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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安裝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的種類

欄目: 造價工程師 / 發佈於: / 人氣:2.98W

引導語:《安裝工程》相關的備考知識點你掌握多少了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建築安裝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的種類,歡迎參考!

建築安裝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的種類

  一、概述

  (一)計價依據的含義

建築安裝工程造價計價依據是指據以計算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的各類基礎資料的總稱。

  (二)計價依據的分類

主要包括計算工程量的依據和確定單位工程量價格的依據兩大類。

1 工程量計算的依據

工程量計算的主要依據是設計圖紙、基本子項的劃分規定和工程量計算規則。

在傳統定額計價模式下,基本子項劃分一般較細、計算規則中含有施工需增加的工作量計算等規定,通常與地區或行業頒佈工程建設定額配套使用;

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基本子項劃分相對較粗、工程量計算僅考慮實體淨尺寸,不同施工方案需增加的工作量由承包人報價時根據其自己擬訂的施工方案考慮。

2 單位工程量價格確定的依據

單位工程量價格確定的主要依據在傳統定額計價模式下是政府部門統一頒佈的,反映一定範圍內社會平均生產力水平的工程建設定額和指令性價格;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單位價格計算的主要依據從理論上説應是企業制定的,反映參與競爭的投標企業自身管理和技術水平的企業定額和市場價格信息。但在我國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實務操作中,由於各種主客觀原因,我國大部分施工企業尚未建立完整系統的企業定額,目前還是主要以地區、行業統一頒佈的工程建設定額為競價時的指導和參考。

此外,建築安裝工程造價計價的依據還有工程造價指數、工程造價積累資料等。

  二、工程建設定額

  (一)工程建設定額的含義

根據一定時期內的生產水平和產品的質量要求,規定出一個在一定範圍內使用的完成單位合格產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資金消耗額度,就是工程建設定額。

  (二)工程建設定額的分類

工程建設定額是工程建設中各類定額的總稱。

1.按定額反映的生產要素消耗內容分類

可以把工程建設定額劃分為勞動消耗定額、機械消耗定額和材料消耗定額三種。

(1)勞動消耗定額

簡稱勞動定額(也稱為人工定額),是指在正常施工技術條件和合理勞動組織條件下完成單位合格產品(工程實體或勞務)所需消耗的工作時間,或在一定工作時間中應該生產的產品數量。勞動定額以時間定額或產量定額表示,時間定額與產量定額互為倒數。

(2)機械消耗定額

機械消耗定額是指在正常施工條件下,為完成單位合格產品(工程實體或勞務)所需消耗的機械工作時間,或在單位時間內該機械應該完成的產品數量。機械消耗定額也有時間定額和產量定額兩種表現形式。

(3)材料消耗定額

材料消耗定額是指在合理使用材料的條件下,完成單位合格產品所需消耗材料的數量。

2.按定額的編制程序和用途分類

可以把工程建設定額分為施工定額、預算定額、概算定額、概算指標和投資估算指標五種。

(1)施工定額

施工定額是以同一性質的施工過程——工序作為研究對象,表示生產產品數量與時間消耗綜合關係編制的定額;施工定額是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組織生產和加強管理在企業內部使用的一種定額,屬於企業定額的性質,為了適應組織生產和管理的需要,施工定額的項目劃分很細,是工程建設定額中分項最細、定額子目最多的一種定額,也是工程建設定額中的基礎性定額。在計劃經濟及改革發展過渡時期,我國施工企業所採用的施工定額是以全國統一定額形式頒佈的(如1988年《全國統一建築安裝工程勞動定額》、1994年LD/T72—94(DE)《建築安裝工程勞動定額》等)。

