業醫師 / 發佈於: / 人氣:3.76K

雖經積極治療,部分患者在發病6個月後仍留有神經、精神症狀,稱為後遺症。發生率約5~20%.以失語、癱瘓及精神失常最為多見。如繼續積極治療,仍可望有一定程度的恢復。

公衞執業醫師考點:乙腦後遺症

根據病情輕重,乙腦可分為4型:

1.輕型:患者神志始終清晰,有不同程度嗜睡,一般無抽搐,腦膜刺激不明顯。體温通常在38~39℃之間,多在一週內恢復,無恢復期症狀。

2.中型:有意識障礙如昏睡或淺昏迷。腹壁反射和提睾反射消失。偶有抽搐。體温常在40℃左右,病程約為10天,多無恢復期症狀。

3.重型:神志昏迷,體温在40℃以上,有反射或持續性抽搐。深反射先消失後亢進,淺反射消失,病理反射強陽性,常有定位病變。可出現呼吸衰竭。病程多在2周以上,恢復期常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異常及癱瘓表現,部分病人可有後遺症。

4.暴發型:少見。起病急驟,有高熱或超高熱,1~2天后迅速出現深昏迷並有反覆強烈抽搐。如不積極搶救,可在短期內因中樞性呼吸衰竭而死亡。倖存者也常有嚴重後遺症。

乙腦臨牀症狀以輕型和普通型居多,約佔總病例數的三分之二。流行初期重型多見,流行後期輕型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