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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衞執業醫師綜合筆試介紹

欄目: 公衞執業醫師 / 發佈於: / 人氣:2.28W

公衞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原衞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佈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醫學綜合筆試公衞執業醫師考試科目見表。

公衞執業醫師綜合筆試介紹

  科目類別   比例  科目

基礎醫學綜合  14%  生物化學、生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藥理學

醫學人文綜合  6%   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衞生法規

臨牀醫學綜合  15%  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消化系統、泌尿、男性生殖系統、女性生殖系統、血液系統、內分泌系統、精神、神經系統、運動系統、兒科、傳染病、性傳播疾病疾病及其他

公共衞生綜合  65%  流行病學、衞生統計學、衞生毒理學、環境衞生學、職業衞生與職業醫學、營養與食品衞生學、婦女保健學、兒童保健學、學校/青少年衞生學、社會醫學、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

注:由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批准,自2010年開始,現役軍人(包括軍隊、武警現役人員及公安部所屬的邊防、消防和警衞現役人員,不包括軍事單位聘用的地方人員)報考公衞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除參加所報考類別的正常考試內容外,醫學綜合筆試還須增考軍事醫學內容。軍事醫學考試內容單獨增設一個單元,公衞執業醫師增考題量為80道,總分為20分。考試內容以原衞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頒佈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軍事醫學2013年版)》為依據,複習指導用書可參考部隊系統內部發行的《醫師資格考試軍事醫學應試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