(2)預算定額

預算定額是以建築物或構築物各個分部分項工程為對象編制的定額。它是規定在正常的施工技術和組織條件下,消耗在合格質量的工程基本子項上的人工、材料和機械台班的數量標準。預算定額的各項指標,反映了在其編制及使用範圍內社會或行業平均勞動生產率水平條件下,完成規定計量單位符合設計標準和施工及驗收規範要求的分項工程消耗的活勞動和物化勞動的數量限度,屬於計價性定額。從編制程序上看.預算定額是以施工定額為基礎綜合擴大編制的,同時它也是編制概算定額的基礎。

(3)概算定額

概算定額是以擴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為對象編制的,計算和確定該工程項目的勞動、機械台班、材料消耗量所使用的定額,也是一種計價性定額。

概算定額是編制擴大初步設計概算、確定建設項目投資額的依據。概算定額的項目劃分粗細,與擴大初步設計的深度相適應,一般是在預算定額的基礎上綜合擴大而成的,每一綜合分項概算定額都包含了數項預算定額。

(4)概算指標

概算指標是概算定額的擴大與合併,它是以整個建築物和構築物為對象,以更為擴大的計量單位來編制的。概算指標的內容包括勞動、機械台班、材料定額三個基本部分,同時還列出了各結構分部的工程量及單位建築工程(以體積計或面積計)的造價,是一種計價定額。

概算指標的設定和初步設計的深度相適應。一般是在概算定額和預算定額的基礎上編制的.,比概算定額更加綜合擴大。它是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算或建設單位編制年度任務計劃、施工準備期間編制材料和機械設備供應計劃的依據,也可供國家編制年度建設計劃參考。

(5)投資估算指標

投資估算指標是在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編制投資估算、計算投資需要量時使用的一種定額。它非常概略,往往以獨立的單項工程或完整的工程項目為計算對象,編制內容是所有項目費用之和。

它的概略程度與可行性研究階段相適應。投資估算指標往往根據歷史的預、決算資料和價格變動等資料編制,但其編制基礎仍然離不開預算定額、概算定額。

3.按照投資的費用性質分類

可以把工程建設定額分為建築工程定額、設備安裝工程定額、工器具定額以及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定額等。

4.按主編單位和管理權限分類

工程建設定額可以分為全國統一定額、行業統一定額、地區統一定額、企業定額等。

5.按專業性質分類

工程建設定額可以分為全國通用定額、行業通用定額和專業專用定額三種。

  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 50500-2013)(以下簡稱“13計價規範”)(包括配套的《房屋建築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範》(GB50854-2013)等九冊工程量計算規範)是按照市場競爭形成價格的原則制定的。它是統一工程量清單編制,規範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國家標準。

“13計價規範”共包括正文十六章、附錄一個。正文十六章分別為:第一章總則,第二章術語,第三章一般規定,第四章工程量清單編制,第五章招標控制價,第六章投標報價,第七章合同價款約定,第八章工程計量,第九章合同價款調整,第十章合同價款期中支付,第十一章竣工決算與支付,第十二章合同解除的價款結算與支付,第十三章合同價款爭議的解決,第十四章工程造價鑑定,第十五章工程計價資料與檔案,第十六章工程計價表格。附錄A 物價變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一)總則

總則共計7條,規定了本規範制定的目的、依據、適用範圍、工程量清單計價活動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及附錄的作用等。

1.為規範工程造價計價行為,統一建設工程計價文件的編制原則和計價方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制定本規範。

2.本規範適用於建設工程發承包及其實施階段的計價活動。

3.建設工程發承包及其實施階段的工程造價由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和税金組成。

4.招標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工程計量、合同價款調整、合同價款結算與支付以及工程造價鑑定等工程造價文件的編制與核對應由具有專業資格的工程造價人員承擔。

5. 承擔工程造價文件的編制與核對的工程造價人員及其所在單位,應對工程造價文件的質量負責。

6.建設工程發承包及其實施階段的計價活動應遵循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

7.建設工程發承包及其實施階段的計價活動,除應遵守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二)術語

共計52條,對“13計價規範”中特有的術語給予定義或涵義。

  (三)一般規定

本章共3節,規定了計價方式、發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設備、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設備及計價風險四方面內容。

  (四)工程量清單編制

本章共6節,包含工程量清單編制的一般規定、工程量清單各組成部分(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其他項目、規費及税金)的編制方法和要求。

  (五)招標控制價

本章共3節,包含招標控制價的一般規定、招標控制價的編制依據及編制方法以及投標人的投訴方式及處理程序。

  (六)投標報價

本章共2節,包含投標報價的一般規定、投標報價的編制依據及編制方法。

  (七)合同價款約定

本章共2節,包含關於合同價款約定的一般規定、發承包雙方應在合同條款中對合同價款約定的內容。

  (八)工程計量

本章共3節,包含關於工程計量的一般規定、單價合同的計量規定及總價合同的計量規定等內容。

  (九)合同價款調整

本章共15節,包含關於合同價款調整的一般規定、法律法規變化、工程變更、項目特徵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單缺項、工程量偏差、計日工、現場簽證、物價變化、暫估價、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趕工補償)、誤期賠償、索賠、暫列金額等因素髮生時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十)合同價款期中支付

本章共3節,包含關於預付款、安全文明施工費、進度款的支付規定。

  (十一)竣工結算與支付

本章共6節,包含關於竣工結算與支付一般規定、竣工結算的編制、辦理及支付方法、質量保證金、最終結清的辦理方法。

  (十二)合同解除的價款結算與支付

本章規定了由於不同原因解除合同(發承包雙方協商、不可抗力、承包人違約、發包人違約)的情況下,工程價款結算與支付的方法及爭議解決的方法。

  (十三)合同價款爭議的解決

本章共5節,規定了合同價款爭議的解決的方法,如監理或造價工程師暫定、管理機構的解釋或認定、協商和解、調解、仲裁、訴訟,並規定了採用各方法應注意的問題。

  (十四)工程造價鑑定

本章共3節,包含關於工程造價鑑定的一般規定、取證相關規定及鑑定書應包含的內容。

  (十五)工程計價資料與檔案

本章共2節,包含工程造價資料的管理及歸檔相關規定。

 (十六)工程計價表格

規定了工程量清單計價表格的統一格式和填寫方法(見規範附錄B~附錄K)。

  四、工程造價指數

根據工程造價的構成,工程造價指數的內容應該包括以下幾種:

1單項價格指數

單項價格指數是反映各類工程的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報告期價格對基期價格變化程度的指標。利用它可研究主要單項價格變化的情況及其發展變化的趨勢。

其計算過程可以簡單表示為報告期價格與基期價格之比。依次類推,可以把各種費率指數也歸於其中,如間接費指數,甚至工程建設其它費用指數等。這些費率指數的編制可以直接用報告期費率與基期費率之比求得。很明顯,這些單項價格指數都屬於個體指數。其編制過程相對比較簡單。

2設備、工器具價格指數

設備、工器具的種類、品種和規格很多。設備、工器具費用的變動通常是由兩個因素一起的,即設備、工器具單件採購價格的變化和採購數量的變化,並且工程所採用的設備、工器具是由不同規格、不同品種組成的,因此,設備、工器具價格指數屬於總指數。由於採購價格與採購數量的數據無論是基期還是報告期都比較容易獲得,因此,設備、工器具價格指數可以用綜合指數的形式來表示。

3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指數

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指數是一種綜合指數,其中包括了人工費指數、材料費指數、施工機械使用費指數以及間接費等各項個體指數的綜合影響。由於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指數相對比較複雜,涉及的方面較廣,利用綜合指數來進行計算分析難度較大。因此,可以通過對各項個體指數的加權平均,用平均數指數的形式來表示。

4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造價指數

該指數是由設備、工器具價格指數、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指數、工程建設其它費用指數綜合得到的。它也屬於總指數,並且與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指數類似,一般也用平均數指數的形式來表示。

根據造價資料的期限長短來分類,也可以把工程造價指數分為時點造價指數、月指數、季指數和年指數等。